下面小编整理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范文,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1

1.范围

1.1本预案所指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在港区范围内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人数或损失符合2.3.1分级标准规定的道路交通事故。

2.组织机构

2.1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重、特大交通事故救援处置的组织指挥;具体的组织指挥工作由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实施。

2.2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电话:xxxxxxx)。

指挥部值班室设在调度值班室(电话:xxxxxxxx)。

3.事故报告

3.1在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或现场管理人员应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等简要情况,并同时报告公司安全监察部。

3.2安全监察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向集团安技部报告事故情况。

4.应急救援处置

4.1应急预案的启动

4.1.1安全监察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并赶赴事故现场,做好现场封闭和救援的准备。

4.1.2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公司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组成现场指挥部,协同港公安局做好事故的指挥与救助,并协调相关的专业处置组组织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处置;非生产区域的重大交通事故不设立现场指挥部,由港公安局和公司安全监察部直接组织现场指挥、救援。

4.1.3公司抢险救助队接到命令后,当班的队员应以最快速度赶赴事故地点,配合执法、救助人员做好抢险救助和现场维护工作。

4.1.4相关人员接到通知后赶赴事故现场的时间要求:工作时间15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非工作时间45分钟内(最迟不超过1个小时)到达事故现场。

4.2现场救援。

4.2.1事故发生初期,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或按就近的原则及时将伤员送医院急救。

4.2.2现场安质人员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4.2.3安全监察部在配合交警大队快速全力抢救伤员的同时,要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便于交警大队进行事故现场的勘察处理,并要配合交警大队做好事故发生区域的交通指挥疏导工作。

4.2.4现场指挥部应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涉及或影响的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可能导致事故扩大的途径等情况,配合港公安局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

4.2.5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各专业处置组的职责:

A、安全监察部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保障抢险救援工作正常开展,并负责协调公司抢险救助队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B、后勤服务部要做好抢险救助的后勤保障工作。

C、办公室通知相关单位随时待命,公司的所有设备、车辆和人员应无条件地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度。

D、生产调度部负责组织、协调事故现场周边区域的装卸生产,保证救援所需的机械设备和人员能及时调用到位,并积极参与事故救援工作要。

E、如事故有可能引发火灾或爆炸,安全监察部应紧急调用消防车现场待命,并在必要时实施现场救援。

4.2.6安全监察部应建立完善的交通事故处置机制。

与交警、医疗急救、消防、卫生防疫等部门组成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4.2.7现场指挥部应根据现场救援的实施效果和事故发展的态势,及时调整救援方案

4.2.8在实施现场救援时,安全监察部要配合交警大队确保事故路段畅通;如事故路段无法安全通行,应设置相应的标志,并指挥来往车辆绕道行驶。

4.3善后处理。

4.3.1安全监察部在交警大队现场勘察、处理完毕后,应及时配合交警大队将事故车辆拖离事故现场,恢复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

4.3.2事故的调查、处理由港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国家的法定程序进行。

4.3.3需要时,公司和集团有关部门和人员可参与事故的善后处理等事宜。

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地矿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本着救援与生产相结合的原则,立足于自救、互救,以自我保护、自我生存为基点,在非常情况下实施有效的救援。

第十二条、作业人员进入工地前,项目负责人必须召开全体人员安全生产会议,分析不安全因素,讲明注意事项,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第十三条、各作业班组分散作业前,必须进行班前教育,认真做好个人防护。

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安全操作规范》。

第十四条所有危险品的使用、储存单位,不管其生产经营规模大小,均应配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第十五条全职和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应当进行专门的应急救援培训,具备相应的应急救援知识,适应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熟练掌握应急救援器材和社备的使用。

第十六条对于配备的所有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要进行经常性的维修和保养,按要求及时废弃和更新,保证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预案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应急救援”是指发生重大事故,为了抢救事故遇险作业人员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救援行动。

二、“遇险”是指建筑施工、交通事故、火灾等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生命危险或发生重大事故,靠自己能力难以摆脱困境,需要外界援助。

三、“就近救援义务”指凡是应急救援系统中的成员,当接到在本区域或临近区域内的求救信号或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令后,必须无条件立即前往救援。

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3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总指挥:赵江临副总指挥:

应急后勤保障:

教学楼师生疏散指挥负责人:

食堂师生疏散指挥负责人:

住校生宿舍疏散指挥负责人:

与有关部门联系或求援事宜负责人:

临时救护工作负责人:

有关对外情况通报负责人:

根据安全事故应急的要求,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学校各科室、各部门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种类

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包括学校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学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学校重大危险药品安全检查事故,学校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学校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学校外出大型活动事故、学校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学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学校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等。

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的,属重大安全事故。

三、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报告制度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在5—10分钟内向市教育局和市党委、政府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

学校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为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如若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后,市教育局接到事故报告,教育局应根据事故情况在2小时内及时向市委、政府,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

4、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四、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组织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市教育局。

2、学校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其它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学生带到远离火源的安全地带。

3、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组织学生紧急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县教育局。

2、学校要迅速抢救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传染病人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市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并做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十)其它安全事故

学校依据事故性质和学校应急预案,参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正确、科学地进行教育、引导、疏散、处理,做好善后处置工作,确保高考的顺利进行,让学生发挥出最佳水平。

应急预案相关人员

高考期间领队教师职责

一、考生领队应于考试的前一天带领考生到考点,熟悉考场座位及考点环境。

二、对考生进行考前教育,宣布考试纪律和考生注意事项,教育考生正确对待考试。

随时注意对个别考得差的考生做好思想工作。

三、在每科考试前30分钟(第一科考前40分钟,外语科考前45分钟),带领考生进入考点,考完后清点人数带回住宿地点。

四、每科考试前要反复督促和细致检查考生做好应考的一切准备。

五、关心考生生活,安排好考生住宿,教育考生注意清洁卫生和安全,与考生同吃,政教办安排的老师与考生同住。

六、考生在应考时,领队只能在考点内指定的地点休息,并为考生代管书包等,不得离开考点,也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更不得在考场周围谈论试题。

七、在考试期间,领队应接受考点主考的领导,协助主考组织好考试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近期高三行事历

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4

一、总则

1、目的

为快速、有效、妥善地应对和处理我市城市桥梁可能出现的重大事故,及时采取应急控制措施,组织实施抢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桥梁重大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2、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明确职责。

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城市桥梁行政主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牵头组织,市人民政府有关部、委、办、局(以下简称“有关部门”)和城区人民政府参与,根据城市桥梁事故等级、类型和职责分工,明确应急机构职责,落实应急处置的责任,建立市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桥梁管理单位三级预警体系。

(2)相互协调、快速反应。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与有关部门、城区人民政府密切协作,保证城市桥梁事故灾难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

有关部门、单位接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时间内启动应急预案。

(3)分工协作、属地负责。

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处置实行属地负责制。

市人民政府是处置事故的主体,承担处置事故的首要责任。

有关部门、城区人民政府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动员社会力量,有组织地参与事故的处置活动,采取有力措施,将事故的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

3、编制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湖南省城市桥梁安全运营管理办法》、《常德市城市桥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本市市区内城市桥梁在建设、维修、检测、使用过程中出现重大隐患或发生洪水、冰冻、撞击、坍塌等自然灾害或重大事故后可能造成人员伤亡以及发生等级以上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常德市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指挥体系由市人民政府统一指挥,成立“常德市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桥梁应急指挥部”),指挥部由办公室、各相关部门、桥梁管理单位以及专家工作组等组成。

1、桥梁应急指挥部及其主要职责

在常德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桥梁应急指挥部具体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派出工作组赴现场组织、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1)指挥长:市分管城市建设工作的副市长

(2)副指挥长:市政府联系建设工作的副秘书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市安监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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