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于乡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方案,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乡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方案精选1

为加快我镇畜牧业转型升级步伐,规范养殖污染治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畜牧业绿色发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我镇畜禽养殖污染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依法关停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完成非禁养区内存在污染的畜禽养殖场(户)综合治理,依法关停治理不达标的养殖场(户):新(改扩)建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环评审批或环境影响备案登记制度,实现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排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做到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对禁养区养殖场(户)实施关停。对全镇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实行全面关停。愿意在规定时限内主动完成养殖设施拆除、圈舍去功能化、签订关停协议书的,按照相关政策给予一定经济补助;对不配合专项整治工作的养殖场(户),依法予以强制关停或取缔。

(二)搞好非禁养区养殖场(户)污染治理工作。重点治理污染防治设施不配套、种养结合不紧密的畜禽养殖场(户),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治污原则,督促采取干清粪方式,完善雨污分流、干湿分离、沼气处理等粪污收集处理和综合利用的设施设备,配套足够的土地消纳粪污,实现零排放或达标排放。对粪污处理不达标、整改不到位、环境污染严重的养殖场(户),由镇环境保护站协同市级相关部门执法,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强环境监管执法。镇政府确定专人不定期开展巡查,镇环保站、农技推广中心等部门每月进行随机抽查暗访,加强污染治理排查力度,对粪污治理不达标的养殖场(户)出具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及时排除污染隐患。对拒不整改,违法偷排、漏排、粪污治理设施不运行的养殖场(户),责令限期改正,依法予以处罚。

三、工作安排

集中治理时间:20xx年1月至12月

(一)宣传发动(20xx年1月)。采取“进场入户,以会代训”、广播电视#络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目的、意义、政策和要求。坚持普法宣传与典型宣传相结合,着力提高畜禽养殖从业人员的遵纪守法意识,为集中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與论氛围。

(二)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2月)。调查摸底工作由各村(社区)负责,组织摸清辖区内存栏25头及以上生猪养殖场(户)情(其它畜禽种类按生猪折算),建立台账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台账内容包括养殖场(户)名称、养殖地址、联系方式、栏含面积、养殖种类和存栏数量、现有设施、疫病防控、综合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措施等情况。

(三)集中治理阶段(20xx年3月~10月)。按照领导小组制定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技术方案,遵循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要求,全面开展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由养殖户选择合适处理模式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处理,并通过粪肥还田、制取沼气、制造有机肥等方式,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

各村负责对本辖区禁养区内养殖场无条件关闭到位,对适(限)养区养殖场进行限期升级改造(具体污染防治技术内容见附件)。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治理的养殖场(户)必须关停退出。

(四)考核验收阶段(20xx年12月)。按照时间节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养殖场(户)污染治理情况分村进行检查验收,验收情况将作为各村综合绩效考核评价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镇上成立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镇政府分管农业、环保领导任副组长;镇纪委、财政所、环保站、农业推广中心、安监站、综治办及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环境保护办公室,由镇农业推广中心主任马辉跃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政策执行、指导督促等工作。

(二)明确职责。由镇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镇级相关部门各尽其责,共同打赢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攻坚战。关停、整改畜禽养殖场(户)的牵头单位为镇农业推广中心,责任主体为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为镇纪委、派出所、环保站、财政、农业、兽医站等部门。

镇办公室职责:负责整治工作的相关督查考核工作。

派出所职责:负责维护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现场执法秩序,依法查处环境违法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镇纪委职责:负责对全过程开展监督监察,对发现的问题和违纪违规行为坚决打击。

镇财政所职责:负责安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经费,落实有关扶持政策。

镇环保站、兽医站职责:会同镇农业中心列出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清单,督促各村(社区)在20xx年10月30日前依法关停;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減排核算和考核;督促新(改扩)建畜合养殖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相关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或环评登记;组织开展《畜禽规模化养殖场污染防治条例》专项检查,建立定期巡查制度;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镇农技推广中心职责:负责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开展标准化示范创建;指导畜禽养殖场(户)采用减量化节水工艺,配套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和种养循环利用设施,配套足量的粪肥还田土地消纳面积。

镇综治信访办职责:负责依法维持整治工作相关秩序。

镇人民政府职责: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依法对禁养区养殖场(户)实施关停,对非禁养区养殖场(户)开展综合整治,并做好初步关停和整治的验收工作。

(三)维护稳定。镇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人为本,处理好依法整治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耐心组致地做好养殖业主的思想工作,争取养殖业主的理解和支持,积极引导养殖业主转产,解决好养殖场(户)关停引发的贫困户、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等相关问题。对纳入关停计划的养殖场(户),要给予相应的时间处理存栏畜禽。对不配合整治工作、妨碍公务等行为,要配合有关部门坚决子以打击。

(四)强化监管。镇环保站、农技推广中心、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监管,建立长效机制,督促养殖场业主认真执行环保法律、法规,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禁养区、限养区内不得新、改、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区要严格审批,严禁私自乱搭乱建;严防限养区养殖场(户)擅自突破养殖规模上限;严防养殖场(户)偷排、漏排和超标超量排放等违法违规行为。

乡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方案精选2

为切实做好乡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加强养殖业污染整治力度,减少污染排放量,促进全乡养殖业的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进一步掌握乡畜禽养殖污染情况和环境守法状况,提高环境监管水平,严格禁止养殖污水直排污染周边环境,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力争通过六个月的专项治理,辖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全部实现达标排放或综合利用,从而促进乡畜禽养殖业生产与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协调发展。

二、整治范围及内容

整治范围。乡所有已建畜禽养殖场(户)。

整治内容。对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进行全面关停处理;对限养区实行总量控制,逐年降低养殖密度,不得新建扩建养殖场;对限养区、可养区粪便及沼渣未经处理乱堆乱放、无粪污处理设施设备或设施设备不完善、污水排放不达标而导致周边环境受到污染,以及其它一些养殖污染源不按环保规定要求随意处置等行为进行全面整治,并下达整改通知,对整改不到位的养殖场,进行断电、关停处理。

三、整治工作步骤

(一)合理规划布局阶段(月日起至月日)

合理划分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禁养区原有养殖场实行逐步退出;限养区实行总量控制,逐年降低养殖密度,不得新建扩建养殖场;可养区要统一规划,严格控制养殖规模,防止超环境承载能力。

1、禁养区。集镇供水取水口水源控制区米内;城镇规划区;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集镇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区;至路米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禁止养殖区域。

2、限养区。居民区及公共建筑群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米范围内;禁养区域外的主要河道两侧各米的范围内;养殖密度大、防疫条件差、土地承载消纳能力相对饱和、环境压力大的区域。

3、可养区:

为养殖数量少、土地承载消纳粪污能力大、远离居民区的区域为可养区。

(二)动员部署阶段(月日起至月日)

各村要迅速行动,成立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召开由村组干部、养殖户参加的专项会议,层层签订责任状,制定实施方案,部署开展整治工作。

(三)调查摸底阶段(月起至月日)

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及乡直单位对现有畜禽养殖场进行逐户摸底调查核实。对养殖场的地址、养殖量、粪便及污水日排放量、现有污染治理方式、处理能力、治污设施运行等基本情况,逐一登记造册汇总。

(四)综合整治阶段(月日起至月日)

完成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一是对禁养区范围内的养殖场必须坚决予以关闭;二是对在限养区、可养区范围内的养殖场必须进行整改,办理环评手续,建沼气池、生化处理池等治污设施,实行干湿分离、雨污分离,干粪堆沤发酵,污水必须经治污设施处理,不得直接向外排放,实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并通过环评验收。

(五)检查验收阶段(月日起至月日)

由乡整治领导小组协同县环保局、畜牧水产局等相关部门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确保对违法养殖处罚到位,整改到位,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四、明确责任、加强配合

成立由乡乡长为组长、各村挂点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各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行动领导小组。为切实开展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保障生态环境,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村要明确职责,加强配合,确保本次整治活动落到实处。

农办。负责监督管理全乡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抓好新、改、扩散生猪规模养殖场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对未报批环评的养殖场,责令限期补办环评手续。

动物防疫检疫站。负责指导各村畜禽规模养殖场的粪污处理设施的建造和改造,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及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示范。

水务站。对限养区、可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定期进行水质检测。

森林派出所。协助相关部门查处养殖场违法排放污水和专项整治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依法从重、从快打击破坏养殖污染整治行动中的违法案件。

各村。负责本辖区禁养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关闭或搬迁工作,对可养区、限养区内生猪规模养殖场未建粪污处理设施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养殖户兴建沼气池、生化处理池等处理设施。

五、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精心部署

充分认识此次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及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结合实际,确定本区域内的整治重点,制定具体方案,同时建立检查活动联络员制度及工作例会、共计分析、跟踪督办等制度,扎实有效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

2、规范制度,及时反馈

各村由专人负责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专项行动信息调度报送工作,明确工作职责,确保信息质量及信息调度的畅通及时。

3、强化措施,力求实效

乡相关部门、森林派出所、动物防疫检疫站、水务站等部门要协调工作,加强对养殖场污染治理技术、工艺的支持和指导,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及时依法查处各种畜禽养殖环境违法行为,重点加大对畜禽养殖可养区、限养区综合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对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养殖场依法给予处罚。

4、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制定宣传计划,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污染治理技术、粪污综合利用宣传力度,既要取得群众的支持和协助,环境污染严重的典型违法案件,要予以曝光,对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关闭或搬迁情况,要加强宣传报导。

乡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方案精选3

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抓住当前全市农村环境集中整治的机遇,结合今年的环境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遵循资源综合利用的方针,统筹兼顾公共卫生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为契机,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优化布局,大力发展健康生态养殖,加大养殖业粪污综合治理力度,力争在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上实现新的突破,有效改进现有养殖模式,切实改善农村环境,全面提升我市现代畜牧业发展水平。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鼓励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原则。要高度重视畜牧业发展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正确处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三者之间的关系。畜牧业发展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生态优先,节能减排,提高全市畜禽健康养殖水平。

(二)坚持分类治理原则。根据畜牧业养殖规模制定相适应的整治措施,各规模养殖场根据规模不同,达到治理要求。

(三)坚持权属责任原则。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畜禽养殖场是污染治理主体,必须切实承担治理责任,加大污染治理投入。

(四)坚持依法行政原则。根据环保部门的划定,对禁养区内的各类规模养殖场(小区)进行调查核实和全面清理,对限养区和可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小区)排放污染物在限期内达不到要求的,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到位,给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带来影响投诉举报的依法予以取缔或停止养殖活动。依法严把审核关,规范现有和新增养殖场的生产和管理,严禁在禁养区内新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严格控制在限养区内新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

(五)坚持维护稳定原则。要处理好污染整治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加大宣传力度,认真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人为设置障碍、无理取闹、妨碍公务的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七道七治”养殖业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废弃污染物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得到有效遏止,畜牧养殖污染实现根本好转。

四、工作步骤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于乡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方案,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乡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方案精选1

为加快我镇畜牧业转型升级步伐,规范养殖污染治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畜牧业绿色发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我镇畜禽养殖污染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依法关停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完成非禁养区内存在污染的畜禽养殖场(户)综合治理,依法关停治理不达标的养殖场(户):新(改扩)建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环评审批或环境影响备案登记制度,实现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排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做到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对禁养区养殖场(户)实施关停。对全镇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实行全面关停。愿意在规定时限内主动完成养殖设施拆除、圈舍去功能化、签订关停协议书的,按照相关政策给予一定经济补助;对不配合专项整治工作的养殖场(户),依法予以强制关停或取缔。

(二)搞好非禁养区养殖场(户)污染治理工作。重点治理污染防治设施不配套、种养结合不紧密的畜禽养殖场(户),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治污原则,督促采取干清粪方式,完善雨污分流、干湿分离、沼气处理等粪污收集处理和综合利用的设施设备,配套足够的土地消纳粪污,实现零排放或达标排放。对粪污处理不达标、整改不到位、环境污染严重的养殖场(户),由镇环境保护站协同市级相关部门执法,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强环境监管执法。镇政府确定专人不定期开展巡查,镇环保站、农技推广中心等部门每月进行随机抽查暗访,加强污染治理排查力度,对粪污治理不达标的养殖场(户)出具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及时排除污染隐患。对拒不整改,违法偷排、漏排、粪污治理设施不运行的养殖场(户),责令限期改正,依法予以处罚。

三、工作安排

集中治理时间:20xx年1月至12月

(一)宣传发动(20xx年1月)。采取“进场入户,以会代训”、广播电视#络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目的、意义、政策和要求。坚持普法宣传与典型宣传相结合,着力提高畜禽养殖从业人员的遵纪守法意识,为集中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與论氛围。

(二)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2月)。调查摸底工作由各村(社区)负责,组织摸清辖区内存栏25头及以上生猪养殖场(户)情(其它畜禽种类按生猪折算),建立台账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台账内容包括养殖场(户)名称、养殖地址、联系方式、栏含面积、养殖种类和存栏数量、现有设施、疫病防控、综合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措施等情况。

(三)集中治理阶段(20xx年3月~10月)。按照领导小组制定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技术方案,遵循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要求,全面开展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由养殖户选择合适处理模式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处理,并通过粪肥还田、制取沼气、制造有机肥等方式,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

各村负责对本辖区禁养区内养殖场无条件关闭到位,对适(限)养区养殖场进行限期升级改造(具体污染防治技术内容见附件)。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治理的养殖场(户)必须关停退出。

(四)考核验收阶段(20xx年12月)。按照时间节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养殖场(户)污染治理情况分村进行检查验收,验收情况将作为各村综合绩效考核评价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镇上成立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镇政府分管农业、环保领导任副组长;镇纪委、财政所、环保站、农业推广中心、安监站、综治办及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环境保护办公室,由镇农业推广中心主任马辉跃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政策执行、指导督促等工作。

(二)明确职责。由镇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镇级相关部门各尽其责,共同打赢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攻坚战。关停、整改畜禽养殖场(户)的牵头单位为镇农业推广中心,责任主体为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为镇纪委、派出所、环保站、财政、农业、兽医站等部门。

镇办公室职责:负责整治工作的相关督查考核工作。

派出所职责:负责维护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现场执法秩序,依法查处环境违法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镇纪委职责:负责对全过程开展监督监察,对发现的问题和违纪违规行为坚决打击。

镇财政所职责:负责安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经费,落实有关扶持政策。

镇环保站、兽医站职责:会同镇农业中心列出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清单,督促各村(社区)在20xx年10月30日前依法关停;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減排核算和考核;督促新(改扩)建畜合养殖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相关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或环评登记;组织开展《畜禽规模化养殖场污染防治条例》专项检查,建立定期巡查制度;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镇农技推广中心职责:负责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开展标准化示范创建;指导畜禽养殖场(户)采用减量化节水工艺,配套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和种养循环利用设施,配套足量的粪肥还田土地消纳面积。

镇综治信访办职责:负责依法维持整治工作相关秩序。

镇人民政府职责: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依法对禁养区养殖场(户)实施关停,对非禁养区养殖场(户)开展综合整治,并做好初步关停和整治的验收工作。

(三)维护稳定。镇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人为本,处理好依法整治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耐心组致地做好养殖业主的思想工作,争取养殖业主的理解和支持,积极引导养殖业主转产,解决好养殖场(户)关停引发的贫困户、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等相关问题。对纳入关停计划的养殖场(户),要给予相应的时间处理存栏畜禽。对不配合整治工作、妨碍公务等行为,要配合有关部门坚决子以打击。

(四)强化监管。镇环保站、农技推广中心、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监管,建立长效机制,督促养殖场业主认真执行环保法律、法规,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禁养区、限养区内不得新、改、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区要严格审批,严禁私自乱搭乱建;严防限养区养殖场(户)擅自突破养殖规模上限;严防养殖场(户)偷排、漏排和超标超量排放等违法违规行为。

乡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方案精选2

为切实做好乡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加强养殖业污染整治力度,减少污染排放量,促进全乡养殖业的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进一步掌握乡畜禽养殖污染情况和环境守法状况,提高环境监管水平,严格禁止养殖污水直排污染周边环境,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力争通过六个月的专项治理,辖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全部实现达标排放或综合利用,从而促进乡畜禽养殖业生产与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协调发展。

二、整治范围及内容

整治范围。乡所有已建畜禽养殖场(户)。

整治内容。对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进行全面关停处理;对限养区实行总量控制,逐年降低养殖密度,不得新建扩建养殖场;对限养区、可养区粪便及沼渣未经处理乱堆乱放、无粪污处理设施设备或设施设备不完善、污水排放不达标而导致周边环境受到污染,以及其它一些养殖污染源不按环保规定要求随意处置等行为进行全面整治,并下达整改通知,对整改不到位的养殖场,进行断电、关停处理。

三、整治工作步骤

(一)合理规划布局阶段(月日起至月日)

合理划分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禁养区原有养殖场实行逐步退出;限养区实行总量控制,逐年降低养殖密度,不得新建扩建养殖场;可养区要统一规划,严格控制养殖规模,防止超环境承载能力。

1、禁养区。集镇供水取水口水源控制区米内;城镇规划区;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集镇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区;至路米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禁止养殖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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