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1.目的为了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保证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使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风险管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
3.职责各部门及负责人严格履行《风险管理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责任制制度》的职责。
4.术语和定义
4.1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是指风险管理者采取各种措施和方法,消灭或减少风险事件发生的各种可能性,或风险管理者减少风险事件发生时造成的损失。
4.2风险点风险点亦称风险源,是指伴随风险的部位、设备、设施、场所、区域等的物理实体、作业环境或空间。
5.风险防控程序
5.1风险辨识风险辨识是企业风险防控与隐患治理的前提,也是安全管理的必要手段,在现场的生产过程中,诱发安全事故的因素很多。
企业各部门、车间、班组、岗位要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这几个方面开展风险辨识,在风险辨识过程中,要对风险点进行分析,确定其危害因素,并根据各区域、场所的风险点制定有效的、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防范措施,便于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5.2形成风险点库企业完成风险辨识工作后,将识别出的风险点纳入系统,形成企业自己的风险点源库。
风险点库主要包括:风险点名称、危害因素、防控要求。
5.3制定风险清单企业建立风险点源库后,需要根据风险点源库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厂矿、车间(部门)、班组、岗位的风险清单。
每一层级的清单中的风险点、检查周期、检查频次均需符合企业实际情况。
5.4风险信息更新要对风险防控进行跟踪验证,定期进行风险辨识,涉取新的风险信息,对产生新的风险危害进行补充评价,对原有风险评价中的措施进行修订、更新。
6.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程序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法定义务,也是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对风险分级管控措施的充分应用,针对每个危险源应采取的控制措施进行排查,才能真正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系统化、规范化,隐患排查治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6.1实施隐患排查及公示各层级要对照制定的风险防控清单进行隐患排查,按风险点及时将隐患信息上报到安全管理小组。
公司应将排查出的主要事故隐患进行公示,并形成《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检查项目公示牌》。
6.2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通知与整改复查每次隐患排查工作结束后,对存在问题的检查信息需要进行隐患整改操作,并登记隐患的整改情况。
安全管理部门要尽快下发风险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通知单,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根据隐患整改记录单进行隐患整改,隐患整改完成后,需要对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填报,安全管理部门对整改结果复查,并登记隐患的复查信息。
6.3隐患消除与隐患归档对检查合格的隐患管理人员经确认后进行归档处理,对整改符合要求的事故隐患,系统将自动归档,整改不符合要求的事故隐患需要进行再次整改,知道确认隐患消除为止。
7.隐患排查内容和要求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安全管理部门应要求有关部门期限排除。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管理部门应联系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车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限期彻底整改。
(一)事故隐患的范围
(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
(4)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
(5)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危害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6)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等)。
(8)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
(9)以往生产活动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
(二)对所排查的安全隐患,由安全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整改措施,并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
(三)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方案需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四)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负责整改的部门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或停产,对难以停止使用或停产的相关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五)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公司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六)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车间、部门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各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
(七)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
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凡当班组能整改的不准推向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准推向公司主管部门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八)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并于规定的时限内,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整改情况。
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九)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部门要按要求写出隐患整改回复报告,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检查验收。
(十)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应停止其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转和操作使用,直到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回复运行。
8.处罚
按照公司《安全处罚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处罚。
【职责】
1.总经理职责
1.1对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1.2每季度参加公司组织的隐患排查工作;
1.3负责组织制定并落实重大隐患整改方案;
1.4负责保障安全生产资金足额投入;
1.5每年参加公司组织的风险辨识管控工作。
2.安全部职责
2.1负责对本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
2.2负责将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教育培训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2.3负责指导各车间及部室对储罐区、工作环境、人员健康、维修作业、安全防护及安全作业、消防设施管理等方面进行风险辨识;
2.4负责安全、消防、职业卫生方面的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工作。
3、设备管理部职责
3.1负责指导各车间对设备设施、安全防护及安全作业方面的风险辨识;
3.2负责设备方面的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工作。
4、计划运营部职责
4.1负责指导车间对工艺、储运系统、作业条件、公用工程方面风险辨识;
4.2负责工艺、储运系统、作业条件、公用工程方面进行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工作。
5、电仪车间职责
5.1负责对电气、仪表系统方面的风险辨识并分级;
5.2负责电气、仪表系统方面的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工作。
6、各车间、部室职责
6.1负责本部门所属区域的全方位风险辨识并对风险分级;
6.2负责本部门所属区域的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工作;
6.3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知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的风险因素、风险等级、防范措施、应急方法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定义】
3.1危险
危险是事物(人的行为、机器设备、物资材料、作业环境、规章制度)所处的一种不安全状态,在此状态下,可能导致某种事故或一系列的损坏或损失事件。
3.2危险源
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和(或)财产损失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它们的组合。
在分析生产过程中对人造成伤亡、影响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导致疾病的因素时,危险源可称为危险有害因素,分为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和管理因素四类。
3.3风险
在社会生活、生产活动中,充满了来自自然的、人为(技术)的风险。风险是通过事故现象和损失事件表现出来的。
风险是描述系统危险程度的客观量,是可能性和严重性的组合,具有概率和后果的二重性,风险=可能性×严重性。风险的定义可以表述为:安全生产不期望的事件的发生或存在概率与可能发生事故后果的组合。
可能性,是指事故(事件)发生的概率。严重性,是指事故(事件)一旦发生后,将造成的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
3.4风险点
风险伴随的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以及在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活动,或以上两者的组合。
3.5风险辨识
识别风险的存在并确定其分布和特性的过程。风险,按其引发事故原因要素分为人因风险、物固风险、环境风险和管理风险。人因风险,例如失误,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执行不力、执行不到位等人为因素引发事故的风险。物因风险,例如设备、设施、工具、器械、能量等物质因素(缺陷、故障、隐患)引发事故的风险。环境风险,如环境条件不良、异常等因素引发事故的风险。管理风险,例如制度缺失、责任不明、规章不健全、监督不力、培训不到位、证照不全等因素导致事故的风险。
3.6风险评价
对危险源导致的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分级,对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加以考虑,以及对风险是否可接受予以确定的过程。
3.7风险分级
通过采用科学、合理方法对危险源所伴随的风险进行定性或定量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划分等级。按其程度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和一般风险。
3.8重大风险
极易造成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应当确定为重大风险。
3.9风险管控措施
企业根据风险评价分级的结果及生产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不可接受的风险,制定并落实的控制方法和手段。通过管控措施,将风险尤其是重大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
企业在选择风险管控措施时应考虑其可行性、安全性和可靠性。具体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培训教育措施和个体防护措施等。
企业应将风险评价结果及所采取的管控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和培训,使其熟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掌握、落实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3.10风险分级管控
按照风险不同级别、所需管控资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复杂及难易程度等因素而确定不同管控层级的风险管控方式。风险分级管控的基本原则:风险越大,管控级别越高。
3.11事故隐患
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是由隐患发展积累导致的,隐患的根源在于风险,风险得不到有效管控就会演变成隐患,隐患得不到治理就会发生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质变到一定程度,就会导致事故发生。
3.12隐患排查
风险管控措施失效或弱化,极易形成隐患,酿成事故。隐患排查,是以风险管控措施为重点,对其有效性进行经常性核实确认和不断完善,是控制、降低风险的保障手段。企业应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隐患排查前应制定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选择合适的排查方法。
3.13一般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消除的隐患。
3.14重大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需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并经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消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消除的隐患。
3.15隐患治理
指消除或控制隐患的活动或过程。企业应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治理完成后,应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
【内容】
1、成立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安全副总
组员:生产副总、行政副总、财资副总、市场营销部总监、安全部部长、环保部部长、保卫科科长、质量管理部部长、计划运营部部长、调度室调度长、科技研发部部长、综合部部长、工程设备保障部部长、设备部部长、企业管理部部长、电仪车间主任、苯加氢车间主任、硫酸车间主任
组长职责:负责组织安全风险分级体系建设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成员做好组织、协调、计划、实施、总结、归纳、汇总、上报、专家审核等过程的工作,批准重大及重要的风险清单。参加公司组织的隐患排查工作,组织制定并落实重大隐患整改方案,负责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是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人,对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副组长职责:负责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协调、过程培训、技术指导,指导完成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文件的编制,对体系建设过程中各部门提出奖惩建议。
组员职责:具体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体系建设过程中的具体工作,完成本部门、本业务范围内的风险点识别、风险分级及风险评价,对评价结果负责。负责实施分管系统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工作。
3、风险分级管控
3.1危险源的识别:
1)依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的规定,对潜在的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管理因素等危害因素进行辨识,如,造成火灾和爆炸等各类事故的原因;工作环境中造成职业病的化学、物理性危害因素;设备腐蚀、焊接缺陷等;导致有毒有害物料、气体泄漏的原因等。
2)考虑物质固有的危险性:燃烧性、爆炸性、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等。
3)从机械能、电能、化学能、热能和辐射等能量的角度考虑。例如:机械能可造成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起重伤害、高处坠落、坍塌等;热能可造成灼烫、火灾;电能可造成触电;化学能可导致火灾、爆炸、中毒、腐蚀。
3.2风险辨识重点内容
1)生产工艺和生产技术;
2)普通设备设施和特种设备,能源隔离、机械防护等涉及安全生产的设备设施及其检验检测情况;
3)建筑物、构筑物、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生产经营环境、以及生产经营相关相邻的环境、场所和气象条件;
4)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安全防护和安全作业行为;
5)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教育培训、现场作业、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6)其他可能产生风险的因素。
3.3危害因素造成的事故类别和后果:
事故类别包括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其它伤害。
危害因素引发的后果:包括人身伤害、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停工、违法、影响商誉、工作环境破坏、环境污染等。
3.4风险分级: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四级,分别采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
3.4.1直接判断法风险分级:从风险分级从工艺、设备设施、仓库、储罐区、建构筑物、安全管理六个方面进行分级,同一区域内涉及不同类别风险应分别进行风险分级,分级结果按较高级别确定。风险辨识的区域应为企业全部作业区,辨识基本单元应为相对独立的生产装置或设备设施。具体标准参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手册》
3.4.2、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分级标准
风险辨识的区域应为企业全部作业区,辨识基本单元应为岗位或工序。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即LEC法(D=LEC),通过对危险源进行L值(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E值(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和C值(发生事故可能出现的结果)打分之积,得出D值(风险值)。依据D值大小判定岗位风险级别。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是对人员在具有潜在危险性环境中作业时危险性进行评价的半定量评价方法。D值越大,作业条件的危险性就越大。
各级部门、车间应当按照风险等级,逐一制定风险管控措施,明确管控重点、管控部门和管控人员。风险控制措施应从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培训教育、个体防护、应急处置等方面识别制定。如果现有控制措施不足以控制此项风险,应提出建议或改进的控制措施,结合实际采取一种或多种措施进行控制,直至风险可以接受。
1)设备设施类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应包括:报警、联锁、安全阀、液位、温度、压力等工艺设备本身带有的控制措施和消防、检查、检验等常规的管理措施。
2)作业活动类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应包括:制度完备性、管理流程合理性、作业环境可控性、作业对象完好状态及作业人员素质等方面。
风险控制措施实施前应考虑可行有效性;制定措施后风险是否降低;是否有新的风险出现等。
对较大及以上等级的风险,企业还应当制定专门管控方案。管控方案主要包括管控目标或任务、管控组织及职责、较大及以上风险基本信息、控制措施、资金保障等内容。
3.4.2.编制风险分级管控台账(清单)
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后,各部门、车间应编制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包括辨识部位、存在风险、风险分级、事故类型、主要管控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的全部风险点和风险信息.
3.4.5风险管控要求信息告知
各级组织对本单位辨识单元的危害因素进行辨识评价后,逐级汇总、修订、审核、发布。制定较大及以上等级风险清单,并编制较大及以上等级风险管控方案,报公司批准。根据风险管控结果,逐级编制并发布风险分布图,在岗位设置风险管控公示牌(卡)、岗位风险告知卡等安全管理工具,确保员工获知信息。
3.4.6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技术人员进行辨识评估专项培训,及全员岗位相关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为主的教育培训,确保每名员工都能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风险的基本特征及防范、应急措施。
3.4.7总经理每季度至少组织检查一次风险管控措施和管控方案的落实情况。
3.4.8班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前或者交接班时,应当进行风险确认和风险管控措施预知、设备设施检查等安全确认,并及时排除新产生的风险;生产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对作业场所、设备设施、物品存放等涉及安全的事项进行检查。
3.4.9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风险管控动态评估,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立即开展评估。评估结果用于指导生产计划、应急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以及安全生产管理、风险管控、隐患治理等工作。
3.4.10文件管理
企业应完整保存体现风险分级管控过程的记录资料,并分类建档管理。应包括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风险点统计表、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记录,以及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危险源统计表(参见附录B.4)等内容的文件化成果;涉及重大、较大风险时,其辨识、评价过程记录,风险控制措施及其实施和改进记录等,应单独建档管理。
3.4.11风险信息的更新和持续改进
每年至少对风险分级管控体系进行一次系统性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和公布。
主动根据以下情况变化对风险管控的影响,及时针对变化范围开展风险分析,更新风险信息:
——法规、标准等增减、修订变化所引起风险程度的改变;
——发生事故后,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对相关危险源的再评价;
——组织机构发生重大调整;
——风险程度变化后,需要对风险控制措施的调整;
——根据非常规作业活动、新增功能性区域、装置或设施以及其他变更情况等适时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
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4.1事故隐患排查
4.1.1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清单
各部门、车间应当依据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清单。隐患排查清单,应当包括排查的风险部位、风险管控措施、风险失控表现、失职部门和人员、排查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排查时间等内容。
4.1.2排查方式
隐患排查应采用综合隐患排查、专业隐患排查、季节性隐患排查、节假日隐患排查、日常隐患排查、事故类比隐患排查等不同方式。其中事故类比隐患排查为在企业内或同行业发生事故后的检查,专业性隐患排查应包括工艺、设备、电气、自控仪表、建筑结构、消防、公用及辅助工程等。
4.1.3排查级别及频次
1)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并参加一次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较大及以上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并保留检查记录。
2)安全管理部门应当每旬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安全检查,依据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的职责分工,检查各自分管的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并保留检查记录。
3)生产车间每周至少组织本部门管理人员对本车间的安全风险控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保留检查记录。
4)班组每天组织一次对本岗位的安全风险控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并保留检查记录。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前或者交接班时,应当进行风险确认和风险管控措施预知、设备设施检查等安全确认,并及时排除新产生的风险;生产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对作业场所、设备设施、物品存放等涉及安全的事项进行检查。
5)车间一线岗位工人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岗位工人应对自己分包的安全设施、应急设施、风险控制措施进行巡回检查,时间间隔不得大于2小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至少每小时巡检一次,电仪车间每周对仪表设施进行巡回检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组织开展专项隐患排查:
1)当有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以及规程制定、修改或者废止时,企业应当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法律法规识别和合规性评价,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制度、现状应当制定整改计划进行整改;
2)当设备设施、工艺、技术、生产经营条件、周边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就变化情况对公司安全管理方面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制定相关风险控制措施并对变化后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3)当停工停产后需要复工复产的,应当组织人员对设备设施的运行调试情况、安全报警连锁调试情况,储运情况、人员培训情况、消防应急物资配备情况、风险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等开展专项检查;
4)当本单位或同行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险情时,应当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在本单位组织开展事故类比专项检查,进行举一反三,避免同类事故发生;
5)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时,企业应按照政府要求制定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
6)当由于季节变化引起气候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企业应当根据季节特点开展季节性专项检查;
7)当有关部门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如洪水、泥石流、暴雪、台风、地震等)时,企业应当针对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开展专项检查。
4.1.4隐患排查内容
应依据隐患排查清单,对工程技术、管理措施、培训教育、个体防护、应急处置等全部控制措施进行排查。
应当对下列因素开展隐患排查:
1)人的不安全行为:从业人员是否存在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2)物的不安全状态: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标准要求;
3)管理缺陷: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规定建立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其他可能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因素。
4.1.5隐患判定、分级
事故隐患分为三级:
1)重大隐患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列为重大隐患:
列入《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隐患认定指导目录(试行)》的重大隐患;
列入《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重大隐患;
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应当判定的重大隐患;
可能造成人员死亡事故或重伤事故的隐患;
可能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隐患;
其他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需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并经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消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消除的隐患;
可能造成国际、国内、本地区内影响的隐患影响的隐患。
2)一般隐患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列为一般隐患:
可能造成轻伤、轻微伤害或没有受伤的隐患;
可能造成一定财产损失的隐患;
可能造成对周边企业、社区产生影响的隐患;
可能造成的损失很小。
4.2隐患治理
4.2.1治理要求
对排查出的各级隐患,做到“五定”(定整改方案、定资金来源、定项目负责人、定整改期限、定控制措施),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及时协调在隐患整改中存在的资金、技术、物资采购、施工等各方面问题。
4.2.2制定隐患整改方案范围及内容
1)各部门、车间对安全生产检查发现的如下事故隐患,应当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消除隐患。
①重大事故隐患;
②政府及其他相关方检查发现的隐患;
③公司级联合检查发现的隐患;
④其他安全检查发现的整改难度较大,涉及单位(部门)较多的隐患;
2)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治理的隐患清单;
②治理的标准要求;
③治理的方法和措施;
④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⑤负责治理的机构、人员和工时安排;
⑥治理的时限要求;
⑦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⑧复查工作要求和安排;
⑨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4.2.3重大隐患治理
重大隐患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防止整改期间发生事故的安全措施。实施完成后,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档案,隐患档案应包括以下信息:隐患名称、隐患内容、隐患编号、隐患所在单位、专业分类、归属职能部门、评估等级、整改期限、治理方案、整改完成情况、验收报告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形成的传真、会议纪要、正式文件等,也应归入事故隐患档案。
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实施前应当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相关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具体负责整改人员进行论证,必要时可以聘请专家参加。
4.2.4一般事故隐患治理
一般隐患由车间主任或班组长组织进行确认及风险评估,制定整改措施,10日内进行整改,整改验收复查后,填写《隐患登记处理台帐》。无法完成整改的,制定控制措施、进行安全告知,同时上报公司,由公司进行处置。一般事故隐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隐患所在部门负责组织治理。各类检查发现的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够立即整改的应当按照隐患治理“五定”原则制定整改计划和应急措施,限期整改。
电工、仪表、工艺等专业性较强或部门自身无法治理的事故隐患应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由安全部协调各部门进行治理或制定隐患整改方案,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4.2.5验收
隐患治理完成后,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治理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实现闭环管理。公司检查发现的隐患治理完毕后按事故隐患整改方案进行验收;各管理部门检查发现的隐患治理完毕后由部门指定人员进行验收;车间自查发现的隐患治理完毕后由生产车间自行组织验收。隐患验收合格的,验收人应当签字确认。
各级单位应建立隐患治理台账,隐患治理信息台账应当包括隐患名称、隐患等级、治理措施、完成时限、复查结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每次检查完毕后,在隐患治理信息台账中,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2.6档案管理
各级单位完整保存体现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过程的记录资料,单独建档并保留纸质记录。
风险管控文件资料包括:相关制度、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风险分级管控台账(清单)等;涉及重大风险时,其辨识、评价过程记录,风险控制措施及其实施和改进记录等分类建档保存。
隐患排查治理资料至少应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隐患排查治理清单等。
4.2.7动态管理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风险管控动态评估,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立即开展评估。评估结果用于指导生产计划、应急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以及安全生产管理、风险管控、隐患治理等工作。
每一轮全面辨识和专项辨识评价后,应结合评估实际情况修订各类台账、清单,并按规定及时更新。
将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教育培训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知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的风险因素、风险等级、防范措施、应急方法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在专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承包合同中,约定涉及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的相关责任。
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至少每月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建立考核制度,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纳入日常考核,实施奖惩。
【考核】
1.未建立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隐患治理信息台账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2.未按规定开展全面辨识或者专项辨识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3.未按规定制定风险管控措施或者管控方案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4.未按规定开展风险管控动态评估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5.未按规定开展隐患排查、确定隐患等级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6.未按规定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或者未按方案组织整改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7.未按规定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考核责任人500元。
1.目的
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重特大安全事故,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规章及标准,特制订本制度。
2.制定依据、术语
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
2.1安全风险是指某一特定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其后果严重性的组合;安全风险点是指存在安全风险的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以及在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活动,或以上两者的组合;对安全风险所采取的管控措施存在缺陷或缺失时就形成事故隐患,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等方面。
2.2隐患:作业场所、设备或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2.3一般事故隐患:能够及时整改,不足以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隐患。
2.4重大事故隐患: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2.5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6三查四定:在项目建设中,交工前要经历的一个过程,“三查”主要指“查设计漏项、查工程质量及事故隐患、查未完工程量”,“四定”指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完成”。
2.7危险作业:操作过程安全风险较大,容易发生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安全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作业。一般包括:
(1)《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GB30871)规定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特殊作业;
(2)储罐切水、液化烃充装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
(3)安全风险较大的设备检维修作业。
3.适用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各种安全检查.
4.职责
4.1安全科负责组织厂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总经理、副总经理参与厂级综合性安全检查。
4.2总工办负责组织工艺专业检查,设备科负责设备专业检查,电仪科负责组织电气、仪表专业检查,仓储科负责组织储运专业检查,保卫科负责组织消防专业检查,电仪科、生产科、环保科、设备科、后勤科负责组织公用工程专业检查。
4.3生产科负责组织季节性检查。
4.4安全科负责组织重点时段及节假日前排查和事故类比排查。
4.5生产科负责组织复产复工前排查。
4.6生产科、总工办、设备科、电仪科、环保科、安全科等根据工作需求外聘专家进行排查。
4.7各车间主任负责组织本车间的综合性检查,班组长、岗位操作工负责日常性安全检查。
4.8车间安全副主任、工艺副主任、设备副主任、技术员、调度员负责本职工作的日常性检查。
4.9生产科、总工办、设备科、电仪科、环保科、安全科等管理人员负责本职工作的日常性检查。
5.基本要求
5.1企业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要逐级落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对安全风险全面管控,对事故隐患治理实行闭环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5.2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全体员工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参与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3企业应充分利用安全检查表(SCL)、工作危害分析(JHA)、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FMEA)、危险和可操作性分析(HAZOP)等安全风险分析方法,或多种方法的组合,分析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选用风险评估矩阵(RAM)、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等方法进行风险评估,有效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5.4企业应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定期开展HAZOP分析。
5.5精细化工企业应按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6.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方式及频次
6.1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方式
6.1.1应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按照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要求,结合生产工艺特点,针对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点,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做到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全覆盖,责任到人。
6.1.2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形式包括日常排查、综合性排查、专业性排查、季节性排查、重点时段及节假日前排查、事故类比排查、复产复工前排查和外聘专家诊断式排查等。
(1)日常排查是指基层单位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基层单位(厂)管理人员和各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日常排查要加强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2)综合性排查是指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各要素落实情况为重点开展的全面检查;
(3)专业性排查是指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储运、消防和公用工程等专业对生产各系统进行的检查;
(4)季节性排查是指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主要包括: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超温超压、防台风、防洪、防暑降温为重点;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
(5)重点时段及节假日前排查是指在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和节假日前,对装置生产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事故隐患、备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保运力量安排、安全保卫、应急、消防等方面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假日期间领导干部带班值班、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6)事故类比排查是指对企业或同类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后举一反三的安全检查;
(7)复产复工前排查是指节假日、设备大检修、生产原因等停产较长时间,在重新恢复生产前,需要进行人员培训,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等进行综合性隐患排查;
(8)外聘专家排查是指聘请外部专家对企业进行的安全检查
6.2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频次
6.2.1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的频次应满足
6.2.1.1装置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2小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和部位的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1小时。
6.2.1.2车间(装置)直接管理人员(主任、工艺、设备技术人员)、调度、电气、仪表人员每天至少两次对装置现场进行相关专业检查。
6.2.1.3车间应结合班组安全活动,至少每周组织一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各职能科室人员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至少每月组织一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6.2.1.4职能科室人员每天至少一次对装置现场进行相关专业检查。
6.2.1.5公司夜间值班检查四次,车间夜间值班检查两次。
6.2.1.6公司应根据季节性特征及本单位的生产实际,每季度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季节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及节假日前必须进行一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6.2.1.7公司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基层单位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性排查和专业排查,两者可结合进行。
6.2.1.8当同类企业发生安全事故时,应举一反三,及时进行事故类比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
6.2.2当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公司应根据情况及时组织进行相关专业性排查
6.2.2.1公布实施有关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或原有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重新修订的;
6.2.2.2组织和人员发生重大调整的;
6.2.2.3装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或操作参数发生重大改变的,应按变更管理要求进行风险评估;
6.2.2.4外部安全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6.2.2.5发生安全事故或对安全事故、事件有新认识的;
6.2.2.6气候条件发生大的变化或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前。
6.3企业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运用HAZOP方法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分析,一般每3年开展一次;对及“两重点一重大”和首次工业化设计的建设项目,应在基础设计阶段开展HAZOP分析工作;对其他生产、储存装置的安全风险辨识分析,针对装置不同的复杂程度,可采用本制度第5.3所述的方法,每5年进行一次.
6.4隐患排查容
企业应结合自身安全风险及管控水平,按照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要求,参照各专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附件),编制符合自身实际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排查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安全领导能力;
以下内容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1.目的为了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保证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使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风险管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
3.职责各部门及负责人严格履行《风险管理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责任制制度》的职责。
4.术语和定义
4.1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是指风险管理者采取各种措施和方法,消灭或减少风险事件发生的各种可能性,或风险管理者减少风险事件发生时造成的损失。
4.2风险点风险点亦称风险源,是指伴随风险的部位、设备、设施、场所、区域等的物理实体、作业环境或空间。
5.风险防控程序
5.1风险辨识风险辨识是企业风险防控与隐患治理的前提,也是安全管理的必要手段,在现场的生产过程中,诱发安全事故的因素很多。
企业各部门、车间、班组、岗位要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这几个方面开展风险辨识,在风险辨识过程中,要对风险点进行分析,确定其危害因素,并根据各区域、场所的风险点制定有效的、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防范措施,便于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5.2形成风险点库企业完成风险辨识工作后,将识别出的风险点纳入系统,形成企业自己的风险点源库。
风险点库主要包括:风险点名称、危害因素、防控要求。
5.3制定风险清单企业建立风险点源库后,需要根据风险点源库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厂矿、车间(部门)、班组、岗位的风险清单。
每一层级的清单中的风险点、检查周期、检查频次均需符合企业实际情况。
5.4风险信息更新要对风险防控进行跟踪验证,定期进行风险辨识,涉取新的风险信息,对产生新的风险危害进行补充评价,对原有风险评价中的措施进行修订、更新。
6.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程序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法定义务,也是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对风险分级管控措施的充分应用,针对每个危险源应采取的控制措施进行排查,才能真正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系统化、规范化,隐患排查治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6.1实施隐患排查及公示各层级要对照制定的风险防控清单进行隐患排查,按风险点及时将隐患信息上报到安全管理小组。
公司应将排查出的主要事故隐患进行公示,并形成《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检查项目公示牌》。
6.2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通知与整改复查每次隐患排查工作结束后,对存在问题的检查信息需要进行隐患整改操作,并登记隐患的整改情况。
安全管理部门要尽快下发风险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通知单,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根据隐患整改记录单进行隐患整改,隐患整改完成后,需要对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填报,安全管理部门对整改结果复查,并登记隐患的复查信息。
6.3隐患消除与隐患归档对检查合格的隐患管理人员经确认后进行归档处理,对整改符合要求的事故隐患,系统将自动归档,整改不符合要求的事故隐患需要进行再次整改,知道确认隐患消除为止。
7.隐患排查内容和要求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安全管理部门应要求有关部门期限排除。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管理部门应联系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车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限期彻底整改。
(一)事故隐患的范围
(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
(4)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
(5)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危害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6)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等)。
(8)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
(9)以往生产活动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
(二)对所排查的安全隐患,由安全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整改措施,并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
(三)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方案需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四)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负责整改的部门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或停产,对难以停止使用或停产的相关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五)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公司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六)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车间、部门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各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
(七)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