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厂车辆管理制度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交通事故,确保生产经营、厂内运输、其他运输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交通安全管理。
3、职责
3.1、各单位负责所在区域运输车辆的统一管理和日常检查,负责组织交通安全工作检查,组织厂内机动车辆检验及驾驶人员安全培训,负责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
3.2、各生产单位部室对辖区范围内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负责。
3.3安全环保部负责各单位、相关部室交通安全管理的监督。
4、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安全管理
4.1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驾驶证(操作证)方准驾驶与驾驶证相符的机动车辆,严格禁止无证驾驶。禁止将车辆转交给他人驾驶,如需要经主管人员许可。
4.2驾驶人员的基本条件:
(1)工作认真负责,沉着稳重。
(2)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驾驶人员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驾驶资格,具有本专业所需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4.3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禁止超速行驶、酒后开车。进入厂区内行驶的各种车辆严禁超高、超载、超速行驶。
4.4、各种车辆均按规定乘人,未经有关部门同意,厂区机动车不得擅自开出厂区外。
4.5、各类车辆必须遵守厂区内划分的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指示行驶,厂内机动车辆应按规定的工作路线行驶。
4.6凡无副驾驶员座位的车禁止携带人员行驶。
4.7在无划分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厂区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辆在中间行驶,非机动车和行人靠右边行驶。机动车辆行驶时遇有非机动车和行人横过车道时必须停车或减速让行。
5、厂区道路
5.1、厂区主要通道要设立明显的交通标志,车辆停放不能影响厂区交通安全,且不得在厂大门周围20米、车间进出口周围10米以及消防通道的拐弯处停放。
5.2、厂区交通主干道限速为15公里/小时,转角处、十字路口、进、出入车间的汽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5.3、厂区道路应保持平整、完好,厂区植树、绿化和架空管道不应妨碍机动车辆正常通行。在厂区道路的交叉路口、跨越道路的架空设施应设置必要的反光镜、限高标志、限速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或标志。
5.4、厂区道路实施养护、维修时,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路段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厂区主要道路断路施工,必须到所在单位办理手续,且通知相关部门备案。
5.5、所有进出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接受门卫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登记。
一、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厂内机动车辆安全使用的主要责任人,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建立、健全厂内机动车辆安全使用责任制;
2、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厂内机动车辆操作人员,安全管理员和操作人员必须经质监部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组织制定厂内机动车辆安全使用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组织制定厂内机动车辆意外事件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保证厂内机动车辆安全使用所需的必要投入,并有效实施;
6、督促、检查厂内机动车辆安全使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7、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厂内机动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是厂内机动车辆安全使用具体工作的负责人,对本单位厂内机动车辆安全使用履行下列职责:
1、建立并管理起重机械技术档案,认真填写相关记录;
2、做好厂内机动车辆使用登记或者变更、注销手续,将牌照悬挂于车辆上;
3、编制并实施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计划,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4、监督、确认厂内机动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工作;
5、对厂内机动车辆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纠正和阻止厂内机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厂内机动车辆使用,并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
6、组织实施厂内机动车辆应急救援预案的演习。
三、厂内机动车辆司机职责:
司机是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操作和使用的直接实施者,应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厂内机动车辆的日常操作,严格执行厂内机动车辆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
2、做好厂内机动车辆的日常检查工作,认真填写相关记录;
3、根据安全管理人员的安排,配合做好厂内机动车辆的检验、维保工作;
4、认真学习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积极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5、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或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
为保障本单位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使用,特制定本规程。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人员、驾驶人员在管理、操作厂内机动车辆的时应严格遵守本规程。
一、通用规定
1、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后方可从事相应工作,严禁无证驾驶。
2、驾驶员在行驶中必须思想集中,谨慎驾驶,不准吸烟、饮食或闲谈,严禁酒后驾驶。
3、多班制运行时,驾驶人员在上下班前后应办理交接班手续。
4、每日投入运行前,应由驾驶人员对厂内机动车辆的制动、转向机、喇叭、灯光和液压装置是否灵敏可靠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设备完好方能正式启动。
5、坚持“五不出车”,即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和安全装置不正常不出车。严禁带病出车。
6、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安全管理部门同意,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7、车辆应靠右侧行驶,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情况,确认无人员或障碍物后,再鸣号起步。
8、车辆转弯、进入车间、库房或狭窄地段时,应减速慢行。
9、车辆在斜坡路面停车时,应拉紧手制动刹住车辆。不得将车辆停放在纵坡大于5°的路段上。
10、车辆不得在坡道上转弯,也不得横跨坡道行驶。
11、车辆会车时,应空车让重车,支线车让干线车,室内车让室外车,让一切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
12、同方向行驶时,前车与后车必须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13、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现异状、异声或异味时,应立即靠边停车检查。
14、工作完毕后,必须将厂内机动车辆驶入指定的地点,按序停放整齐,并做好清洁工作。驾驶员离开司机室,应切断电路,取下钥匙。
15、厂内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事故,驾驶员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抢救,保护现场。车辆不得移动位置,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6、液力传动车辆必须在空挡时才能启动,静压传动车辆处于制动状态才能启动发动机。
17、厂内机动车辆严禁超载、超速行驶,超长、超宽、超高装载。
二、特殊规定
1、叉车安全操作:
①搬运货物时货叉必须全插入货物下面,并使货物均匀地放在货叉上,不许用单个货叉挑物。
②货叉上不得站人,不得将货叉从人头顶经过。
③起升高度大于3米的高起升叉车应注意上方货物掉下。高起升叉车工作时,应尽量使门架后倾,装卸作业时应在最小范围内作前、后倾。
④带属具叉车空车运行时,应当作有载叉车来操作。
⑤严格遵守载荷曲线表中允许的载重范围,不允许超负荷。
⑥为使叉车在运动中有良好的稳定性,铲取货物后,门架应退至车身近处,货叉应最大后倾。
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厂车辆管理制度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交通事故,确保生产经营、厂内运输、其他运输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交通安全管理。
3、职责
3.1、各单位负责所在区域运输车辆的统一管理和日常检查,负责组织交通安全工作检查,组织厂内机动车辆检验及驾驶人员安全培训,负责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
3.2、各生产单位部室对辖区范围内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负责。
3.3安全环保部负责各单位、相关部室交通安全管理的监督。
4、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安全管理
4.1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驾驶证(操作证)方准驾驶与驾驶证相符的机动车辆,严格禁止无证驾驶。禁止将车辆转交给他人驾驶,如需要经主管人员许可。
4.2驾驶人员的基本条件:
(1)工作认真负责,沉着稳重。
(2)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驾驶人员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驾驶资格,具有本专业所需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4.3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禁止超速行驶、酒后开车。进入厂区内行驶的各种车辆严禁超高、超载、超速行驶。
4.4、各种车辆均按规定乘人,未经有关部门同意,厂区机动车不得擅自开出厂区外。
4.5、各类车辆必须遵守厂区内划分的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指示行驶,厂内机动车辆应按规定的工作路线行驶。
4.6凡无副驾驶员座位的车禁止携带人员行驶。
4.7在无划分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厂区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辆在中间行驶,非机动车和行人靠右边行驶。机动车辆行驶时遇有非机动车和行人横过车道时必须停车或减速让行。
5、厂区道路
5.1、厂区主要通道要设立明显的交通标志,车辆停放不能影响厂区交通安全,且不得在厂大门周围20米、车间进出口周围10米以及消防通道的拐弯处停放。
5.2、厂区交通主干道限速为15公里/小时,转角处、十字路口、进、出入车间的汽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5.3、厂区道路应保持平整、完好,厂区植树、绿化和架空管道不应妨碍机动车辆正常通行。在厂区道路的交叉路口、跨越道路的架空设施应设置必要的反光镜、限高标志、限速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或标志。
5.4、厂区道路实施养护、维修时,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路段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厂区主要道路断路施工,必须到所在单位办理手续,且通知相关部门备案。
5.5、所有进出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接受门卫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登记。
一、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厂内机动车辆安全使用的主要责任人,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建立、健全厂内机动车辆安全使用责任制;
2、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厂内机动车辆操作人员,安全管理员和操作人员必须经质监部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组织制定厂内机动车辆安全使用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组织制定厂内机动车辆意外事件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保证厂内机动车辆安全使用所需的必要投入,并有效实施;
6、督促、检查厂内机动车辆安全使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7、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厂内机动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是厂内机动车辆安全使用具体工作的负责人,对本单位厂内机动车辆安全使用履行下列职责:
1、建立并管理起重机械技术档案,认真填写相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