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流动摊贩占道管理方案范文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流动摊贩占道管理方案范文1

一、组织领导

(一)街成立商铺外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x

成员:xx、xx、xx

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整治行动的部署和指挥,协调好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和配合,确保思想、人员、措施三到位,并对全街的整治工作进行督导,确保整治成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环局,负责联络、材料收发和资料整理等日常工作,由姚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宣传发动、责令整改及强制等措施,实现辖区主次干道、市场周边和重点地区干净、整洁、有序,卫生状况良好,商铺店外占道经营现象明显减少,进一步改善市区市容环境和社会秩序。

三、整治范围

中心城区城市道路两侧及公共广场周边从事餐饮服务,商品零售,机动车清洗、美容、维修,五金加工,建材销售,水果、花卉销售及其他经营性行业,存在超出经营地址的门闸、窗、外墙,占用公共用地经营或摆放商品、物料等行为,并造成环境污染、交通堵塞等现象,列入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范围。

四、工作步骤及措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3月31日)。

仓后城监中队在3月20日前完成对固定商户店外占道经营调查和建档工作。

3月21日-31日,仓后城监中队会同辖区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一起向商户逐一派发宣传资料,落实签收手续,做到家喻户晓,宣传不留死角。

街个体私营协会做好对成员企业入室经营的思想疏导和动员工作。

召开一次全街道的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营造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1日-4月30日)。

仓后城监中队联合仓后工商所巡查督促商户对违章建设进行自我整改。

对有占道经营行为的商户,特别是违章在室外构建固定构筑物使用的,要在本阶段自行纠正,拆除违章室外构筑物。

工商部门重点排查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店铺。

(三)教育劝导阶段(5月1日-6月30日)。

各部门联合整治工作组逐条路段街道进行梳理,对室外的违章设施及乱拉挂、残旧广告牌、残旧雨篷、竹木铁架等进行清理,对依然占道经营的商户教育劝导。

(四)强制执法阶段(7月1日起)。

取消市区已实行店外划线允许部分商铺在划线范围内超门槛经营的临时管理措施,全面实行入室经营。

对经教育劝导仍拒作整改的商户依法进行处理。

(五)建立长效机制。

集中整治后,日常的巡查工作以城管部门为主。

城管部门在巡查执法中发现无证无照经营或者超出登记范围经营的商户,及时移交负有监管职能的相关部门查处;对长期侵占公共利益的商户,经多次执法仍然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移交原发证(照)机关进行处理。

此外,我街继续积极探索“堵疏结合”的城市管理思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联系我街实际设置流动摊贩安置点,对于涉及民生的服务类行业,在背街小巷和社区合理设置一批便民服务点。

五、部门职责

(一)文明办

负责协调商铺外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的宣传工作,引导正面舆论氛围。

按照本方案职责分工,结合今年文明城市复检要求,检查督促街有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商铺店外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

(二)城环局

1.配合宣传部门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占道经营行为,争取社会各界对占道经营集中整治的理解与支持。

2.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及时了解、掌握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组织机动巡查队伍进行巡查。

3.指导和协助中队加强对占道行为、乱拉挂、乱搭建等违章行为的清理整治。

(三)仓后工商所

1.对城管部门移交的无照经营、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的违法经营行为调查核实,对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上述行为依法查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其它前置许可部门处理的移交相应职能部门查处。

2.加强对固定经营场所商铺经营行为的教育引导,配合城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

(四)个体私协

个体私协要及时召开有关会议,组织理事、各组长学习府办[2013]48号文,明确市、区政府对商铺店外占道经营专项整治的决心,并且通过学习,各理事、组长向各自辖区的商户进行宣传引导。

(五)交警一中队

1.对擅自占用道路进行车辆清洗、美容、维修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依法查处或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对违法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非允许停车的地方停放车辆的行为进行查处。

3.配合开展联合整治行动。

(六)仓后、农林派出所

1.对涉嫌违反治安法的流动小贩(如销售管制刀具、资料、盗版或涉黄光碟等)进行查处。

2.配合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对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六、有关事项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树立大局观念,不扯皮,不推诿,互相配合,积极参与整治行动。

流动摊贩占道管理方案范文2

一、目标任务

杜绝占道经营、违章用电和吸烟等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并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整个商城持久安全稳定运营。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区委常委,商城管委会、抱石路派出所、区城管分局、区消防大队为成员单位的集中整治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商城管委会。

办公室负责编报每日整治工作要情,每周向区政府作书面汇报。

集中整治小组每日至少有七名工作人员组成,其中抱石路派出所1名干警、区消防大队1名消防监督参谋、区城管分局1名干部,商城管委会1名分管领导和3名物业保安。

三、整治步骤和措施

(一)、宣传发动和自查自改阶段。

时间为6月7日至6月12日。

从即日起,商城管委会须利用商城内的电子显示屏和消防广播连续一周时间不间断播放对商城内占道经营、违章用电以及吸烟等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的通知,要求商城各经营业主必须与商城管委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自觉对占道经营、违章用电以及吸烟等消防安全违法违章行为进行自查自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

时间为6月13日至6月30日。

由抱石路派出所1名干警、区消防大队1名消防监督参谋、商城管委会1名分管领导和3名物业保安组成的集中整治工作小组每日对商城内的占道经营、违章用电和以及吸烟等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巡查整治。

整治第一周消防大队派出四名战士参与协助集中整治工作。

1、整治的主要内容:

(1)占道经营现象;

(2)占用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现象;

(3)违章用电现象;

(4)吸烟;

(5)遮挡妨碍消防设施使用;

(6)店铺(摊位)违规吊顶;

(7)在店铺(摊位)上方隔层上堆放货物;

(8)违章在商城内停放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等。

2、整治措施:

(1)对发现的占道经营、占用疏散通道或堵塞安全出口现象,当即对占道物品予以扣押收缴,同时依据《消防条例》第四十八条和《*************************》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五百元罚款;

(2)对发现的违章用电现象,依据《********************》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处五千元罚款;

(3)发现在商场内吸烟,依据《消防条例》第八十三条和《********************》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处五百元罚款,五日拘留;

(4)对遮挡妨碍消防设施使用现象,责令当场改正,并比照《消防条例》第八十四条和《********************》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五百元罚款;

(5)对店铺(摊位)违规吊顶现象,立即予以拆除,并依据《消防条例》第七十八条和《********************》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五千元罚款;

(6)对在店铺(摊位)上方隔层上堆放货物现象,当即对堆放货物予以扣押收缴,并比照《消防条例》第八十四条和《********************》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五百元罚款;

(7)对违章在商城内停放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现象,当即对占道物品予以扣押收缴,并依据《消防条例》第八十四条和《********************》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五百元罚款。

(三)检查验收阶段。

时间为7月1日至7月2日。

由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对商城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主要存在的八个方面的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落实情况逐个验收,并向区政府作书面汇报。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要求,明确责任。

商城管委会必须责任到位,向经营业主公告集中整治的内容和要求,确保每位经营业主了解自身职责,明确整改内容,使整改方案落到实处。

集中整治小组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切实整治查处商城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要加强统一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努力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治理工作落实。

流动摊贩占道管理方案范文3

一、指导思想

努力改善城市市容环境,将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全面向纵深推进,促进城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把打造成现代化的新兴工业城市。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文明城市的目标,广泛开展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确保在xx年春节前解决市区“脏、乱、差”问题,打造城市美化、道路平坦、环境整洁、路灯明亮、交通秩序良好的市容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三、工作任务

对市区主次干道、农贸市场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垃圾广告等进行整治,做好城市公共设施的维护,严厉打击违章建房行为。

1、主次干道、重点地区、学校周边无违章占路经营、作业;居民区无违章摊群聚点、无私搭乱建、无新建违章设施;沿街商店无店外摆卖、乱摊乱占;流动摊点统一规范、严格管理、限时限地经营;沿街建筑物或构筑物无垃圾广告、乱涂乱画、乱吊乱挂、无立面张贴;

2、打造雄石路、站前路、沿河路三条环境秩序“示范路”。

3、密切配合市交警大队做好机动车辆的整治:做到无机动车辆挡道和占道经营,交通秩序井然,车辆规范停放在指定停位置,停车场地管理文明卫生,公交、的士车辆美观整洁,营运文明规范。

4、密切配合市场服务中心做好集贸市场整治:做到集贸市场设施完备、秩序井然、经营规范、卫生整洁;市场外无摆摊设点、无占道经营,做到摊点入店,贸易进市。

5、密切配合市建设局做好市容环境绿化方面整治:做到城市人均公共绿地和绿化覆盖率力争达标,公园及休闲场地环境优美,无乱占乱用;市政公用设施完好,整洁。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

成立加强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专人负责,确保工作有效开展。

2、周密部署。

各股室、各中队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逐步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垃圾广告专项整治等。

具体工作方案于8月12日前报局办公室。

3、建立机制。

各股室、各中队要把此次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周例会制度,及时解决工作中碰到的各种问题。

实行领导包片,队员包段的责任制。

4、密切配合。

各股室、各中队要围绕工作任务,统一听从领导小组调遣,密切配合,做到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狠抓落实,并将工作任务和工作内容细化分解到人,做到人人有责任,个个有任务。

指挥中心加强检查督促,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流动摊贩占道管理方案范文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流动摊贩占道管理方案范文1

一、组织领导

(一)街成立商铺外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x

成员:xx、xx、xx

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整治行动的部署和指挥,协调好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和配合,确保思想、人员、措施三到位,并对全街的整治工作进行督导,确保整治成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环局,负责联络、材料收发和资料整理等日常工作,由姚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宣传发动、责令整改及强制等措施,实现辖区主次干道、市场周边和重点地区干净、整洁、有序,卫生状况良好,商铺店外占道经营现象明显减少,进一步改善市区市容环境和社会秩序。

三、整治范围

中心城区城市道路两侧及公共广场周边从事餐饮服务,商品零售,机动车清洗、美容、维修,五金加工,建材销售,水果、花卉销售及其他经营性行业,存在超出经营地址的门闸、窗、外墙,占用公共用地经营或摆放商品、物料等行为,并造成环境污染、交通堵塞等现象,列入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范围。

四、工作步骤及措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3月31日)。

仓后城监中队在3月20日前完成对固定商户店外占道经营调查和建档工作。

3月21日-31日,仓后城监中队会同辖区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一起向商户逐一派发宣传资料,落实签收手续,做到家喻户晓,宣传不留死角。

街个体私营协会做好对成员企业入室经营的思想疏导和动员工作。

召开一次全街道的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营造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1日-4月30日)。

仓后城监中队联合仓后工商所巡查督促商户对违章建设进行自我整改。

对有占道经营行为的商户,特别是违章在室外构建固定构筑物使用的,要在本阶段自行纠正,拆除违章室外构筑物。

工商部门重点排查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店铺。

(三)教育劝导阶段(5月1日-6月30日)。

各部门联合整治工作组逐条路段街道进行梳理,对室外的违章设施及乱拉挂、残旧广告牌、残旧雨篷、竹木铁架等进行清理,对依然占道经营的商户教育劝导。

(四)强制执法阶段(7月1日起)。

取消市区已实行店外划线允许部分商铺在划线范围内超门槛经营的临时管理措施,全面实行入室经营。

对经教育劝导仍拒作整改的商户依法进行处理。

(五)建立长效机制。

集中整治后,日常的巡查工作以城管部门为主。

城管部门在巡查执法中发现无证无照经营或者超出登记范围经营的商户,及时移交负有监管职能的相关部门查处;对长期侵占公共利益的商户,经多次执法仍然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移交原发证(照)机关进行处理。

此外,我街继续积极探索“堵疏结合”的城市管理思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联系我街实际设置流动摊贩安置点,对于涉及民生的服务类行业,在背街小巷和社区合理设置一批便民服务点。

五、部门职责

(一)文明办

负责协调商铺外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的宣传工作,引导正面舆论氛围。

按照本方案职责分工,结合今年文明城市复检要求,检查督促街有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商铺店外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

(二)城环局

1.配合宣传部门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占道经营行为,争取社会各界对占道经营集中整治的理解与支持。

2.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及时了解、掌握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组织机动巡查队伍进行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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