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施工管理办法及制度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施工管理办法及制度1

1、工程部对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

2、审查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质及安全考核证书,确保施工企业的能力符合工程建设的要求。

3、在招标文件中必须提出明确的安全技术要求,并监督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4、参与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

5、当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严重失控,施工安全没有保证时,有权责令其停产整顿,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6、工程甲、乙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签订和执行安全合同

7、在参与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逐级审核,审定后组织实施,资料必须报工程部审核备查。

8、对施工企业和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施工的资质审查,并对其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指导。

9、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

9.1工程项目经理应对本单位劳动保护和安全施工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认真执行安全施工规则制度,不违章指挥;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现改进措施。

9.2项目经理对所管工程的安全施工负直接责任。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体和安装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不违章指挥;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9.3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施工规则制度,领导本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日开好施工前安全会;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工长报告

9.4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架线,设备安装,爆破,吊装,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得开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提出,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征得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审核同意方可实施。

9.5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班组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9.6施工现场,木工操作棚和储备易燃易爆器材库。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备足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要经常检查,保持良好。

10、施工现场安全纪律

10.1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人员应带头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纪律,其他人员无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10.2施工单位职工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10.3各单位人员要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施工必须系安全带,高空作业不得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扔物料,严禁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10.6各单位人员在施工现场要注意安全,严格执行装设遮拦和悬挂标示牌的规定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子和随吊盘上下。

11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11.1工程部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对各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及组织各施工单位进行互查,通过召开现场会,评比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来促进安全文明施工。

11.2对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销项制度。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12、施工现场发生事故调查和处理

施工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必须遵照关于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的规定办理。事故报告要及时,不准隐瞒,虚报或拖延不报。其中,施工单位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通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通报总包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安全施工管理办法及制度2

总则:项目部把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作为重大发展战略,并列为优先事项之一,保证全体员工在生活、工作和各项生产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进行由“计划、实施、检查与纠正、评审”四个过程组成的动态循环,不断使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项目部始终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发动全体员工协商参与,并承诺预防为主,消除施工过程中的危险危害因素,控制施工安全健康风险;项目部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并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持续改进职业安全健康绩效,实现创建无违章项目部、无事故工程和全国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样板工程的目标。

一、安全教育

1、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实行项目部、施工处、班组逐级负责制,确保全员受到应有的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和相应的安全知识、安全素质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培训。

2、工程开工和每年年初前,由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组织参加施工活动的全体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的学习、考试工作。

3、对新入职人员(包括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代训工、实习和参加劳动的学生以及聘用的其他人员等)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4、对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型机具,以及职工调换工种等,由所在部门组织进行适应新操作方法,新岗位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5、对违章及事故责任者,依据公司处罚规定,组织进行下岗教育和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重新上岗。

6、项目部各部门要强化职工安全应急培训,使所有施工人员熟练掌握触电、中毒、外伤等现场急救方法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7、各部门应运用各种形式,进行有针对性、形象化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8、每周一上午上班后一小时为项目部的安全活动时间。

9、班组安全活动由各二级单位负责人组织,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在安全活动时间组织本单位管理人员分头深入到各班组参加和指导安全活动。

10、协作单位的安全活动,纳入二级单位或相应部门管理范围,由各协作单位自行组织,也可参加所属二级单位或相应部门的集体安全活动。

11、班组安全活动由班组长主持、全员参加,并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12、班组安全活动的主要内容:

12.1、安全活动内容由项目部安监统一安排,并预留一部分时间由各二级单位安排开展自行确定的内容。

12.2、学习上级关于安全工作的文件、通报、规程、规章制度等,不断提高安全技术,增强安全意识。

12.3、根据施工的不同阶段,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典型事故案例,认真吸取有关事故教训,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12.4、讨论安全施工措施,做到人人了解施工中的风险因素和安全注意事项。

12.5、按“四不放过”原则分析本班组出现的事故和事故苗头,帮助违章、违纪人员提高认识、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12.6、总结上周安全施工情况,提出本周安全施工注意事项及预防措施。

12.7、班组安全活动由班组兼职安全员或班组长指定的人员负责记录,协作单位由该单位自行做记录。专业施工处集体活动时,由专职安全员负责记录。

12.8、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应定期由班组长交专职安全员和部门领导签署评价性意见后,返还班组保存。

13、项目部致力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用安全文化感染人、影响人、塑造人,使“安全为我”、“我要安全”的理念深入人心,使安全施工成为每位干部职工的自觉追求,使项目部安全施工管理的内涵得到文化意义上的深化与升华。

二、安全责任制

建立以工程项目经理为首的逐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为工程项目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安全第一责任者,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施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同时建立健全项目部、施工处、班组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并有效开展工作。认真落实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做到各司其职。

各相关职责见附件:《项目部各部门、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三、风险评价和控制管理

1、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负责组织对本年度危险因素的影响程度进行评价,并将评价出的工程项目年度重大危害因素,于每年1月上旬或新工程开工15日内报公司安监部。

2、对于可以量化控制的重大危害因素,由安全监察部门负责组织制定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3、对于不能量化控制的重大危害因素,由安全监察部门组织制定相应的过程控制文件,并负责落实实施。

四、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管理

1、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及安全施工的实际需要,编制年度或单位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2、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的范围,包括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一切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以及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技术开发研制、试验所需的器材、设备、资料等。

3、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同等考核。各部门在分管范围内组织实施。

4、工程项目的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书面的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中必须有专题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交底、签字认可。无措施和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5、施工技术人员编制的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施工措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5.1、针对项目施工的特点找出危害因素和重要控制环节与对策。

5.2、明确作业方法的流程及操作要领。

5.3、根据人员和机械(机具)装备配备、环境条件,提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标准及配备。

5.4、提出出现危险及紧急情况的针对性预防与应急措施。

5.5、制定项目施工的安全风险控制计划,风险因素的安全控制措施要全面细致,针对性、操作性强。

6、安全交底过程中,编写人员、施工人员均参加,并按程序交底、记录、签证、认可。作业过程需变更措施和方案,必须经措施审批人同意,并有书面签证。

7、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8、对于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技术人员应重新根据人员、机械(机具)、环境等条件,完善措施,重新报批,重新交底。

五、安全工作例会

1、项目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研究及协调解决现场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检查安全工作目标计划、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落实情况;制订阶段性安全工作措施。

2、各二级单位应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检查、了解本单位各施工项目和各工种、工序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并布置班组安全工作。

3、各单位、各级定期召开的生产调度会上,应按照“五同时”的要求,研究、协调解决与布置安全工作。

4、班组在每日施工前十分钟,坚持进行由全体施工人员参加的班前会,主要内容是开展以查衣着、查“安全三宝”、查精神状态和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的“三查”、“三交”工作,并在班后开好安全小结会。

5、项目部安监部门每周四上午8点召开一次由专业施工处和协作单位专兼职安全员参加的安全网络例会,及时掌握和了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动态,解决存在的问题,布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6、各级安全工作会议,由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组织并主持会议。

7、安全工作会议应有完整的《安全工作会议(例会)记录》,并整理归档。

六、安全设施管理

1、项目部需要购买安全自锁器、速差自控器、安全网、手扶水平安全绳、安全标志、软梯等安全设施时,由安全监察部门负责选型,经审批后由物资管理部门负责采购。

2、购买安全设施时,供货方必须提供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产品检验证、产品合格证以备查验。

3、对于废料垃圾通道、安全围栏、孔洞盖板及临时防护栏杆、安全通道(高处作业场所)等需要制作的安全设施,由项目部安监部门和施工单位提出要求,施工技术管理部门根据现场施工需要提出方案,并安排有关部门制作,项目部安监部门负责组织验收。

4、项目部购买和制作的安全设施由租赁站负责统一管理,作为周转性材料租赁使用。各施工单位应根据需要在每月施工计划中提出本部门下月安全设施需用计划,经项目部安监部门批准后到租赁站领用,项目部安监部门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施工单位在编写作业指导书时,必须有相应安全设施方面的内容和要求。

6、安全设施的搭设由施工单位负责安排,原则上做到“谁施工、谁提计划、谁搭设、谁维护、谁拆除、谁回收”。

7、安监人员、施工人员现场发现不安全因素,要求搭设安全设施的区域,搭设工作由该区域责任单位负责。

8、安全设施的维护工作由搭设与使用部门负责。如牵扯到两个单位因工作需要变更施工地点,但安全设施仍需保留的情况,此两个单位要办理安全设施交接手续。

9、施工人员要保护安全设施,不得损坏或挪作它用。

10、安全设施如有损坏,使用部门应立即组织维修或更换。

11、安全设施严禁任意拆除。因施工需要须将安全设施暂时拆除的,应填写安全设施拆除联系单,征得有关部门及安监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拆除后应设明显标志,提醒他人注意,必要时设专人监护,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

12、安全标志的使用应做到:

12.1、应设置在醒目、与安全有关的地方,并使人员看到后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

12.2、安全标志不宜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

12.3、安监人员、施工人员现场发现不安全因素,要求设置安全标志的区域,设置工作由该区域责任单位负责。

13、施工完毕,原有的安全设施不再发挥作用时,必须及时拆除回收。拆除回收工作由搭投单位负责,办理了转交手续的由转交后的单位负责。拆除回收工作应与工程收尾工作同时结束。

14、拆除回收后的安全设施应及时返还项目部租赁站,由租赁站整修并分类存放待用。

15、丢失或非正常损坏的安全设施,由有关责任单位照价赔偿。

16、安全设施的试验,由租赁站依据有关国家标准和安全规程,按规定周期进行。

17、安全设施超过使用期限或经试验、检查确定为不合格的,经项目部安监部门批准后予以报废。

七、安全用电管理

1、工程部对所有用电负荷及力能分配进行规划、布置和管理。提高用电的安全性、可靠性,使用电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减少浪费,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率。施工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后,应有完整的系统图、布置图等竣工资料。

2、现场施工用电由电气施工处电工班归口管理。具有对全厂施工用电进行检查、管理的职能,指导二级单位及协作单位电工工作。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用电行为有权进行处理。各二级单位电工只能进行固定配电盘(箱)以下电源接线、维护工作。

3、工地配制有多种规格、型式电源盘,由租赁站统一保管,用电单位持业务联系单,经工程部批准后,去租赁站借出所需规格电源盘,租赁站内的电源盘必须为合格电源盘,未经三级验收合格的电源盘不得租赁。

4、电源盘用完后,应及时送还。盘应完好无损,否则回收后发生的一切维修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

5、现场由电气施工处安装的第一级配电盘,如有专一的使用单位,由该使用单位负责管理,其余一律由电气施工处负责管理;二级及以下电源盘、箱由用电单位自己进行管理、维护。

6、现场各级配电盘应有明显标牌,标牌上有统一编号及盘的使用部门、责任人等。

7、所有电源盘一律采取上锁管理,钥匙由各用电单位掌握,以防非电工私拉乱接电源现象的发生。

8、本着安全用电的原则,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安全要求(如:《集团安基〖2001〗42号》文)规定进行用电的管理和施工。

9、为提高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现场施工用临时电源应与正式电源同样标准对待,要求各用电单位现场布设的临时电缆等应整齐、美观、横平竖直,禁止蛇形布线。电缆敷设在过道路处、转弯处和直线段每隔20m应设电缆走向标志;电缆与铁路、厂区道路交叉处应敷设在坚固的保护管内,保护管的两端要伸出路基。

10、同一配电盘内不同的使用单位,接线、布线应考虑全面,后布设的单位应与先布设的单位步调一致,禁止布线凌乱无序。

11、用电单位的电源盘必须保持清洁,盘内外接线规范、设备齐全完好、编号正确、性能良好,工程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现场用电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按文明施工管理考核办法处罚。

12、工程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中的路灯、塔上照明灯的安装、维修由电气施工处电工班负责,公安保卫部门负责停、送电。

13、关于违章用电

13.1、工地生产区范围内取暖如需使用电气设施,由工程部统一安排,未经许可,私自使用如电暖气、电热管、空调器、碘钨灯、电炉、大功率灯泡(100瓦以上)等用电设施的,均视为违章用电。

13.2、氧气库、乙炔库、油库、化工库及其它库内存放油、化工、乙炔瓶、氧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严禁使用用电设备取暖。

13.3、各单位的办公室、工具室禁止安装大功率灯泡、碘钨灯作为照明设施(工地特殊场所除外),灯泡使用功率100瓦作为上限。

13.4、办公室照明及微机要及时开关;要求各用电单位不得出现长明灯现象,夜间无人值班时房间不得亮灯,白天无需亮灯的地点包括工具室不得亮灯(阴雨天气除外)。

13.5、工地范围内不允许出现白天镝灯亮现象。

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施工管理办法及制度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施工管理办法及制度1

1、工程部对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

2、审查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质及安全考核证书,确保施工企业的能力符合工程建设的要求。

3、在招标文件中必须提出明确的安全技术要求,并监督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4、参与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

5、当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严重失控,施工安全没有保证时,有权责令其停产整顿,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6、工程甲、乙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签订和执行安全合同。

7、在参与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逐级审核,审定后组织实施,资料必须报工程部审核备查。

8、对施工企业和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施工的资质审查,并对其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指导。

9、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

9.1工程项目经理应对本单位劳动保护和安全施工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认真执行安全施工规则制度,不违章指挥;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现改进措施。

9.2项目经理对所管工程的安全施工负直接责任。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体和安装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不违章指挥;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9.3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施工规则制度,领导本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日开好施工前安全会;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工长报告。

9.4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架线,设备安装,爆破,吊装,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得开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提出,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征得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审核同意方可实施。

9.5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班组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9.6施工现场,木工操作棚和储备易燃易爆器材库。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备足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要经常检查,保持良好。

10、施工现场安全纪律

10.1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人员应带头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纪律,其他人员无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10.2施工单位职工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10.3各单位人员要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施工必须系安全带,高空作业不得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扔物料,严禁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10.6各单位人员在施工现场要注意安全,严格执行装设遮拦和悬挂标示牌的规定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子和随吊盘上下。

11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11.1工程部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对各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及组织各施工单位进行互查,通过召开现场会,评比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来促进安全文明施工。

11.2对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销项制度。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12、施工现场发生事故调查和处理

施工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必须遵照关于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的规定办理。事故报告要及时,不准隐瞒,虚报或拖延不报。其中,施工单位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通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通报总包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安全施工管理办法及制度2

总则:项目部把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作为重大发展战略,并列为优先事项之一,保证全体员工在生活、工作和各项生产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进行由“计划、实施、检查与纠正、评审”四个过程组成的动态循环,不断使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项目部始终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发动全体员工协商参与,并承诺预防为主,消除施工过程中的危险危害因素,控制施工安全健康风险;项目部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并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持续改进职业安全健康绩效,实现创建无违章项目部、无事故工程和全国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样板工程的目标。

一、安全教育

1、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实行项目部、施工处、班组逐级负责制,确保全员受到应有的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和相应的安全知识、安全素质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培训。

2、工程开工和每年年初前,由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组织参加施工活动的全体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的学习、考试工作。

3、对新入职人员(包括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代训工、实习和参加劳动的学生以及聘用的其他人员等)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4、对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型机具,以及职工调换工种等,由所在部门组织进行适应新操作方法,新岗位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5、对违章及事故责任者,依据公司处罚规定,组织进行下岗教育和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重新上岗。

6、项目部各部门要强化职工安全应急培训,使所有施工人员熟练掌握触电、中毒、外伤等现场急救方法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7、各部门应运用各种形式,进行有针对性、形象化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8、每周一上午上班后一小时为项目部的安全活动时间。

9、班组安全活动由各二级单位负责人组织,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在安全活动时间组织本单位管理人员分头深入到各班组参加和指导安全活动。

10、协作单位的安全活动,纳入二级单位或相应部门管理范围,由各协作单位自行组织,也可参加所属二级单位或相应部门的集体安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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