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景区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希望大家喜欢,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

最新景区消防安全应急预案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应对xx消防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全面加强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确保迅速联动社会救援力量,整合社会救援资源,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优势,及时、高效、有序地控制xx县古城火灾事故发展,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火灾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火警和应急救援分级》(GA/T1340一2016)、《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湖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预案适用于xx县古城区域除森林(草原)、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以外的火灾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森林(草原)、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火灾事故的应对工作按照相关应急预案执行。

1.4工作原则

xx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科学应对,整合资源、协同作战的原则。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xx县人民政府设立火灾事故灭火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1应急组织机构

县人民政府设立县火灾事故灭火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任副指挥长,县公安局、县武装部、县发改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计生委、县政府新闻办、湘西供电分公司xx县分公司、县气象局、县经信委、县保险行业协会、县武警中队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消防救援大队,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县指挥部

负责全县火灾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制定总体决策和灭火救援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火场情况变化,提出响应措施,适时调整行动方案和调配灭火救援力量,组织协同作战;统一调度全县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保障资源,必要时直接指挥火灾事故现场的灭火救援工作;及时向州人民政府和应急管理厅报告火灾事故及灭火救援情况,统一发布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信息;统一协调驻县武警以及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火灾事故灭火救援;负责善后工作。

2.2.2县指挥部办公室

承担县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联络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应急准备、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火灾事故调查,拟写火灾事故总结评估报告;承担组建县级灭火救援专家组,并负责统一调度;承办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2.3县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县应急管理局具体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依法牵头对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向州安委办报送火灾事故信息。

县消防救援大队承担县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收集、综合分析全县各类火灾事故信息,及时提出预防火灾事故和灭火救援建议;开展火灾事故原因调查;加强灭火救援队伍及装备、设施建设和业务训练。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指挥火灾发生地公安机关做好火灾现场警戒工作,维护现场秩序,并根据现场应急处置需要,实施交通管制和现场管制。

县武装部及时协调组织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灭火救援工作。

县发改委负责将全县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协调火灾事故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参与组织火灾事故处置后的恢复重建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对因火灾事故造成生活临时困难的家庭,按政策规定给予基本生活救助。

县财政局负责协调各级财政部门保障预防火灾和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经费。

县环保局负责组织环境应急监测,研判污染物对环境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影响,提出相关处置意见和建议。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预防火灾和灭火救援用水供应保障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火灾事故的交通运输保障。

县卫生计生委负责火灾事故的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县政府新闻办负责火灾事故信息发布工作。

湘西供电分公司xx县分公司负责提供临时电源或发电应急车辆,保障现场电力供应。

县气象局负责为灭火救援提供有关气象信息。

县经信委组织、协调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现场通信畅通。

县保险行业协会组织、指导、协调保险机构进行事故现场勘查,对遇难、受伤人员进行保险理赔工作。

(5)Ⅲ级应急响应不能控制的火灾。

4.1.3较大火灾或三级火警

(1)已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火灾;

(2)已造成或可能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3)发生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规模较大,有可能造成较大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影响的火灾;

(4)依据《火警和应急救援分级》(GA/T1340一2016)和公安消防部队有关规定,界定为燃烧面私小的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场所、特殊场所的火灾;

(5)Ⅳ级应急响应不能控制的火灾。

4.1.4一般火灾或二级火警

(1)已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的火灾;

(2)已造成或可能造成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3)发生在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规模较小,不会造成大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影响的普通建筑火灾;

(4)依据《火警和应急救援分级》(GA/T1340一2016)和公安消防部队有关规定,界定为燃烧面私较小的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场所、特殊场所的火灾。

4.2分级响应

4.2.1Ⅰ级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火灾或接报五级火警时,县指挥部立即向州政府报告,由州人民政府领导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并由州指挥部立即向省人民政府报告,由省人民政府领导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2.2Ⅱ级响应

发生重大火灾或接报四级火警时,县指挥部立即向州政府报告,由州人民政府领导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立即建立与相关县市区灭火救援指挥部和相关救援队伍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火灾事故进展情况;按规定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处置情况;组织召开专家组会议,分析情况,提出处置建议;提请州指挥部派出工作组或相关救援力量、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督促县市区灭火救援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2.3Ⅲ级响应

发生较大火灾或接报三级火警时,县灭火救援指挥部立即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州指挥部报告。

州指挥部密切关注事态变化,做好应急准备,适时响应,并及时向省指挥部报告火灾事故进展情况。

4.2.4Ⅳ级响应

发生一般火灾或接报二级火警时,县灭火救援指挥部立即启动Ⅳ级响应,在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对二级火警,州指挥部密切关注事态变化,做好应急准备,适时响应。

4.3响应行动

4.3.1基本情况

(一)火灾荷载大,燃烧速度快。

古城区建筑多采用松、柏、杉、楠等木材建造,且用桐油做了防腐处理。

经过多年的干燥,含水量极低,质地疏松。

火灾发生后,燃烧速度快。

(二)房屋多相连,燃烧面积大。

古城区建筑在建造中一般是成组、成群、对称布局,厅堂之间采用木廊相连,层层叠叠。

由于廊道相接,建筑群内缺少防火分隔,极易形成大面积的立体燃烧,导致火烧连营。

(三)消防通道窄,扑救难度大。

古城区分布在沱江两岸,共有42条街,最窄的街道宽度只有1.2米,许多街道消防车无法进入。

消防车不能近距离作战,灭火扑救难度大。

(四)文物价值高,社会影响大。

古城区内有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并纳入了“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

发生火灾后,文物损失和社会影响比较大。

4.3.2先期处置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景区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希望大家喜欢,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

最新景区消防安全应急预案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应对xx消防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全面加强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确保迅速联动社会救援力量,整合社会救援资源,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优势,及时、高效、有序地控制xx县古城火灾事故发展,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火灾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火警和应急救援分级》(GA/T1340一2016)、《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湖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县古城区域除森林(草原)、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以外的火灾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森林(草原)、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火灾事故的应对工作按照相关应急预案执行。

1.4工作原则

xx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科学应对,整合资源、协同作战的原则。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xx县人民政府设立火灾事故灭火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1应急组织机构

县人民政府设立县火灾事故灭火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任副指挥长,县公安局、县武装部、县发改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计生委、县政府新闻办、湘西供电分公司xx县分公司、县气象局、县经信委、县保险行业协会、县武警中队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消防救援大队,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县指挥部

负责全县火灾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制定总体决策和灭火救援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火场情况变化,提出响应措施,适时调整行动方案和调配灭火救援力量,组织协同作战;统一调度全县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保障资源,必要时直接指挥火灾事故现场的灭火救援工作;及时向州人民政府和应急管理厅报告火灾事故及灭火救援情况,统一发布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信息;统一协调驻县武警以及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火灾事故灭火救援;负责善后工作。

2.2.2县指挥部办公室

承担县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联络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应急准备、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火灾事故调查,拟写火灾事故总结评估报告;承担组建县级灭火救援专家组,并负责统一调度;承办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2.3县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县应急管理局具体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依法牵头对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向州安委办报送火灾事故信息。

县消防救援大队承担县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收集、综合分析全县各类火灾事故信息,及时提出预防火灾事故和灭火救援建议;开展火灾事故原因调查;加强灭火救援队伍及装备、设施建设和业务训练。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指挥火灾发生地公安机关做好火灾现场警戒工作,维护现场秩序,并根据现场应急处置需要,实施交通管制和现场管制。

县武装部及时协调组织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灭火救援工作。

县发改委负责将全县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协调火灾事故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参与组织火灾事故处置后的恢复重建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对因火灾事故造成生活临时困难的家庭,按政策规定给予基本生活救助。

县财政局负责协调各级财政部门保障预防火灾和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经费。

县环保局负责组织环境应急监测,研判污染物对环境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影响,提出相关处置意见和建议。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预防火灾和灭火救援用水供应保障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火灾事故的交通运输保障。

县卫生计生委负责火灾事故的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县政府新闻办负责火灾事故信息发布工作。

湘西供电分公司xx县分公司负责提供临时电源或发电应急车辆,保障现场电力供应。

县气象局负责为灭火救援提供有关气象信息。

县经信委组织、协调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现场通信畅通。

县保险行业协会组织、指导、协调保险机构进行事故现场勘查,对遇难、受伤人员进行保险理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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