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是对一段时间内的学习或工作进行分析与检查,总结经验,以便后续提高个人工作能力。下面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希望能帮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1
省行20xx年8月27日召开全省建行消防安全专题会议(视频)之后,我行迅速贯彻落实省行尹军副行长在全省建行消防安全专题(视频)会议指示精神,20xx年8月28日下午分行紧急召开全区建行消防安全专题会议(视频),部署组织开展以消防隐患大检查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排查风险隐患,要求各部门、各支行切实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分行领导十分重视,组织传达贯彻落实省行会议精神
二、检查基本情况
分行随即成立两个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组,一组对分行先后对本级办公楼、在建工程、分行本级办公楼营业部,支行朝阳路支行、胜利路支行、北山支行、铁道支行共五个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及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
另一组由分行副行长王宝存带队先后对十八站支行、塔河支行、塔河文化路支行、新林支行、松岭支行对办公楼、食堂、宿舍、档案室、机房、各办公室安全检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是否符合消防规定,以及消防安全教育、预案演练、安全制度制定等方面进行排查。
新林支行、漠河支行在建工程检查(自查),是否经当地消防部门同意施工,施工人员已向消防部门备案登记,施工单位完善消防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动火作业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检查(自查)。
三、存在问题
(一)大兴安岭分行办公楼、漠河支行办公楼拥有第二逃生通道,漠河支行办公楼第二逃生通道改造完成;塔河支行办公楼、十八站支行办公楼、呼玛支行办公楼、新林支行办公楼、松岭支行办公楼未建第二逃生通道。
(二)分行办公楼四楼机房缺少水基灭火器;办公楼电闸总箱需更换空气开关(现使用手拉式电闸);部分楼层使用铝芯线连接;分行培训中心二楼仍使用铜铝电线相接;有的支行机房网线裸露在外;多数支行缺少水基灭火器;
(三)有支行消火栓不同程度存在出水压力低,水带老化,水带缠绕不紧,松岭支行办公楼1-3层没有消火栓;
(四)抽查基层支行有食堂安全管理未建立制度,擦拭抽油烟机无记录,更换液化气罐胶管无记录,
(五)有的支行疏散指示标识不规范,缺少应急灯问题,存在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灯有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疏散逃生疏散配备不足,消防应急预案演练次数过少,小型消防站缺少。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对排查、检查出的问题隐患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能够整改的当即整改,尤其对漠河支行、新林支行在建工程,严厉要求施工单位完善消防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严密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消防管理,对需要动火、用电作业的要确保符合要求、落实专人现场监护并履行报批手续,动火作业结束在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要求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要求规定,各支行切实履行好消防监督管理责任,重点做好施工现场巡查并记录。
(二)会议对消防安全的重要性、紧迫性进行明确分析和强调,对各部门、所辖各支行开展加大排查整治力度,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落实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的责任,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密切配合,确保消防安全专项大检查工作取得扎实成效。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报告营业场所消防设备设施管理,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和应急保障,加强火灾等事故处置和信息报告工作。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2
根据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 政办〔20__〕43号)和省局《关于开展全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企〔20__〕54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进行认真部署,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在消防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在全市范围内对可容纳50人以上或200平方米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小结如下:
一、检查情况
3月3日,根据省局《关于开展全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企〔20__〕54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 超市、 饮服公司、 大饭店、 招待所等经营单位实施检查,检查中发现 超市二楼仓库疏散通道被堵, 超市疏散通道标志不易引起注意,位于 市场三楼的 招待所疏散通道未开,超市普遍存在消防器材不足等,执法人员当即对两家超市提出了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对 招待所则责令其停业整改。共组织检查组12个,出动检查人员76人次,检查单位51个,发现火灾隐患7处,整改火灾隐患3处,提出防范措施12条。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 政办〔20__〕54号)下发后,我局组织五个检查小组,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对可容纳50人以上或200平方米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开展全面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26人次,车辆26台次,检查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56家。
通过检查,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存在的问题有:
(一)普遍存在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业主缺乏基本的消防常识,有的经营场所无任何消防设施,如 超市;
(二)有的虽然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安装了消防安全设施,但缺乏养护,造成双自动报警系统无法正常使用以及部分喷淋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如百姓超市;
(三)有的吊顶使用易燃装修材料的扣板,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如微利超市;
(四)有的缺少消防设施,且设置不合理,无应急照明灯、灭火器和安全疏散标志等;
(五)有的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疏散通道被商品或杂物占用现象严重;
(六)有的电器线路布线不规范。
二、主要做法
(一)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 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及时召开相关分局负责人会议,传达国家、省及 市政府文件精神,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各分局负责人为专项治理第一责任人,要求各分局指定专人负责专项治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上报工作。
(二)将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各分局抽调精干力量,严格按照通知精神贯彻落实,对辖区内的治理对象按照通知的标准、要求逐一进行检查对照,基本查清了经营单位在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隐患,并责令业主限期整改。
(三)加强了与消防部门的密切配合,在消防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检查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我局执法人员也在此次检查中拓宽了消防安全监管方面的知识,为下一阶段的督促整改积累了经验。
三、下阶段工作
(一)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是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我局作为执法部门将长期坚持不懈抓好这项工作,将可容纳50人以上或200平方米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作为日常监管对象,特别是要将在检查中发现存在不足和安全隐患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及时督促其整改。
(二)各分局切实履行职责,将市场巡查与专项治理工作紧密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记入巡查记录和录入内容监管系统,全程跟踪督促整改,并进一步健全汇报制度,将拒不整改的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提请相关部门处理。
(三)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配合,及时向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和整改情况,以取得支持,齐抓共管,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避免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
四、几点建议
(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建议统一由消防部门收集后以书面形式发出责令整改通知,同时抄送有关部门,各部门严格按照通知内容督促其整改;在监管过程中对拒不整改的经营单位,由各部门及时反馈给消防部门,由消防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
(二)针对普遍存在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业主缺乏基本的消防常识,建议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对业主分期分批举办消防安全知识培训,逐步提高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必要时在有条件的经营单位,组建义务消防队伍,以便采取应急措施。
工作总结是对一段时间内的学习或工作进行分析与检查,总结经验,以便后续提高个人工作能力。下面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希望能帮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1
省行20xx年8月27日召开全省建行消防安全专题会议(视频)之后,我行迅速贯彻落实省行尹军副行长在全省建行消防安全专题(视频)会议指示精神,20xx年8月28日下午分行紧急召开全区建行消防安全专题会议(视频),部署组织开展以消防隐患大检查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排查风险隐患,要求各部门、各支行切实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分行领导十分重视,组织传达贯彻落实省行会议精神
二、检查基本情况
分行随即成立两个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组,一组对分行先后对本级办公楼、在建工程、分行本级办公楼营业部,支行朝阳路支行、胜利路支行、北山支行、铁道支行共五个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及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
另一组由分行副行长王宝存带队先后对十八站支行、塔河支行、塔河文化路支行、新林支行、松岭支行对办公楼、食堂、宿舍、档案室、机房、各办公室安全检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是否符合消防规定,以及消防安全教育、预案演练、安全制度制定等方面进行排查。
新林支行、漠河支行在建工程检查(自查),是否经当地消防部门同意施工,施工人员已向消防部门备案登记,施工单位完善消防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动火作业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检查(自查)。
三、存在问题
(一)大兴安岭分行办公楼、漠河支行办公楼拥有第二逃生通道,漠河支行办公楼第二逃生通道改造完成;塔河支行办公楼、十八站支行办公楼、呼玛支行办公楼、新林支行办公楼、松岭支行办公楼未建第二逃生通道。
(二)分行办公楼四楼机房缺少水基灭火器;办公楼电闸总箱需更换空气开关(现使用手拉式电闸);部分楼层使用铝芯线连接;分行培训中心二楼仍使用铜铝电线相接;有的支行机房网线裸露在外;多数支行缺少水基灭火器;
(三)有支行消火栓不同程度存在出水压力低,水带老化,水带缠绕不紧,松岭支行办公楼1-3层没有消火栓;
(四)抽查基层支行有食堂安全管理未建立制度,擦拭抽油烟机无记录,更换液化气罐胶管无记录,
(五)有的支行疏散指示标识不规范,缺少应急灯问题,存在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灯有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疏散逃生疏散配备不足,消防应急预案演练次数过少,小型消防站缺少。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对排查、检查出的问题隐患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能够整改的当即整改,尤其对漠河支行、新林支行在建工程,严厉要求施工单位完善消防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严密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消防管理,对需要动火、用电作业的要确保符合要求、落实专人现场监护并履行报批手续,动火作业结束在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要求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要求规定,各支行切实履行好消防监督管理责任,重点做好施工现场巡查并记录。
(二)会议对消防安全的重要性、紧迫性进行明确分析和强调,对各部门、所辖各支行开展加大排查整治力度,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落实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的责任,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密切配合,确保消防安全专项大检查工作取得扎实成效。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报告营业场所消防设备设施管理,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和应急保障,加强火灾等事故处置和信息报告工作。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2
根据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 政办〔20__〕43号)和省局《关于开展全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企〔20__〕54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进行认真部署,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在消防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在全市范围内对可容纳50人以上或200平方米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小结如下:
一、检查情况
3月3日,根据省局《关于开展全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企〔20__〕54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 超市、 饮服公司、 大饭店、 招待所等经营单位实施检查,检查中发现 超市二楼仓库疏散通道被堵, 超市疏散通道标志不易引起注意,位于 市场三楼的 招待所疏散通道未开,超市普遍存在消防器材不足等,执法人员当即对两家超市提出了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对 招待所则责令其停业整改。共组织检查组12个,出动检查人员76人次,检查单位51个,发现火灾隐患7处,整改火灾隐患3处,提出防范措施12条。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 政办〔20__〕54号)下发后,我局组织五个检查小组,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对可容纳50人以上或200平方米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开展全面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26人次,车辆26台次,检查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56家。
通过检查,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存在的问题有:
(一)普遍存在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业主缺乏基本的消防常识,有的经营场所无任何消防设施,如 超市;
(二)有的虽然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安装了消防安全设施,但缺乏养护,造成双自动报警系统无法正常使用以及部分喷淋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如百姓超市;
(三)有的吊顶使用易燃装修材料的扣板,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如微利超市;
(四)有的缺少消防设施,且设置不合理,无应急照明灯、灭火器和安全疏散标志等;
(五)有的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疏散通道被商品或杂物占用现象严重;
(六)有的电器线路布线不规范。
二、主要做法
(一)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 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及时召开相关分局负责人会议,传达国家、省及 市政府文件精神,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各分局负责人为专项治理第一责任人,要求各分局指定专人负责专项治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上报工作。
(二)将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各分局抽调精干力量,严格按照通知精神贯彻落实,对辖区内的治理对象按照通知的标准、要求逐一进行检查对照,基本查清了经营单位在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隐患,并责令业主限期整改。
(三)加强了与消防部门的密切配合,在消防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检查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我局执法人员也在此次检查中拓宽了消防安全监管方面的知识,为下一阶段的督促整改积累了经验。
三、下阶段工作
(一)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是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我局作为执法部门将长期坚持不懈抓好这项工作,将可容纳50人以上或200平方米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作为日常监管对象,特别是要将在检查中发现存在不足和安全隐患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及时督促其整改。
(二)各分局切实履行职责,将市场巡查与专项治理工作紧密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记入巡查记录和录入内容监管系统,全程跟踪督促整改,并进一步健全汇报制度,将拒不整改的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提请相关部门处理。
(三)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配合,及时向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和整改情况,以取得支持,齐抓共管,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避免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
四、几点建议
(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建议统一由消防部门收集后以书面形式发出责令整改通知,同时抄送有关部门,各部门严格按照通知内容督促其整改;在监管过程中对拒不整改的经营单位,由各部门及时反馈给消防部门,由消防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
(二)针对普遍存在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业主缺乏基本的消防常识,建议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对业主分期分批举办消防安全知识培训,逐步提高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必要时在有条件的经营单位,组建义务消防队伍,以便采取应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