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安全检查方案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了切实做好学院2023年秋季学期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到位。经学院研究决定:在2023年9月1日至4日期间,由各分管领导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对所属部门负责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立行立改,并组织相关部门做实做好学院安全工作。现将安排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安全检查整改工作的领导和责任落实,决定成立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职责:检查、督促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指挥、协调各部门通力协作做好校园安全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生处,由副校长任办公室主任。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职责:负责具体落实安全大检查的各项工作。
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范围和内容
排查整改范围主要包括办公室、教室、宿舍、实训室、食堂、小卖部及其他公共区域等,内容主要包括食品及饮用水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校舍安全、教学设施设备及实训室安全、公共卫生及传染病防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准备情况、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校园周边安全、反恐安全、网络安全、涉黑涉恶涉乱、涉黄涉赌涉毒、矛盾纠纷等。
(一)舆情安全
责任领导:副校长
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
责任人:办公高主任
检查内容:
1.办公室等门窗锁头是否完好。
2.办公区域用水用电使用是否正常。
3.是否存在师生在百度贴吧等社交平台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政策、学院安全稳定的舆论动向及处置措施。
4.清理各部门、各班级的QQ群、微信群,加强管理,实行“谁建群,谁负责”。
(二)教学、实训设施设备及场地安全
责任领导:教务副校长
责任部门:各教学单位
责任人:各教学单位负责人
1.教师的教学活动是否符合教育路线、方针、政策。
2.教室、机房、实训室、实验室等门窗锁头是否完好。
3.教学区域用水用电使用是否正常。
4.教学、实训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或存在安全隐患。
5.实验室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
6.体育器材、教学场地使用情况。
7.是否存在师生上课迟到、早退及治理情况,课堂学生出勤记录信息是否完备可查。
(三)学生安全
责任领导:安全副校长
责任部门:学生处及各教学单位
1.学生宿舍、教室等区域是否藏匿管制器械、易燃易爆品等违禁物品。
2.学生是否出现拉帮结伙、打架斗殴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3.学生是否存在“黄、赌、毒”等现象。
4.有无学生在宿舍私拉乱接违规用电情况。
5.学生双休日、节假日离校信息是否登记;是否完备可查。
6.宿舍内张贴的值班电话号码及相关管理规定是否完好。
7.是否加强对学生的安全宣传教育;是否做好宿舍的常规安全检查等工作。
8.学生请销假手续是否完备可查,违纪处分是否规范及时。
9.是否存在学生非法聚会、游行示威等现象。
10.是否存在学生在宿舍圈养宠物现象。
11.宿管人员每天检查宿舍信息是否准确,信息登记是否完备、存档。
(四)食品及饮用水安全、校舍建筑安全
责任部门:总务处
责任人:总务处处长
1.食品安全:是否对食堂饮食安全卫生工作实行目标管理;食堂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和持证上岗;食堂进货、储藏、加工和饭菜质量监督管理是否到位等,小卖部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
2.水窖、食堂操作间等是否存在被投毒、被恶意破坏的隐患。
3.是否存在危房危楼;是否使用危及师生安全的校舍房屋。
4.围墙围栏及其他建筑设施有无安全隐患;警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
5.校园内办公区、教学区、生活区等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
6.配电室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污水处理工作是否正常。
7.对师生报修的门窗锁头等是否及时受理。
8.校园内超市是否存在售卖烟酒等现象。
9.工作、生活等用水用电是否正常,是否有应急措施。
10.校园内是否存在使用煤气罐现象;办公室、教师宿舍等是否有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是否存在圈养宠物现象。
11.传染病教育、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12.施工人员、绿化人员、保洁人员、食堂员工信息是否完备可查。
1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的准备情况。
(五)公共区域安全
责任部门:学生处、总务处
责任人:学生处处长、总务处处长
1.校园周边治安治理情况。
2.是否存在校外社会闲散人员进校扰乱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现象。
3.外来人员、车辆盘查登记情况。
4.校园内人防力量是否能保障学院正常安保需求;物防设备是否完好有效;视频监控系统是否运转正常,摄像头是否损坏,门禁道闸系统使用情况及存在安全隐患。
5.值班情况是否正常及优化措施。
6.应急预案是否完备,突发事件处置流程、措施。
7.是否存在小商小贩进校兜售物品现象。
8.是否存在“黑车”进校运载师生现象及治理措施。
9.校园围墙、房屋等公共设施是否完好。
(六)交通、消防安全
责任部门:学生处、总务处及各教学单位。
责任人:学生处处长、总务处处长及各教学单位负责人。
1.学校租凭车辆资质是否完备;车辆是否定期保养维护;驾驶员有无从业资质,是否定期开展培训。
2.校园内道路交通标识是否完好;车辆停放是否安全有序。
3.部门、班级是否对学生开展交通法规和道路安全知识教育;是否教育学生不可搭乘“三无“车辆(无驾驶执照、无牌照、无客运执照)及病车、超载车辆。
4.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5.消防器材、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
6.是否加强用火管制;校园内是否存在使用明火现象。
注:食堂、超市、教师宿舍的消防安全由总务处负责。
(七)学生实习就业安全
责任领导:对外副校长
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
责任人:招生就业处处长
1.是否建立招生安全制度。
2.是否建立学生实习就业安全制度。
3.是否建立学生实习就业岗前安全培训制度。
4.是否签订学生实习就业安全协议。
5.是否建立学生实习就业安全跟踪管理机制。
6.是否存在学生实习就业安全隐患。
7.是否建立学生实习就业安全报告制度。
8.是否建立学生实习就业安全档案。
9.是否购买跟岗实行、顶岗实习学生保险。
10.跟岗实行、顶岗实习学生的管理责任是否明确,管理办法措施落实是否到位,管理部门、各系、各班、企业、学生之间沟通是否顺畅,信息反馈和问题处理是否及时到位。
11.学生实行前是否审查企业资质,签订合作协议。
12.是否健全企业用工劳动安全制度。
(八)学生社团、组织大型活动安全
责任领导:学生管理副校长
责任部门:
责任人:
1.学生社团是否正常开展,场地是否安全可靠。
2.大型活动审批程序是否健全,活动有无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措施。
三、责任落实
1.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责任领导召集所属部门召开专题会议,专项研究安全排查整改措施,及时部署,及时落实,及时整改。
2.截至2023年9月4日下午17:00前,请各检查组将检查记录表交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须在2023年9月11日前整改完毕,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报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4.各相关部门必须通力协作做好校园安全工作,若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追究分管领导及各部门第一责任人责任。
5.各部门须加强内部管理,杜绝隐患,确保安全。
一、安全设施检查
1.电路设施:检查电线、电器是否老化,有无裸露电线,是否违规使用电器。
2.安全出口:确保安全出口指示牌、应急灯等设施正常工作。
3.消防设施:检查灭火器、消防栓、烟雾探测器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是否过期失效。
4.危险品存放:检查危险品存放是否规范,有无泄漏、误用情况。
二、消防安全检查
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安全检查方案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了切实做好学院2023年秋季学期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到位。经学院研究决定:在2023年9月1日至4日期间,由各分管领导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对所属部门负责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立行立改,并组织相关部门做实做好学院安全工作。现将安排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安全检查整改工作的领导和责任落实,决定成立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职责:检查、督促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指挥、协调各部门通力协作做好校园安全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生处,由副校长任办公室主任。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职责:负责具体落实安全大检查的各项工作。
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范围和内容
排查整改范围主要包括办公室、教室、宿舍、实训室、食堂、小卖部及其他公共区域等,内容主要包括食品及饮用水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校舍安全、教学设施设备及实训室安全、公共卫生及传染病防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准备情况、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校园周边安全、反恐安全、网络安全、涉黑涉恶涉乱、涉黄涉赌涉毒、矛盾纠纷等。
(一)舆情安全
责任领导:副校长
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
责任人:办公高主任
检查内容:
1.办公室等门窗锁头是否完好。
2.办公区域用水用电使用是否正常。
3.是否存在师生在百度贴吧等社交平台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政策、学院安全稳定的舆论动向及处置措施。
4.清理各部门、各班级的QQ群、微信群,加强管理,实行“谁建群,谁负责”。
(二)教学、实训设施设备及场地安全
责任领导:教务副校长
责任部门:各教学单位
责任人:各教学单位负责人
1.教师的教学活动是否符合教育路线、方针、政策。
2.教室、机房、实训室、实验室等门窗锁头是否完好。
3.教学区域用水用电使用是否正常。
4.教学、实训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或存在安全隐患。
5.实验室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
6.体育器材、教学场地使用情况。
7.是否存在师生上课迟到、早退及治理情况,课堂学生出勤记录信息是否完备可查。
(三)学生安全
责任领导:安全副校长
责任部门:学生处及各教学单位
1.学生宿舍、教室等区域是否藏匿管制器械、易燃易爆品等违禁物品。
2.学生是否出现拉帮结伙、打架斗殴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3.学生是否存在“黄、赌、毒”等现象。
4.有无学生在宿舍私拉乱接违规用电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