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实验室化学药品的使用管理制度合集7篇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欢迎大家阅读和参考。

实验室化学药品的使用管理制度1

一、化学药品管理要按我委制定的《中小学校实验室管理暂行规定》有关条款执行。

二、化学药品保管室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盗设施。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有火源(如电炉通电)时,必须有人看守。

三、化学药品要由可靠的、有化学专业知识的人专管。

四、化学药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并采用科学的保管方法。如受光易变质的应装在避光容器内;易挥发、溶解的,要密封;长期不用的,应蜡封;装碱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

五、化学药品应在容器外贴上标签,并涂蜡保护,短时间内装药的容器可不涂蜡。

六、对危险药品要严加管理:

1、危险药品必须存如入专用仓库或专柜,加锁防范。

2、互相发生化学作用的药品应隔开存放。

3、危险药品都要严加密封,并定期检查密封情况,高温、潮湿季节尤应注意。

4、对剧毒、强腐蚀、易爆易燃药品,学校根据使用情况和库存量制定具体领用办法,并要定期清点。

5、危险药品仓库(或柜)周围和内部严禁有火源。

6、教学用不上的危险药品,应及时调出,变质失效的要及时销毁,销毁时要注意安全,不得污染环境。

7、主动争取当地公安对危险药品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8、二氯化钡、汞、苯胺、草酸、黄磷、钾、钠、碳化钙、二硫化碳、苯、乙醚、发烟硫酸、丙酮、乙酸、乙酯、甲苯、二甲苯正丁醇、过氧化钠、硝酸锶等非经常使用的危险药品,同一年级,各教学班在做完同一个实验后,剩余部分应及时存入危险药品库(或柜);在各教学班做同一实验的间歇时间,可暂存在化学药品室。

9、剧毒药品,用后剩余部分应随时存入危险药品库(或柜)。

10、下列经常使用的危险药品,化学药品室可保存一瓶,重量不能超过规定限额,多余的应存放在危险药品库中(或柜)内;无水乙醇1000g,氯酸钾、高锰酸钾、硝酸、硝酸钠等各500g,溴100g、浓硝酸和浓硫酸各1000g,工业乙醇10㎏。

11、镁粉、镁带、铝粉、三氯化铝、甲酸、盐酸、氢氧化钠、重铬酸钾、五氯化二磷、亚硝酸钠、硝酸汞、硝酸铝、硝酸铜、硝酸镉、酚、甲醛、丙三醇等危险药品可存放在化学药品室。

12、以上未列出的其它危险药品,学校根据危险程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13、凡已稀释和已配成溶液的危险药品以及学生分组实验瓶装的其它危险药品(如浓硫酸、浓硝酸、红磷、乙醇),可不存入危险药品仓库(或柜)。

实验室化学药品的使用管理制度2

一、危险、剧毒药品的采购

危险、剧毒药品的采购由学校化学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根据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参照《中学教学仪器配备目录》提出申购计划。在做计划时,应严格控制易分解、易变质、剧毒等药品的一次采购量;申购计划应由教研组组长审核,报请学校领导批准。药品的采购一般由学校将计划报市电教馆统一集申采购,特殊情况由学校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向正规经销商采购。

二、'危险、剧毒药品的管理与使用

1、学校应建立危险、剧毒药品帐册,从购进到入库、领用、使用,处理都必须及时、准确作好记录,做到帐物相符。

2、学校应将危险、剧毒药品与普通药品分开存放(建立单独的保管室或专门的橱柜)。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对危险、剧毒药品要作经常性检查,药品柜、橱门上应贴上橱签,药品容器上应有标签,所有标签均应写明药品的类别、名名称纯度等级、数量及购入日期,标签应保持字迹清晰。确保药品容器的密封性。

3、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将危险、剧毒化学品应分类存放,相互保持安全距高、严禁混放;强酸、强碱要上锁保管,放在不为外人轻易获取的地方。严格保管好各类化学危险品和剧毒品,做到人离门锁。剧毒药品的管理应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即'双人硷收、双人双锁、双人领用、双本帐册'。

4,任课老师领用危险、剧毒药品时,必须填写'危险及剧毒药品领用单',教理化生学科教研组长批准后,才能向管理员按所需数量领取。领用之危险及剧毒药品在应用后,如有剩余仍由任课老师缴还实验室,并在原领用单上注明缴还药品的数量。

5、使用危险化学物品的教师及实验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6、化学危险、剧毒药品发现丢失、被盗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领导,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

三、废弃危险、剧毒药品的处置

实验后的危险及剧毒药品废液或残渣等应集中存放,由

学铰化学教师定期安全处理和销毁。在处理过程中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注:危险、剧毒药品的具体范围1、下列中学实验室常用药品为危险药品:

①易燃液体:二硫化碳、汽油、乙醛、丙酮、苯、乙酸乙酯、甲苯、乙醇、二氯乙烷、己烷、二甲苯、原油、煤油。

②易燃固体:红(赤)楼、硫粉、镁条、铝粉、黄(白)磷、钠;钾、碳化钙(电石)

③氧化剂:过氧化钠、氯酸钾、高锰酸钾、硝酸钾、硝酸铵、硝酸钠、重铬酸铵、重铬酸钾、硝酸汞、硝酸银、硝酸铜。

④腐蚀品:硝酸、发烟硫酸、硫酸,过氧化氢、溴、三氯化铝、盐酸、磷酸、甲酸、冰乙酸、乙酸、氢氧化钾、氢氧化钠、氨水、氧化钙(生石灰)、硫化钠、氢氧化钙、碱石灰、苯酚、甲醛。

2、下列中学实验室常用药品为剧毒物品:二氯化钡、氢氧化钡、四氯化碳、三氨甲烷、乙酸铅、溴乙烷、乙二酸、黄(白)磷(又是易燃品)、苯盼。

3、中学实验室不常用的危险品和剧毒品:品种略(如苦味酸、氰化物、磷化锌、碳酪氯等)

实验室化学药品的使用管理制度3

1组织结构

1.1普通高等学校应建立本单位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职责的校级领导机构,统筹全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2普通高等学校应有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规划、制度建设、日常管理和培训考核等工作。

1.3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二级院系(或单位)应有相应的管理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本部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各实验室应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日常管理工作。

2制度

2.1普通高等学校和有关二级院系(或单位)应制定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和学生安全守则;

b)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发放、领取、使用、退回和危险废物处置的管理制度;

c)爆炸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特殊管理制度;

d)实验室安全培训及准入制度;

e)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管理制度;

f)个体防护装备、消防器材的配备和使用制度;

g)气瓶、气体管路安全管理制度;

h)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制度。

2.2实验室应编制相应实验和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涉及危险工艺的实验操作规程;

b)涉及易燃易爆性物质的实验操作规程;

c)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实验操作规程;

d)气瓶、气体管路安全操作规程;

e)其他必要的安全操作规程。

3人员培训

3.1普通高等学校有关职能部门、二级院系(或单位)和实验室的负责安全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危险化学品管理专业知识和能力,接受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和考核,管理人员初次上岗培训应不少于32学时,初次上岗培训之后每年再培训应不少于12学时。

3.2管理人员安全培训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国家、北京市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b)实验室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职业卫生等知识;

c)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d)国内外先进的实验室安全管理经验;

e)实验室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f)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3管理人员在本校内调整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接受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重新上岗培训,培训应不少于4学时。

3.4开展实验操作的教职工、学生和其他实验人员应遵守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进入实验室前应接受危险化学品相关的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安全培训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a)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b)有关危险化学品特性和安全操作规程;

c)气瓶、气体管路等相关设备安全使用知识;

d)实验室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e)实验室安全设备设施、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f)实验室有关事故案例;

g)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5实验室使用新设备时,应对有关管理人员及开展实验操作的教职工、学生和其他实验人员重新进行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3.6实验室安全培训应有记录。

4安全设施设备

4.1实验室设计应符合JGJ91的规定,有关安全卫生设计应符合HG20571的规定。

4.2使用或产生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的实验室不宜设吊顶。

4.3实验区和办公休息区应隔开设置。

4.4实验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应采用平开门,不应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实验室的门扇宜设观察窗。

4.5实验室内危险化学品储存柜应避免阳光直晒,并应避免靠近暖气、高温电器设备等热源,保持通风良好,不应贴邻实验台设置,也不应放置于地下室。

4.6使用惰性气体的实验室,宜设置氧气浓度报警仪并与风机联锁。

4.7使用或产生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实验室,应设置相应的可燃气体测报仪并与风机联锁,风机应为防爆型风机。

4.8使用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实验室,应安装相应的有毒有害气体测报仪并与风机联锁。

4.9实验室内气瓶颜色应符合GB/T7144的规定。气瓶应有效固定,防止倾倒。

4.10实验室使用后或产生的废气(或尾气)应分别通过管路引至室外安全区域排放。

4.11经常使用强酸、强碱、有化学品烧伤危险或有液体毒害危险的实验室应安装淋洗器,在实验台附近应安装洗眼器。淋洗器、洗眼器的服务半径应不大于15m。

4.12实验室应根据GB50140的规定,在位置明显、便于取用的地点配备与实验室内易燃易爆物质、腐蚀性物质和毒害性物质等相适应的以下消防器材:

a)灭火器;

b)灭火毯;

c)消防砂;

d)其他必要消防器材。

4.13应根据实验室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为进行实验操作的教职工、学生和其他实验人员配备防护口罩、防护眼镜、防毒面具、防护手套、防护服等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应符合GB/T29510的规定。

4.14实验室应在方便取用的地点设置急救箱或急救包,配备物品应包括必要的急救药品、绷带、纱布、消毒药剂等。

5采购管理

5.1实验室应向具有合法资质的生产、经营单位购买危险化学品。纳入法规、规章管控的化学品,购买时应提交相应的材料。

5.2危险化学品购买单位应保存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记录。

5.3实验室购买危险化学品时应索取符合GB/T16483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DS),化学品包装上应粘贴符合GB15258的安全标签。

5.4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DS)应妥善保管,方便使用人员获得。

6储存管理

6.1危险化学品储存应符合GB50016、GB15603、DB11/T1191.1、DB11/T1322.2的规定。

6.2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储存室、气瓶间或专柜等专门的储存场所内,不应露天存放。剧毒化学品储存应符合GA1002的规定。

6.3互为禁忌的化学品不应混合存放,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禁忌物配存表见附录A。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化学品应进行隔离储存。

6.4实验室内危险化学品存放应符合以下要求:

a)危险化学品应存放在具有通风或吸收净化功能的储存柜内;

b)需低温存放的易燃易爆化学品应存放在具有防爆功能的冰箱内;

c)腐蚀性化学品应单独存放在具有防腐蚀功能的储存柜内,并有防遗撒托盘;

d)剧毒化学品应单独存放在双锁的专用储存柜中,实行“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的“五双”制度管理;

e)爆炸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应制定相应的管理要求;

f)危险化学品应标签完整,包装不应泄漏、生锈和损坏,封口应严密;不应使用饮料及生活用品容器盛放化学试剂和样品。

6.5实验室内危险化学品存放限量要求如下:

a)每间实验室内存放的除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外的危险化学品总量不应超过100L(kg),其中易燃易爆性化学品的存放总量不应超过50L(kg)且单一包装容器不应大于25L(kg);

b)每间实验室内存放的氧气和可燃气体各不宜超过一瓶或两天的用量;

今天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实验室化学药品的使用管理制度合集7篇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欢迎大家阅读和参考。

实验室化学药品的使用管理制度1

一、化学药品管理要按我委制定的《中小学校实验室管理暂行规定》有关条款执行。

二、化学药品保管室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盗设施。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有火源(如电炉通电)时,必须有人看守。

三、化学药品要由可靠的、有化学专业知识的人专管。

四、化学药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并采用科学的保管方法。如受光易变质的应装在避光容器内;易挥发、溶解的,要密封;长期不用的,应蜡封;装碱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

五、化学药品应在容器外贴上标签,并涂蜡保护,短时间内装药的容器可不涂蜡。

六、对危险药品要严加管理:

1、危险药品必须存如入专用仓库或专柜,加锁防范。

2、互相发生化学作用的药品应隔开存放。

3、危险药品都要严加密封,并定期检查密封情况,高温、潮湿季节尤应注意。

4、对剧毒、强腐蚀、易爆易燃药品,学校根据使用情况和库存量制定具体领用办法,并要定期清点。

5、危险药品仓库(或柜)周围和内部严禁有火源。

6、教学用不上的危险药品,应及时调出,变质失效的要及时销毁,销毁时要注意安全,不得污染环境。

7、主动争取当地公安对危险药品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8、二氯化钡、汞、苯胺、草酸、黄磷、钾、钠、碳化钙、二硫化碳、苯、乙醚、发烟硫酸、丙酮、乙酸、乙酯、甲苯、二甲苯正丁醇、过氧化钠、硝酸锶等非经常使用的危险药品,同一年级,各教学班在做完同一个实验后,剩余部分应及时存入危险药品库(或柜);在各教学班做同一实验的间歇时间,可暂存在化学药品室。

9、剧毒药品,用后剩余部分应随时存入危险药品库(或柜)。

10、下列经常使用的危险药品,化学药品室可保存一瓶,重量不能超过规定限额,多余的应存放在危险药品库中(或柜)内;无水乙醇1000g,氯酸钾、高锰酸钾、硝酸、硝酸钠等各500g,溴100g、浓硝酸和浓硫酸各1000g,工业乙醇10㎏。

11、镁粉、镁带、铝粉、三氯化铝、甲酸、盐酸、氢氧化钠、重铬酸钾、五氯化二磷、亚硝酸钠、硝酸汞、硝酸铝、硝酸铜、硝酸镉、酚、甲醛、丙三醇等危险药品可存放在化学药品室。

12、以上未列出的其它危险药品,学校根据危险程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13、凡已稀释和已配成溶液的危险药品以及学生分组实验瓶装的其它危险药品(如浓硫酸、浓硝酸、红磷、乙醇),可不存入危险药品仓库(或柜)。

实验室化学药品的使用管理制度2

一、危险、剧毒药品的采购

危险、剧毒药品的采购由学校化学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根据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参照《中学教学仪器配备目录》提出申购计划。在做计划时,应严格控制易分解、易变质、剧毒等药品的一次采购量;申购计划应由教研组组长审核,报请学校领导批准。药品的采购一般由学校将计划报市电教馆统一集申采购,特殊情况由学校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向正规经销商采购。

二、'危险、剧毒药品的管理与使用

1、学校应建立危险、剧毒药品帐册,从购进到入库、领用、使用,处理都必须及时、准确作好记录,做到帐物相符。

2、学校应将危险、剧毒药品与普通药品分开存放(建立单独的保管室或专门的橱柜)。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对危险、剧毒药品要作经常性检查,药品柜、橱门上应贴上橱签,药品容器上应有标签,所有标签均应写明药品的类别、名名称纯度等级、数量及购入日期,标签应保持字迹清晰。确保药品容器的密封性。

3、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将危险、剧毒化学品应分类存放,相互保持安全距高、严禁混放;强酸、强碱要上锁保管,放在不为外人轻易获取的地方。严格保管好各类化学危险品和剧毒品,做到人离门锁。剧毒药品的管理应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即'双人硷收、双人双锁、双人领用、双本帐册'。

4,任课老师领用危险、剧毒药品时,必须填写'危险及剧毒药品领用单',教理化生学科教研组长批准后,才能向管理员按所需数量领取。领用之危险及剧毒药品在应用后,如有剩余仍由任课老师缴还实验室,并在原领用单上注明缴还药品的数量。

5、使用危险化学物品的教师及实验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6、化学危险、剧毒药品发现丢失、被盗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领导,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

三、废弃危险、剧毒药品的处置

实验后的危险及剧毒药品废液或残渣等应集中存放,由

学铰化学教师定期安全处理和销毁。在处理过程中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注:危险、剧毒药品的具体范围1、下列中学实验室常用药品为危险药品:

①易燃液体:二硫化碳、汽油、乙醛、丙酮、苯、乙酸乙酯、甲苯、乙醇、二氯乙烷、己烷、二甲苯、原油、煤油。

②易燃固体:红(赤)楼、硫粉、镁条、铝粉、黄(白)磷、钠;钾、碳化钙(电石)

③氧化剂:过氧化钠、氯酸钾、高锰酸钾、硝酸钾、硝酸铵、硝酸钠、重铬酸铵、重铬酸钾、硝酸汞、硝酸银、硝酸铜。

④腐蚀品:硝酸、发烟硫酸、硫酸,过氧化氢、溴、三氯化铝、盐酸、磷酸、甲酸、冰乙酸、乙酸、氢氧化钾、氢氧化钠、氨水、氧化钙(生石灰)、硫化钠、氢氧化钙、碱石灰、苯酚、甲醛。

2、下列中学实验室常用药品为剧毒物品:二氯化钡、氢氧化钡、四氯化碳、三氨甲烷、乙酸铅、溴乙烷、乙二酸、黄(白)磷(又是易燃品)、苯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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