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运输车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欢迎阅读下载。
运输车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1
为切实抓实抓细交通运输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及省、市政府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通过与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配合开展重要道路运输站点和公共客运车辆的联防联控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治疗”的防控方针,规范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应急道路运输保障,确保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工作。
本方案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工作需要,及时修订更新。
三、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客运站
1.严格落实客运站和车辆消毒及人员防护措施和“七不出站”工作要求。
做好客运站和客运车辆的消毒、通风、卫生保洁,客运站和客运车辆要明确消毒责任人,每天进行不少于二次全方位的消毒,不留死角,留存消毒日志备查;
2.客运车辆由司乘人员在发车前、车辆到达终点站乘客下车后和全天运行完毕收车后各进行一次消毒,消毒记录要存档备查;
3.严格落实进出站乘客体温检测工作,对进站的旅客要求佩戴口罩并进行测量体温。
建议车站安装红外线体温检测仪器;
4.车站设置留置观察室,对体温超过37.2°c的乘客在留置观察室进行暂时隔离,并做好信息登记上报工作,留观室设置务必真实可用,标志明显,内可设置储物设备专门存放应急防疫物资;
5.客运站进行防疫健康信息二维码认证,严格落实乘客扫码并出示绿色动态行程卡乘车;
6.增加车站公用设备和公共区域的消毒频次,卫生间和洗手池配备消毒液及洗手液,严禁用普通洗手液替代;
运输车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应对病毒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2021年今冬明春我县可能出现的肺炎疫情,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及省、市、县应对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要求,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依法、科学、规范、有序、有效开展交通运输防疫防控工作,提高疫情防控的针对性、精准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严防疫情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传播,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和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的影响。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县应对秋冬季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市交通运输局应对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通知精神,结合交通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人民生产生活必需的人员物资运输作为首要任务,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救治、精准施策的要求,服务“六稳”“六保”,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各项工作。
党委领导、齐抓共管。
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全局“一盘棋”,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分管领导牵头,局属各股室(单位)协同配合,群防群控,齐抓共管。
联防联控、协同配合。
配合县公安局、县卫健局等部门在全县汽车站等交通运输检测站对市外抵(返)旅客进行体温检测,做好检测登记,确保不失控、不漏检,形成合力。
属地为主,分级负责。
局属各单位、乡镇各交管站按照县委、县政府以及交通运输行业统一调度疫情防控工作。
分区分类、动态调整。
根据市、县疫情防控实际形势,统筹做好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并根据疫情进展动态,及时调整交通运输防控策略。
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建立健全以交通运输行业干部职工、党员突击队为骨干,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积极参与的服从指挥、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体制机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交通运输行业应对肺炎疫情处置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指挥决策机构
4.1交通卫生检疫
(1)开展三级以上道路客运站等重要交通枢纽协助属地政府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检疫,对发热、上呼吸道感染症状等病人全面排查,设立交通检疫留验站,配备医疗物资和专业人员。
所有往来人员均进行体温监测,掌握出行轨迹,实行一人一登记,严防疫情输入。
(2)暂停来往县内社区暴发区、局部流行区和外(市、县)疫情严重地区的客运班车和旅游包车。
4.2应急物资运输保障
开通应急防疫物资和基本生活物资运输“绿色通道”,组织物流快递企业保障运输,对运输车辆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保障优先通行。
4.3中风险区(散发病例区)
在前述措施基础上,再增加以下措施:
4.3.1交通卫生检疫
(1)做好汽车、城市公共交通等交通工具和车站、客运站等重点场所的卫生管理工作,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消毒物品,严格落实通风、消毒和旅客体温测量等措施,车辆未经消毒、驾驶员未佩戴口罩不得出站发班。
做好出入境交通工具和人员的卫生检疫,按照属地联防联控机制和程序,移交发现的染疫人或染疫嫌疑人、接触者至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2)暂停往返中风险区域客运(含包车)和城市公共交通。
(3)根据县指挥部的.要求,联合公安、卫健等部门在一定范围内实施交通管制。
4.3.2应急物资运输保障
(1)加强应急物资运输车辆储备和应急运输通道保障,确保防疫应急物资运输快速安全顺畅。
(2)加强冷链物流等运输和装卸货环节的防疫措施,避免发生输入性传播。
4.4高风险区(社区暴发区或局部流行区)
4.4.1社区暴发区
在前述措施基础上,再增加以下措施:
交通卫生检疫方面:
(1)暂停部分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含网约车)运营并限制运行区域;暂停市际、县际、农村客运班车(保留满足群众必要合理出行和应急出行的营运车辆)。
(2)严格加强公共交通工具消毒通风,所有运输场站严格落实旅客体温检测,并设立交通检疫留验站。
根据县指挥部要求联合公安、卫健等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全面实施交通管控,所有进出道路设置联防联控检疫点并开展全面检查。
应急物资运输保障方面:
可依法对本区域内应急物资、车辆等进行征用,但应给予相应补偿。
4.4.2局部流行区
在前述措施基础上,再增加以下措施:
交通卫生检疫方面:
(1)联合公安、卫健等部门实施最严格的交通管制和卫生检疫,坚决切断病例输入输出。
所有进出路口无特殊原因不准车辆人员出入。
全面停止区域内公交、中短途客运等公共交通运营,关闭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所有运输场站进出通道,除防疫人员、防疫及民生保障物资外,一律不得运输。
实施严格交通管制,除经许可的保供运输车、免费交通车、公务用车外,区域内实行机动车禁行管理。
应急物资保障方面:
实施防疫应急运输通道管制,确保防疫应急物资运输快速安全顺畅。
4.4.3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1)准确把握疫情防控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紧紧抓细抓实常态化防疫措施,坚决阻断疫情通过交通运输工具和场站传播。
(2)严格落实旅客体温检测、交通场所和交通运输工具通风消毒、司乘人员口罩防护三个100%基本措施以及扫码进站乘车,严格执行汽车客运站“七不出站”有关规定。
继续用好省道路客运乘客信息登记系统,以境外和国内重点地区入境人员为重点,开展人员信息排查,确保每位乘客信息可追溯、14天内的旅居史可查询。
(3)严格落实水上交通疫情防控措施,认真执行司乘人员全程佩戴口罩,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加强与乡镇防疫协调联动,做好发热乘客的留观移交等工作。
5.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