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范本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疫情的已经持续多年,防疫是我们无时无刻都要做到的事情。
作为社区,一定要做到带头防疫的工作,引导社区群众防疫,保护每家每户的安全。
一起来看看下面的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吧。
为切实加强全镇村、社区的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充分发挥机关、村(社区)党员干部和各类志愿者在全镇疫情防控斗争中的先锋模范和带头示范作用,真正把中央、省、市、县委确定的防疫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实现全镇村(社区)联防联控,同时应对防控工作中突发事件的发生,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的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社区(村)防控为重点,全面推行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动员和组织全镇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迅速动员起来,党政机关干部主动下沉到社区(村),融入网格,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坚决做到单位帮扶人员不减、工作标准不降、村组(社区)综合服务站全面加强,将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具体落到人头,确保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部署和举措得到落实,最大限度地组织动员起社会各界群众的力量,让鲜红的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
二、工作举措
1.网格划分。
全镇12个村委会、1个社区和1个省驻县单位划分为一级网格,结合各村(社区)实际,以自然村(各类小区)为单元,将全镇所有村(社区)划分成若干二级网格,全面纳入座落在社区(村)管辖区域的商务楼宇、商圈市场、学校、医院及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实现全面覆盖、无缝衔接,在社区(村)内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社区(村)中有网、网中有格、格中有人、人尽其责”的联防联控管理机制。
2.人员配备
(1)人员构成。
一级网格长,各村委会由镇驻村科级干部担任。
网格长,由社区(村)书记担任。
一级网格管理员,由社区(村)干部、社区(村)卫生所工作人员、辖区派出所警员、下沉网格机关干部担任;二级网格员,由村小组长、社区楼栋长、党员志愿者和各类社会志愿者组成。
(2)干部下沉。
镇领导联系挂点社区(村)网格责任制。
结对帮扶,按照“镇吹哨、部门报到”要求,县驻镇单位,按照党委统一部署,机关干部下沉到村(社区)。
所有下沉网格干部都在镇的统一指挥调度下,积极参与防疫期间网格化管理工作。
(3)社会参与。
充分发挥网格内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用好用足单位保安、小区物业等社会力量,组建党员突击队、楼栋场院物业联防队、法人单位管控队、社会志愿服务队等防控队伍,形成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的网格化管理模式。
3.工作任务
按照“1+3+8“(1即组建临时党支部,3即组建3支队伍,8即践行8个带头)“党建+联防联控”工作模式,认真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工作任务。
(1)做好宣传员。
充分利用网格内电子屏、横幅、标语、微信群等鲜活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做好管片区内疫情防控提示和教育,规范居民住户行为。
做到疫情防控政策、防控知识家喻户晓。
(2)做好巡查员。
对全镇所有村庄、小区(含开放式小区)、社会单位实行严格文明有序的分区分级差异化管理,人员进出一律戴口罩、测体温,扫描“电子通行证”、验证个人14天旅居史并核实有效证件。
严格按照县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管控好出入人员和车辆。
对居家隔离人员,要会同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每天上门测量体温,询问健康状况,直到隔离满结束为止。
如有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电话通知镇派专人专车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3)做好服务员。
对居家隔离人员,摸清他们遇到的困难、问题和诉求,帮助解决问题。
镇印发网格员帮扶信息卡片,发放到村(居)民手中,让他们随时“看得到、找得着、叫得应”。
4.工作职责
(1)网格抓总责任。
按照“分级负责、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的原则,以网格为基本作战单元,建立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体系。
一级网格长牵头抓总,对本社区(村)网格区的疫情防控工作负领导责任;网格长具体抓片,对本社区(村)网格区的疫情防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一级网格管理员按照职能分工,分别落实所负责各卡口等网格区内疫情防控工作的排查登记管理、疫情信息报告、安保强制处罚、检查督导,负直接责任。
(2)单位主体责任。
1、病例发现与报告。
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联系市120急救中心,由专人专车进行转送,将病例转送到辖区街道卫生医疗机构初步排查,有需要的送区定点留观医院诊治,诊断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后立即报告市疾控中心。
2、流行病学调查。
协助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等工作。
3、接触者追踪管理。
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密切接触者筛查及流行病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最新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隔离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送区定点留观医院排查、诊治。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
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告知社区,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
所有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4、疫点消毒及保洁。
做好病例所在家庭、宿舍(公寓)等疫点、公共场所、电梯(扶梯)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
每日对社区办公室、会议室、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箱进行消毒。
5、疫点封锁及生活保障。
按照区卫健部门的建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住宅、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
适时适当调整工作安排,必要时采取停工停产等措施。
做好安全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保障应急处置需要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
做好餐饮、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
加强巡查管控,及时停止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安全突发事件。
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范本3
落实以社区防控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指导社区科学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早发现病例,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一)党政牵头、社区动员,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原则,做好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现、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相关定义
(一)社区。
本方案中“社区”是指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所辖的城乡社区(即城市社区和村)。
(二)社区疫情划分
1.社区未发现病例。
指在社区居民中,未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2.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社区出现病例,是指在社区居民中,出现1例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尚未出现续发病例。
暴发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工地、一栋楼同一单元等)发现2例及以上确诊病例,病例间可能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
3.社区传播疫情。
指在社区居民中,14天内出现2例及以上感染来源不清楚的散发病例,或暴发疫情起数较多且规模较大,呈持续传播态势。
(三)疫点、疫区的划分
1.疫点。
如果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
(一)疫情防控期间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具体分区,按照就近原则,由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大新锰矿医院负责。
(二)封控区、管控区群众身体出现不适需就诊,由各管控区工作人员打电话联系属地医疗机构,由属地医疗机构出诊做好医疗服务工作。
(三)防范区群众在做好个人防护情况下自行到属地医疗机构就诊,发热患者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哨点)就诊。
(四)根据初诊情况,病情超出属地医疗机构的救治能力,由属地医疗机构汇报相对应医共体总院给予指导;如果均无法处理,由县人民医院派出120急救中心进一步治疗。
(五)危急重症直接拨打县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出诊。
二、县城区实行封闭管理期间各乡(镇)群众就诊
县域内封控区、管控区以外其他乡(镇)的群众,患一般疾病正常就诊的,就近在属地医疗机构就诊,如需到县城医疗机构就诊的,提前联系县城医疗机构,由属地村委(社区)或乡(镇)政府出具证明,各卡口给予放行。
发热患者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哨点)就诊。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医疗机构要做好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医疗保障工作的值班安排。
(二)负责出诊的医务人员及司机要按规范做好个人防护。
(三)各封控区、管控区属地乡(镇)政府要做好现场秩序维护,根据现场需要配合医务人员做好医疗救治工作,确保救治通道畅通。
社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2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做好常态化下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不出现反弹,确保辖区社会生产生活正常秩序,确保人民健康和城市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立足市场监管职能,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及时按照应急响应要求灵活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督促市场主体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各项疫情防控举措,对防控重点再加固、对防控要求再落实,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区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各业务科室负责牵头制定本条线疫情防控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执法大队、各市场所负责具体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2.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区局各单位(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立足市场监管职能,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以发现问题为导向,突出重点、排查隐患、依法规范,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针对疫情防控的新形势、新要求,及时调整监管措施和工作要求,并快速组织实施专项检查、“双随机+网格化”检查等工作。
各单位(部门)间要加强协作,形成各方协同、持续攻坚的工作合力,确保信息及时互通、要求及时传达、工作及时落实。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领域
1.食品安全监管;
2.活禽、野生动物交易监管;
3.药械安全监管;
4.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5.产(商)品质量安全监管。
(二)重点场所
1.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
2.餐饮服务单位;
3.药械经营、使用单位;
4.大型商场、商务楼宇等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5.规模以下大型商场、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
6.其他沿街商铺等。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将其他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纳入工作重点。
四、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