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各地一定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下面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了《社区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社区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1
为指导社区科学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处置突发的散发病例和聚集病例,采取及时、有效地防控措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特制定本预案。
一、社区成立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建立保障机制
各社区应成立由社区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社区工作人员为组员的疫情应急工作小组,下设排查组、医疗保障、安全后勤保障、消毒组等职能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要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社区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公安民警为主的联防联控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楼栋、家庭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二、社区疫情划分
(一)出现散发病例
社区出现散发病例,是指在社区居民中,出现1例确诊病例,尚未出现续发病例。出现散发病例后,社区应提高监测防控力度,配合市疾控中心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与管理,并做好消毒,在区卫健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疫情
聚集性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单位等)发现2例及以上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且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的可能性,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应由区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有确诊或疑似病例的楼栋实施封闭管理,限制人员进出。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栋实施硬隔离。视疫情情况确定隔离范围。
三、疫点、疫区的划分
(一)疫点
如果社区出现散发病例,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二)疫区
如果出现了聚集性疫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社区确定为疫区。
四、应急处置措施
(一)散发病例
1、病例发现与报告。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联系市120急救中心,由专人专车进行转送,将病例转送到辖区街道卫生医疗机构初步排查,有需要的送区定点留观医院诊治,诊断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后立即报告市疾控中心。
2、流行病学调查。协助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等工作。
3、接触者追踪管理。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密切接触者筛查及流行病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最新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送区定点留观医院排查、诊治。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告知社区,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所有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4、疫点消毒及保洁。做好病例所在家庭、宿舍(公寓)等疫点、公共场所、电梯(扶梯)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每日对社区办公室、会议室、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箱进行消毒。
5、疫点封锁及生活保障。按照区卫健部门的建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住宅、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适时适当调整工作安排,必要时采取停工停产等措施。
做好安全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应急处置需要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做好餐饮、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加强巡查管控,及时停止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安全突发事件。
6、健康监测。社区工作人员负责社区居民健康监测与登记,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每天保持与街道及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最新情况。
7、健康宣教与心理疏导。疫情期间要做好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和健康教育等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稳定社区居民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二)1周内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病例
应立即报告街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由街道第一时间上报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区疫情防控专家会同市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宇、院落实施硬隔离。
五、响应终止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区卫健部门评估,可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终止响应。本预案将根据市、区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政策要求实时调整。
社区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2
为做好社区“两委”换届中的疫情防控,确保换届工作平顺圆满,根据国家、省、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防控组织管理
(一)做好防疫形势预判。街道文化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要及时将境外疫情情况、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疫情防控最新工作要求通报至各社区;
街道社区“两委”换届领导小组和监督组分片包干做好社区“两委”换届疫情防控工作,合力做好疫情防控形势研判。
(二)加强疫情防控培训。街道文化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要在街道、社区两级换届会议上培训疫情防控要求,利用卫健工作例会对冬春季疫情防控和“两委”换届疫情防控进行培训。
(三)强化防控责任落实。各社区建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包社区负责人任组长,换届前社区“两委”干部任成员,细化防控措施、明确应急队伍、联系方式。根据街道党工委统一部署,及时调配、储备防疫物资(详见附件),并组织应急演练。
(四)做好常态预防监测。街道换届工作领导组、监督组和各社区换届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离开本市,如特需离开必须提前报备,并履行好请销假手续;
必须每日做好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可疑症状,不得上岗,及时就医排查,上岗前做好个人防护。
(五)做好日常消杀防控。各社区要做好办公室、会议室、公共活动区域的环境卫生工作,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垃圾池、公共厕所等重点场所要做到每日进行清洁消毒,会议室、办公室要保持通风,会前会后要及时清洁消毒。
一、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镇行政区域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健全机制医疗卫生机构应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疫情的发生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把突发疫情应急工作与公共卫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和完善应急机制,为应对突发疫情提供保障。
2、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突发疫情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疫情和可能发生的疫情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地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3、统一领导,联防联控根据突发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政府应对突发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协调各单位各部门,联防联控,规范部署,积极处置,步调协调,行动有效,切实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蔓延。
4、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方案规定,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充分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5、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不断提高疫情防范意识,健全全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技术、设备及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监测,及时研判新型冠状病毒风险评估,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状况及时分析、适时预警、及早响应、快速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6、加强宣传,社会参与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动员公众参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等活动。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三、领导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有:防控指挥办公室、疫情报告组、疫情处置组、宣传组及后勤保障组。
1、防控指挥办公室
负责应急工作的协调、指挥和报告工作;收集汇总各防控处置组的调查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报告,包括镇内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动态、趋势、防控措施、防控效果评估、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阶段工作建议等;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的业务指导、防控知识及医疗业务知识培训等工作;统筹安排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密切接触都标本的采集,环境和物品的卫生学处理,实验室检测及包装运输送样工作。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发生态势判断及对突发事件进行决策,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各防控组成员,部署防控处置工作。
2、疫情报告组
负责掌管报告和审核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对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向防控指挥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向县卫健局等上级部门报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信息动态。
3、疫情处置组
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对疫点或疫区进行随时和终末消毒处理,对医疗机构消毒技术检查及培训各村卫生室消毒处理,控制疫情进一步蔓延。负责流行病学调查、危害评估等工作;根据防控工作的需要,负责及时提出需要储备的药品、消杀用品等应急物资品目;对不配合接受隔离治疗的患者,必要时由我镇派出所依法协助采取强制措施。
4、维稳宣传组
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的新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方案,指导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及相关部门做好疫情的信息发布、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知识普及、心理危机干预及防控技术支持;协助自治县卫生健康局、镇卫生院开展病例及密切接触者的追踪、排查及宣教工作,消除公众恐慌,维护社会稳定,以利于疫情的控制。
5、后勤保障组
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控制所需设施、设备、药品、检验试剂、现场工作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调运工作,保障运输车辆的正常运行,以满足疫情处置需要;根据各工作组提出的资金需求及时向财政部门申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联防联控,做好相关舆情引导,提高公众预防意识和预防能力。各村民委、镇直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疫情防控,细分任务、排好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将防控工作一项一项抓好落实。严格值班值守及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确保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各村民委、镇直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意识,全面做实做细各项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层层压实责任,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确保出现疫情及时响应处置。
(三)狠抓业务培训。镇卫生院要加强对医护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医护人员对病例的识别能力和救治水平,并加强有关物资储备,严格做好医院院感以及个人防护,保障医疗安全。
(四)加强舆论引导。科学宣传疫情防护知识,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对造谣传谣、引发社会恐慌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五、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社区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5
根据《⼴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东省各类风险点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作要点>的通知》(粤卫疾控函〔20XX〕1号)⽂件要求,全市各级⽂化场馆、镇(街)⽂化站及村(居)综合性⽂化服务中⼼、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物保护单位严格认真处理好常态化下疫情防控和对外开放服务的关系,防⽌常态化下疫情反弹,保障⼈民群众⾝体健康和⽣命安全。为做好防控⼯作,特制定本⼯作指引。
⼀、建⽴疫情防控机制
(⼀)全市各级⽂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及镇(街道)⽂化站及村(居)综合性⽂化服务中⼼、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物保护单位落实疫情防控⼯作措施和安全⽣产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负责⼈的疫情防控⼯作职责和内部责任机制,建⽴疫情防控管理体系。
(⼆)继续采取实名预约进馆的⽅式,实施适度有序开放,避免⼈员聚集,落实疫情追溯要求,最⼤限度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化场馆管控要求
(⼀)做好清洁消毒。对公共区域、办公区域和桌椅、电⼦触摸屏、服装器具等公众容易接触的设备设施进⾏定时消毒,并做好记录。保持环境卫⽣清洁,合理设置“已消毒”公⽰牌。
(⼆)配备防护物资。配备消毒剂、医⽤⼝罩、⼀次性⼿套、⾮接触式体温测量⼯具等防护物资,加强洗⼿间的⽇常维护,有条件的可配备消毒设备,为公众和员⼯提供防护保障。
(三)确保有效通风换⽓。⾸选⾃然通风,如使⽤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和排风⼝是否保持⼀定距离;运⾏过程中以最⼤新风量运⾏,定期对送风⼝等设备和部件进⾏清洁、消毒或更换。
(四)加强防疫宣传。各场馆通过设置提⽰牌提⽰、LED显⽰屏播放、⽹站宣传等多种⽅式,使公众和员⼯充分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治知识、⽀持配合防控⼯作。
(五)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各场馆要加强与属地卫⽣健康部门的联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切实可⾏的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场馆内设⽴应急处置区域,有条件的单位应设⽴临时隔离点或医疗救助点。
(六)做好员⼯健康管理。落实员⼯健康动态监测制度,员⼯进⼊场馆⼀律佩戴⼝罩,⾃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要及时报告。
(七)有序分步开放。各场馆要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分区域分项⽬逐步恢复开放。对不符合开放条件的场馆以及容易形成⼈员聚集和密切接触的项⽬,应暂不开放。
派出所:
1、协助做好疫区封锁、疫区内感染动物的捕杀与强制检疫、消毒、隔离等⼯作。
2、加强疫点、疫区内社会治安⼯作。
民政所:
负责疫区受灾群众的安抚与救灾⼯作。
四、成⽴应急分队
应急分队由街道防治重⼤动物疫病指挥部成员与各⾏政村(居)⼲部组成。服从上⼀级与街道防治重⼤动物疫病指挥部指挥长的统⼀指挥、调度。
突发重⼤动物疫情发⽣后,应急队员必须在第⼀时间赶赴现场,做好扑灭疫情的前期⼯作。
五、宣传教育
突发重⼤动物疫情发⽣后,指挥部成员及疫区村(居)⼲部要及时做好群众⼯作,教育、动员群
众积极协助配合兽医卫⽣防疫⼈员尽早、尽快的控制疫情、扑灭疫情,绝不允许私藏感染病畜,遗留后患,如发现将进⾏严肃处理。
六、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把做好防治重⼤动物疫病⼯作放在讲政治的⾼度来认识,要严肃⼯作纪律,履⾏⼯作职责,玩忽职守、⼯作失误要追究有关单位主要负责⼈的责任。
2、突发重⼤动物疫情发⽣后,各有关单位、有关⼈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做好各⾃的⼯作,确保疫情不扩散、不蔓延,确保⼈员不感染。
3、根据“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防疫免疫要求,各⾏政村、兽医卫⽣防疫⼈员要真正做到动物重⼤疫病的防疫⼯作,不漏村(居)、组、户,不漏⼀畜⼀禽,确保我街道动物重⼤疫病的防疫密谋达标,动物免疫抗体达标,⼒争我街道不发⽣重⼤动物疫情。
社区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7
1总则
l.1编制⽬的
全⾯提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对突发重⼤动物疫情的能⼒,迅速、有序、有效处置突发重⼤动物疫情,最⼤限度地减少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畜牧产业安全和公共卫⽣安全。
l.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动物疫情应急条例》、《⿊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国家突发重⼤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龙江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l.3适⽤范围
本预案适⽤于我市⾏政区域内突发重⼤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市防治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1.1市防治指挥部组成
市政府成⽴由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畜牧兽医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畜牧兽医局、市农委、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龙江出⼊境检验检疫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哈尔滨铁路局、省农垦总局哈尔滨分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品药监局、市林业局、市司法局为成员单位的市突发重⼤动物疫情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治指挥部)。
市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兽医局,市畜牧兽医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1.2省防治指挥部职责
统⼀领导、指挥、协调我市⾏政区域内突发重⼤动物疫情或突发特别重⼤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作;指导市、县政府做好辖区内突发较⼤动物疫情和突发⼀般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作。
2.1.3成员单位职责
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组织制定突发重⼤动物疫情防治技术⽅案;统⼀组织实施突发重⼤动物疫情的预防控制措施,并进⾏检查、督导;按照程序报告省级兽医主管部门确认疫情,依法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等建议;建⽴重⼤动物疫情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疫苗、消毒药、防护⽤品、交通及通信⼯具等,并负责⽇常管理,紧急组织调拨疫苗、消毒药品等应急防疫物资;评估疫情处理及补贴所需资⾦,安排资⾦使⽤计划;对相关⼈员进⾏重⼤动物疫病知识、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市委宣传部负责加强对疫情应急处理和防疫知识的宣传报道;负责及时澄清事实,公开相关信息,做好舆论导向⼯作。
市发改委负责重⼤动物疫情防疫物资贮运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安排。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重⼤动物疫情应急资⾦,并监督主管部门规范使⽤资⾦。
市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国家⾏政机关及其⼯作⼈员在突发重⼤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作中履⾏职责情况。
市商务局负责做好发⽣突发重⼤动物疫情期间⽣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作,维护市场秩序。
市科技局负责紧急动物疫情应急控制技术储备,安排重⼤动物疫病防治课题的研究。
市公安局负责协助做好疫区封锁、疫点内染疫动物和同群动物的捕杀、动物防疫和监督检查等项⼯作,负责疫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作,维护疫区的社会秩序。
市民政局负责农村疫区受灾群众的救济⼯作,统⼀组织对突发重⼤动物疫情的社会捐助⼯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