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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容村貌美化绿化亮化工作方案1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人居环境,为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夯实基础,做强城市品牌,全面打造环境优美、文明整洁、管理有序、和谐平安的城市形象,紧紧围绕市委“xx”发展战略,在巩固“国家卫生县城”、“省园林城市”等创建成果的基础上,立足长效、突出重点、强化责任,扎扎实实推进**城市大建设,促进我县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早日实现美丽、富裕、和谐、强盛社会主义新**的奋斗目标,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打造最文明、最美丽的山水园林城市,创建最佳人居环境,在巩固各项创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品位,全面落实净化、亮化、绿化、美化的各项任务,确保“保洁到位、整治到位、装点到位、增亮到位、补绿到位”,基本形成环境优美、和谐文明的城市环境,充分展现建设美而富、和而强的社会主义新**的良好态势。
二、工作内容
(一)净化
净化工作目标:净化地面,净化墙体,净化空间,消灭卫生死角。
1、清除城乡结合部、社区结合部、居民居住区、湖滨地带及有关单位的垃圾死角。
(责任单位:街道办、开发区、新宁镇及相关单位)
2、完善清扫保洁制度,主干道和主要街道实行全天候保洁,其它地段做到每日早、中、晚定时清扫三次。
(责任单位:建设局、街道办)
3、认真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确保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
城管、街道办和社区(居委会)要认真组织并督促责任单位切实履行“门前三包、门内达标”义务。
(责任单位:街道办、建设局)
4、加强农贸、集贸市场和临街门店的管理,严禁占道经营、乱设摊点和沿街叫卖行为。
(责任单位:工商局、城管大队及业主单位)
5、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全面禁止在街面上搅拌混凝土、带泥上路、泼洒沙石土等违章行为,扎实抓好施工场地出入口硬化、围墙标准化建设、施工场地违章广告管理等工作。
(责任单位:建设局)
6、各业主全面清洁临街建筑外立面,清除商业门面和建筑墙体、工地围墙、花坛上非法张贴、涂写、刻画的“垃圾广告”。
清理空中零乱管线和吊挂物。
(责任单位:建设局)
7、清除电线杆、路灯杆、变压器、电话亭、报刊亭、电缆分接线等专用设施上非法张贴、涂写、刻画的“垃圾广告”。
(责任单位:供电、电信、邮政、移动、联通、网络公司等)
8、对交通护拦进行经常性清洗,确保整洁。
(责任单位:交警大队)
9、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禁止警车、救护车、消防车滥用警报;整治生产、经营、施工等超标噪音,对铝钢材切割加工等噪音,要规定时限严加控制。
(责任单位:交警大队、环保局)
10、要加强对文化演出、娱乐场所、宣传车辆噪声污染的监管力度。
(责任单位:文化广播电视局、环保局)
11、加强餐饮业油烟治理,环保、卫生、工商等部门对从事餐饮经营的服务业要从严把关,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工商部门在办理证照时必须先征求环保部门意见。
一经发现非法和超标排放油烟,要停业整改;对非法和超标排放油烟的行为人一年内不予办理经营许可。
(责任单位:环保局、工商局、卫生局)
12、加强锅炉烟尘污染治理。
严禁在城区内新安装燃煤锅炉,对已有锅炉进行关停取缔,改用燃油、用电。
对城区内工业采取“退城进郊或退城入园”方法逐步迁移,减少大气污染,提高城区大气质量。
(责任单位:环保局)
13、继续抓好在城区禁养家禽家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和果壳箱的维修、增补工作。
(责任单位:建设局)
14、对现有铝钢材加工业、修理业、废品回收站及餐饮业等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业,城管、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力度,严格监管;对准备新开的,工商部门在办理有关证照时须先征求城管部门意见。
(责任单位:工商局、建设局)
3、对有线电视、通信等弱电线路,进行全面清理,城市重要节点、主、次干道所有线路改为地下管线。
(责任单位: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网络公司)
4、交通部门对公交车、出租车、蹬士外饰要统一进行设计、美化,确保车容车貌美观整洁。
(责任单位:交通局)
5、除全县性重大活动外,城区街道禁止悬挂横幅标语。
(责任单位:文明办、建设局)
6、规范沿街空调、防盗窗的安装,拆除建筑物外安装的水龙头和水池等违章构筑物。
(责任单位:建设局)
7、拆除违章建筑物和影响城市景观的建筑物、构筑物、围墙、围档,彻底清理城区各类违章搭建物和巷道、楼院内乱堆乱放。
对部分不宜拆除的围墙(含建筑工地施工围墙)要按要求进行美化。
(责任单位:建设局、街道办)
8、搞好城区公共设施日常管护,及时完善街道、巷道硬化,修复破损路面和设施。
加强对城区街道的开挖管理,为确保道路恢复质量,开挖路面应由专业部门统一施工。
(责任单位:建设局)
9、对豫宁大道三处交通岛进行美化。
(责任单位:交警大队)
10、临街建筑有碍市容市貌的,进行“穿衣戴帽”。
(责任单位:建设局及有关责任单位)
三、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1月5日-30日
制订“四化”工作方案,宣传发动,分解任务,明确责任。
各单位具体实施方案11月30日前报县"四化"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1月31日
(1)设计“亮化、绿化”方案;
(2)全面开展“净化、美化”活动;
(3)审查“亮化、绿化”方案;
(4)全面完成“净化、亮化、绿化、美化”各项任务。
(三)第三阶段(验收评比阶段):20xx年2月1日-10日
(1)建章立制,实行长效管理,巩固“四化”工作成果。
(2)组织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对“四化”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并通报检查评比情况。
四、工作措施
(一)明确任务,责任到位。
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各单位一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能和方案要求,抓好检查指导和督促落实。
二要按照指挥部下达的任务,克服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的困难,认真落实“四化”工作的资金、队伍和措施,按照起点高、行动快、效果好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好本单位和本系统的各项活动,为县城“四化”工作带好头、做表率。
2、实行“单位包路段”责任制。
全县正科级以上单位各负责一个路段,确保完成责任路段内的店牌整治、卫生保洁和街道秩序等任务。
(二)强化考核,严格奖惩。
1、县“四化”活动办公室不定期召开调度会,及时解决有关问题与矛盾,每月召开一次“四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参加会议,及时解决“四化”工作难题。
发挥生态护林员、草原管护员的巡护作用,落实巡护责任,抓好林草火源监管和重大病虫害灾情报告,及时组织除治,减少灾害损失。
(二)增加乡村生态绿量。
因地制宜开展环村林、护路林、护岸林、风景林、游憩林、康养林、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牧场)林网等建设。
推进乡村绿道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托地形地貌,将农田、果园、山地、森林、草原、湿地、古村、遗址等特色景观联成一体,构建布局合理、配套完善、人文丰富、景观多样的乡村绿道网。
开展乡村裸露山体、采石取土创面、矿山废弃地、重金属污染地等绿化美化。
利用边角地、空闲地、撂荒地、拆违地等,开展村庄绿化美化,建设一批供村民休闲娱乐的小微绿化公园、公共绿地。
开展庭院绿化,见缝插绿,有条件的可开展立体绿化,乔、灌、草、花、藤多层次绿化,提升庭院绿化水平。
慎用外来树种集中连片造林,鼓励使用乡土树种开展乡村绿化美化,防止“奢侈化、媚外化”等违背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的做法。
(三)提升乡村绿化质量。
要科学开展乡村绿化美化,坚持以水定绿、适地适树。
积极推广使用良种壮苗,优先使用保障性苗圃培育的苗木开展乡村绿化。
重视种源和遗传品质,造林用种用苗必须具备“两证一签”。
做好绿化苗木供需衔接,避免长距离调运种苗。
鼓励营造混交林,加强造林后期管护,确保成活成林见效。
对村庄周边缺株断带、林相残破的河流公路两侧林带、环村林带、农田林网等进行补植修护,构建完整的村庄森林防护屏障。
对生长不良、防护功能低下的退化防护林,实施修复改造,提升防护林网功能质量。
对成过熟林、枯死林木进行更新改造,优化防护林网结构,提升防护林网、林带生态功能。
对乡村范围内的中幼龄林,及时进行抚育间伐,利用林间空地补植乡土珍贵树种,促进天然更新,优化森林结构,培育健康稳定的多功能森林,构建优美森林生态景观,让广大人民群众亲近森林、感知森林、享受森林。
(四)发展绿色生态产业。
将乡村绿化美化与林草产业发展相结合,因地制宜培育林草产业品牌,提升林草产业品质,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乡村林草产业振兴,实现林草产业富民。
做好“特”字文章,结合地方传统习惯,发展具有区域优势的珍贵树种用材林及干鲜果、中药材、木本油料等特色经济林。
推广林草、林花、林菜、林菌、林药、林禽、林蜂等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培育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推进林产品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
依托乡村绿色生态资源,用好古村落民居、民俗风情、名人古迹、古树名木、乡村绿道等人文和自然景观资源,大力发展森林观光、林果采摘、森林康养、森林人家、乡村民宿等乡村旅游休闲观光项目,带动农民致富增收。
三、推进实施
(一)制定工作方案。
各市州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指导各县(市、区)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摸清底数、梳理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县域内乡村绿化美化的内容、任务、标准,将任务落实到行政村,并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专人负责。
(二)加强宣传发动。
各地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乡村绿化美化行动的重大意义,推广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利用生态科普栏等形式,宣传生态文明理念,解读乡村振兴政策,提高村民知晓度和参与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乡村绿化美化行动的良好氛围。
(三)层层抓点示范。
各市(州)至少确定1—2个县开展乡村绿化美化示范县建设工作,每个县(市、区)至少确定2-3个乡镇开展森林乡镇建设试点,每个乡镇至少确定3-5个行政村开展森林乡村试点工作。
通过试点示范,总结提炼出一批乡村绿化美化成功经验,形成一批能复制、可学习、可推广的成熟技术、建设方式和管护机制。
各市(州)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请于20__年8月23日前将确定的试点县(市、区)、乡镇和行政村名单上报省林草局。
(四)持续稳步推进。
开展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改善提升村容村貌,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既是当前的重点工作,也是一项长期任务。
要分阶段部署、分年度实施,扎实推进、久久为功。
各地要针对突出问题,结合本地实际和传统习俗,根据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和林草产业发展需要,由易到难、有序推进,推动乡村绿化美化工作常态化。
要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科学节俭开展乡村绿化美化。
自然条件好、气候条件适宜、树种资源丰富的地区,要加快乡村绿化美化进程。
有条件的地方要着力提升乡村绿化美化水平,创建更多美丽宜居的森林乡村。
干旱地区要坚持以水定绿、量水而行,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科学确定林草比重,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逐步提高生态宜居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