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整理出的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给各位带来帮助,欢迎各位前来阅读与下载。
为切实落实集团安委会134号文件精神,全面开展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和《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四[20xx]82号)等文件精神,根据集团安委会134号文件通知精神,全面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使公司的管理品质、人员素质得到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得到加强,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促使各级管理者、基层操作工人养成良好的安健环意识,进一步规范管理行为,规范标准化的操作行为,形成人人争做岗位能手的良好氛围,从而进一步推进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
三、工作步骤
1、宣传、动员、部署阶段(9月中旬)。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和部署落实推进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动员各部室、机械队、劳一务公司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文件精神和要求。公司的安全生产岗位达标活动由安保部牵头,综合办公室、调度室、技术设备部、仓储部、机械队和劳务公司协助各部门要明确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的负责人,负责领导本部门岗位达标的各项工作。
2、标准制定阶段(9月下旬)。各部门要认真梳理本单位现有岗位种类,结合NOSA 5.33元素内容,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及基本要求,制定本部门各岗位达标标准(见附件),修订完善符合各岗位安全生产实际的岗位知识技能、行为、装备护品、作业现场及管理等要求相关材料于9月25日前报公司安保部备案。
3、学习培训阶段(10月上旬)。各部门组织操作工人学习掌握各岗位的性质和特点以及各岗位的岗位标准,明确岗位达标的具体要求、达标的方式和涂径。
4、组织实施阶段(10月中旬-11月)。各部门依靠自身力量结合NOSA安健环工作的推进,对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要求,按步骤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进一步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意识、提高操作技能,使职工做到“三不伤害”,实现岗位操作标准化,保障企业达标。
5、组织检查阶段(12月)。公司安保部、综合办公室、调度室、技术设备部、仓储部、机械队、劳务公司组成联合检查小组,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实施考核细则》的标准要求,对各部门开展岗位达标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范畴。
四、工作要求
1、宣传培训,营造氛围。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工前会、宣传栏、黑板报、竞赛等多种形式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的重要意义,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对岗位达标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提高全员开展岗位达标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大力组织开展培训工作,组织专业人员讲解各岗位标准,使员工准确掌握本岗位达标的各项要素内容、程序、方法和实现途径。
2、扎实创建,确保实效岗位安全达标是实现企业班组安全的有力保障和基石,各部门应根据各自生产特点和生产组织状况,将岗位达标与“安全和谐型”班组创建、“反三违、防事故、保安全”和“创先争优”工作相结合,制定相应的岗位考核奖评细则和班组争先创优工作方案各级管理人员和职能部门要注重现场监管考核,纠“三违”、查隐患、找缺陷,及时汇总通报,有序开展和实施岗位达标活动。
3.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由于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时间紧迫,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计划,统筹安排。要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引领广大员工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创达标尚位、示范岗位的良好风气,积极参与到“创先争优”实践中,促进岗位达标。
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2
为切实强化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进一步促进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及个人认真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着力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和工作质量,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依法行政、素质高超、士气高昂”的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队伍,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处开展安全生产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安全生产效能监察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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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察内容和重点
1.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党政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落实情况。
2.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单位部门及个人,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开展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3.市烟花爆竹监察队联组人员负责工作督查、业务指导、联合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4.监察对象是安监站全体人员,以及建筑、交通、消防、校车校园、食品等重点行业安全监管人员工作履职情况(落实全年工作目标、相关会议精神、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复工审批、现场核查、隐患排查治理、执法查处等。)。
5.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部门作风建设规定,比如安监部门“八不准”、安全监管执法“二十条禁令”,遵守街道办事处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其他影响安全生产效能行为和问题。
三、监察形式和实施程序
1.联合监察:监察员由街道党政领导、纪检监察人员、上级联组领导组成,一起参加督查相关安全生产工作,采取定期督查每季度一次和不定期抽查形式。其中安监站人员每月一次,结合街道网格化考核。
2.暗查暗访:采取“四不两直”和“一厂双查”检查方式,在一线掌握真实情况,既查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又查安全监管人员工作履职情况。让事实证明监管人员对行业安全监管是否真正做到了“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真服务”。
3.比执法办案:立案数量质量,案件交办、督办、催办工作落实,办案时效和处罚落实。
4.专项监察、举报(投诉)监察、倒查问责有效结合。
实施程序根据市纪检监察有关规定、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效能监察工作的文件精神,同时结合街道廉政作风建设要求实施。监察情况存本级纪检、组织部门,抄送市安委办。
四、监察措施及效用
1.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效率低下、作风飘浮、相互推诿、办事拖沓、敷衍塞责等行政不作为和不依法行政行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2.对于查实的违反效能监察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效能告诫、扣发福利待遇、调整工作岗位等处理。
3.对于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严重违章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刚性执法。同时对监管人员倒查追责。
4.依据市政府及市安委有关工作要求,配合上级工作考核,街道以书面形式半年一次向上级部门如实反映联系单位、联组(烟花爆竹监察)人员工作履职情况。
5.效能监察情况、效能告诫结果与个人的网格化月度考核、季度测评、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等福利待遇直接挂钩兑现,并作为干部上岗、考察、选拔任用的依据。
一、整治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安全、规范、服务”的.理念,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种扰乱成品油市场的经营行为,逐步建立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规范运行、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安全稳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为建立安全规范、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成品油市场体系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特成立藁城市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各乡镇区主管副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商贸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贸局局长温永恒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沟通、宣传、联系等工作。(联系人:陈雪强办公室电话:xxxxxxx手机:xxxxxxxxxxx)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相互之间配合与协调,步调一致,形成合力。
三、整治重点
依法依规查处违规建设加油站(点),非法经营成品油,非法流动油罐车售油,销售劣质油品,违规销售其他油品,成品油销售缺斤短两,存在安全隐患违规运营,私自拆改加油机,成品油批发企业将成品油销售给非法设立的加油站(点)等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一)对违规建设的加油站(点),依法依规采取有效措施,立即关停取缔。
(二)对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超过歇业期限的加油站(点),责令停止营业。对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超范围经营的非法加油站(点),以及未经相关部门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经营的无证无照加油站(点),限期整改取缔,确保加油站(点)合法运营。
(三)对非法仓储点和流动加油车要依法依规全部予以关停取缔。
(四)严厉打击购进销售非标油品违法行为,确保油品市场经营秩序;乙醇汽油销售要严格按照规定实现封闭运行。
(五)对违反《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由质监部门予以严查,确保加油站(点)计量准确,精度可靠。
(六)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责令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整改期原则上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安监部门要对不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周边建筑物与加油站储油罐、通气管、加油机的安全距离不足)的加油站(点)监督其通过采用阻隔防爆技术改造或对加装油气回收系统加以改造,整改合格率要达到100%。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吊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七)对成品油经营企业不具备《成品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或未参加、未通过年检的或年检不合格且经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
四、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7月12日——7月20日):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对全市成品油市场开展拉网式排查,真正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了”。对在排查中发现的非法经营者登记造册,并在7月19日前上报市商贸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21日-8月5日):在全市开展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活动,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作,集中力量,统一行动,对不规范经营的加油站(点),责令限期整顿,非法经营的,要依法取缔。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市政府将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整改总结阶段(8月6日-8月20日):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根据综合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整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对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与8月20日前书面上报市商贸局。
五、职责分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及时沟通,扎实有效地开展好综合整治工作。
1、市商贸局:负责综合整治活动牵头联系及协调。重点检查加油站(点)是否存在违规新建、迁建、改扩建等行为,《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是否合法有效。对成品油经营资格年检情况进行梳理,将未参加年检、未通过年检的加油站(点)名单及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报送市商务局按程序报省注销。
2、市工商局:负责检查加油站(点)主体资格,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是否存在无照经营或证照不全问题;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经销劣质和油品、违规促销及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对无证无照加油站(点)依法进行取缔。
3、市安监局:负责加油站点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全市加油站(点)进行监督检查,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是否办理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相关规定依法处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达到安全生产标准。
4、市质监局: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计量制度、加油机铅封、加油机强制检定等工作,依法查处计量作弊行为。
5、市公安局:重点负责对违法生产、销售成品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立即立案查处;对在综合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阻扰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6、市消防大队:负责对全市加油站(点)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行为依法处理。对消防警示牌、消防设备等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责令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取缔。
7、各乡镇(区):各乡镇(区)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加油站(点)的监督管理,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非法加油站点的摸排,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事关全市安全生产稳定大局。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和良好秩序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抓好成品油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
(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在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的同时,要互相沟通,密切配合,联合执法,提高效率,坚决打好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攻坚战,确保我市成品油流通市场情况明显好转。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成品油综合整治的重大意义。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
(四)创新机制,长效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在开展综合整治、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完善各部门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我市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常态化、法制化、规范化。
(五)从严执法,严厉打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从快、从严打击各类成品油违法经营行为。要依法依规对无证无照经营、买卖出租转借转让证照、违规私建站(点)、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对无证经营油品及劣质油来源要追根溯源,汇总上报。同时,要督促成品油批发企业建立索证登记制度,对违规向无证经营者供油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六)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市政府督查室将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快速、成效显着的乡镇和部门通报表扬,对因态度不坚决、行动不迅速、执行不到位,如期不能完成任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发生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镇“三线三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春季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5
各科室、社区,驻辖区单位:
为认真汲取“6.5”公交事故以及青羊区“6.11”较大安全事故教训,切实清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区政府《关于印发XXX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全辖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