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整理了关于燃气泄漏事故应急演练脚本,一起来看看吧。
燃气泄漏事故应急演练脚本1
为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理可能发生在市区的燃气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和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的规定,结合市区燃气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真正体现以人为本,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安全事故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二)基本原则: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分级负责,行动迅速,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二、适用范围
市区范围内可能发生的因燃气泄漏、燃气设施火灾、爆炸等引起的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各地和有关单位要根据实际,制定相应预案。
(一)燃气安全事故具体包括:
1.燃气企业主要储存设施发生严重泄漏;
2.液化石油气(LPG)或液化天然气(LNG)槽车发生严重泄漏或严重交通事故;
3.运载大量液化石油气实瓶的车辆在商业街区、居住密集区发生燃气泄漏或交通事故,严重危及安全;
4.由于燃气泄漏造成火灾、爆炸事故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5.商业街区、居住密集区燃气管道泄漏,严重危及安全。
(二)事故分级。
燃气安全事故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特别重大燃气事故(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燃气事故:
(1)造成5万户以上("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居民连续停止供气48小时以上;
(2)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
(3)因自然灾害导致燃气泄漏,紧急疏散、转移群众10万人以上;
(4)燃气设施(储罐、输气管道)爆炸并严重泄漏,或装置失控,发生严重火灾,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
(5)燃气贮运中发生泄漏污染,造成交通中断48小时以上,72小时以下。
2.重大燃气事故(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燃气事故:
(1)造成3万户以上、5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上;
(2)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
(3)因自然灾害导致燃气泄漏,紧急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
(4)燃气设施发生燃气泄漏,导致火灾,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5)燃气贮运中发生泄漏污染,造成交通中断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
3.较大燃气事故(Ⅲ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燃气事故:
(1)造成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止供气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下;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下中毒(重伤);
(3)因自然灾害造成燃气设施受损,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较大影响,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4.一般燃气事故(Ⅳ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燃气事故:
(1)发生1000户以上、1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止供气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下;
(2)发生3人以下死亡,或20人以下中毒(轻伤);
2.4.2使用燃气未遵守操作规程,未按点燃气时要火等气的原则。
使用燃气设施过程中,操作人员擅离职守,发现燃气泄露未迅速切断气源总开关,未及时采取通风措施,引起中毒、着火、爆炸事故。
2.4.3因使用燃气管道设备或管道发生故障,例如管道发生堵塞或腐蚀造成气体泄露将造成人员伤亡和正常生产,引起中毒、着火、爆炸事故。
3.应急预警体系
3.1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3.2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
职责:燃气事故发生后,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事故救援,向上级机关及上级领导报告事故情况;负责组织公司燃气泄露事故应急演练。
3.3事故现场指挥部
副指挥:
职责:配合总指挥负责应急管理工作,为分管工作应急管理负责人。
对应急预案进行定期学习、演练。
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负责在总指挥下组织、协调进行应急处置。
及时向组长汇报事故及处理情况。
配合上级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3.3.1现场总指挥:
职责:对事故现场抢险工作进行全面组织指挥,及时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执行总指挥命令,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和需要,有权动用公司区域一切抢险所需的人员、物资、设备、设施。
3.3.2事故现场指挥部下设立四个专业组(见附表5)
3.3.2.1第一组:现场救援组
成员:保卫、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
职责:负责组织进行人员抢救、火情扑灭,并对燃气采取可靠隔离、隔断措施,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
3.3.2.2第二组:疏散警戒组:
成员:保卫、安全、生产调度
职责: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警戒或交通管制,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3.3.2.3第三组:人力、物资供应组
成员:运营部、人力资源部、物流项目部
职责:负责救援过程中车辆、人员、临时用电等应急物资提供、设施抢修、恢复生产准备工作。
3.3.2.4第四组:后勤保障组
成员:办公室、人力资源部
职责:做好事故信息的发布及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Ⅰ级应急响应行动:一般事故以下级别的燃气泄露事故,即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或伴有人员死亡、重伤、燃气、煤气中毒、烧伤无进一步扩大的其它事故。
由公司燃气泄露应急领导小组或实业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实施。
超出各实体单位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单位级、跨多个专业和部门的燃气泄露事故。
需要公司处置的燃气泄露事故。
4.1.2当公司燃气泄露事故应急总指挥进行Ⅰ级应急响应行动启动,燃气泄漏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四个专业组成员及事发单位应当按照本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或实业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4.1.3Ⅱ级及以下应急响应行动:一般事故以下级别的燃气泄露事故,如事故终止,事故没有可能继续扩大的,其应急救援处置方案由各单位制定,各单位根据事故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公司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4.1.4公司内部报告及处理程序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公司视具体情况,启动公司内部资源予以援救。
4.2公司燃气泄露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响应
五、燃气泄漏时的行动方案:
1.燃气管线发生泄漏后,发现人应立即通知商场餐饮部或工程部。
2.保安部人员接报后应立即携带防护器材赶到现场,设置警戒线,视情况对现场人员疏散,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严禁使用明火、通讯及各种电器,现场准备好灭火器材,做好防护准备。
3.工程部人员接报后立即关闭泄漏区域上端阀门,查找泄漏点,协调进行抢险,及时通知燃气公司到场维修,并在防爆的前提下做好通风换气工作。
4.客服部人员负责对现场滞留人员进行疏导,以免发生混乱。
5.如现场有人员中毒休克,应立即抬往空气流通处,采取必要救护,经项目应急小组组长批准后由客服前台接待拨打120请求救援。
6.事故处理结束后由工程部及时填写《事故分析调查报告》并归档保存。
六、预防燃气泄漏的准备:
2.大厦、商场内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及排风设备。
3.确保大厦消防报警系统的正常使用。
七、突发燃气泄漏应急队伍的建设、培训和演练:
管理部部负责建立培训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并组织燃气泄漏演练。
燃气泄漏事故应急演练脚本4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加强燃气生产、输配、储存、使用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突出“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落实“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管理意识,保障国家、公民的财产、生命及社会的公共安全,确保路桥政治、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二、编制的目的
在发生燃气突发事件时,以便快速、积极、有序、有效地控制事态,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
三、编制依据
四、公司基本概况
1、公司经营范围:经营管道燃气气种为空混气和即将接纳的天燃气,今后管道燃气以天然气为主。
2、燃气生产、输配、储存设施:位于路院路1#。
五、危险源的识别
(一)各类燃气的基本特性
1、天然气
(1)主要成分为甲烷;
(2)热值约为35、53~37、62MJ/m;
(3)天然气的比重为0、56;
(4)爆炸极限为5~15%。
2、空混气(液化石油气和空气的混合物)
(1)主要成分为C3、C4;
(2)热值约为50、16MJ/m;
(3)空混气的比重为1、40;
(4)爆炸极限3、5~16、81%(体积比)。
以上参数是标准状态下的计算数据。
(一)事故成因分类
1、泄漏:管道接口泄漏、管道本体泄漏、储气设备泄漏、管道其它设备泄漏、用气设备泄漏;
2、非计划停气或超压;
3、人民中毒或死亡;
4、火灾;
六、抢修等级的划分
(一)特级抢修:
1、500户(含)以上管道燃气用户非计划性(突发性停气或紧急通知)停气;
2、天然气高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泄漏,造成当地居民紧急疏散或影响其正常生活生产;
3、液化气储罐第一道阀门、法兰大面积泄漏;
4、在燃气生产、运行、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爆、火灾;
5、因燃气管道泄漏或设备故障造成5个(含)以上中毒或烧伤,或发生人员死亡的事件;
6、高中压调压器、中低压调压器故障造成高夸窜中压、中压窜低压(超压);
7、液化气槽车罐体泄漏、紧急切断阀失灵、车辆事故导致泄漏、罐体倾覆等。
(二)一级抢修:
1、DN160(含)以上的中压管线泄漏,或造成管道燃气500户以下~300户以上用户非计划性(突发性停气或紧急通知)停气;
2、燃气管线泄漏,造成人员疏散或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生产;
3、燃气管线泄漏或设备故障5人以下中毒或无伤亡事件;
4、液化气储罐区、灌装区发生非第一道阀门因素的大面积泄漏。
(三)二级抢修:
1、DN160以下~DN110户以上中压管线泄漏或造成300户以下~200户以上燃气用户非计划性(突发性停气或紧急通知)停气;
2、液化气储罐区、灌装区阀门、槽车其它部位(除特级规定之外)等泄泥坑。
(四)三级抢修:
1、DN110以下的中压管线、DN160以下低压管线泄漏或200户以下用户停气的抢修;
2、重点设备(有备机)故障造成整机不能运行的抢修。
七、预防和应急措施
(一)户内燃气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措施
1、加强安全用气的宣传;
(1)教育用户正确使用燃气设施和燃气用具;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或已达到报废年限的燃气设施和燃气用具;
(2)不得私自改动燃气管线和擅自拆除、改装、迁移、安装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
(3)禁止使用明火查漏;
(4)发现有燃气泄漏应采用自然通风的方法,禁止开关电器设备;应在安全地方切断电源;同时立即拨打抢修电话;
(5)定期更换皮管。
2、设立24小时报警电话,对于用户报警应及时进行处置;定期进行入户安全检察,对查处的事故隐患督促用户及时整改;
3、户内发生泄漏按《民用管道液化气、空混气应急抢险措施预案》执行;
4、户内发生起火、燃爆、人民中毒按《民用管道液化气、空混气应急抢险措施预案》执行。
(二)户外燃气管道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
1、加强管线的巡检和巡护,采用先进的检漏仪器,提高自查率,及时发现和阻止各类违章施工;
2、计划内的停气、降压作业应事先明确时间和范围,并提前72小时做好停气、降压用户的通知工作。
在作业中要将调压器出口压力调至阻气袋能阻止的燃气压力,支状管距调压器点较近,管内压力较高,则施工部位后面的管道实行停气,前面的管道采取降压;
3、在置换作业时要控制好压力,大口径管道在开戾阀门时应逐渐缓慢进行,防止管道内因流速过快产生紊流,控制好放散口出口压力,放散装置要按要求设置;
4、带气作业时应保持通风,穿戴好防护装,加强警戒;
5、燃气泄漏的应急措施:
(1)接到报警后应立即通知抢修人员赶赴现场;
(2)抢修人员赶到现场后应划定警戒区,对警戒区的人员进行疏散,控制明火,根据现场情况初步确定抢修等级,立即将现场情况报告抢修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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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泄漏事故应急演练脚本1
为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理可能发生在市区的燃气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和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的规定,结合市区燃气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真正体现以人为本,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安全事故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二)基本原则: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分级负责,行动迅速,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二、适用范围
市区范围内可能发生的因燃气泄漏、燃气设施火灾、爆炸等引起的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各地和有关单位要根据实际,制定相应预案。
(一)燃气安全事故具体包括:
1.燃气企业主要储存设施发生严重泄漏;
2.液化石油气(LPG)或液化天然气(LNG)槽车发生严重泄漏或严重交通事故;
3.运载大量液化石油气实瓶的车辆在商业街区、居住密集区发生燃气泄漏或交通事故,严重危及安全;
4.由于燃气泄漏造成火灾、爆炸事故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5.商业街区、居住密集区燃气管道泄漏,严重危及安全。
(二)事故分级。
燃气安全事故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特别重大燃气事故(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燃气事故:
(1)造成5万户以上("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居民连续停止供气48小时以上;
(2)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
(3)因自然灾害导致燃气泄漏,紧急疏散、转移群众10万人以上;
(4)燃气设施(储罐、输气管道)爆炸并严重泄漏,或装置失控,发生严重火灾,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
(5)燃气贮运中发生泄漏污染,造成交通中断48小时以上,72小时以下。
2.重大燃气事故(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燃气事故:
(1)造成3万户以上、5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上;
(2)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
(3)因自然灾害导致燃气泄漏,紧急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
(4)燃气设施发生燃气泄漏,导致火灾,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5)燃气贮运中发生泄漏污染,造成交通中断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
3.较大燃气事故(Ⅲ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燃气事故:
(1)造成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止供气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下;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下中毒(重伤);
(3)因自然灾害造成燃气设施受损,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较大影响,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4.一般燃气事故(Ⅳ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燃气事故:
(1)发生1000户以上、1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止供气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下;
(2)发生3人以下死亡,或20人以下中毒(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