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案是指根据评估分析或经验,对潜在的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影响程度而事先制定的应急处置预案,小编在这里整理了仓库物资管理制度应急预案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仓库物资管理制度应急预案范文1

一、认真执行计划采购、验收、领发规定和报损、报废财产转移制度。

二、库房做好按计划采购,确保业务需要,一般物资库存量2-3个月(紧俏商品例外)。

三、经常关心库房内物品数量,熟悉进货渠道,确保供应。库房物资堆放整齐、妥善保管,做到先进先出,防止积压,浪费,严禁呆滞物资。

四、库存每半年盘点一次,年终总结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单据齐全、手续完备。

五、库房物品不经科长批准,不准私自发放。

仓库物资管理制度应急预案范文2

第一章仓库建筑

第一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仓库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和验收。

第二条仓库、货场、生活区、维修工房必须分开布置。

第三条易燃和可燃物品的露天堆垛与烟囱、明火作业场所、架空电力线等的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四条储存易燃物品仓库地面,应当采用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材料。

第五条库区的加工间和仓库管理员办公室应当单独修建或用防火墙与仓库隔开。

第六条仓库区域内应当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

第七条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货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备,并请有资质的管理部门监测合格后,方可投入施用。

第二章储存管理

第一条仓库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垛距、墙距、梁距。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额。

第二条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建筑设计和消防防火规范》有关规定。

第三条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四条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

第五条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第六条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第七条闪点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八条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第九条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库或归垛。

第十条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仓库、露天堆垛、罐区,不准进行分装、试验、封焊,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这些作业时,事先须经安环部和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由安环部派信进行现场监护,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须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第十一条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管理员,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应穿棉布工作服,防止工作人员,穿易产生静电的化纤工作服进入工作现场。

第十二条仓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第十三条在仓库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和其它杂物。

第十四条库区和仓库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仓库院内,仓库,严禁吸烟。油库、炸药库院内,严禁开手机和带静电物品进入库区。

第十六条认真做好三防工作,即人防、物防、技防。充分发挥技防监视器的作用。并认真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章装运管理

第一条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第二条进入易燃、可燃物品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戴防火罩,并不准进入仓库。

第三条运输易燃、可燃物品的车辆,一般应当将物品用苫布苫盖严密,随车人员不准在车上吸烟。

第四条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化学易燃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干净。

第五条各种机动车辆在装卸物品时,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物品。各种车辆不准在库区、仓库内停放和修理。

第六条仓库、堆场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

第四章电源管理

第一条仓库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需要安装时,应当严格按照有关的《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和消防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条储存化学易燃物品的仓库,应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隔离或密封式的电器照明设备。

第三条各类仓库的电线主线应架设在仓库外,引进仓库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塑料套管内,电器线路和灯头安装在仓库通道的上方,与物资堆垛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仓库房顶架电线。

第四条仓库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应当使用60瓦以上的灯泡。

第五条仓库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库区如需架设临时电线,必须经安环科和公司领导批准,使用时间不超过半个月,到期及时拆除。

第六条每个仓库单独安装开关箱,并设在仓库外,且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第七条在库区及仓库内使用电器机具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电线要架设在安全部位,免受物品的撞击、砸碰和车轮碾压。

第八条电器设备除经常检查外,每年至少应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或更换。

第九条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电器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仓库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

第五章火源管理

第一条库区内严禁吸烟、用火。

第二条门卫金属火炉距可燃物不应当小于一点五米。金属烟囱距可燃墙壁、屋顶不应当小于七十厘米,距可燃屋檐不应小于十厘米,高出屋檐不应小于三十厘米。烟囱穿过可燃墙壁、窗户时,必须在其周围用不可燃材料隔开。(公司应没有火炉)

第三条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火炉附近不准堆放木片、刨花、废纸等可燃物。

第四条不准靠近火炉烘烤衣物和其他可燃物。燃着的火炉应有人负责管理。

第五条从炉内取出的炽热灰烬,必须用水浇灭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第六章消防设施

第一条仓库区域内应当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给水设施,保证消防供水。

第二条仓库、货场应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设备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第三条消防器材设备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完整好用。寒冷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机等消防设备采取防冻措施。

第四条仓库应当装设消防通讯、信号报警设备。

仓库物资管理制度应急预案范文3

一、仓库应明确专人负责管理,有关部门领导必须经常对仓库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安全管理教育;

二、工作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储存物资的性能,尤其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必须懂得其性能、危险程度、保管和救护方法;

三、遇有火灾应及时报警和尽力扑救,遇有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要敢于斗争,抓获作案人或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协助追查;

四、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类物资的收、发、领、退、核制度,定期检查,帐物相符;

五、各种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一律分类隔离存放,严禁混存;

六、剧毒物品要明确专人保管,涂明标记,双人双锁;

七、领用化学危险品、剧毒物品等须经厂办和安监部门批准;

八、加强重要材料仓库防护设施,做到门窗牢固,有防护栏杆,并装置报警器;

九、仓库周围严禁搭工棚,堆放杂物,四周杂草应清除干净,库内主要通道要保持畅通;

十、库区严禁烟火,库房与明火、烟囱、高压线等保持一定距离。仓库内不许生火,仓库电气设备应按《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安装,并定期检查,做到人员离开关门、关窗,并切断电源;

十一、非仓库工作人员和领送料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库房。因工作需要入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时,必须遵守仓库防火安全规定,主动交出发火器具等(仓库工作人员应认真查询),进入危险品库房,一律不得穿带有铁钉、铁掌的鞋子,开启危险品包装物时,应使用铜质或不发生火花的专用工具,以防发生火险;

十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转让、外借、处理危险物品,外单位调拔、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市公安局和厂办、安监部的批准。领用、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员和车辆不得在公共场所和人口集中的'地区停留;

十三、采购剧毒化学危险品须经厂办、安监部等部门审核,厂部转签介绍信严格按计划进货。化学危险品采购人员必须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化学危险品采购证”,无证人员不得进行化学危险物品的采购;

十四、仓库应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十五、仓库应安排人员值班看守,节假日应加强力量,由领导带班,确保安全,节假日申领危险品须经厂值班领导批准;

仓库物资管理制度应急预案范文4

1、仓库保管员应懂得储存、保管物资的火灾危险性和预防措施,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会扑救初期火灾,并经常保持灭火器材的清洁、完好。

2、把好物资进出库“三关”,即进库验收关、入库保管关、出库复验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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