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是存在很多养老诈骗事件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欢迎各位阅读借鉴。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1

为贯彻落实略阳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加强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的监管,切实保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经营者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保健产品、违法发布广告等违法行为,督促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守法诚信意识。通过专项整治,着力规范全县涉老食品、保健产品流通秩序,有效遏制针对老年人群体的违法营销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的行为,大力提升老年人对食品和保健产品的安全消费意识,逐步形成群防群控、社会共治的局面。

二、领导机构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局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裴**

副组长:宋**

        章**

成  员:侯**  

        任**

        闫**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综合股,负责此次专项工作的上传下达,资料归档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强化行政指导,督促广告市场主体依法严格审查食品、保健食品等广告内容。加强广告监测检查,针对涉及老年人的商品和服务广告开展专项监测检查,有效实施对广告发布活动的动态监管。加强广告监管执法,重点查处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和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保健食品等广告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知识产权监管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二)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行为。针对坑害老年人的食品、保健产品会销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在宾馆、酒店、商场、居民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利用“会托”、“医托”、专家讲课、赠送礼品等方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虚假宣传涉老食品、保健产品功效、作用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食品流通股、药械保化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三)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重点查处非法添加及未按注册备案要求组织生产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食品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不一致,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保健食品之外其他食品的标签声称具备保健功能,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行为。(责任单位: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药械保化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四)严厉打击传销和违规直销行为。加强保健食品服务网点(经销商和专场店)市场监管力度,对存在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违规直销、传销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经销商专卖店、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严厉查处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实施违规直销及传销保健食品的行为。严厉查处直销企业经销商以保健食品为载体从事虚假宣传等行为。(责任单位:市场竞价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五)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及时受理转办老年消费者有关食品保健产品的投诉举报。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做好群众举报投诉受理及消费维权工作,规范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工作程序和行为,确保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涉嫌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责任单位:“12315”消费者申投诉举报中心、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5月10日至5月15日)

通过电视、报纸、公众号、网站等媒体,加强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引导老年人树立正确消费理念,增强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范能力。向经营者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引导教育其自觉守法经营,督促整改涉嫌违法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动广大群众提供案件线索,最大限度拓展信息来源。 

(二)打击整治阶段(5月16日至11月30日)

集中力量依法开展打击整治,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隐患进行整治规范。要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开展精准打击,严格依法办案,努力查办一批大要案件,打出专项行动声威。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

总结固化成果、强化建章立制。各镇办所、各相关科室、县综合执法大队要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完善相关机制,提高监管效能。对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形成规范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等市场的有效监管模式,进行宣传推广,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落实推进。各单位要将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之一,高度重视,强力推进。各镇办所也要成立专门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指导,跟踪问效。县局各相关科室要加强对镇(办)所工作的指导,加强系统内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县局将组成专项督导组,对各镇所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三)克服困难,服务于民。考虑到向老年人欺诈销售保健产品的违法行为多发生于非工作时间段(早晨8点钟之前以及周六周日居多),各镇(办)所及县局各相关科室要认真肩负起职责,合理安排人员、时间及检查方式,保障此项工作“不含糊、有效果”。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

各社区、街道各部门:

为有效预防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切实提高广大老年群体的防骗意识和能力,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提升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压缩犯罪空间,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人人参与家家受益”为主题,通过广泛持续的宣传活动,有力震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使广大老年群体有效识别和自觉抵制虚假诈骗信息,进一步增强防骗意识,提高防骗能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养老诈骗犯罪案件线索,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最大限度减少养老诈骗犯罪案件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满意度进一步得到提升。

二、宣传内容

(一)揭露当前养老诈骗犯罪分子的“套路”手法;

(二)群众识别常见养老诈骗的意识和能力,防范措施等;

(三)群众一旦被骗,应该采取的补救措施,报案渠道等;

现代社会是存在很多养老诈骗事件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欢迎各位阅读借鉴。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1

为贯彻落实略阳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加强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的监管,切实保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经营者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保健产品、违法发布广告等违法行为,督促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守法诚信意识。通过专项整治,着力规范全县涉老食品、保健产品流通秩序,有效遏制针对老年人群体的违法营销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的行为,大力提升老年人对食品和保健产品的安全消费意识,逐步形成群防群控、社会共治的局面。

二、领导机构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局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裴**

副组长:宋**

        章**

成  员:侯**  

        任**

        闫**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综合股,负责此次专项工作的上传下达,资料归档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强化行政指导,督促广告市场主体依法严格审查食品、保健食品等广告内容。加强广告监测检查,针对涉及老年人的商品和服务广告开展专项监测检查,有效实施对广告发布活动的动态监管。加强广告监管执法,重点查处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和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保健食品等广告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知识产权监管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二)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行为。针对坑害老年人的食品、保健产品会销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在宾馆、酒店、商场、居民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利用“会托”、“医托”、专家讲课、赠送礼品等方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虚假宣传涉老食品、保健产品功效、作用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食品流通股、药械保化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三)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重点查处非法添加及未按注册备案要求组织生产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食品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不一致,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保健食品之外其他食品的标签声称具备保健功能,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行为。(责任单位: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药械保化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四)严厉打击传销和违规直销行为。加强保健食品服务网点(经销商和专场店)市场监管力度,对存在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违规直销、传销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经销商专卖店、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严厉查处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实施违规直销及传销保健食品的行为。严厉查处直销企业经销商以保健食品为载体从事虚假宣传等行为。(责任单位:市场竞价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五)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及时受理转办老年消费者有关食品保健产品的投诉举报。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做好群众举报投诉受理及消费维权工作,规范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工作程序和行为,确保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涉嫌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责任单位:“12315”消费者申投诉举报中心、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5月10日至5月15日)

通过电视、报纸、公众号、网站等媒体,加强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引导老年人树立正确消费理念,增强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范能力。向经营者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引导教育其自觉守法经营,督促整改涉嫌违法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动广大群众提供案件线索,最大限度拓展信息来源。 

(二)打击整治阶段(5月16日至11月30日)

集中力量依法开展打击整治,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隐患进行整治规范。要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开展精准打击,严格依法办案,努力查办一批大要案件,打出专项行动声威。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

总结固化成果、强化建章立制。各镇办所、各相关科室、县综合执法大队要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完善相关机制,提高监管效能。对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形成规范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等市场的有效监管模式,进行宣传推广,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落实推进。各单位要将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之一,高度重视,强力推进。各镇办所也要成立专门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指导,跟踪问效。县局各相关科室要加强对镇(办)所工作的指导,加强系统内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县局将组成专项督导组,对各镇所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三)克服困难,服务于民。考虑到向老年人欺诈销售保健产品的违法行为多发生于非工作时间段(早晨8点钟之前以及周六周日居多),各镇(办)所及县局各相关科室要认真肩负起职责,合理安排人员、时间及检查方式,保障此项工作“不含糊、有效果”。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

各社区、街道各部门:

为有效预防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切实提高广大老年群体的防骗意识和能力,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提升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压缩犯罪空间,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人人参与家家受益”为主题,通过广泛持续的宣传活动,有力震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使广大老年群体有效识别和自觉抵制虚假诈骗信息,进一步增强防骗意识,提高防骗能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养老诈骗犯罪案件线索,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最大限度减少养老诈骗犯罪案件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满意度进一步得到提升。

二、宣传内容

(一)揭露当前养老诈骗犯罪分子的“套路”手法;

(二)群众识别常见养老诈骗的意识和能力,防范措施等;

(三)群众一旦被骗,应该采取的补救措施,报案渠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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