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今天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关于幼儿园核酸检测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希望可以对大家有帮助,欢迎阅读借鉴。

幼儿园核酸检测工作方案应急预案1

一、布点要求

原则上每1000-1500人设置1个采样点,每500-1000人设置1个采样台,每个采样点开设1-2条绿色通道,面向老年人、儿童和孕妇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减少等待时间。

二、设置要求

乡镇(街道)负责选择确定采样地点,应当遵循安全、科学、便民的原则;一入口、一出口,室内、室外采样点均应当为独立空间,具备通风条件,内部划分相应的清洁区和污染区,配备手卫生设施、取暖设施,设立清晰的指引标识,并明确采样流程。

三、分区要求

确定采样点后,要组织人员勘察设计场地布局,根据原有场地条件,科学划分为分流等候区、现场待查区、入场测温区、临时隔离区、扫码登记区、核酸采集区、物资保障区、临时隔离区、医疗垃圾存放区,设置检测通道,保证人员单向流动,落实“1米线”间隔要求,严控人员密度,采样点的医护人员采样位置宜处于上风向,所有人员都应佩戴口罩,避免交叉感染。

(一)分流等候区:设置相对宽敞、通风区域,受检群众接受核酸采样前等候休息,并根据天气条件配备防暑、遮雨等设施。

(二)入场测温区:合理设置人行通道,采取绕场排队方式单线进入采集区。

(三)临时隔离区:用于暂时隔离在采集过程中发现的疑似患者或高危人群。

(四)扫码登记区:设置帐篷、遮阳伞、警戒线、办公桌椅、测温枪、水银温度计、消杀用品、充电宝、发电机、供暖设施、无线网络等现场所需物资。

(五)核酸采样区:使用隔离线或标识设置人行通道,设置1米线距离提醒。

并搭建临时帐篷,配备充足的桌椅、采样设备、个人防护用品、医疗垃圾桶、手消毒液、消毒药械和宣教材料等,并应当为受检人员准备纸巾、呕吐袋和口罩备用。

(六)物资保障区:选择空间相对密闭,供采集人员更换个人防护装备,放置与采样点规模相匹配的防护物资、拭子和采集管、消毒药品、户外消杀设备。

(七)医疗垃圾存放区:卫生院放置医疗垃圾转运箱,用于暂存医疗垃圾。

四、标识要求

统一设计全员核酸检测使用的指引标识、分区标识,要求在采样现场悬挂醒目的指引标识,并设置采样流程和注意事项的`公告板。

五、基本设施标准

1.简易(棉)帐篷(室外采样点)2个,办公桌椅4套,体温枪1个,水银体温计,隔离锥,护目镜;

2.警戒隔离带数米;

3.文具若干套;

4.充足的电源及照明、遮阳伞、警戒线、扩音器、消杀用品、充电宝、发电机、供暖设施、无线网络取暖设备、无线网络、充电设备。

幼儿园核酸检测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2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xx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园区教育系统“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充分发挥核酸检测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及早发现疫情苗头,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安全平稳有序,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全省教育系统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x肺炎防控办〔20xx〕32号)《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关于做好全省教育系统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x校防组〔20xx〕41号)和《关于做好全市教育系统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苏防控学校防控〔20xx〕17号)等文件要求,xx工业园区就做好园区中小学、幼儿园、各校外培训机构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有关事项列出如下方法:

一、制定各单位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方案

各中小学、幼儿园、各校外培训机构根据园区教育系统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制订本单位核酸检测具体实施方案,并将此方案纳入“三案九制”,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防控组将不定期抽查。

二、建立教育系统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周报告制度

为保证此项工作迅速启动、有效组织、快速实施,建立全区教育系统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周报告制度。

为及时掌握各中小学、幼儿园、各校外培训机构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动态,切实落实“四早”要求,及时发现疫情苗头,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请各学校、幼儿园、各校外培训机构每周一上午9:00前,向教育防控组报送上一周本单位核酸检测工作进展汇总情况,完成在线表格《xx工业园区教育系统常态化核酸检测周报表》(企业微信体卫艺群内)的填报,由教育防控组统一汇总后报送至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一旦发现有核酸检测阳性情况,须立即报告,并按照现行防控要求,科学有序处置。

三、有序推进教育系统各类人群的全员核酸检测

各中小学、幼儿园、各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常态化核酸检测的要求,认真开展摸底仔细排查,准确掌握重点人员信息并造册,确保信息准确完整;要汇总好接受检测的人员信息,对接相关部门和第三方检测力量,在体育馆、运动场、学生宿舍区等空旷、通风条件较好的场所,根据实际检测人数设置临时采样点,并在采样结束后做好相关消杀工作。

对于本人及其共同居住人员有近14天进口冷链食品(货物)接触史、近3个月境外旅居史、近14天省外旅居史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列为最近一次的核酸检测对象;对于经常出差的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也要高度关注。

幼儿园核酸检测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3

一、落实好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

(一)1天1检: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集中医学观察场所、进口冷链相关工作人员,密接、次密接、境外入区、中高风险地区入(返)区人员。

(二)2天1检:公安干警,教职员工,社区工作人员及志愿者,动车站、汽车站一线工作人员,快递、外卖等物流配送从业人员,公交车、网约车、出租车从业人员,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建筑工地从业人员,办事窗口、酒店、商超、餐饮业、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从业人员。

(三)1周1检:普通居民、员工。

设立明泰路便民免费核酸采样点及流动采样点为广大市民提供服务,流动采样点地址另行通知。

三、优化采样时间

根据天气变化及群众检测需求将采样时间更改为上午7:30-11:00,下午16:00-20:00。

四、本方案自4月16日至21日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幼儿园核酸检测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5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xx〕4号)、省防控办《关于印发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方案的通知》(苏肺炎防控办〔20xx〕82号)以及《xxx市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连肺炎防控办〔20xx〕11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防止疫情在我县传播和蔓延,特制定本方案。

—、总体原则

对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施“应检尽检”;重点人群以外的其他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按照“自愿、自费”原则,实施“愿检尽检”。

二、重点人群范围

重点人群包括:密切接触者、中高风险地区来灌人员、离京离鄂离汉来灌人员、境外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手术患者、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在院患者、开展内镜检查等风险操作的患者、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及护理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等。

三、职责分工

我县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实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联防联控”原则,统筹调配检测资源,全力做好各类重点人群检测工作。

(一)密切接触者、中高风险地区来灌人员。

由交通管控组、社会及社区防控组、企业防控组、学校防控组、农村防控组等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进行摸排,摸排到的相关人员由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统一安排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

(二)境外入境人员。

由涉外防控指挥部、社会及社区防控组、企业防控组、学校防控组、农村防控组等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进行摸排,摸排到的相关人员由相关专项组及乡镇(社区)、园区统一安排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

入境人员隔离期满14天后,再分别于第7天和第14天开展核酸和IgG抗体检测。

(三)离京离鄂离汉来灌人员。

由交通管控组、社会及社区防控组、企业防控组、学校防控组、农村防控组等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进行摸排,摸排到的相关人员由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统一安排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

(四)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手术患者、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在院患者、开展内镜检查等风险操作的患者以及在医疗机构工作的人员。

所在医疗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在该医疗机构进行采样检测;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自行釆样送检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五)边防检查、海事等口岸查验单位工作人员釆样检测由本单位自行组织,安排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

(六)监所工作人员。

由公安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由公安部门安排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

(七)社会福利和养老机构工作人员。

由民政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由民政部门安排至所辖镇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采样检测。

(八)重点人群以外的“愿检”人群,按照“自愿、自费”原则,由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提供核酸检测服务。

(九)采样检测费用依据《xxx市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连肺炎防控办〔20xx〕113号)由县政府承担。

四、强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园区、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对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快速部署、立即启动,组建检测工作专项工作组,提高检测效率、保证结果精准。

(二)加强财政保障。

县财政部门要建立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适应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经费保障机制,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财政资金及社会捐赠资金,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得到保障。

(三)加强实验室建设。

县疾控中心和有条件的二级医疗机构于6月30日前建成符合要求的实验室,具备独立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检测的能力。

镇卫生院、综合医院等不具备新冠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及时与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或者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第三方机构签订检测协议,不折不扣完成“应检尽检”和“愿检尽检”任务。

(四)加强政策宣传。

各镇、园区、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政策宣传,重点宣传检测工作安排、收费政策、结果出具时间等内容,争取公众理解和支持,避免造成纠纷和投诉。

(五)加强信息报告。

县疾控中心、各医疗机构汇总整合重点人群和“愿检”人群核酸检测开展情况于每日上午9:00前将前一日检测情况统计表统一报送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预防控制组。

(六)加强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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