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方案5篇,希望大家喜欢。
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方案1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形象,改善市场环境和卫生质量,给广大市场商户营造一个干净、整洁的生活、经营环境,结合现今水果市场的经营实际,制定本卫生整改方案。
一、提高认识,明确卫生整改的重要性。
卫生保洁是市场服务的一个窗口,它直接体现着公司的企业形象和服务水平。
落实抓好市场卫生整改,改善市场环境,可有效提升公司形象,提高客户对公司的满意度,对稳定市场客户发挥着其特有的作用。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商户的卫生保洁意识和对卫生整改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
通过水果市场两年来的经营发现,商户的卫生保洁意识较为淡薄,都习惯将垃圾、烂果、污水到处乱扔乱倒。
可通过广播、制作标语、倡议书、上门宣传解释等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在市场商户中营造浓厚的卫生整改氛围,增强市场商户对卫生整改工作的认同感和参与意识。
三、强化监督管理,加强保洁队伍建设。
保洁专员做好“卫生日检查登记表”,对场内卫生保洁情况做好检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告知,解决。
督促承包商对保洁工作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
明确保洁员纪律规定,对保洁员定岗、定区域、定责任,明确清洁工作标准,细化保洁事项。
四、强化日常管理,改善保洁设施,落实卫生黑点的保洁工作。
针对商业B1街、西瓜大棚、
7、8号大棚等卫生黑点,要加强日常保洁力度,对以上区域加设垃圾桶,与商户做好解释沟通,让其自觉将垃圾、烂果倒入垃圾桶。
并对商业B1街垃圾桶摆放地方实行定期每户轮换。
五、定期开展“大清扫”工作。
每月组织清洁工对全市场进行大清扫,主要是清除卫生死角,清理空旷地、闲置地的垃圾、余泥等杂物,填平积水,清理沟渠,疏通下水道。
通过大清扫工作,一方面可以改善市场环境卫生,另一方面可以融合清洁工,让各自知道平时保洁疏漏的地方,以后自觉加强对该区域清理。
六、加强市场“牛皮癣”的清理。
“牛皮癣”是市场卫生工作的一大难点,是“常清常有”。
在每星期做好清理的同时,建议公司设立专门的公布栏,对有商户要公布信息的,待公司审核后在专门的公布栏张贴。
七、加强除“四害”工作。
水果市场“四害”孳生较多,因此除“四害”工作不能放松,要联系专门部门定期开展灭鼠灭蝇工作。
还要积极发动商户参与除“四害”工作。
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方案2
为加快推进城区农贸市场转型升级各项工作,提高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水平,全面推进我区农贸市场环境优美、经营有序、消费安全、设施齐全的规范化建设。
根据区政府要求,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开展农贸市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规范整治为手段,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目标,以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坚持治标与治本、整顿与规范相结合。
围绕“垃圾不落地、车辆不占道、摆放不出台”等要求,强化对农贸市场的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行为,落实推进城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二、整治目标
农贸市场内划行归市,区域合理,商品摆放规范、清扫保洁到位;管理有序,设施完好,内外洁净;城区农贸市场禁止活禽上市交易,实行定点屠宰、杀白净膛上市;食品加工经营店铺亮证经营,证照齐全,设施完善,符合卫生要求;车辆停放有序、市场周边环境良好,着力营造整洁卫生,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实施范围
城区天翔、沈家、下张、浙汇农城、芝坑桥、通浦路菜市场及市场周边环境。
四、具体标准
(一)农贸市场管理规范具体标准
1.规范管理。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市场举办者责任:依据《食品安全法》和《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市场举办者应当履行市场经营管理职责,是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和市场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人,要按照农贸市场管理规范要求全面负责举办的农贸市场整治工作,并明确市场内经营者责任。
市场内经营者责任:依法经营,自觉遵守农贸市场经营管理、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制度,不占道经营,不乱堆乱挂物品,不扩摊经营,不乱扔垃圾,摊位物品摆放整齐、有序,自觉维护经营场所环境卫生,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辖区市场监管所:负责督促指导城区各区块加强辖区内农贸市场监督管理,确保农贸市场在基础设施建设、内外环境卫生、秩序管理、市场食品安全达到相关标准。
(三)强化督导,务求实效。
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地组织整治督查和指导,开展各项评比活动,定期通报督查情况和整治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督办查办通知书,抓紧进行整改。
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方案3
一、指导思想
全面提升城市治理、管理水平,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学习“乐东精神”,勇于担当,通过改造环境卫生,推进城市管理创新,提升城市科学化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围绕全力实现“三个月有改观,半年见成效,年底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目标,明确属地责任,加大行政执行力度,严厉打击占道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马路市场,清除农贸市场内外“脏乱差”现象。
要做好调查摸底,形成“一点一策”,剖析问题找准症结后制定具体方案开展整治。
各部门要最大限度向一线倾斜,提高一线保障水平,严防死守,群防群控,加大对农贸市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力争达到“双创”要求。
三、工作内容
(一)整治对象:镇农贸市场
(二)整治区域范围:农贸市场内部区域;农贸市场四周行道,可供车辆行人通行的连接主要道路的通道,及在上述区域外、可视范围内依存于农贸市场的马路市场占道范围。
(三)整治内容:明确农贸市场内外部环境秩序整治的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消除私设摊位收费现象;配套完善内外部垃圾收集(转运)站、垃圾箱(房、桶、车)等环卫设施设备;清理内外部卫生死角、暴露垃圾、污水满溢等环境卫生问题;取缔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拆除农贸市场周边乱拉蓬布、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的各类违法建设;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
四、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区镇推进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1.组织指导、检查和考核各镇(街)、有关单位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
2.协调解决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及时收集信息,编发情况通报,总结交流经验,推动工作落实;
4.完成其他相关任务。
五、职责分工
1.镇政府职责:负责牵头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开展综合整治。
相应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具体工作。
严厉打击取缔市场及周边的乱摆乱买、占道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马路市场。
负责签订农贸市场及周边铺面等门前“三包”责任书,组织城管、环卫、工商等部门巡查检查,督促城管部门查处违反门前“三包”责任的经营业主。
负责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和升级改造建设,负责对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的检查、督促整改和相关整治工作信息的收集和汇总。
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
负责农贸市场消防安全的整治、监督与检查。
2.农贸市场管理中心:负责农贸市场管具体理工作,承担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建设、维护和市场经营秩序、市场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建筑物安全的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各项制度。
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规定,建立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实行专人负责,分区管理,保持场地清洁卫生。
必须明确进场经营者的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进场经营者的经营产品进行检查,并依法对进场销售的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发现进场销售的产品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必须要求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农业、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镇工商所职责:负责查处农贸市场中的假冒伪劣、短斤缺两、商业欺诈、私设摊位收费等行为。
组织协调农贸市场内环境卫生整治及流动摊贩管理工作,督促市场业主建立农贸市场内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检查、督促市场业主落实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对违反农贸市场管理规定的市场业主进行依法处置。
4.镇环卫站职责:负责主城区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清扫、保洁,垃圾分类回收及处置等工作。
配套完善市场外部垃圾收集(转运)站、垃圾箱(房、桶、车)等环卫设施设备。
指导和帮助市场业主完善市场内部的卫生保洁设施设备。
主城区外的'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清扫、保洁工作由属地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