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为大家整理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精选6篇,希望大家喜欢。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精选篇1

无论何时,一旦发现有发生火灾苗头,如烟、油、味、色等异常状态,每一位员工都必须立即向消防监控室报警(注意:当现场异味为液化气等易燃气体时,严禁在现场用手机、对讲机、电话报警,应该脱离现场到安全区域后再报警,以防电火花引爆易燃气体),请其派人查明真相,并做好应急准备。

1.目击报警

1.1小区任何区域一旦着火,发现火情的人员应保持镇静,切勿惊慌。

1.2如火势初期较小,目击者应立即就近用灭火器将其扑灭,先灭火后报警。

1.3如火势较大,自己难以扑灭,应采取最快方式用对讲机、电话或打碎附近的手动报警器向消防监控室报警。

1.4关闭火情现场附近之门窗以阻止火势蔓延,并立即关闭附近的电闸及煤气。

1.5引导火警现场附近的人员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迅速从安全通道撤离,同时告诉疏散人员不要使用电梯逃生,以防停电被困。

1.6切勿在火警现场附近高喊:“着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1.7在扑救人员未到达火警现场前,报警者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使用火警现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1.8带电物品着火时,应立即设法切断电源,在电源切断以前,严禁用水扑救,以防引发触电事故。

2.消防监控室报警

2.1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一旦发现消控设备报警或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通知保安人员赶赴现场确认,并通知消防专管员。

2.2火情确认后立即通报保安部经理或当班领班,由其迅速召集人员前往现场灭火、警戒、维持秩序和组织疏散。

2.3立即将火情通报物业总经理或值班领导以及工程部负责人。

2.4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密切观察火警附近区域的情况,如有再次报警,应立即再次派人前往查看确认。如有业主打电话询问,注意不要慌张,告诉业主:“火情正在调查中,请保持冷静,如果需要采取其它措施,我们将会用紧急广播通知您”,同时提请业主关好门窗。

2.5接到现场灭火指挥部下达的向“119”报警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报警,并派人前往路口接应消防车。

2.6接到现场灭火工作总指挥传达的在小区内分区域进行广播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用普通话(或中英文)进行广播,注意广播时要沉稳、冷静,不要惊慌,语速要适当,语音要清晰。特殊情况下,应派保安员或管理员逐单元上门通报,通报顺序为:

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起火层上面2层起火层下面1层。

2.7详细记录发生火灾扑救工作的全过程。

3.报警要求

3.1内部报警应讲清或问清:起火地点;起火部位;燃烧物品;燃烧范围,报警人姓名;报警人电话。

3.2向“119”报警应讲清:小区名称;.火场地址(包括路名、门牌号码、附近标志物);

发生火灾发生部位;.燃烧物品;火势状况;接应人员等候地点及接应人;.报警人姓名;

报警人电话。

4.成立临时指挥部

4.1物业现场负责人或值班经理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赶赴指定地点或火警现场,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成立临时灭火指挥部。

4.2临时指挥部由物业经理、保安部经理、工程部经理、消防专管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由物业总经理任临时总指挥。物业总经理尚未到场时,由保安部经理或值班经理代任总指挥。

4.3临时灭火指挥部职责:

4.3.1根据火势情况及时制定相应对策,向各部门下达救灾指令。

4.3.2根据火势情况确定是否疏散人员。

4.3.3立即集合义务消防队,指挥义务消防队员参加灭火,并保证消防用水的供应。

4.3.4在火势难以控制时,应及时下达向“119”报警的指令。

4.3.5根据火势情况,成立疏散组、抢救组、警戒组,组织救人,抢救和保管重要物资及档案,维持现场秩序。

4.3.6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启用紧急广播进行报警。

4.3.7下令将消防电梯降至首层,派专人控制,专供灭火工作之用。同时停止起火区域的其它电梯和中央空调运行。

4.3.8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采用部分或全部断电、断气、打开排烟装置等措施。

4.3.9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消防队领导准确地提供发生火灾情况和水源情况,引导消防队进入发生火灾现场,协助消防队灭火,并协助维持现场秩序,安顿疏散人员。

4.3.10发生火灾扑灭后,组织各部门员工进行善后工作。

2、保证消防所需的电力、水力的正常运转。

五、公司领导(即火场总指挥)视情况需要,调集人员援助。

六、应急分队应在起火后5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火势控制和灭火,义务消防队应在起火后10分钟内到现象抢救火灾,其他协助人员应在起火后12分钟左右赶到现场进行消防抢救工作。

七、消防安全须知

(1)应熟知物业内的灭火器、消火栓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及报警电话(119)。

(2)若是轻微失火,尽可能将火扑灭,但切勿冒险。

(3)如人身安全已受到威胁,而火势不可能即刻得到控制,应立即逃生;如情况允许,可将通往火场的门窗关闭,以隔离及控制火势。

(4)报警或通知物业公司,撤离火场并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的指挥。

(5)如被火焰和高热所困:①有可能的话,致电“119”求助;②谨记烟和热空气都是上升的,接近地面的空气含氧量较高,温度较低,故应蹲着身子或爬行逃生;③如情况许可,请打破窗户以求空气流通。

(6)隔在火场上层的人,应向天台方向逃生;如身处火场下层,则应向下逃离,寻找最近的逃生出口。

(7)发生火警时,物业公司职员会协助消防或公安人员在火场尚未宣布安全之前阻止任何无关人员的进入。

(8)各单元楼前均设有消防水栓,物业公司将向业主介绍其使用方法,以防不测,该设施关系到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妥为保护。

八、紧急联络

用电话报警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报案人姓名或有关单位的名称及联系电话;

(2)紧急事故的位置或所在街道的交界处;

(3)人员受伤与否;

(4)紧急事故的种类、性质、范围;

(5)当对方确认上述资料后,方可挂断电话。

九、实施方法

在每栋楼单元内的公告栏上张帖本应急措施,以达到让每位住户都了解、熟记。

十、结语

没有任何物业可以完全避免天灾人祸的发生,紧急事故和各种灾害可能随时发生,制定并贯彻应急措施、方案,能够切实保护所有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物业公司会在紧急事故发生时迅速做出反应并采取相应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的发生。然而,请务必谨记,无论措施如何详尽周全,仍须全体业主保持高度警惕方可避免意外发生,以实现本应急程序之目的。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精选篇3

第一条总则

按照消防法的规定,我昌宁高速L1标经理部全体员工和工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全体员工和工人应认真遵循消防法,以法治标,加强消防,确保工地施工安全。

为了有效地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全体施工人员人身和公共财产的安全,维护本标段安定,保障施工的正常秩序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消防工作的责任管理部门

经理部安劳部是本标段管理消防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具有以下工作职能:

一、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上级汇报经理部消防工作的开展情况。结合不同时期、不同季节工地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消防宣传教育的方案。不定期编发宣传橱窗,向工人宣传消防知识,宣讲不同时期社会火灾的重大案例,以活的典型事例对工人进行消防教育,警醒工人提高消防意识,深切理解“消防工作重于泰山”的重大意义。

2、对工人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不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二、组织消防检查

1、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经理部、工区、工人居住区进行全面或局部的防火检查,主要检查不同时期贯彻执行消防法的情况;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整;消防器材是否在有效使用期内;消防责任制是否落实;公共场所消防通道是否通畅,是否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火灾隐患是否存在等,并写出检查情况书面通报。

2、通过检查,如发现有的部门违反消防法规定,或未履行经理部消防安全责任制,存在火灾隐患时,应向有关责任部门发出《消防整改通知书》,通知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消防处罚,必要时提出行政处分的建议。

三、配置消防器材、设施

1、会同行政后勤管理部门根据经理部消防工作的需要,按消防要求,全面配置经理部及工区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2、建立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档案,对消防器材购置的变动、丢失、失效、报废建立帐簿进行登记,以确保本标段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整。

3、会同行政后勤管理部门,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用电设备定期组织检验、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4、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2)未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关于消防的指示要求;

(3)未根据季节变化特点和消防工作活的事例,对所属员工进行消防教育;

(4)未将消防工作列入工作重要日程;

(5)未对所属员工经常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

(6)下班后所辖工作场所未落实人员关窗、关门、关灯、关电、关总闸、关空调,未清理其他不应摆放在工作场地的易燃易爆物品,清扫烟头、火种。

(7)因上述第6条原因导致电器起火,火源火种进入工作场所或自身的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自燃自爆导致起火。

(8)重点消防区域未安排专人登记消防日志。

(9)对所辖防火区域的防火设施(如水龙头、水枪等)的损坏,灭火器具(灭火器、头盔、防毒面具等)的丢失未及时报告。

(10)安排临时工独自在岗位值班,工作不力或失职。

3、班组应承担的失火责任

(1)由于教育不力,本班组工人在居住区使用经理部不允许使用的电器设备、在房间内用蜡烛照明、在工区、居住区、等处焚烧废纸,燃放烟花、爆竹、吸烟等而导致火灾。

(2)未对工人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4、值班人员的失火责任

(1)未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在失火发生时,本人未留在经理部、擅自离开经理部、未在工区或未在施工范围内失火时找不到人,致使无人组织扑救火灾、无人报警,造成公有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

(2)职工管理系列值班干部或值班人员失火时不在经理部、不在岗、未及时组织职工撤离火源地或因处置不力,导致工人伤亡。

(3)值班电工在失火或电线起火时,不能在第一时间关闭变电房总闸,造成电线起火,火势蔓延。

(4)值班司机擅自离开经理部,在失火时不能将汽车开出快速撤离火源地,导致汽车燃烧。

5、部室失火责任划分

办公室是消防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行政部承担供电和消防设施维护的任务,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把消防工作列入重要日程。经理部或工区一旦失火,经检查如有下列情况存在,这两个部室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6、消防管理部室的失火责任

1)经理部行政办公室应承担以下失火责任。

⑴未预先安排好安全保卫消防值班。

⑵未定期检查各部门消防责任合同的履行情况和消防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写出检查报告。

⑶未向各防火责任人及时通报检查发现的火情隐患或消防薄弱环节,必要时未及时向有关防火责任人发出整改通知书。

⑷未主动与行政后勤部门联系,在重大节假日和寒暑假安排好值班室用房和24小时留守电话。

⑸未及时检查值班电话是否畅通,未主动与行政后勤部门联系,保证晚保安值班人员必须有一台火警报告电话。

⑹值班人员请假未及时安排人员代班。

⑺对失效灭火器材未及时更换。

⑻对各部室各部门报告的火情隐患未及时主动与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或遇重大隐患未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

2)行政部应承担的失火责任。

⑴未对消防设施定期进行维护。

⑵对反映的消防设施的损坏(水龙头、水龙带)、水枪、灭火器的丢失,未及时进行维修或采购补充。

⑶未对电线线路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

⑷对反映的漏电或电起火问题未进行及时的维修。

⑸对各部室反映的属于行政部门处置的消防隐患,未进行及时处置。

⑹对容易导致电路起火的险情隐患,未组织及时的更换或维护。

⑺按经理部安保部门通知的区域和时间,于每晚或于某一时期时间段内,未按时关闭电路总闸。

⑻批准电工外出公干或因个人原因请假,但未在经理部安排电工值班。

⑼重大节假日前,未安排妥值班室专门用房及24小时固定通讯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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