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为大家整理了小区消防治理工作方案精选5篇,希望大家喜欢。

小区消防治理工作方案精选篇1

高层建筑安全对消防设施的依赖程度较高,发生火灾扑救难度大,极易造成严重的生命财产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

根据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余政办发〔xx〕4号)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就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梳理我街道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切实加强火灾预防,全面改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状况。

到xx年6月底,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消防车通道畅通,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隐患得到消除。

二、整治时间

xx年1月1日至xx年6月30日。

三、治理范围

街道范围内建成的部分高层住宅建筑。

四、整治内容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

(二)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损坏;

(三)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故障;

(四)防火卷帘、防火门损坏导致防火分区扩大;

(五)疏散指示标志灯、应急照明灯损坏、应急广播故障;

(六)消防登高面、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占用与堵塞;

(七)消防控制室人员未落实二十四小时值守;

(八)消防设施器材缺少专业的维护保养;

(九)物业履职能力薄弱。

五、任务分工

街道应急管理所:牵头街道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协调相关问题,督促指导工作进展,对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

城建城管办:指导低塘社区加强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日常监督检查,抓好专项整治指导督促,牵头物业小区消防车通道整治,做好工作总结,制定长效管理机制。

低塘派出所: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开展消防监督检查;配合开展物业小区内消防车通道整治工作。

对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国家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要求的,依法予以处罚。

物业服务企业:做好高层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更新和改造,按照国家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履行法定职责。

六、工作步骤

(一)梳理准备阶段(xx年1月31日前)

1.明确我街道2个小区涉及6幢高层建筑存在的较大以上消防安全隐患

制订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清单、目标清单、责任清单、整治清单“四张清单”。

(牵头单位:街道应急管理所)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抓好高层住宅小区新产生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牵头单位:低塘社区)

2.明确整治标准(附件2),制定工作方案

明确消防设施管理、建筑防火及安全疏散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整治指导标准,按照标准开展整治。

(牵头单位:街道应急管理所)

(二)动员部署阶段(xx年2月5日前)

1.广泛动员,听取意见。

召开社区工作人员、业主委员会负责人、物业管理人员等人员座谈会,听取有关意见建议等。

(牵头单位:城建城管办)

(四)防火分隔设施

对住宅楼地上部分,检查常闭型防火门能否保持关闭;检查疏散通道、楼梯间是否存在堆物情况。

对住宅楼地下机动车库部分,检查防火卷帘,手动按下设置于卷帘两侧的下降控制按钮,查看防火卷帘能否向下运行至底部并保持顺畅。

(五)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

检查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查看工作状态指示灯是否处于故障状态,按下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测试”按钮(或者断开应急照明灯电源),查看应急灯具能否自动转入应急工作状态;查看疏散指示标志是否设置、外观是否完好、指示方向是否正确;查看安全出口标志是否设置、外观是否完好。

(六)室外消火栓

检查所有室外消火栓是否存在被圈占、埋压、本体完好的情况,周边是否存在影响使用的障碍物;使用消火栓扳手打开消火栓闷盖和阀杆,查看能否正常出水。

(七)建筑消防设施维保检测情况

排查了解高层住宅小区是否聘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管理单位自身具备相应资质及人员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维保和年度检测。

对一年内已经聘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高层住宅建筑消防设施开展检测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自行管理机构)可以直接根据检测报告报送相关情况。

如尚未聘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物业服务企业,必须聘用专业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小区内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检测。

(八)微型消防站建设情况

排查了解高层住宅小区是否配置微型消防站。

三、组织领导

一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王浩峰亲自主抓此项工作,并组建九里亭街道排查工作小组,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石宝孙为组长,街道城运中心主任陆辉、城建中心主任江强、九里亭派出所副所长王自中为副组长,街道负责消防、房屋管理工作的人员和九里亭派出所民警为组员。

二是组织发动物业服务企业(业主自行管理机构)开展高层住宅建筑消防设施自查工作。

三是根据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自行管理机构)自查工作进度,组织工作小组人员赴高层住宅小区开展实地核查,核查率为本街道高层住宅小区总数的100%,核查表格(具体见附件2)。

四是对区域内物业服务企业(业主自行管理机构)自查发现的问题,指导小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对难以整改的问题,梳理汇总后上报至街道排查工作小组。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2月20日前)

街道成立排查工作小组,组织高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自行管理机构)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开展高层住宅建筑消防设施自查工作。

各住宅物业服务企业细化制定本区域排查工作实施方案,拟定排查工作计划

(二)物业自查阶段(xx年2月21日至xx年3月31日)

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自行管理机构),对照排查内容和要求(具体见附件2),对物业管理区域内高层住宅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全面自查,相关自查结果通过本区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信息平台录入信息报送系统。

对于无人管理或街道托底管理的高层住宅小区,由街道托底开展高层住宅建筑消防设施排查。

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自行管理机构)要及时向业主委员会、居委会和街道排查工作小组报告自查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并将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向小区业委会、居委会报告;对一时难以整改或需动用专项维修资金对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的,由区消防救援支队或九里亭派出所开具整改通知单后报业委会,通过绿色通道组织实施,尽快修复相关消防设施设备;属紧急维修范围内的,依法启动相应程序。

(三)实地核查阶段(xx年4月1日至5月31日)

街道排查工作小组根据物业服务企业自查进度,及时制定核查计划并组织开展实地核查。

具体工作中,按小区自然幢抽查(一个自然幢原则上只抽查一个门洞),对高层住宅自然幢数不大于5个的小区,抽查1个自然幢对照自查表进行核查;对高层住宅自然幢数6至10个的,抽取2个自然幢;对高层住宅门幢数11个及以上的,抽取3个自然幢。

(四)问题整改阶段(xx年6月1日至xx年11月30日)

对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业主自行管理机构)难以整改的问题,街道排查工作小组给予帮扶指导,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计划,必要时上报至区有关部门进行集中研究,提请区委区政府专题研究解决。

对xx年5月31日前无法整改完毕的消防安全问题隐患,街道排查工作小组将建立跟踪督改机制,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五)总结考评阶段(xx年12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

街道排查工作小组按时将区域高层住宅建筑消防设施排查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区排查工作专班。

区排查工作专班于xx年12月20日前将本区高层住宅建筑消防设施排查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市消防救援总队。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高层住宅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安全事关市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清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严峻性,将此项工作作为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减少高层住宅小区火灾发生和避免扩大成灾的重要举措,在排查工作事前、事中、事后向街道排查工作小组做专题汇报,积极争取人财物支持和保障,并强化后续问题的整改工作。

各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自行管理机构)要明确专人负责录入工作,将相关核查情况通过本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信息平台录入信息填报系统,相关数据由市、区两级房管、消防、公安部门对接共享。

(二)落实责任,强化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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