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就是让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在社区中执行刑罚,分为接收、管理、教育、考核、奖罚、解矫等六个环节,下面小编整理了社区矫正人员汇报情况工作情况,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社区矫正人员汇报情况工作情况篇1

根据盛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去年11月25日我县正式启动了“五种罪犯”社区矫正工作。

截至2015年7月,全县累计接收“五种罪犯”社区矫正人员241人,累计到期解除矫正68人。

目前实际在册173人,其中管制13人,缓刑117人,假释35人,暂予监外执行7人,剥夺政治权利1人。

通过严格管理,基本上实现了无漏管、无脱管、无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工作得到了省市的充分肯定。

下面,我就我县的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讲三点意见,等下,县领导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认真落实。

(一)、主要做法

一、精心组织,工作到位。

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启动后,县领导高度重视,*、*分别作出批示,要认真研究、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立求实效。

为此,我们一是成立机构。

成立了以县委棠委、政法委*为组长,县人民*副*为常务副组长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司法局,领导小组组成单位有县综治办、县*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劳动局、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等19个。

20个乡镇也相应地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落实人员。

全县各乡镇安排了社矫人员34人(大部分是兼职)志愿者373人。

各村(社区)也相应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小组,明确治调主任负责,建立了志愿者队伍。

三是完成交接。

根据《攸县社区矫正试行工作实施方案》(攸综治发[2010]22号)的要求,与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社区矫正对象首期交接工作的通知》(攸公联发[2010]1号),规定了全县社区矫正人员的交接时间、交接流程等事项。

2010年11月25日,全县乡镇司法所与基层派出所进行了社区矫正人员的正式接交,接交总人数为233人,衔接率100%,到位率87%(人档齐全)。

四是强化保障。

县里安排了非监禁刑罚执行专车1台,落实了启动经费和社矫办的办公经费,增加了县社矫办3名事业编制,现已招考到位,配备专用电脑和相机各20台。

二、规范程序,依法监管。

社区矫正工作,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一项严肃的执法活动。

因此,我们严格按照《湖南省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暂行)》(湘司发[2008]98号)、《攸县2015年社区矫正工作要点》(攸社矫办发[2015]2号)等文件要求,依法开展日常监管。

一是规范了首次见面谈话工作流程。

每接收一名社区矫正对象,我们都及时做好首次谈话记录、填写社区矫正人员登记表、签订社区矫正保证书、发放《湖南省社区服刑人员奖惩暂行办法》小册子、宣告社区矫正人员权利义务等一系列工作,同时,还利用第一次见面谈话,详细了解掌握矫正对象基本情况,并及时建立相应的正档、副档和电子文档;二是落实了日常动态管理。

我们建立了社区矫正对象月汇报、月走访制度。

即:矫正对象每月到司法所上交1份思想汇报材料;社矫工作人员每月到矫正对象家中走访1次,开展面对面的思想交流,并做好详细的谈话记录。

同时,还建立健全了矫正对象外出请假、准假、销假制度。

三是实施了考核奖惩办法。

根据矫正对象的现实表现,按照有关规定,每月对矫正对象进行考核评分。

依据考核评分结果,分别采取宽管、普管、严管3类管理方式进行管理,对表现突出的,及时给予表扬、提请减刑;对拒不接受矫正的,给予警告、记过,以维护矫正工作的权威性。

四是明确了帮教责任。

全面落实了乡镇办点干部、干警、司法人员、村干部和社矫对象亲属“五帮一”工作责任,分别签订责任状,确保社矫对象不脱管、不失控。

五是建立了信息网络。

我们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在全县20个司法所建立了全国联网的社区矫正工作信息网络,严格要求乡镇司法所登录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台,每月及时报送当月的社区服刑人员情况统计表(月报表),每季及时报送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统计表(季报表),加强了信息反溃六是制作了台账资料文本。

我们统一制作编印了社矫对象档案、台账资料文本,共14本43项内容,并将其上传到攸县社矫qq群,方便20个所下载查看,也为规范化建档,创造了条件。

三、开展活动,注重实效。

我们一是先行试点。

在社矫工作启动前,先在城关、上云桥司法所进行试点,试点取得成功后,组织全县司法所长、社矫工作人员到试点乡镇学习取经,再在全县全面铺开。

35周岁以上5人,以下4人。

已婚8人,未婚1人。

文化程度其中,中专毕业1人,初中毕业6人,小学毕业1人,文盲1人。

二、工作开展情况

我镇社区矫正工作自开展以来,得到了矫正办公室,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先后为司法所安装了来电显示电话、购置了微机、档案柜等办公设备并设置了矫正对象谈话室,使这项工作得到了顺利的开展。

第一、结合本镇实际情况,成立镇村两级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以司法所成员、派出所干警、村治保主任和矫正对象近亲属组成的监管小组,同时矫正对象与他们的近亲属签订了社区矫正对象监护管理协议书;与司法所签订了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

第二、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司法所与派出所及时为每一名矫正对象建立矫正小组,每月与社区矫正对象个别谈话教育一次。

并对在矫正对象遵纪守法,认真遵守迁居、外出请销假、思想汇报等各项制度方面进行日常考核。

同时根据矫正对象不同的特点,制定年度矫正个案,采取相应管理措施。

第三、建立矫正对象档案。

司法所与派出所为每名社区矫正对象分别建立了个人档案,并将与矫正对象有关的法律文书、走访笔录、矫正个案、以及思想汇报,立卷归档,部分建立了电子档案,进一步规范了社区矫正工作。

第四、制定各项矫正措施。

司法所在对每个矫正对象进行全面调查、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在个别谈话、法制与道德教育、组织公益劳动、解决实际困难等事宜上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

第五、建立民间组织。

司法所为使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先后聘请镇医院心理医生:XXX、XXX,做好他们的心理咨询工作;法制辅导员:XXX(法庭)和矫正责任民警负责法制教育;建立了以镇敬老院为主的矫正劳动基地。

第六、建立矫正对象推荐就业机制。

司法所同镇企管办协调,对有一技之长的矫正对象,向用人单位优先推荐,在就业机会上给予优先照顾。

梅一村矫正对象荣自刚被推荐到东洋混凝土有限公司上班,由于表现出色,工作突出,被公司任命为带班长。

第七、健全社区矫正人员外出请销假制度,社区服刑人员外出7日以上的,都要提交书面申请,由司法所审核,交派出所依权限审批,不足7日的要向司法所报告,并向派出所通报情况。

社区矫正人员汇报情况工作情况篇3

通过司法所和派出所工作人员的耐心细致的工作,使矫正对象认识到了自己行为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增强了他们认罪伏法,回报社会的决心。

重点说说我们是如何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活动的情况:

一、建立劳动基地,定期组织公益活动。

为了更好的开展好社区矫正活动,体现人性化管理,增强他们改正罪行的决心和悔过心理,我们建立了镇敬老院为社区矫正劳动基地,镇司法所和敬老院签订了公益劳动协议书,根据实际情况我们每季度都安排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到劳动基地进行公益活动,如种菜时节,组织他们到敬老院给老人们翻地种菜;冬天到了,为敬老院的取暖锅炉运煤;春节前后帮助打扫卫生,拆洗被褥;这些活动受到了老人们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加强了他们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的决心。

在每次活动后,我们都要求每名矫正人员写出心得体会

区综治办的领导也应邀参加了几次公益活动,并给予了我们工作上的肯定和赞扬。

石龙镇社区矫正工作在镇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司法局强有力的指导下,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社区矫正立足石龙实际,积极探索创新,狠抓措施落实,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全镇共有矫正服刑人员七名,接管的矫正对象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现象。

汇报如下:

一、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构建健全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进行。

1、建立完善领导组织机构、落实经费保障。

我镇社区矫正工作小组由镇委副书记周年友任组长,纪委书记陈耀林和石龙公安分局局长叶进田任副组长。

经费保障构入财政预算,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

2、组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石龙镇社区矫正工作小组成员由司法所人员、公安派出所管辖民警、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和工作志愿者组成。

在交接工作第一天建立了社区矫正志愿者协会,并签定《社区矫正志愿者协议书》。

从而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水平提供了有效平台。

3、建交分工负责的协作机制。

温馨提示! 你需要支付 ¥1.00 元后才能查看付费内容
点赞(0)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