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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模板1

第一章员工入职、试工、转正、辞退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了优化岗位人力配置,进一步强化公司员工素质,更好的增进员工工作积极性,同时促使新进员工更快更好的融入公司工作环境,对员工的入职、试工、转正、辞退等作业进行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0、范围

合用于所有员工的入职、试工、转正、辞退等流程管理。

3.0、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事档案的编制、员工入职、试用、转正、考核、辞退等手续的办理以及员工培训计划的制定及实施、员工后勤服务工作的执行。

3.2、各用人部门部长负责员工岗位的安排、考核以及员工岗位技能培训和相关事务的办理及确认。

3.3、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为本制度的归口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编制、培训及落实执行工作。

3.4、集团公司企业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审议及授权主管人签核,总裁负责本制度的批准执行。

4.0、作业内容

4.1、作业流程图及相关责任人

4.2、相关事项说明

4.2.1、入职手续

4.2.1.1、新进员工来公司上班时须填写“职员履历表”(见附件),并交上个人免冠一寸彩照两张,一张用于档案存档,一张用于工作证,同时交验身份证、学历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并留其复印件存档。

4.2.1.2、人事管理课根据员工资料建立员工人事档案,并办理相关食宿安排、办公用品领用等手续,同时对员工进行为期一天摆布的公司概况及公司管理制度培训。培训内容依《员工手册》为主,培训时间由培训专员根据新进员工人数酌情于每周或者隔周集中组织进行。

4.2.2、上岗

4.2.2.1、人事管理课开具试工通知,带新进员工携试工通知单到用人部门正式上岗。(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员工试工及转正审批表”

合二为一)

4.2.2.2、用人部门负责安排新进员工的岗位技能培训,并匡助新进员工熟悉工作环境以便新进员工能尽快融入到公司工作环境之中。(其他相关培训见《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4.2.3、试用期考核

4.2.3.1、人力资源部应协助用人部门主管完成试用期间内员工的日常考勤考核及日常表现考核。(相关具体情况见《员工日常考核管理制度》)。

4.2.3.2、试用期过后,用人部门根据员工日常表现、工作完成情况及团队配合情况对新进员工进行考核,决定员工是否转正、辞退或者延长试用期。

4.2.4、员工转正

4.2.4.1、用人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对新进员工试用期考核通过,则由新进员工向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试工/转正审批表”(见附件),经部门主管确认呈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总裁或者其批准后,再由人事管理课存档备忘。

4.2.4.2、分管总监或者总裁审核通过后,人事管理课给员工办理相关转正手续,通知财务部执行转正薪资,并签订《劳动合同》(见附件)。分管总监或者总裁审核不通过则按分管总监或者总裁批示赋予辞退或者延长试用期。

4.2.4.3、员工转正后,由用人部门及绩效专员负责对员工的日常工作进行考核,纳入公司正式员工绩效管理范畴。

4.2.4.4、员工绩效考核的结果,需经部门主管确认,人力资源部审核,分管总监或者总裁批准。

4.2.4.5、员工绩效考核优秀者,公司予以一定奖励:奖金、晋升或者其他奖励(员工晋升办法见《员工职业生涯发展管理制度》);绩效考核不能通过者公司予以一定处罚:减薪或者降级;换岗或者劝退;严重者公司予以辞退(具体执行办法见《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4.2.5、试用员工延长试用期

4.2.5.1、新进员工试用期间表现不能满足工作岗位要求,但用人部门部长认为有潜力的员工,公司可以适当延长试用期,延长试用期满后再进行考核,转执行本制度4.2.3。

4.2.6、员工辞退

4.2.6.1、新进员工考核,分管总监或者总裁审批不通过且公司予以

辞退的员工,以及作为正式员工而绩效考核后公司决定予以换岗、劝退、辞退的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开具“辞、劝退通知单”(见附件)到员工手中,限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辞退手续和工作交接手续(具体参见《员工异动作业管理制度》、《工作移交管理制度》)。

4.2.6.2、员工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由部门部长确认后,再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薪资结算,开具“工资结算单”(见附件)给员工到财务部结算工资。

4.2.6.3、员工辞退手续完成,人事管理课进行员工异动登记。如离职员工有外部事务往来,人事管理课应开具“说明函”(见附件)给相关客户,防止被辞退员工再以公司名义进行其他事务交往。

4.2.6.4、自动离职,公司一律以通告形式作出处理,人力资源及财务依此销案。

4.3、员工的试用、转正、考核、晋升、降职、调薪、辞退等人事作业审批权限,参照公司《人事管理工作事项权责表》执行。

第二章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了满足公司发展和员工发展的需要,提高公司员工整体素质,为公司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管理、技术、营销业务人材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2.0、范围

合用于所有员工的培训管理。

3.0、职责

3.1、员工负责个人培训计划的申请,及公司培训计划的配合执行。

3.2、各部门部长负责部门培训计划的提报,并协助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规划。

3.3、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公司和各分公司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营销人员整体培训计划的规划与实施,以及培训的综合考评并建立员工培训档案。

3.4、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总体发展战略需求中人力资源素质发展需求的调研工作。

3.5、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为本制度的归口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编制、培训及落实执行工作。

3.6、集团公司企业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审议及授权主管人签核,总裁负责本制度的批准执行。

4.0、作业内容

4.1、相关作业流程图和责任人、配合人。

4.2、培训计划申报

4.2.1、每年底公司人力资源部培训专员负责把《员工培训计划申请表》下发到准备纳入范围的员工手中。

4.2.2、员工填立培训申请,并交部门部长批准,部门部长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对员工培训申请进行审核。部门部长审核通过,由部门部长根据部门人员培训申请填立《部门培训计划申请表》;部门部长审核不通过,部门部长应向员工解释不通过的原因,并协助员工修订培训计划。

4.2.3、部门部长将部门培训计划交主管总监审批。主管总监审核通过,部门部长将《部门培训计划表》送交本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领导审核不通过,部门部长负责将不通过原因传达到员工,并协助员工重新修订培训计划,转执行本制度4.2.2。

4.2.4、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培训专员每年负责对公司人员素质进行调研,并对采集到的人员情况进行整理。(《公司人员素质调查表》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与《员工职业发展规划表》合而为一即《员工职业发展规划表》)

4.2.5、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发展计划中人力资源需要对公司岗位员工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战略需求人员素质培训计划。

4.2.6、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和战略需求人员素质培训计划需经集团公司人力资源总监审核,集团公司人力资源总监审核通过后,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培训专员负责将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申请资料和战略需求人员素质培训计划资料综合拟定并报总裁审批。集团公司人力资源总监审核不通过则由公司各部门部长负责重新拟定培训计划。(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申请表》与《战略需求人员素质培训计划表》合二为一即《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申报表》见附件)

4.2.7、总裁审批不通过,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传达审核不通过原因,并协助部门、员工修订培训计划,转执行本制度4.2.2。总裁审批通过,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培训专员负责安排制订具体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3、培训计划的制定及组织实施

4.3.1、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培训专员根据公司年度培训要求的不同,对公司培训项目划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编制培训计划,并会同各部门组织实施。

4.3.2、公司内部培训:分岗前教育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工作理念培训。

4.3.2.1、岗前教育培训:公司所有新进员工都必须参加岗前教育培训,使新进员工了解公司企业文化、经营理念、公司发展历程、产品概要等,培训内容主要参照公司相关行政管理制度及《员工手册》。岗前教育培训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培训专员组织实施、考核,培训时间定于每周或者隔周对新进员工集中培训一次。

4.3.2.2、岗位技能培训:指根据各部门岗位工作的需要,按岗位分工不同对员工进行岗位技能的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可分为例常岗位技能培训和特殊岗位技能培训。

4.3.2.2.1、例常岗位技能培训:包括岗位职务说明书、工作相关作业指导书与工艺规范、5S实务、机器及设备操作与维护、与工作相关的应用软件操作技能、同事及上下级协调与沟通技巧、部门管理制度等培训。

4.3.2.2.2、特殊岗位技能培训:指电工、焊工、电梯工、司机等特殊工种岗位技能培训,具体参照《公司ISO9001特殊工种岗位员工培训》程叙文件要求。

4.3.2.2.3、普通员工岗位技能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协助各部门负责人共同实施并考核,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营销人员及特殊工种岗位技能培训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并考核。

4.3.2.3、工作理念培训:指公司及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及各岗位工作的要求,为了加强员工的服务理念,而设置的培训项目。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年度培训计划负责实施并考核。

4.3.3、公司外部培训:分外派培训和员工个人出资培训(各种专业培训均应与公司签订有关《员工培训协议书》)。

4.3.3.1、外派培训:指培训地点在公司以外,包括国内外短期培训班、高级经理人海外考察,此外还包括MBA课程进修培训、博硕士企业经理人培训等各种学历培训。外派培训由个人提出申请,公司出资进行。公司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可选择高层管理人材、高级技术人材等条件适合、对企业忠诚度高的人员参加。普通外派培训进行前

需由受训者与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签订相应《培训协议》,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并考核。

4.3.3.2、员工个人出资培训:是由员工个人参加的各种业余教育培训。公司鼓励员工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参加各种业余培训活动。员工参加培训应填写《员工培训计划申请表》,经部门主管确认,以便员工在接受业余培训期间,各部门负责人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尽量不安排受训人员加班和出差等工作。

4.3.4、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培训专员根据年度培训计划,确定培训的方法、进程、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培训教材及器材等,并做好培训师、培训场地的选择以及培训费用等事务的处理。培训费用具体见《财务部培训费用管理制度》)

4.4、培训实施的考评

4.4.1、培训按时间进程安排进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培训专员负责做好受训人员考勤记录,并把考勤记录作为员工培训考核的依据之一。

4.4.2、培训考核的方式,还包括课堂提问、课后作业、课后考试等,其中考试结果及作业完成情况作为员工培训考核的重要依据。

4.4.3、培训期间,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培训专员负责整个过程资料和数据的采集、整理工作,做为受训员工考核的依据。(《员工培训签到表》见附件)

4.4.4、培训期间考勤管理

4.4.4.1、请假:培训期间因公务或者私事不能参加培训课程者,应提前三天向培训组织者(人力资源部培训专员)请假,并填写请假申请单做为培训考核的依据。培训期间请假课时达到4课时的需经人力资源总监批准,达到8课时及以上的须经总裁批准。

4.4.4.2、签到:受训者参加培训期间必须亲自在培训签到表上签字,其他人不得代签,一经发现代签者和被代签者以旷课(折合旷工0.5天)论处。

4.4.4.3、受训者因请假而耽误的课程应尽快参加下一轮的培训或者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另行安排适当的补课。

4.5、培训过程记录及数据保存

4.5.1、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课负责集团公司人员培训档案的建立,各分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公司人员培训档案的建立。

4.5.2、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采用计算机或者其他手段对授课过程进

行记录,保存培训的过程资料,如电子文档、录音、录相等。培训结束后作为建立员工培训档案的依据。(《员工培训记录表》见附件)

4.6、员工培训管理作业完成。

第三章员工职业生涯发展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了保持公司员工的可持续性发展的职业生涯途径,开辟人材、留住人材,促进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加强员工和企业的依存依赖,特制定本制度。

2.0、范围

合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管理。

3.0、职责

3.1、员工负责个人职业规划的提报,以及公司职业规划培训计划的配合执行。

3.2、各部门部长负责本部门员工职业规划中相关事项的确认,并协助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开展公司员工职业规划评审的执行。

3.3、人力资源部培训专员负责员工职业发展调查、职业通道划分以及员工职业发展档案的建立、保管与更新。

3.4、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及事业部员工职业规划所需的培训计划及科目的拟定,并催促各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员工完成个人职业规划的目标、方向和调整。

3.5、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为本制度的归口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编制、培训及落实执行工作。

3.6、集团公司企业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审议及授权主管人签核,总裁负责本制度的批准执行。

4.0、作业内容

4.1、相关作业流程图和责任人、配合人。

4.2.1、员工调查

4.2.1.1、员工新进公司时,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培训专员负责对新进员工进行职业发展计划调查(调查表包括“员工职业发展规划表”和“员工能力开辟需求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培训专员根据员工工作岗位说明书及员工自己的职业发展规划进行职业发展通道划分。职业发展通道分为:管理通道、技术通道和业务通道。

4.2.1.2、员工根据自己的岗位说明书及个人职业发展填立“员工职业发展规划表”和“员工能力开辟需求表”。“员工能力开辟需求表”

需经部门部长、人力资源部签署意见并提供相关依据。

4.2.2、员工职业发展规划

4.2.2.1、人力资源部培训专员根据员工的职业发展规划和员工能力开辟需求建立员工职业发展档案,制订员工职业发展培训计划和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对员工素质提高的战略发展员工培训计划,转《公司员工培训作业管理制度》(员工职业发展档案包括“员工职业发展规划表”和“员工能力开辟需求”以及培训管理之中的“员工培训记录表”,以上三表见附件)。

4.2.2.3、人力资源部培训专员对所有员工的培训结果进行培训考核,并作为员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4.2.2.4、公司根据《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考核处理结果,对考核成绩优秀的员工施以相应的奖励或者晋升;对考核成绩中表现较差、很差的员工施以相应的处罚,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进行降级处理。本制度中只对员工的晋升、降级加以说明,对绩效考核后的奖励、处罚、等按绩效考核的相关处理手续进行。

4.2.3、晋升与奖励

4.2.3.1、公司绩效考核完成,选择工作之中表现出色的且具备相应管理条件的人员做为公司储备人材,重点培养。当公司相关岗位出现空缺,则由主管领导推荐相关储备人材竞争该岗位。惟独在公司没有适合该岗位储备人材时,才考虑外部招聘。

4.2.3.2、根据不同的职业发展通道,不同的岗位人员晋升应由相关申报人员填立相应的职务晋升申报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行政管理职务晋升申报表”、“生产技术职务晋升申报表”、“营销业务职务晋升申报表”三表合而为一,“职务晋升申报表”见附件)。

4.2.3.3、个人填立职务晋升申报后,需经部门部长确认,主管总监评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总裁或者其授权人批准,选择出最合适的人选。

4.2.3.4、个人申报审核通过后,晋升者办理原岗位工作交接手续后到新岗位报到并办理相关上岗手续(具体见《员工异动管理制度》)。

4.2.3.5、个人申报审核在任何一个环节不通过,则转《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中对表现优秀者予以适当的奖励,并在下一年度中加强对申报者的职业素质培训,为下一次岗位空缺时再次竞争做好准备。

4.2.4、降级与处罚

4.2.4.1、公司绩效考核完成,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管理能力低等绩效考核较差或者很差的员工予以处罚或者降级处理。

4.2.4.2、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课将降级处理通知发至被降级处理员工手中(“降级处理通知单”见附件),被降级者根据通知单办理相应的工作交接手续。同时,人事管理课须通知财务部执行新的岗位工资(“薪资执行通知单”见附件),并在相应降级者的劳动合同中对工资做相应的备档处理。

4.2.4.3、降级者到新的岗位上岗。

4.2.5、《员工职业发展作业流程》完成。

第四章员工异动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部门之间员工借调、转岗、离职等异动管理,保障公司正常运作,特制订本制度。

2.0、范围本制度合用于集团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3.0、职责

3.1、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为本制度归口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编制、培训及落实执行工作。

3.2、集团公司企业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审议及授权主管人签核,总裁负责本制度的批准执行。

4.0、定义

4.1、借调:因工作需要而在部门与部门之间的人员调动(不得超过一个月)。

4.2、转岗:因适合岗位,从一个部门调至另一个部门工作。

4.3、晋级:可分为岗位晋级和加薪晋级。

4.4、降级:可分为降级不降薪和降薪不降级。

4.5、离职:可分为辞职、辞退、除名(开除)、自动离职四个类别。

5.0、借调

5.1、部门因人力资源配置不够,需从人力资源配置富余部门借调人员时,借用部门必须先与借出部门领导或者主管进行商议、确认。

5.2、借用部门填写“员工借调/转岗申请表”,并注明调至岗位、借调人数以及借用期限,交借出部门部长签字(并注明借用员工的工资结构、本月工时及各种补贴等)。同时安排借用员工做好借调期间

的工作暂时交接,并通知其到借用部门报到上岗,接受新岗位技能培训。签核完毕的“员工借调/转岗申请表”由借出部门提交人事管理课。

5.3、人事管理课接到“员工借调/转岗申请表”后,拷贝一份给财务部以便月底工资结算,同时对借用员工进行登记、跟踪借用期限,并对员工的变动调整做出及时更新和注销工作。

5.4、借用期满,人事管理课应催促借调双方办理续借手续。借用期未满提前返岗的,借用部门须通知人事管理课办理销借手续、结算借用期间的工资费用。

5.5、借用员工调入借用部门的工资发放标准,参照借用部门相关岗位工资级别而定。

6.0、转岗

6.1、为有效管理公司内部人力资源配置,充分挖掘内部人力资源的潜力,促进内部人材合理流动,可由拟调员工提出调动申请,也可由调出部门主管根据个人意愿结合其工作表现向调入部门或者人力资源部推荐,并与调入部门负责人初步达成转岗意向,填写“员工借调/转岗申请表”提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6.2、人力资源部接到“员工借调/转岗申请表”后,根据调入岗位的任职要求对拟调员工进行岗位能力测试,并结合其在调出岗位的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进行考评,并签署审核意见。

6.3、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后,由调入部门安排有面试资格的责任人对拟调员工进行面试考核,考核合格后报调入部门负责人。调入部门负责人根据面试合格的考核情况和本部门人力资源的配置情况对“员工借调/转岗申请表”进行调入审批,并建议拟调员工的试用期、岗位工资等相关待遇。然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合格后,呈送总裁或者其授权人批准。审批权限参见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权责表》。

6.4、调动批准后,由人事管理课拷贝一份“员工借调/转岗申请表”交财务部核算工资,同时告知调出、调入部门,开具“员工异动通知单”通知拟调员工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具体参照公司《工作移交管理制度》。

6.5、拟调员工工作移交手续办理完毕后,凭人事管理课开具的“报到单”到调入部门报到上岗,接受新岗位技能培训。同时人事管理课对调动员工的考勤卡、档案等相关人事资料作出相应的变更,并记录存档。

7.0、晋级

7.1、工作表现突出,绩效考核优秀的员工,由部门提出晋级,员工本人填写“员工晋升/降级申请表”,经部门领导允许并签署意见,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安排有面试资格的责任人对其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进行考评,具体参见《员工入职、试工、转正、辞退管理制度》;如涉及加薪,经部门申报提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其平时的工作表现和工作绩效进行考评后,报总裁或者其授权人批准后在办公自动化(OA)上进行发布。

7.2、晋升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颁布“任命通知书”,同时拷贝一份“员工晋升/降级申请表”交财务部核算工资。

7.3、若涉及到岗位变动,人事管理课应出具“员工异动通知单”通知调岗员工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具体参照公司《工作移交管理制度》。工作移交手续办理完毕后,调岗员工凭人事管理课开具的“报到单”到调入部门报到上岗,接受新岗位技能培训,技术人员需外培的必须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7.4、因晋级涉及薪资、岗位变动等,由人事管理课对调动员工的考勤卡、档案等相关人事资料作出相应的变更,并记录存档。

8.0、降级

8.1、公司员工在工作中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泄露公司机密等出现严重伤害公司利益以及绩效考核不合格者,公司赋予降级或者降薪处分(具体参见《员工手册》),并进行发布。

8.2、若由于员工工作绩效不佳,或者员工其它有损于部门及公司整体利益的行为,部门提出赋予降级或者降薪的,则由部门提出申报,填写“员工晋升/降级申请表”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裁或者其授权人批准后在办公自动化(OA)上进行发布。

8.3、降级批准后,人事管理课负责拷贝一份“员工晋升/降级申请表”交财务部核算工资。

8.4、若涉及到岗位变动,人事管理课应出具“员工异动通知单”通知降级员工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具体参照公司《工作移交管理制度》。工作移交手续办理完毕后,降级员工凭人事管理课开具的“报到单”到新岗位报到上岗,接受新岗位技能培训。

8.5、因降级涉及薪资、岗位变动等,由人事管理课对降级员工的考勤卡、档案等相关人事资料作出相应的变更,并记录存档。

9.0、离职

9.1、辞职:因员工自己原因辞去工作。

9.1.1、员工辞职,必须提前提出申请,到人事管理课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按辞职审批权限呈部门及公司相关领导审批,主管领导接到“员工辞职申请表”后,3天之内赋予答复(在表上签署意见、确认辞职人离职日期)。

9.1.2、员工辞职审批权限如下表:

9.1.3、辞职员工,若平时工作成绩优秀,应由用人部门主管领导或者人力资源部加以疏导,认真做好其思想工作,尽量挽留;若其去意坚决,公司仍保留其半年工龄(即:该员工在半年内重返公司,其工龄延续),重要岗位可保留其一年工龄。

9.1.4、辞职员工凭已批准的“员工辞职申请表”,按表上批准的离职日期到人事管理课领取“员工异动通知单”,然后按照表单上要求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具体参照公司《工作移交管理制度》。

9.1.5、工作移交手续办妥后,由人事管理课负责注销其人事档案。

9.2、辞退:公司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或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不按公司规定执行的,以及在公司忙季时暂时雇佣人员在工作中如不能胜任或者工作期满的,雇佣部门应终止雇佣予以辞退。

9.2.1、雇佣部门辞退员工,应通知本人,并填写“员工辞退/开除/自动离职申报表”提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裁或者其授权人批准。

9.2.2、人事管理课凭已批准的“员工辞退/开除/自动离职申报表”,开具“员工异动通知单”通知辞退员工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具体参照公司《工作移交管理制度》。

9.2.3、工作移交手续办妥后,由人事管理课负责注销其人事档案。

9.3、除名:即开除,严重违反厂纪厂规或者有违法犯罪行为,限期离开公司。

9.3.1、雇佣部门开除员工,应通知本人,并填写“员工辞退/开除/自动离职申报表”提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裁或者其授权人批准。

9.3.2、人事管理课凭已批准的“员工辞退/开除/自动离职申报表”,开具“员工异动通知单”通知被开除员工办理工作移交手续、限期离开公司,具体参照《工作移交管理制度》。

9.3.3、公司开除的员工,由人事管理课负责注销其人事档案,并在公司德业快报上进行通告,以示警告其他员工。若是与外部加工单位有联系或者是销售人员,公司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单位以防以外。并通知所有门卫禁止其进入公司。

9.4、自动离职:公司员工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者请假未批准就私自离开岗位三天及三天以上者均属自动离职。

9.4.1、雇佣部门浮现员工自动离职,应填写“员工辞退/开除/自动离职申报表”提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裁或者其授权人批准。

9.4.2、人事管理课凭已批准的“员工辞退/开除/自动离职申报表”,注销其人事档案,并在全公司作出通告处理,以示警告其他员工。

9.4.3、自动离职的员工涉及到原工作未正常移交或者因此而给公司带来损失,处理办法参照公司《工作移交管理制度》执行。

第五章员工工作移交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因岗位异动(转岗、晋级、降级、离职)而引起的工作移交管理,保障公司各岗位正常交接,特制订本制度。

2.0、范围本制度合用于集团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3.0、职责

3.1、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为本制度归口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编制、培训及落实执行工作。

3.2、集团公司企业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审议及授权主管人签核,总裁负责本制度的批准执行。

4.0、内容

4.1、员工因岗位异动,按照人事管理课开具的“员工异动通知单”上要求,挨次、逐项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4.2、工作移交分两部份:即业务移交和事务移交

4.3、业务移交内容及相关交接规定:

4.3.1、业务移交内容:

4.3.1.1、正常业务处理流程、部门间工作的衔接、对外客户及供应商的联络等事项交待清晰。

4.3.1.2、已办而未办结的事项交待清晰。

4.3.1.3、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帐册、文件(包括公司制度、技术资料、图样、通讯录、客户资料等)、印章、办公桌椅及钥匙等移交。

4.3.1.4、其他应专项移交的事项。

4.3.2、接管人员:业务移交内容应由部门主管领导指定接替人接

收;如未指定接收人时应暂时指定人员先行接收保管,待人选确实后再转交;如无人可派时,暂由其主管领导自行接收。

4.3.3、业务移交办理:

4.3.3.1、一、二类岗位业务移交,除由接管人或者代管人在“员工异动通知单”上签字证明外,另须由异动人员自制较为详细的“业务移交清单”交业务接管人或者代管人,并经第三方监交,移交人、接管人、监交人三方应分别在“业务移交清单”上签字确认。

4.3.3.2、一、二类岗位人员业务移交,其所列“业务移交清单”,应由其部门主管详细加以审查,不合之处,及时更正;如异动人员正式离岗后,发现财物、资料未交还或者对外的公司应收款项有亏欠未清的,应由该部门主管负责追回。

4.3.3.3、三、四类岗位业务移交直接由接管人或者代管人在“员工异动通知单”上签字即可。

4.4、事务移交内容(按“员工异动通知单”上所列各项挨次办理):

4.4.1、所借用的公用工具(掰手、钳子、冲击钻等);

4.4.2、所借用的计量器具(卡尺、量规、塞规等);

4.4.3、所借用的电脑及附件、电话(卡)等;

4.4.4、所领的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工作帽、防毒罩等);

4.4.5、所借用的图书资料及办公用具(计算器、计算尺、订书机等);

4.4.6、宿舍门柜钥匙及所借用的家具等交还原领出部门。

4.4.7、上述交还物品不必一一列入“员工异动通知单”,由接收部门经办人在“员工异动通知单”上签字证明即可。

4.5、移交期限:

4.5.1、转岗、晋级、降级等异动岗位移交工作,应在5天之内完成。

4.5.2、辞职、辞退等异动岗位移交工作,应在2天之内完成。

4.5.3、除名(开除)等异动岗位移交工作,应在8小时之内完成。

4.6、办理异动岗位工作移交时的有关责任:

4.6.1、移交事项,应亲自办理,若因重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时,可委托有关人员代为办理,但对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员负责。

4.6.2、办理移交时,若浮现所交还的实物丢失或者损坏,则按公司

相关规定赔偿。

4.6.3、接管人或者监交人,在核对或者盘查实物过程中,发现亏短舞弊时应即将通报上级;倘有隐匿,一经核实,除予以惩罚外,应与移交人员负连带赔偿责任。

4.7、离职人员,各种工作移交手续办妥后,才可结算工资。

4.7.1、辞职、辞退者,各种工作移交手续办妥后,结算其正常工资。

4.7.2、违纪开除者,各种工作移交手续办妥后,按公司规章制度处分或者罚款后,结算其正常工资;若有违法犯罪情节,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4.7.3、离职人员工作移交手续办妥后的工资发放日期,依照公司正常发薪日发放。

4.8、岗位异动工作移交手续未办或者移交手续未办妥者,处理办法:

4.8.1、自动离职者、即辞即走者或者各种移交手续未能办妥者,均以工作移交不清论处,无工资结算。

4.8.2、自动离职者、即辞即走者,补办离职手续无效。

4.8.3、凡离职员工,以工作移交不清论处者,给公司带来损失,予以相应处罚,并责其按月工资的1-2倍进行赔偿;若因移交不清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对公司财务、销售交接不清而自离者,除以工作移交不清论处外,还视其情节轻重,报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第六章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了对人事档案进行妥善保管,能有效地保守机密。维护人事档案材料完整,防止材料损坏,规范人事档案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0范围

本制度合用于对公司人事档案的执行管理。

3.0职责

3.1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课负责人事档案的建立、归档、保存、定期检查核对、转递、保密、统计等工作。

3.2人事档案管理:集团公司人事管理课负责本地区所有分公司、直属部门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外地分公司的员工人事档案管理由当地人事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工作。

3.3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为本制度的归口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各部门、分公司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本制度的编制及落实执行工作。

3.4集团公司企业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审议及授权主管人签核,总裁负责本制度的批准执行。

4.0人事档案管理的内容

4.1员工人事档案归档及管理:新员工入职时将《员工应聘申请表》及相关证件(毕业证书、身份证、各类技术认证证书)复印件提交人事管理课,人事管理课根据《员工应聘申请表》建立员工人事档案(内容包括:该员工的应聘、录用、劳动合同、考核、薪资、福利、奖惩、培训等相关资料)并及时归档。归档的流程为首先对新的员工人事档案材料进行鉴别,其次按新员工的所在部门以及职务、性别等进行分类并确定其归档的具体位置并且在目录上补登新员工人事档案材料的名称及有关内容,最后将新员工的人事档案材料归档。

4.1.1确立两级档案管理制度:一级员工人事档案为员工入司随转的人事档案材料。二级档案为员工入司以后的任职情况、培训情况、工资调整情况、学历及职称变化情况、历年考核情况及员工基本情况复印件备查材料等。

4.1.2员工人事档案自员工到岗之日建立,每人一份,按部门、职务归类。员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将该员工人事档案的材料归入公司离职员工人事档案类。

4.1.3员工合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员工离职通知单》上签字,确认无遗留问题;员工相关档案调入单位时,人力资源部核对档案材料,密封该员工人事档案,连同开具的《档案材料转移单》及其它有关材料,转至调入单位并归档。相关手续《员工入职试工转正辞退作业管理制度》。

4.2检查核对: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课档案管理员要定期(每月25日)对员工的人事档案进行检查核对并在《员工人事档案统计表》上签字,确保员工的人事档案的完整、安全。但是下列情况下,也要进行检查核对:突发事件后,如被盗、遗失、或者水灾火灾之后;对有些档案发生疑问之后,如不能确定某份材料是否丢失;发现某些损失之后,如发现材料变酶、发现虫蛀等;检查完毕后必须在《员工人事档案统计表》上确认签字。

4.3转递(员工异动):档案转递过程如下,人事管理课档案管理

员取出要转走的员工人事档案并在档案帐册上注销该员工的人事档案并填写《转递人事档案通知单》,按发文要求包装、密封。在转递过程中应遵循保密原则并且要求收档单位在回执上签字盖章。

4.4保密制度:由人事管理课档案管理员负责人事档案管理。不得将人事档案材料带到公共场合。公司人事管理课对接受员工原单位转递而来的认识档案材料内容,一概不得加以删除或者销毁,并且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向外扩散。

4.5统计:人事管理课每月25日须对员工人事档案的数量、人事档案材料采集补充情况、档案整理情况、档案保管情况、利用情况进行统计并填写《员工人事档案统计表》。

4.5.1人事档案统计分类:履历及相关证件材料、鉴定及考核材料、评聘及奖惩材料、其他可供公司参考资料。

4.5.2人事档案统计信息要及时更新,人力资源部根据人员流动情况每月25日必须将相关人事档案的统计情况更新并填写《员工人事档案统计表》,提报人力资源部总监审核。

5.0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查阅员工人事档案应经人力资源部总监(或者总裁)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档案管理人员和查阅者不得私自增删、涂改、泄露档案材料内容。

第七章考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完善打卡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包括公司所有员工。

3、职责

3.1、公司门卫保安负责员工打卡的监督及每月打卡考勤和记录考勤资料的汇总提报。

3.2、人事管理课负责考勤记录、考勤奖惩资料的编制,并对制度相关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稽查。

3.3、财务部负责根据人事管理课提交的考勤、请假及加班资料进行工资核算工作。

3.4、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为本制度的归口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编制、培训及落实执行工作。

3.5、集团公司企业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审议及授权主管人

签核,总裁负责本制度的批准执行。

4、内容4.1、工作时间

4.1.1、正常工作时间为六天工作制,星期一至星期六,星期天为歇息日。

4.1.2、上班作息规定

4.1.2.1、夏令时(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7:00;

4.1.2.2、冬令时(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4.1.2.3、三班轮换工作的员工,作息时段不变。

4.1.3、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五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妇女节赋予女员工半日假期(下午)。公司可根据实际生产运营情况,对法定节假日的作息时间进行适当的调整。

4.2、考勤打卡

4.2.1、员工每天应按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打卡。

4.2.2、员工考勤须到指定地点打卡,不允许委托他人代打卡或者代替他人打卡,如发现替代行为,替代人和被替代人均按旷工1天处理。

4.2.3、员工按规定时间上下班而忘记打卡者,须于第二日向部门主管说明原因,经部门主管确认并在考勤卡上核签后视为打卡(每月核签限三次),若部门主管没有核签或者核签次数超标部份,视同旷工处理。

4.2.4、公司门卫保安于每月2日前,将汇总后的打卡考勤记录资料统一提交公司人事管理课,人事管理课对考勤记录进行统计汇总,将统计好的上月工时总额(包括迟到早退次数、请假工时)写在考勤卡空白处,于每月9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发放给各位员工于1天之内进行工时确认,若员工确认无误,则应及时在自己考勤上签名并在当日内上交部门主管,若员工发现工时差错,则应于发放考勤卡两天之内与人事管理课进校正、签名,愈期更正无效。各部门须于每月12日前,将本部门校核后的上月考勤卡统一交到人事管理课,愈期人事管理课可以拒绝核报工时。人事管理课将校核后的上月考勤工时、考勤奖惩等资料汇总,于每月15日前提交财务部核算工资。

4.2.5、校对考勤卡时,工时差错在不足1小时不予更正,当天加

班不足0.5小时不计时间,半小时以上但不足1小时的以半小时计算。

4.2.6、采用部门考勤表考勤的员工岗位工时,部门主管须于每月2日前,将上月签字审核后的考勤表提交公司人事管理课汇总、备案,然后由人事管理课提交财务部核算工资。

4.3、上班迟到、早退,具体规定见下表:

迟到、早退时间(T)处理办法:T≤5分钟,每次罚款5

元;T≤10分钟,每次罚款10元;T≤30分钟,每次罚款20元;T≤1小时,按事假0.5天处理;T≤2小时,按事假1天处理;T>2小时,按旷工0.5天处理。

4.4、加班规定

4.4.1、公司原则上要求员工必须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不允许计时员工加班。计时员工若因工作需要,确须加班,则由本人提出加班申请,填制“加班申请单”,经部门部长级(含)以上领导批准后,报一联交人力资源部备案,以便人事管理课查岗。

4.4.2、员工加班,参照本考勤制度规定执行,打卡时间按照公司规定或者依照加班申请单注明的加班起止时间为准。

4.4.3、员工平时加班及节、假日上班,其工资核算方法参照《薪酬管理制度》。

4.5、考勤查岗

4.5.1、人事管理课负责安排每天对全公司各岗位考勤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2-3次,并把抽查结果(包括员工缺勤的处罚建议)每周统计汇总,报人力资源部部长审核、人力资源总监批准执行,同时将每周查岗情况及处理结果于次周二进行发布。

4.5.2、除每周对查岗结果进行发布外,每月底人事管理课负责对各部门当月浮现的员工迟到、早退、旷工、查岗缺勤等出勤状况进行统计汇总,于次月15日前分部门进行发布,并列入部门考核项目。

4.5.3、各部门(含各生产创造车间)办公室人员,因事离岗,须采用看板管理,即:除按公司规定统一在门卫进行考勤外,若因事离岗或者外出(外出、外勤审批手续参照《门禁管理制度》),则必须在看板上注明去向地点、事由、返回时间等事项。否则,一旦查岗发现其去向不明时,作旷工0.5天处理,主管包庇则连带同等处理。

4.5.4、在公司范围内,工作地点时常变动的员工,除按公司规定统一在门卫进行考勤外,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取灵便、有效的措施对其考勤状况进督查。

4.6、旷工

4.6.1、旷工的定义

4.6.1.1、无故缺勤2小时以上,返回单位上班后1个工作日内也未补办请假手续或者补办手续未获批准者。

4.6.1.2、请假未获批准即擅自不上班者(包括续假未获批准)。

4.6.1.3、以虚假理由请假并获批准而不上班者。

4.6.1.4、旷工时间的最小计算单位为0.5个工作日,不足0.5个工作日以0.5个工作日计。

4.6.2、旷工的处理

4.6.2.1、旷工期间劳动报酬不予发放,包括岗位薪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4.6.2.2、每旷工0.5个工作日,另扣除相当0.5个工作日薪金的3倍工资;其它超出情况累计计算。

4.6.2.3、一月内累计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7个工作日,公司有权按除名处理。具体参见《员工异动作业管理制度》、《工作移交管理制度》。。

第八章员工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一.薪酬支付原则

1、员工薪资参照市场薪资水平、社会劳动力供需状况、公司的经营业绩、员工自身的能力、所担任的工作岗位及员工工作绩效等几方面因素确定。

2、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岗位重要度、个人资质、确定员工的薪资水平。按月固定发放。

3、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及公司业绩支付工资。即根据上期员工的绩效评估结果按照一定方法确定,以此激励员工更加努力地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

二.薪酬管理

1、公司分类管理

根据机构发展需求及差异性,公司机构按发展时期划分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按公司规模、效益情况划分不同类别,并核定机构人员配置标准及权限

2、薪酬预算管理

根据公司分类管理标准及组织架构设置要求,按照人员配置和保

费工资率核定工资额度。共同资源和两核系列按公司的薪酬序列表确定工资;销售系列按对应级别的标准确定工资总额度。

3、销售系列绩效奖金

销售系列绩效奖金额度=实收保费×综合提奖比例

综合提奖比例=销售系列年度绩效工资总额度/年度实收计划三.薪资体系结构

1、公司本着对内公平、对外具有竞争力且合乎成本效益的原则规定薪酬组成,并支付员工薪酬;

2、薪酬体系结构分为直接薪酬和间接薪酬。直接薪酬由基本工资、住房补贴、绩效奖金、年终奖金组成;间接工资由员工福利、补充福利组成。

四.工资发放

A、公司规定每月20日为公司的发薪日,发放本月工资,遇节假日适当提前或者顺延。

B、公司每月在发薪日将员工当月的薪资直接存入员工工资帐号。C、公司定期打印个人工资条,作为月度支付清单以备核查。

五、员工福利

(一)社会保险

1、公司和所属分支机构的正式员工,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将档案关系调入公司者。

2、试用期满后公司为员工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入司前此项保险由员工本人随同档案关系转入公司或者与原单位商议补建事宜(员工表示自愿抛却或者自费补建入司前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需提出书面申请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补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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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模板1

第一章员工入职、试工、转正、辞退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了优化岗位人力配置,进一步强化公司员工素质,更好的增进员工工作积极性,同时促使新进员工更快更好的融入公司工作环境,对员工的入职、试工、转正、辞退等作业进行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0、范围

合用于所有员工的入职、试工、转正、辞退等流程管理。

3.0、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事档案的编制、员工入职、试用、转正、考核、辞退等手续的办理以及员工培训计划的制定及实施、员工后勤服务工作的执行。

3.2、各用人部门部长负责员工岗位的安排、考核以及员工岗位技能培训和相关事务的办理及确认。

3.3、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为本制度的归口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编制、培训及落实执行工作。

3.4、集团公司企业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审议及授权主管人签核,总裁负责本制度的批准执行。

4.0、作业内容

4.1、作业流程图及相关责任人

4.2、相关事项说明

4.2.1、入职手续

4.2.1.1、新进员工来公司上班时须填写“职员履历表”(见附件),并交上个人免冠一寸彩照两张,一张用于档案存档,一张用于工作证,同时交验身份证、学历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并留其复印件存档。

4.2.1.2、人事管理课根据员工资料建立员工人事档案,并办理相关食宿安排、办公用品领用等手续,同时对员工进行为期一天摆布的公司概况及公司管理制度培训。培训内容依《员工手册》为主,培训时间由培训专员根据新进员工人数酌情于每周或者隔周集中组织进行。

4.2.2、上岗

4.2.2.1、人事管理课开具试工通知,带新进员工携试工通知单到用人部门正式上岗。(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员工试工及转正审批表”

合二为一)

4.2.2.2、用人部门负责安排新进员工的岗位技能培训,并匡助新进员工熟悉工作环境以便新进员工能尽快融入到公司工作环境之中。(其他相关培训见《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4.2.3、试用期考核

4.2.3.1、人力资源部应协助用人部门主管完成试用期间内员工的日常考勤考核及日常表现考核。(相关具体情况见《员工日常考核管理制度》)。

4.2.3.2、试用期过后,用人部门根据员工日常表现、工作完成情况及团队配合情况对新进员工进行考核,决定员工是否转正、辞退或者延长试用期。

4.2.4、员工转正

4.2.4.1、用人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对新进员工试用期考核通过,则由新进员工向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试工/转正审批表”(见附件),经部门主管确认呈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总裁或者其批准后,再由人事管理课存档备忘。

4.2.4.2、分管总监或者总裁审核通过后,人事管理课给员工办理相关转正手续,通知财务部执行转正薪资,并签订《劳动合同》(见附件)。分管总监或者总裁审核不通过则按分管总监或者总裁批示赋予辞退或者延长试用期。

4.2.4.3、员工转正后,由用人部门及绩效专员负责对员工的日常工作进行考核,纳入公司正式员工绩效管理范畴。

4.2.4.4、员工绩效考核的结果,需经部门主管确认,人力资源部审核,分管总监或者总裁批准。

4.2.4.5、员工绩效考核优秀者,公司予以一定奖励:奖金、晋升或者其他奖励(员工晋升办法见《员工职业生涯发展管理制度》);绩效考核不能通过者公司予以一定处罚:减薪或者降级;换岗或者劝退;严重者公司予以辞退(具体执行办法见《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4.2.5、试用员工延长试用期

4.2.5.1、新进员工试用期间表现不能满足工作岗位要求,但用人部门部长认为有潜力的员工,公司可以适当延长试用期,延长试用期满后再进行考核,转执行本制度4.2.3。

4.2.6、员工辞退

4.2.6.1、新进员工考核,分管总监或者总裁审批不通过且公司予以

辞退的员工,以及作为正式员工而绩效考核后公司决定予以换岗、劝退、辞退的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开具“辞、劝退通知单”(见附件)到员工手中,限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辞退手续和工作交接手续(具体参见《员工异动作业管理制度》、《工作移交管理制度》)。

4.2.6.2、员工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由部门部长确认后,再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薪资结算,开具“工资结算单”(见附件)给员工到财务部结算工资。

4.2.6.3、员工辞退手续完成,人事管理课进行员工异动登记。如离职员工有外部事务往来,人事管理课应开具“说明函”(见附件)给相关客户,防止被辞退员工再以公司名义进行其他事务交往。

4.2.6.4、自动离职,公司一律以通告形式作出处理,人力资源及财务依此销案。

4.3、员工的试用、转正、考核、晋升、降职、调薪、辞退等人事作业审批权限,参照公司《人事管理工作事项权责表》执行。

3、员工离司,在公司期间已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关系与档案关系随转;未参加者申请补建的,对符合建立条件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建。

4、社会保险的缴纳与核算、帐户管理、关系建转及支取使用等办法,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各分支机构须将其所在地区政府主管部门的具体规定,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准备案。

(二)住房公积金

1、公司和所属分支机构的正式员工,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者。

2、试用期满后由所在机构人事部门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缴纳手续。

3、员工离司,已建立住房公积金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帐户余额支取或者关系转移手续;未建立关系并申请补建的,对符合建立条件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建。

4、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核算、帐户管理、关系建转及支取使用等办法,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各分支机构须将其所在地区政府主管部门的具体规定,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准备案。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模板2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使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走上正规化、制度化、现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况下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公司的用人原则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第3条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择人,因才使用,保证动态平衡。

第4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准则是:公开、公平、公正,有效激励和约束每一个员工。

(1)公开是指强调各项制度的公开性,提高执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坚持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为每个员工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

(3)公正是指对每个员工的工作业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给予合理的回报,同时赋予员工申诉的权利和机会。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5条人力资源部是公司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1)依据公司业务实际需要,研究组织职责及权限划分方案及其改进方案

(2)负责制定公司人力资源战略规划,配合公司经营目标,根据人力分析及人力预测的结果,制定人力资源发展计划。

(3)设计、推行、改进、监督人事管理制度及其作业流程,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4)建立广泛、畅通的人才输入渠道,储备人才。

(5)建立和维系良好、稳定的劳动用工关系,促进企业与个人的共同发展

(6)致力于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和利用,强化人力资本的增值。

(7)创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建立不同时期下高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及畅通的人才选拔渠道。

(8)致力于组织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具有奉献精神的,精干团结的核心骨干力量。

(9)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工作程序及制度,确保人力资源工作符合公司发展方针并日趋科学化、规范化。

(10)负责公司定岗定编、调整工作岗位及内容等工作。

(11)制定公司招聘制度、录用政策并组织实施。

(12)管理公司劳动用工合同、员工人事档案。

(13)负责员工异动的管理工作。

(14)负责员工考勤、人事任免及奖惩工作。

(15)制定员工的薪资福利政策。

(16)制定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员工的教育培训。

(17)制定人事考核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员工的考评,重点是员工的绩效考评。

(18)负责公司与外部组织或机构的人事协调工作。

(19)指导、协助各部门,做好人事服务工作。

(20)其他相关工作。

第6条公司实行全面人力资源管理,各部门须由第一负责人主管本部门人力资源工作,有义务提高员工工作能力,创造良好条件,发掘员工潜力,同时配合人力资源部传达、宣传人力资源政策,贯彻执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收集反馈信息。

第三章员工及编制

第7条凡公司聘用的正式、试用、临时、兼职人员,均为公司员工。公司将员工划分为管理人员、技术开发人员、市场营销人员、一般行政人员、工人及其他人员五大类别。公司员工的基本行为规范包括:

(1)热爱祖国,热爱公司。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认同公司文化,与公司同舟共济,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4)勤奋、敬业、忠诚。

(5)严守公司秘密。

(6)保证公司财产安全。

第8条人力资源部须就各项工作职责的任务以及工作人员的条件等进行分析研究,制作“职务说明书”,作为员工聘用、管理、考评的依据。

第9条公司实行定员定岗定编管理,在保证经营运行的前提下控制人力成本。

第10条根据编制,本公司应定期召开人力检查会,就现有人员工作能力、流动率、缺勤情况及应储备人力与需求人力进行正确、客观的检查及建议,作为人力资源部制定人力计划和开发人力来源的依据。

第11条各部门如需增补人员,应先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并填写《人员增补申请单》,交人力资源部办理。

第12条人力资源部受理人员增补申请时,应审查所申请人员是否为编制内需求,其职位、薪资预算是否在控制之内,增补时机是否恰当。审核通过后提出正确的拟办建议,呈总经理审批。

第四章招聘管理

第13条公司将招聘划分为计划内招聘、计划外招聘、公司战略性招聘及特殊渠道引进人才。(1)计划内招聘须经用人部门的上一级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依据人员编制计划实施控制。

(2)计划外招聘由董事长审批。

(3)公司战略性招聘实行专项报批,由总经理提出申请,报经董事长审批。

第14条计划内招聘程序为:

(1)用人部门填写《员工招聘计划书》及《职务说明书》,并提供笔试考卷(针对需要笔试的招聘),报上一级领导审批通过后,在招聘开始前3日,送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决定招聘方式,并发布招聘信息。

(3)用人部门依据求职者提供的资料进行筛选,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4)用人部门主持进行面试,人力资源部或公司领导视需要情况参加。

(5)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组织笔试。

(6)面试后3日内(需笔试的为笔试后3日内),用人部门应向人力资源部提交面试评价表或笔试结论。人力资源部收到后,实施终审,终审有权否决。

(7)人力资源部向终审合格的人才发出录用通知书。

(8)员工报到入职。

(9)员工背景调查。

第15条计划外招聘程序:计划外招聘首先经董事长批准,然后履行计划内招聘程序。

第16条战略性人才招聘程序:

(1)人力资源部根据总经理提供的经董事长批准的招聘计划,组成招聘小组。

(2)招聘小组对人才进行初步选择。

(3)用人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对人才进行面试、笔试。

(4)人力资源部对人才进行终审,终审合格者发出录用通知书。

(5)员工报到入职。

(6)员工背景调查。

第17条特殊渠道引进人才的程序:

特殊渠道引进人才,限于高级管理人才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程序为:

(1)各类渠道直接向董事长推荐人才,或者由人力资源部委托猎头公司搜索人才。

(2)人力资源部组成招聘小组,由董事长亲自主持初试。

(3)素质测试。

(4)招聘小组综合评定,必要时聘请人力资源专家协助。

(5)录用。

(6)人力资源部为人才办理入职手续。

第18条经核定录取人员,报到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近期免冠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

(3)体检表;

(4)毕业证书复印件;

(5)学历证书复印件。

第19条人力资源部应引导新入职人员依程序办理下列工作:

(1)领取员工手册及工作卡;

(2)领取考勤卡并向其说明使用方法;

(3)领制服及制服卡;

(4)领储物柜锁匙;

(5)如有需要,填写“住宿申请单”;

(6)登记参加劳保及参加工会;

(7)视情况引导其参观及安排职前训练有关准备工作。

第20条公司实行员工担保制度,新进人员报到工作后,应进行第一次对保,以后每年度视有无必要复核一次,并予记录。对保分亲自对保及通信对保两种。被保人如无故离职,导致移交不清,本公司应发“保证责任催告函”,并作好采取司法处理的准备。

第21条人事部依据报到程序办理以下事项:

(1)填写“人员报到记录簿”,登记“人员状况表。”

(2)登记对保名册,安排对保。

(3)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薪酬核定。

(4)收齐报到应缴资料连同甄选名单建立个人资料档案,编号列管。

第22条人才试用规定:

(1)除特殊渠道引进的人才外,其余人员试用上岗前,均须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用人部门负责人有义务对新进人员进行上岗指导。

(3)新员工试用期为3~6个月。特殊人才经董事长批准可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

第23条正式聘用规定:

(1)试用期满,直接主管部门严格对照《职务说明书》的任职资格,如实填写《试用员工评定表》并提出意见,意见包括:同意转正、予以辞退、延长试用期。

(2)人力资源部审查,决定是否采纳直接主管部门的意见。

(3)凡需延长试用期限,其直接主管与中层管理人员应详细述说原因。不能胜任者予以辞退,试用期事假达5天者予以辞退,病假达6天者予以辞退或延长试用期,存在迟到、早退达三次或旷工记录者予以辞退。

(4)试用合格者,在出具原单位离职证明后,由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与其签定为期1年的聘用合同。

(5)聘用合同期满,按双向选择续签合同,续签合同的合同期限见“第五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五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24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凡在公司工作的员工都必须按规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第25条劳动合同签订规定:

(1)试用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试用协议》,用以明确试用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临时或兼职员工与公司签订《临时(兼职)劳动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

(3)试用合格,正式聘用的员工在接到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后5日内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如因特殊原因不能5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应及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自动延长试用期。

第26条劳动合同期限规定:

(1)公司高层领导职务15年。

(2)中级管理岗位职务10年。

(3)中级以下管理岗位职务5年,一般技术人员3年,一般行政人员和工人为1年。

(4)正式员工如不愿按要求的年限签订劳动合同,可与公司协商劳动合同年限,协商年限须人力资源总监批准。

第27条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员工须承诺保守公司商业机密。

第28条员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书面声明无原单位或已与原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第29条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10日,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用人部门根据员工合同期内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继续聘用该员工,并将结果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双方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在接到通知3日内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签且未作说明,即视为自动待岗。

第30条员工劳动合同期满而原工作部门不同意续签,员工又不能联系到新工作部门的,劳动合同终止;合同期满员工不愿意再在公司工作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合同亦应终止。

第31条人力资源部于合同终止当日通知合同终止,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及离职手续。

第32条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第33条员工在试用期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非试用期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办理离职手续。

第34条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未得到批准和办完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前应坚持本岗位工作,不得在外应聘、兼职和就业。

第六章员工档案管理

第35条员工档案包括:

(1)员工求职资料;

(2)职位申请登记表、应聘人员面试评价表、试用员工登记表、新员工声明、试用合同;

(3)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外语等级证书、各种资料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4)员工档案照片;

(5)员工转正申请表、员工履历表、声明、劳动合同;

(6)员工异动申请表、异动交接手续;

(7)其他反映员工信息的材料。

第36条公司员工内部档案应及时、全面地收集到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各部门应主动将平时形成的应归档材料及时送交人力资源部保管;驻外机构在当地招聘的人员须建立详细的人事资料存档备查,并将所聘人员的主要个人资料整理汇总后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37条人力资源部对收集的归档材料按规定进行整理、装订并按员工顺序号进行存放保管。为确保档案的准确,每半年对内部档案进行检查、核对,同时不定期查看,做到防蛀、防潮。每年年底清理当年离职员工档案,并将离职员工档案移交公司档案馆保存。

第38条查阅、借阅员工档案的人员须是中级及以上管理人员,且只能查、借其下属的档案。查阅、借阅员工档案的人员须填写《档案查阅(借阅)登记本》。档案借出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查阅、借阅档案者负有保密义务和保管责任。

第七章干部任命制度

第39条公司设有行政管理职务、市场管理职务、技术管理职务,每一位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规划发展方向。

第40条担任管理职务的人员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诚实正直,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一切从公司利益出发,不循私情。

(2)经测试证明思维能力、领导能力、监控能力、组织能力、自律能力、合作能力、交往能力等均良好,且意识超前。

(3)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高层管理人员需6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中层管理人员需5年以上工作经验,中层以下管理人员需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上一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绩效明显,证明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

第41条干部任命规定:

(1)董事、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2)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3)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

(4)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任命;

(5)其余管理职务由分管总监(副总经理)提名、人力资源部审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颁发任命书。

第8章员工异动管理

第42条员工异动包括:调动、待岗、休长假、辞职、辞退、资遣、除名等情形。

第43条出现员工异动,原工作部门应监督其及时办理异动手续,若因部门管理不善,离职人员带走公司财物和技术秘密,一概由原工作部门负责人承担责任。

第44条员工异动的主管部门是人力资源部,其他部门无权对员工异动作出批准决定。凡未经人力资源部认可的私自异动均为无效异动,当事人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45条内部调动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的部门变动,调动方式包括两种:

(1)新工作部门因工作需要,经与拟调动员工原部门领导协商同意的员工调动;

(2)员工认为现工作岗位不适合,经与新工作部门联系,并得到原工作部门同意的员工调动。

第46条员工内部调动须经原工作部门领导及上一级领导和新工作部门领导及上一级领导签字同意,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批准,在办理完异动交接手续后方可到新工作部门上岗。

第47条员工内部调动程序为:

(1)员工调出、调入部门协商调动事宜;

(2)调动员工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异动申请表》和《员工交接手续登记表》;

(3)调动员工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

(4)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5)报人力资源部批准;

(6)调动员工到新工作部门工作。

第48条员工外调是指因工作需要,本公司员工被公司安排到其他公司协助工作,公司保留其员工资格,但由新公司发放其薪资并解决福利。

(1)员工的外调由公司安排,员工无权主动提出外调。

(2)员工外调须经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经人力资源总监批准和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异动交接手续。

(3)员工外调,公司将与员工新公司签订《员工租借协议》。

(4)外调员工外调期满回公司,应由外调单位出具外调期间工作评价,作为员工考评档案存档。

(5)外调员工必须严格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损害公司形象及利益。

第49条员工待岗的情形包括:

(1)正式员工不适合现任工作岗位,被用人部门退回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尚不能另行安排适合工作者;

(2)部门人员精简,被用人部门退回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尚不能另行安排适合工作者;

(3)接到续签合同,逾期未签,且未说明原因亦未按程序提出离职者;

(4)主动申请待岗获批准者。

第50条待岗程序为:

(1)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2)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待岗手续。

(3)待岗。

第51条待岗期间只发放最低生活费,按当地政府规定标准发放,待岗者待岗期间不享受福利。

第52条待岗者如果在待岗期间另谋职业,须先按辞职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否则视为违反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53条待岗期限为3个月,若待岗期满未能联系到接收单位,按员工辞退办理,特殊情况经人力资源总监批准者可延长待岗时间,但当法律规定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具备时,应当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第54条公司正式员工因各种原因较长一段时间不能正常工作,经公司同意,可以保留其在合同期限内的员工资格,当原因消除时允许该员工再次上班,此为休长假。

第55条休长假办理程序为:

(1)休长假员工提前5个工作日填报《员工异动申报表》。

(2)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

(3)人力资源部和总经理批准。

(4)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5)签订合同期内休假协议。

(6)休假。

第56条休长假者不连续计算工龄,再次上班时视为试用新员工。

第57条休长假期间不发放工资、津贴,不享受公司福利。

第58条辞职是指员工因本人原因离开公司而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辞职办理程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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