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整理了关于乡镇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一起来看看吧。

乡镇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1

一、目的和意义我村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于**年底实现全部脱贫,当前,脱贫成效巩固提升是我村脱贫攻坚中心工作。

其中,针对“返贫隐患户”“致贫风险户”的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更是我们巩固脱贫成效工作的重中之重,这两类人员是我村现阶段最难啃的“硬骨头”,是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的底线,必需及时开展动态监测、及时找准风险隐患、及时开展帮扶,有效预防返贫和新的贫困发生,确保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同时,通过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为今后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奠定工作基础,进一步提升扶贫工作精准性、科学性、有效性,做到因户精准施策,确保国家、省各类扶贫政策得到贯彻落实。

二、工作任务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工作的重要任务,紧紧围绕“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标,统筹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紧盯现阶段最难啃的“硬骨头”,摸清我村对象底数,进行动态监测管理,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和动态问题短板,压实行业与地方帮扶职责,及时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补齐短板弱项、解决存在问题,逐村逐户逐项对账销号,有效预防返贫及新增贫困发生。

同时,按照督战结合、以督促战原则,充分发挥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区督查督办局脱贫攻坚战督查监督和纪律保障作用。

持续巩固全区脱贫成效,确保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基本原则(一)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

提前发现并识别存在返贫致贫风险隐患的人口,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防止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

一旦出现返贫和新致贫,及时纳入建档立卡,享受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实施精准帮扶。

(二)坚持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

因人因户精准施策,

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主要采取开发式帮扶措施,支持发展产业、转移就业,通过劳动增收致富。

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

对“3+1”保障因动态原因存在问题短板的,确实发挥行业扶贫部门职能职责,及时落实帮扶政策,确保保障到位。

(三)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

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的作用,强化政府责任,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力,鼓励先富帮后富、守望相助,形成防止返贫的工作合力。

(四)坚持外部帮扶与群众主体相结合。

处理好外部帮扶与自身努力的关系,强化勤劳致富导向,注重培养贫困群众和监测对象艰苦奋斗意识,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四、工作内容(一)监测对象返贫隐患户:1.收入偏低(原则上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家庭,按照**年扶贫标准3747元的1.5倍计为5620.5元),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的家庭;2.在安全饮水保障、基本医疗保障、教育保障、安全住房保障方面存在隐患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致贫风险户:1.收入偏低(原则上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家庭,按照**年扶贫标准3747元的1.5倍计为5620.5元),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的家庭;2.在安全饮水保障、基本医疗保障、教育保障、安全住房保障方面存在隐患的非建档立卡贫困户。

(注:针对非建档立卡户自身有能力解决但不主动解决的不属此范畴。

以上两类监测对象总规模一般为建档立卡人口的5%左右。

(二)工作步骤第一步:各乡(镇、城郊办)结合“五个一致”要求和当前正在开展的脱贫攻坚存在问题排查工作,在“3+1”保障等相关行业扶贫

部门的大力支持和主动参与下,组织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包保帮扶干部、村干部认真开展逐村、逐户排查,按照监测对象认定标准,排查初选出两类人员名单并收集这两类人员各家各户目前“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方面存在的短板、问题等相关信息。

同时,结合农户自愿申请情况,一并纳入初选名单。

第二步:村级指挥长组织驻村第一书记、包保帮扶干部、村支“两委”召开村级研判会,通过逐户分析收入、“3+1”保障现实情况及存在的隐患、风险,确定这两类人员名单,找准存在短板、问题并针对性提出具体帮扶措施、整改时限,认真填写《返贫隐患户及致贫风险户到户情况表》上报乡级。

乡级收到村级上报到户情况表后,乡级脱贫攻坚指挥部要及时组织乡扶贫工作站、乡级“3+1”保障部门、各村级指挥长等召开审核会,审核确定《返贫隐患户及致贫风险户到户情况表》、明确乡级整改责任部门和整改责任人,并经乡级主要领导签字加盖乡级人民政府公章后上报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步: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返贫隐患户及致贫风险户到户情况表》后,报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领导同意后及时导入“西秀区重点对象脱贫攻坚督战平台”系统软件,依托该软件进行监测及后续帮扶跟踪,及时收集信息并提交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进行调度。

第四步: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分发系统管理账号给区、乡、村三级管理员。

区级“3+1”保障、产业、就业、综合性保障等相关行业扶贫部门管理员根据部门工作职责,及时针对“西秀区重点对象脱贫攻坚督战平台”系统反馈给本部门相关联的返贫隐患户、致贫风险户名单及存在的隐患、风险信息,及时对帮扶措施进行审定,按照各自政策要求,组织、参与、帮助乡镇开展针对性帮扶并跟踪落实情况;各乡级管理员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主动联系行业扶贫部门,在他们的帮助指导下开展帮扶工作,并及时将帮扶情况录入“西秀区重点对象脱贫攻坚督战平台”系统,定期进行系统信息更新;各村级管理员要按照乡级安排,在行业扶贫部门的指导帮

助下,对本村的返贫隐患户、致贫风险户开展到户帮扶,落实各项扶贫政策措施,确保在时限内补齐短板弱项,消除隐患风险,并定期做好到户帮扶情况的系统信息更新。

同时,及时发现动态新增的返贫隐患户、致贫风险户,按以上程序及时纳入系统监测管理。

第五步:区督查督办局根据系统信息,定期到乡镇开展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压实行业扶贫部门职责与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推进问题解决。

经多次督查若问题无整改,也无采取任何措施的,则将问题线索移交给区纪委、区监委机关。

第六步:区纪委区监委机关适时关注“西秀区重点对象脱贫攻坚督战平台”系统中帮扶工作落实情况,结合区督查督办局反馈情况,对帮扶工作推进缓慢的及时到村到户进行核查,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或者在该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进行严肃处理,把监督执纪问责贯穿于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全过程。

(三)帮扶措施1.产业帮扶。

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提供扶贫小额信贷支持,组织“村社合一”合作社,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引导“返贫隐患户”和“致贫风险户”参与扶贫产业项目,通过务工、土地入股、资金入股等多种方式利益联结,发展农业产业增加收入。

全面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落实“两线合一”制度,确保标准同步提高。

二、加强乡级临时救助管理,确保及时救助。

建立对乡级临时救助人数,救助原因,满意程度的台账。

加强督促乡级对已脱贫人口的动态监测和跟踪管理。

对“两户人员”要加强日常走访,主动发现其生活困难,及时跟进实施临时救助,认真落实“先行救助”“一事一议”“分类分档救助”等措施。

一是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众,视情况实施急难型、支出型临时救助。

二是对未脱贫户、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重点核实生活必需支出,不再进行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调查。

三是通过扶贫部门提供的“两户”人员名单,对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建立随访制度,乡、村两级民政部门要认真落实随访制度,主动发现其生活困难,及时有效跟进临时救助。

四是对收入略高于贫困户的农村群众,根据家庭实际困难给予临时救助。

五是对返贫人口,根据致贫原因和困难程度,采取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方式,适当提高救助标准。

三、提升群众的诚信意识,推进移风易俗。

加强新时代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强化举措、完善机制,着力提升群众的科学意识与文明素质。

引导贫困群众摒弃大操大办、天价彩礼、薄养厚葬、笃信迷信、非法宗教、农闲赌博等陈风陋习,改变慵懒生活习惯,倡导科学文明生活方式。

加强诚信监管,将有故意隐瞒个人和家庭重要信息申请社会救助、具有赡养能力却不履行赡养义务、虚报冒领扶贫资金、严重违反公序良俗等行为的,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并予以惩治。

对参与黑恶活动、黄赌毒和非法宗教活动且经劝阻无效的社会救助对象,取消社会救助资格。

四、工作保障措施

(一)增强日常工作使命感。

区,乡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

导,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高度重视防返贫防致贫工作。

强化低保信息系统的应用,逐步实现运用低保信息系统办理各类社会救助的申请、审核、审批、资金发放及数据统计等业务,实现低保信息系统、财务台账和业务台账数据线上、线下保持一致,促进防返贫,致贫规范、高效开展。

(二)增强社会媒体责任感。

区乡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政策,使广大群众知晓政策的适用范围、服务对象、救助措施和救助程序等,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受益权,提高精准防返贫防致贫的全面性。

(三)增强贫困群众归属感。

区民政部门要对平西乡进行调度、检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建立数据互通、信息共享的工作衔接机制,高度重视社会救助风险预防,扎实抓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密切关注群众留言来信,妥善做好舆情处置,切实化解民生领域重大风险。

乡镇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3

一、全面落实中、省、市脱贫攻坚战略决策,以打赢脱贫攻坚战为目标,防止因灾、因意外伤害、意外事故致贫返贫,充分发挥保险保障作用,提高贫困人口抵御风险能力和防意外保障能力,为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一单式”保险服务。

二、基本原则运用市场机制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利用商业保险的经济杠杆作用,通过政府在组织推动、财政补贴、防灾减灾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引导保险资源向贫困地区贫困户倾斜,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量身打造,制订全方位的保险保障计划,提供优质快捷的保险服务,实现商业保险对脱贫攻坚的助推作用,逐步建立起保险扶贫兜底和防返贫机制。

三、保险范围以**市20xx已脱贫和年末未脱贫建档立卡人口、**年至20xx年新增贫困人口、返贫人口为对象(不包含集中供养五保户、稳定脱贫户,以全国扶贫信息系统数据为准),在各县区广泛推广“助农保”保险扶贫,为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风险保障,努力实现“贫困路上少风险,致富路上多保障”目标。

四、保障责任范围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农业生产保险、家庭成员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家庭成员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家庭财产保险等综合保险保障,充分发挥保险公司的社会责任。

1、农业生产保险。

由于火灾、爆炸、疾病、疫病以及自然灾害原因直接造成贫困户养殖牲畜死亡、种植作物受损、林木受损、种养场地及农业设施受损,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涉及中、省补贴品种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贫困户,在保成本的基础上按实际损失确定赔付)。

2、意外伤害保险。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保险人负责意外身故、残疾、烧伤给付保险金。

3、意外住院医疗保险。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保险人给付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

4、家庭财产保险。

被保险人所有的房屋主体及附属设施、室内装潢、家用电器等,由于火灾、爆炸、地震及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失。

六、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为一年。

鼓励各县区为脱贫攻坚期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年度提供保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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