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为大家整理了医养结合质量服务的自查报告通用5篇,希望大家喜欢。

医养结合质量服务的自查报告通用篇1

20xx年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开展为期三年的医养结合机构质量提升行动(以下简称“质量提升行动”),在市卫健委的组织指导下,县卫体局强化领导职责,细化任务分工,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今年是质量提升行动的收官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持续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现就做好20xx年质量提升行动通知如下:

一、把握“两个指南”,落实各项制度

深入学习《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国卫办老龄发(2019)24号)《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国卫办老龄发(20xx)15号),严格按照《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医疗服务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根据机构、科室、人员等设置要求依法开展医疗服务,强化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制度等落实,认真执行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范。落实感染预防与控制、医疗废物处置有关要求,设专人负责机构内感染与控制工作。加强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准确填报医养结合服务相关信息,实现机构内老年人各类服务信息互通共享。结合今年开展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

二、针对重点问题,完善整改措施

结合上两年度质量提升行动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进一步加强自查整改,完善具体措施,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质量。

(一)提升服务能力。部分机构存在处方和病历书写、保存、使用不规范,未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出入院标准,专业培训、安全培训内容偏少等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三基三严”培训及存档,依据“两个指南”要求,完善医养服务衔接流程,健全医养联动机制。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要求,规范书写、保存和使用病历;完善老年人健康档案,开展老年人健康体检并做好记录;参照《老年护理实践指南(试行)》提供护理服务,严格遵照标准预防的操作原则,老年人II度及以上压力性损伤在院发生率低于5%;按照《常用康复治疗技术操作规范(2012年版)》相关要求提供康复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中医健康状态辨识与评估、咨询指导、健康管理等中医药特色服务。

(二)规范药品管理。部分机构存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专用处方出具和专用账册管理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药品存放不规范、监控不到位等问题。各机构要按照《药品管理法》等规定,严格药品储存、审核、调配、使用等的管理。落实合理用药和临床药师管理制度,加强用药安全风险防范,凭医师处方为老年人提供处方药,特别是毒麻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规范老年人自带药品管理。

(三)应对突发事件。部分机构存在急救设备配备不足,安全警示标识设置不规范、适老化改造不到位,对不良事件发生的防范意识不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有待完善等问题。要建立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和风险防范制度,加强对入住的老年人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及时记录入住老年人健康状况变化情况;建立健康老年人跌倒、坠床、噎食、误吸、烫伤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有关服务人员要熟练掌握急救技能,掌握急救设备使用,强化对老年人应急救治的培训完善失智老年人安全保护措施。

(四)强化消防安全。严格遵守《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执行相关强制性消防标准,制定完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消防行为。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隐患排查和监督整改等。坚持日常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突出巡查重点。每月和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前至少组织1次防火检查和消防设施联动运行测试,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立即督促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应急疏散演练等,持续改善消防设备设施。

(五)做好疫情防控。各机构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传染病防控有关部署和工作要求,要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充足、防疫方案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的探视要求严格落实。各机构要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传染病防控有关部署要求,持续完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和流程,保证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妥善安排对内和对外服务,实行分区管理。消除交叉感染的风险隐患。发现机构内有发热或疑似感染的人员,第一时间按相关要求做好处置和上报工作。

三、强化监督检查,梳理总结提升

(一)步骤安排。今年质量提升行动继续按照“全面自查-整改核查-总结提升”的程序开展。各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质量提升行动做好安排部署,按照国家《关于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函(20xx)974号)中机构自查整改表内容严格自查、梳理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按期完成整改,需要延期整改的做出情况说明,严禁弄虚作假。省市将适时开展监督抽查。

(二)梳理总结。各机构在开展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工作中要边总结边提升,对工作中的优秀做法和好的经验,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各机构要收集、整理、分析辖区内医养结合机构自查整改表,形成汇总表(数据截止时间为20xx年8月底),9月15日前将20xx年工作总结(含报告和汇总表)报县卫体局,并对三年来整体情况和成效进行全面梳理和认真总结,于10月5日前将三年总体报告报县卫体局。

医养结合质量服务的自查报告通用篇2

在市政府的支持下,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在相关部门配合下,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下,我市医养结合工作开展有序。

一、成立组织机构,分工协作

市政府召开了由民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参加的协调会,研究、审定医养结合工作重大事项;部署、督促、检查、指导全市医养结合工作。我市制定下发了《三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市卫生计生局等部门〈三河市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了由主管副市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局长为成员的医养结合领导小组,办公地点设在市卫计局,主要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统筹组织开展好医养结合工作。

(一)完善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

强化对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的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就近在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

鼓励以签约合作的形式确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服务项目、服务方式以及责任与义务等事项,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缓解老年医疗护理供需矛盾。河北燕达医院与三河市燕达金色年华健康养护中心、三河煤矿医院与三河市五福托老院、三河德亨仁厚医院与三河市德亨仁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通过签订协议开展了合作。

(二)鼓励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

将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由相关部门实施备案,依法依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

鼓励规模较大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开展康复、医学护理、临终关怀等服务。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申请,优先予以备案。加强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监督,支持有相关专业特长的医师和专业人员在养老机构开展疾病预防、营养、中医调理养生等非诊疗行为的健康服务。

(三)推广家庭医生与居家老人签约工作机制。

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计生基层网络,通过优质服务鼓励居家老人与家庭医生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居家老人提供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家庭病床、社区护理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四)落实医疗卫生机构敬老优待政策。

全市各医疗机构,对65岁以上老年人看病就医实行优先照顾,开通绿色通道,在挂号、就诊、收费、取药、住院等窗口明显位置设置了“老年人优先”标志。充分发挥医院志愿者服务作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门诊导医、出院随访等服务,在医疗服务中体现爱老、敬老的良好风尚。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鼓励其根据需求增设老年养护、临终关怀病床。

(五)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

支持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立老年病科,开展老年病、慢性病中医药防治工作,并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加强转诊与合作。支持养老机构开展融合中医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院与老年人家庭签订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开展中医健康教育。

充分发挥中医药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大力开发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系列服务产品。

(六)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

支持社会力量针对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开办具有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质和能力的医疗机构或养老机构。精简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为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医养结合机构提供便捷服务。

二、医养结合机构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现有65岁以上老年人口6.9万人。养老模式主要有2种,一是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开展医养结合;二是居家养老。我市现有3对开展比较成功的.机构。

(一)河北燕达医院与三河燕达金色年华健康养护中心合作情况

6月16日,京津冀三地民政部门签署《京津冀养老工作协同发展合作协议(20-)》。协议指出,将燕达国际健康城等项目作为试点,推动北京市养老政策外延,燕达国际健康城下属养老板块――燕达金色年华健康养护中心作为京锛窖老试点先试先行。

下面为大家整理了医养结合质量服务的自查报告通用5篇,希望大家喜欢。

医养结合质量服务的自查报告通用篇1

20xx年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开展为期三年的医养结合机构质量提升行动(以下简称“质量提升行动”),在市卫健委的组织指导下,县卫体局强化领导职责,细化任务分工,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今年是质量提升行动的收官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持续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现就做好20xx年质量提升行动通知如下:

一、把握“两个指南”,落实各项制度

深入学习《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国卫办老龄发(2019)24号)《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国卫办老龄发(20xx)15号),严格按照《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医疗服务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根据机构、科室、人员等设置要求依法开展医疗服务,强化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制度等落实,认真执行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范。落实感染预防与控制、医疗废物处置有关要求,设专人负责机构内感染与控制工作。加强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准确填报医养结合服务相关信息,实现机构内老年人各类服务信息互通共享。结合今年开展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

二、针对重点问题,完善整改措施

结合上两年度质量提升行动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进一步加强自查整改,完善具体措施,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质量。

(一)提升服务能力。部分机构存在处方和病历书写、保存、使用不规范,未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出入院标准,专业培训、安全培训内容偏少等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三基三严”培训及存档,依据“两个指南”要求,完善医养服务衔接流程,健全医养联动机制。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要求,规范书写、保存和使用病历;完善老年人健康档案,开展老年人健康体检并做好记录;参照《老年护理实践指南(试行)》提供护理服务,严格遵照标准预防的操作原则,老年人II度及以上压力性损伤在院发生率低于5%;按照《常用康复治疗技术操作规范(2012年版)》相关要求提供康复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中医健康状态辨识与评估、咨询指导、健康管理等中医药特色服务。

(二)规范药品管理。部分机构存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专用处方出具和专用账册管理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药品存放不规范、监控不到位等问题。各机构要按照《药品管理法》等规定,严格药品储存、审核、调配、使用等的管理。落实合理用药和临床药师管理制度,加强用药安全风险防范,凭医师处方为老年人提供处方药,特别是毒麻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规范老年人自带药品管理。

(三)应对突发事件。部分机构存在急救设备配备不足,安全警示标识设置不规范、适老化改造不到位,对不良事件发生的防范意识不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有待完善等问题。要建立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和风险防范制度,加强对入住的老年人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及时记录入住老年人健康状况变化情况;建立健康老年人跌倒、坠床、噎食、误吸、烫伤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有关服务人员要熟练掌握急救技能,掌握急救设备使用,强化对老年人应急救治的培训完善失智老年人安全保护措施。

(四)强化消防安全。严格遵守《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执行相关强制性消防标准,制定完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消防行为。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隐患排查和监督整改等。坚持日常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突出巡查重点。每月和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前至少组织1次防火检查和消防设施联动运行测试,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立即督促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应急疏散演练等,持续改善消防设备设施。

(五)做好疫情防控。各机构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传染病防控有关部署和工作要求,要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充足、防疫方案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的探视要求严格落实。各机构要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传染病防控有关部署要求,持续完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和流程,保证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妥善安排对内和对外服务,实行分区管理。消除交叉感染的风险隐患。发现机构内有发热或疑似感染的人员,第一时间按相关要求做好处置和上报工作。

三、强化监督检查,梳理总结提升

(一)步骤安排。今年质量提升行动继续按照“全面自查-整改核查-总结提升”的程序开展。各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质量提升行动做好安排部署,按照国家《关于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函(20xx)974号)中机构自查整改表内容严格自查、梳理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按期完成整改,需要延期整改的做出情况说明,严禁弄虚作假。省市将适时开展监督抽查。

(二)梳理总结。各机构在开展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工作中要边总结边提升,对工作中的优秀做法和好的经验,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各机构要收集、整理、分析辖区内医养结合机构自查整改表,形成汇总表(数据截止时间为20xx年8月底),9月15日前将20xx年工作总结(含报告和汇总表)报县卫体局,并对三年来整体情况和成效进行全面梳理和认真总结,于10月5日前将三年总体报告报县卫体局。

医养结合质量服务的自查报告通用篇2

在市政府的支持下,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在相关部门配合下,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下,我市医养结合工作开展有序。

一、成立组织机构,分工协作

市政府召开了由民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参加的协调会,研究、审定医养结合工作重大事项;部署、督促、检查、指导全市医养结合工作。我市制定下发了《三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市卫生计生局等部门〈三河市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了由主管副市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局长为成员的医养结合领导小组,办公地点设在市卫计局,主要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统筹组织开展好医养结合工作。

(一)完善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

强化对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的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就近在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

鼓励以签约合作的形式确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服务项目、服务方式以及责任与义务等事项,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缓解老年医疗护理供需矛盾。河北燕达医院与三河市燕达金色年华健康养护中心、三河煤矿医院与三河市五福托老院、三河德亨仁厚医院与三河市德亨仁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通过签订协议开展了合作。

(二)鼓励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

将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由相关部门实施备案,依法依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

鼓励规模较大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开展康复、医学护理、临终关怀等服务。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申请,优先予以备案。加强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监督,支持有相关专业特长的医师和专业人员在养老机构开展疾病预防、营养、中医调理养生等非诊疗行为的健康服务。

(三)推广家庭医生与居家老人签约工作机制。

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计生基层网络,通过优质服务鼓励居家老人与家庭医生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居家老人提供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家庭病床、社区护理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四)落实医疗卫生机构敬老优待政策。

全市各医疗机构,对65岁以上老年人看病就医实行优先照顾,开通绿色通道,在挂号、就诊、收费、取药、住院等窗口明显位置设置了“老年人优先”标志。充分发挥医院志愿者服务作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门诊导医、出院随访等服务,在医疗服务中体现爱老、敬老的良好风尚。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鼓励其根据需求增设老年养护、临终关怀病床。

(五)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

支持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立老年病科,开展老年病、慢性病中医药防治工作,并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加强转诊与合作。支持养老机构开展融合中医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院与老年人家庭签订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开展中医健康教育。

充分发挥中医药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大力开发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系列服务产品。

(六)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

支持社会力量针对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开办具有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质和能力的医疗机构或养老机构。精简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为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医养结合机构提供便捷服务。

二、医养结合机构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现有65岁以上老年人口6.9万人。养老模式主要有2种,一是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开展医养结合;二是居家养老。我市现有3对开展比较成功的.机构。

(一)河北燕达医院与三河燕达金色年华健康养护中心合作情况

6月16日,京津冀三地民政部门签署《京津冀养老工作协同发展合作协议(20-)》。协议指出,将燕达国际健康城等项目作为试点,推动北京市养老政策外延,燕达国际健康城下属养老板块――燕达金色年华健康养护中心作为京锛窖老试点先试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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