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于门诊部和诊所疫情防控承诺书范本,希望可以对大家有帮助,欢迎各位阅读和借鉴。

门诊部和诊所疫情防控承诺书范本1

为认真履行本诊所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本诊所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诊所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在诊室外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配备相关防控物品(场所码、非接触式测温设备、外用外科口罩、75%酒精、免洗手消毒凝胶、医用手套、门诊日志登记本等)。

二、本诊所严格执行预检分诊流程。严格落实“口罩必戴、体温必测、健康码必查、行程码必看”等规定。对无法提供健康码人员的信息要进行登记,有可疑症状的进一步核实。

三、本诊所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详细询问就诊人员是否有发热、咳嗽、咽痛、呕吐、腹泻等可疑症状,是否自行服用过退烧药,是否有近期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是否有中高风险地区和入境人员接触史,是否有冷链或进口商品物流工作经历或人员接触史,是否接触确诊或疑似患者,是否接触过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病例等情况。

四、本诊所严格落实执行转诊制度。发现有发热(≥37.3°C)伴乏力、咳嗽、咽痛、呕吐、腹泻等可疑症状的患者首先要详细登记就诊患者的相关信息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联系辖区卫生院或120急救中心。

五、本诊所落实就诊人员信息登记制度,准确记录就诊人员的基本信息及相关症状,做到不漏一人。对可疑患者的陪诊人员信息也应登记。

六、本诊所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好防护用品,及时更换防护用品,医务人员做好个人卫生,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聚餐,不聚会。

七、本诊所末达到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擅自接诊患者或者不按规定执行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的,自愿接受《治安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本诊所及医务人员将严格按照承诺内容开展诊疗活动,若有违反,本诊所和相关人员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机构(负责人):

承诺时间:年月日

门诊部和诊所疫情防控承诺书范本2

在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本医疗机构将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承诺如下:

一、医疗机构已建立主要负责人、单位一把手是本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第一人负责的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全面做好本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并签订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已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内部以及医疗机构与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信息报送机制。

二、医疗机构已严格按照省、市、区疫情防控相关文件标准要求,结合实际修订本机构疫情防控相关制度、流程并严格落实。做好医院职工排查登记、疫苗接种和健康管控工作;上岗员工中无外出情况或已按照要求完成隔离;依据相关要求按时按次进行核酸检测。

三、医疗机构已落实全院全员感控培训,落实院内督导检查机制及重点环节管理。医疗机构已制定不同情形的应急预案及流程,且已开展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的模拟推演及现场演练。

四、严格落实疫情时期病区管理、陪护探视管理。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的严格专人专陪,不得交叉陪护其他患者,谢绝探视。

五、医疗机构已购置、配备并能持续保障疫情期间本单位职工和患者使用的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及物资,满足疫情防控需求。

六、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制和“一患一诊一室”要求,预检分诊工作人员严格落实“三必查、一询问”,熟悉异常人群处置流程、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信息及外地入郑人员的管理、流行病学史和十大症状;在候诊、缴费、取药等过程保持“一米线”距离,避免人群聚集。本医疗机构一律不收治发热、干咳等相关症状的患者,发现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患者,立即根据流行病史分类处置。

七、在医疗机构明显处及时更新网格化公示牌内容及疫情防控工作承诺书,中原区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名称,预检分诊流程,发热患者处置流程,最新中高风险地区,****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八、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三版)》中环境清洁消毒要求,按时按次对医疗机构内高风险环境表面进行采样监测。

九、严格落实医疗废弃物及医疗废水的规范化处理。

医疗机构完全了解上述内容,承诺遵守并对所承诺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我作为医疗机构的负责人也完全了解上述内容,承诺并对所承诺的上述事项承担第一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医疗机构(盖章):

法人签字:

2022年月日

门诊部和诊所疫情防控承诺书范本3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认真履行我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本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1、本单位严格落实就诊“一米线”,引导患者排队就诊,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做到就诊不聚集。

2、本单位严格落实就诊和陪诊人员戴口罩、测体温、查健康码、看行程码”。

3、本单位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预检分诊医务人员采取一级防护措施,至少有一名医士担任预检分诊工作,并配备必要的消毒和防护用品,设置发热病人暂时隔离处。

4.首诊负责制度,询问就诊人员是否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及其他传染病症状;是否自行服用过退烧药;是否有近期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对具有以上症状或流行病学史的患者做好基本信息记录及流行病学史并立即隔离并转诊。

4本单位落实就诊人员信息登记制度,准确记录就诊人员的基本信息及相关症状,做到不漏一人。对可疑患者的陪诊人员信息也应登记。

5、本单位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46号文件要求不诊治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十大症状”患者并引导发热患者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6、本单位严格执行转诊制度,发现发热、呼吸道症状等患者按转运流程,通过120救护车转运至发热门诊,并立即报告县卫生健康局及县疾控中心。

7、本单位严格做好医务人员、后勤人员、保洁人员等的个人防护,认真做好环境、物表等的消毒。

8、本单位按“应接尽接”原则对所有工作人员完成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并严格落实在疫情期间按照省、州、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对医务人员、后勤、保洁等工作人员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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