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于扫黑除恶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欢迎阅读借鉴。

扫黑除恶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精选1

确保实现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预期目标,根据全国、全省、全市、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统一部署,现结合项目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发〔20xx〕3号)要求,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结合项目区实际,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加快建设“四个城市”、大力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乡村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通过3年不懈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实施步骤。20xx年3月上旬,根据区委、区政府对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部署要求,发放《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充分利用广播喇叭、宣传标语、宣传栏等形式,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重点和举报方式,营造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20xx年上半年积极配合上级公检法和纪检部门,做好相关案件线索梳理、综治稳控等工作,确保潍坊发展大会、上合组织青岛峰会等重大活动期间辖区安全稳定;20xx年下半年,全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辖区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高压态势;20xx年,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20xx年,按照“打一场战争,建立一套机制”的要求,健全完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打击防范长效机制。

二、专项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

(一)排查线索、摸清底数。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所辖地区、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对近年来的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可能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组织纪工委、信访办和组织办等站所部门对近年来的职务犯罪案件、信访案件等进行全面梳理,对可能的涉黑涉恶线索深入排查研究。派出所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和警情案件系统中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并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努力做到每条线索都有结果。

(二)突出重点、精准打击。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点打击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在农村集市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组织雇用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利。

三、坚持综合治理,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一)健全部门齐抓共管机制。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项目区各站所部门、管区和村要结合各自职责任务、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履职、规范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要将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党工委通报。成立项目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在综治办设专项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相关工作。

(二)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信箱,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对群众的实名举报,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消除群众后顾之忧。要注意利用各村“阳光民主议事日”、“支部生活日”以及村民大会等形式宣传一批典型案件,展示各级党委政府扫黑除恶决心和成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氛围。

(三)从源头上遏制消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地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管,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进一步健全重点人群帮教管控机制,对社区矫正对象中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理。做好外来务工、在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年服务管理工作,防止其拉帮结派被黑恶势力教唆、使用。充分发挥街村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重要作用,加快雪亮工程建设,做实“平安指数”,完善警民联防等治安防控机制。

四、加强组织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一)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进一步摸清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情况,逐一研究,找准症结,有针对性地制定整顿方案。对村党支部书记政治素质差、领导能力弱、面对歪风邪气不讲正气、软弱无力的,坚决调整撤换、及时选优配强;对党组织生活不正常、长期不开展活动的,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着力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旗帜鲜明同邪教迷信、“黄赌毒”等不法行为作坚决斗争;对村管理混乱、矛盾纠纷突出的,帮助村党组织把问题理清楚,把矛盾化解掉,把制度建起来、落实好,对确属“村霸”、涉黑涉恶的村干部,依法严肃处理。

(二)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村民委员会在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村集体和村民利益。加强对村级治理的领导,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村治理体系。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法律知识,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抵制落后腐朽文化侵蚀,引导群众树立正气,勇于同一切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五、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一)加强党的领导。项目区党工委、管委会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充实纪工委、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等工作力量。各村党支部书记是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督导考核。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列入项目区中层站所长年度述职、村党支部书记年度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纪工委、督查中心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全面掌握各站所和村日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三)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做大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扫黑除恶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精选2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省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新民市结合本地实际,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整改工作部署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快速行动、严密摸排、形成声势,立行立改,坚持“抓早、抓小、抓实”,对违法违纪行为开展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距离中央扫黑除恶第3督导组及省市总体目标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现将存在问题与整改措施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强化部署安排。按照省、市委、市政府总体要求,召开各成员单位、乡镇街主要领导关于做好中央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动员会议,两次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三次扫黑除恶整改领导小组会议,扫黑办对乡镇街、成员单位主管领导进行了专题培训一次。还召集了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公检法等部门主管领导对该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并将省市会议精神做了传达,同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工作做了详尽的安排。

(二)强化领导,夯实工作责任。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政法委、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各乡镇街成立以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进一步落实“四级书记抓扫黑除恶”制度,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形成上下责任传导体系,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部署,有落实。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一封信、宣讲团、媒体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以案讲法,通过典型案例,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广泛宣传。

(四)突出管理,加强摸底排查。对本地区内的重点人群、重点行业进行专项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新民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对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截止目前,收集核查各类涉黑涉恶线索252条,查结190条,打击处理嫌疑人95人,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犯罪团伙6个。

二、存在问题

(一)压力传导不够到位。存在“上热下冷”现象,市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由副市级和副局级领导组成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小组,下沉各乡镇街、各成员单位,亲自部署、专题研究。但部分部门、所站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足,未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指派专人负责扫黑除恶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员配备有待进一步配齐配强,经费、物资、政策、制度等各项保障机制有待健全完善。

(二)宣传倡导不够广泛。通过成立宣讲小组、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材料、集中宣传等方式强化宣传工作,但未及时将宣传记录进行规范整理归档,部分职能部门查处、惩治的案例未进行系统梳理,形成专项材料。

(三)部门协作不够紧密。扫黑除恶成员单位职责不够明确,协调、联动机制有待健全,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脱节、滞后等问题,未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导致工作成效不明显。对一些重点行业、领域监管不够深入全面,日常监管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摸排打击不够精准。部分职能部门在线索摸排核查等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短板和盲区,未及时建立摸排台账。摸排重点不够突出,对十类打击重点未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在征地拆迁、环保、打非治违、扶贫等易产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的关键领域摸排不够深入。

三、整改措施

(一)横下“一条心”,思想更加重视。把扫黑除恶上升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上来,维护政治安全的高度,形成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全力协作的一盘棋工作格局。由纪委监委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执纪,对推诿扯皮、畏难厌战、消极怠工的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严肃问责。

(二)宣传“全覆盖”,氛围更加浓厚。继续开展全覆盖扫黑除恶宣讲活动,将群众优势转化为扫黑除恶的工作优势。针对10类打击重点,广泛宣传举报奖励政策,引导动员群众主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一场人民斗争。对发现的涉黑、涉恶、涉乱问题,坚决依法严惩,巩固扫黑除恶成效,扫除基层农村乱象。

(三)布好“一盘棋”,监管更加有效。落实联席会商制度,进一步整合综治、公安、司法、国土、环保、市管等部门的协作,线索联排、信息联判、问题联处,确保各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巩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三、下一步工作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人心,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并及时增设扫黑除恶举报信箱,拓宽举报渠道,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于扫黑除恶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欢迎阅读借鉴。

扫黑除恶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精选1

确保实现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预期目标,根据全国、全省、全市、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统一部署,现结合项目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发〔20xx〕3号)要求,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结合项目区实际,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加快建设“四个城市”、大力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乡村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通过3年不懈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实施步骤。20xx年3月上旬,根据区委、区政府对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部署要求,发放《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充分利用广播喇叭、宣传标语、宣传栏等形式,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重点和举报方式,营造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20xx年上半年积极配合上级公检法和纪检部门,做好相关案件线索梳理、综治稳控等工作,确保潍坊发展大会、上合组织青岛峰会等重大活动期间辖区安全稳定;20xx年下半年,全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辖区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高压态势;20xx年,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20xx年,按照“打一场战争,建立一套机制”的要求,健全完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打击防范长效机制。

二、专项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

(一)排查线索、摸清底数。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所辖地区、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对近年来的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可能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组织纪工委、信访办和组织办等站所部门对近年来的职务犯罪案件、信访案件等进行全面梳理,对可能的涉黑涉恶线索深入排查研究。派出所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和警情案件系统中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并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努力做到每条线索都有结果。

(二)突出重点、精准打击。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点打击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在农村集市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组织雇用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利。

三、坚持综合治理,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一)健全部门齐抓共管机制。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项目区各站所部门、管区和村要结合各自职责任务、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履职、规范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要将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党工委通报。成立项目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在综治办设专项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相关工作。

(二)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信箱,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对群众的实名举报,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消除群众后顾之忧。要注意利用各村“阳光民主议事日”、“支部生活日”以及村民大会等形式宣传一批典型案件,展示各级党委政府扫黑除恶决心和成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氛围。

(三)从源头上遏制消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地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管,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进一步健全重点人群帮教管控机制,对社区矫正对象中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理。做好外来务工、在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年服务管理工作,防止其拉帮结派被黑恶势力教唆、使用。充分发挥街村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重要作用,加快雪亮工程建设,做实“平安指数”,完善警民联防等治安防控机制。

四、加强组织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一)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进一步摸清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情况,逐一研究,找准症结,有针对性地制定整顿方案。对村党支部书记政治素质差、领导能力弱、面对歪风邪气不讲正气、软弱无力的,坚决调整撤换、及时选优配强;对党组织生活不正常、长期不开展活动的,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着力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旗帜鲜明同邪教迷信、“黄赌毒”等不法行为作坚决斗争;对村管理混乱、矛盾纠纷突出的,帮助村党组织把问题理清楚,把矛盾化解掉,把制度建起来、落实好,对确属“村霸”、涉黑涉恶的村干部,依法严肃处理。

(二)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村民委员会在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村集体和村民利益。加强对村级治理的领导,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村治理体系。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法律知识,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抵制落后腐朽文化侵蚀,引导群众树立正气,勇于同一切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五、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一)加强党的领导。项目区党工委、管委会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充实纪工委、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等工作力量。各村党支部书记是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督导考核。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列入项目区中层站所长年度述职、村党支部书记年度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纪工委、督查中心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全面掌握各站所和村日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三)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做大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扫黑除恶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精选2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省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新民市结合本地实际,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整改工作部署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快速行动、严密摸排、形成声势,立行立改,坚持“抓早、抓小、抓实”,对违法违纪行为开展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距离中央扫黑除恶第3督导组及省市总体目标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现将存在问题与整改措施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强化部署安排。按照省、市委、市政府总体要求,召开各成员单位、乡镇街主要领导关于做好中央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动员会议,两次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三次扫黑除恶整改领导小组会议,扫黑办对乡镇街、成员单位主管领导进行了专题培训一次。还召集了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公检法等部门主管领导对该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并将省市会议精神做了传达,同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工作做了详尽的安排。

(二)强化领导,夯实工作责任。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政法委、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各乡镇街成立以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进一步落实“四级书记抓扫黑除恶”制度,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形成上下责任传导体系,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部署,有落实。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一封信、宣讲团、媒体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以案讲法,通过典型案例,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广泛宣传。

(四)突出管理,加强摸底排查。对本地区内的重点人群、重点行业进行专项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新民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对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截止目前,收集核查各类涉黑涉恶线索252条,查结190条,打击处理嫌疑人95人,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犯罪团伙6个。

二、存在问题

(一)压力传导不够到位。存在“上热下冷”现象,市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由副市级和副局级领导组成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小组,下沉各乡镇街、各成员单位,亲自部署、专题研究。但部分部门、所站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足,未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指派专人负责扫黑除恶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员配备有待进一步配齐配强,经费、物资、政策、制度等各项保障机制有待健全完善。

(二)宣传倡导不够广泛。通过成立宣讲小组、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材料、集中宣传等方式强化宣传工作,但未及时将宣传记录进行规范整理归档,部分职能部门查处、惩治的案例未进行系统梳理,形成专项材料。

(三)部门协作不够紧密。扫黑除恶成员单位职责不够明确,协调、联动机制有待健全,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脱节、滞后等问题,未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导致工作成效不明显。对一些重点行业、领域监管不够深入全面,日常监管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摸排打击不够精准。部分职能部门在线索摸排核查等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短板和盲区,未及时建立摸排台账。摸排重点不够突出,对十类打击重点未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在征地拆迁、环保、打非治违、扶贫等易产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的关键领域摸排不够深入。

三、整改措施

(一)横下“一条心”,思想更加重视。把扫黑除恶上升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上来,维护政治安全的高度,形成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全力协作的一盘棋工作格局。由纪委监委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执纪,对推诿扯皮、畏难厌战、消极怠工的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严肃问责。

(二)宣传“全覆盖”,氛围更加浓厚。继续开展全覆盖扫黑除恶宣讲活动,将群众优势转化为扫黑除恶的工作优势。针对10类打击重点,广泛宣传举报奖励政策,引导动员群众主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一场人民斗争。对发现的涉黑、涉恶、涉乱问题,坚决依法严惩,巩固扫黑除恶成效,扫除基层农村乱象。

(三)布好“一盘棋”,监管更加有效。落实联席会商制度,进一步整合综治、公安、司法、国土、环保、市管等部门的协作,线索联排、信息联判、问题联处,确保各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巩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三、下一步工作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人心,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并及时增设扫黑除恶举报信箱,拓宽举报渠道,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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