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有时候不注意就会发生食物中毒的情况,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1

1、总则

1.1 目的和依据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物中毒事件及其危害,指导、规范和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迅速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蔓延和事态的扩大,抢救中毒病人,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盐城市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等规定,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食物中毒,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

1.3 工作原则

1.3.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对食物中毒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可能引发食物中毒的危害因素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1.3.2依法规范,措施果断。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完善食物中毒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立健全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及时、有效地对食物中毒事件进行应急处理工作。

1.3.3依靠科学,加强合作。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食物中毒事件的科研和培训,为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提供科技保障。各有关科室要通力合作,有效预防和处置食物中毒事件。

1.4 食物中毒事件的分级及应急响应原则

1.4.1 食物中毒事件的分级

食物中毒事件的中毒人数达到30人及以上时,或造成严重影响时,应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处理,具体分级如下:

特别重大食物中毒事件(I级):对影响特别重大的食物中毒事件由卫生部报国务院批准后可确定。

重大食物中毒事件(Ⅱ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或食物中毒发生在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

较大食物中毒事件(Ⅲ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或食物中毒发生在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

一般食物中毒事件(Ⅳ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1.4.2 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响应原则

特别重大食物中毒事件(I级)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响应。

重大食物中毒事件(Ⅱ级)由省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响应。

较大食物中毒事件(Ⅲ级)由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响应。

一般食物中毒事件(Ⅳ级)由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响应。

市卫生行政部门可直接参与各县(市、区)管辖的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响应,必要时,也可将直接管辖的食物中毒事件指定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管辖。

2、卫生监督应急处理工作组织

所成立食物中毒事件卫生监督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黄洪同志任组长,韦广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杨应、黄中、彭兴琼、罗庭刚组成,负责对该项工作组织、指挥、协调和督查等工作,全力保障应急处置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3、接报和准备工作

3.1接报者应详细记录和核实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临床表现、举报者联系电话(最好二个联系电话)等有关内容,同时能告知报告者,除及时抢救患者外,要保护好现场,保留可疑中毒食品和患者吐泻物,并立即报告所领导。

3.2职能科室负责人应核实情况,向所领导报告,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区卫生局和市卫生监督所。同时,迅速召集食物中毒事件卫生监督现场调查处理组人员,通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流调、样品采集及检验准备等。

3.3食物中毒事件现场调查处理组人员应着装、携带监督证件和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箱,于路程时间加一小时内赶赴事发现场。

3.4调查过程中通过传真、电话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及时做好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工作。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程。

报告的主要内容:发生食物中毒单位、地点、时间、中毒人数、主要临床症状、可疑中毒食物、中毒原因的判定、危害范围及采取的主要措施,需要解决的问题和要求等。

3.5 处置所需资料和器材

3.5.1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及调查表

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产品样品采样记录、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封条,个案调查表及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等。

3.5.2调查取证器材

采样工具(无菌棉签、容器、摄子和无菌生理盐水试管,肛拭管,酒精灯,采样标签、记录笔、抽血针筒和试管等),现场快速检测设备(温湿度计、ATP荧光检测仪、紫外线辐照仪等),照相(摄像)机、录音笔等。

3.5.3有关法律文本及参阅资料

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等。

4、现场调查处理

要利用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公众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应对食物中毒事件,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时的心理承受能力。 

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2

一、事故风险分析

1、事故类型:食物中毒

2、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职工食堂

3、事故发生的可能时间、事故的危害严重程度及其影响范围:随时可能发生,造成人员中毒。

4、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在饮食上 由于食品的品质、饮用水的品质;食品放置场所的卫生条件、饮用水存储设备的卫生条件、食堂内部及周围的环境状况;食堂用具的卫生状况、员工餐具的卫生状况,烹饪方法等,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均有可能导致中毒事故发生。

5、一旦发生中毒事故,可能造成人员重伤,甚至发生死亡事件以及社会影响。

二、应急工作职责

1、成立事故应急现场处置指挥小组,组织人员如下:

组 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副经理

成 员: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技术质量管理人员、办公室成员、施工员、分包单位负责人及作业人员。

2、应急现场处置指挥小组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制定、修订事故应急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2)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事故应急现场处置工作。

(3)批准本方案的启动和终止。

(4)负责与二级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联系工作,并接受指挥部的指令和调动。

(5)负责组织对事故受伤、被困或遇难人员进行抢救。

(6)深入事故现场,及时对事故进行了解、掌握、分析和评估。

(7)制定事故现场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应急处置

1、事故初步判定的要点与报警时的必要信息

人员中毒后第一时间向应急指挥小组报告事故的相关信息(事故发生地点、受伤人数、伤势情况、现场救援人员人数等)。

2、应急处置相关程序

(1)事故报警程序

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项目安全部长,安全部长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二级公司安全部部长、二级公司主管安全副经理,由二级公司安全部部长将事故信息上报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如有人员伤亡应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

(2)应急措施启动程序

事故发生后,应迅速将事故信息报告现场处置指挥小组,现场处置指挥小组接到报警后;各成员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对警情做出判断,确定是否启动现场处置方案,启动现场处置方案后,应急响应程序要及时启动。

(3)应急救护人员引导程序

现场应急指挥小组成员赶到事故现场后,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侦查、分析、评估,制定救援方案,各应急人员按照方案有序开展人员救助、工程抢险等有关应急救援工作。

(4)扩大应急程序

事故超出现场处置能力,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经指挥小组组长同意,立即向二级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请示启动二级公司应急预案。

四、应急处置措施

1、对食物中毒后人员的处置方法如下:

(1)立即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物。

(2)马上打急救电话以争取急救的时间,尽早把病人送往就近医院诊治。

(3)保护好现场,保留好可疑食物和吐泻物。

(4)医务人员要对病人的呕吐物、尿液、粪便,甚至血液进行化验,这些都是必须的。这样做,既有利于尽早做出诊断,也会给以后的维权索赔提供证据。病人和家属还要积极配合调查人员回忆、叙述完整的事情经过,并提供可疑的食物,以供化验。

(5)根据不同的中毒食物,对中毒场所进行相应的消毒处理。

生活中有时候不注意就会发生食物中毒的情况,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1

1、总则

1.1 目的和依据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物中毒事件及其危害,指导、规范和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迅速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蔓延和事态的扩大,抢救中毒病人,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盐城市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等规定,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食物中毒,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

1.3 工作原则

1.3.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对食物中毒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可能引发食物中毒的危害因素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1.3.2依法规范,措施果断。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完善食物中毒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立健全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及时、有效地对食物中毒事件进行应急处理工作。

1.3.3依靠科学,加强合作。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食物中毒事件的科研和培训,为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提供科技保障。各有关科室要通力合作,有效预防和处置食物中毒事件。

1.4 食物中毒事件的分级及应急响应原则

1.4.1 食物中毒事件的分级

食物中毒事件的中毒人数达到30人及以上时,或造成严重影响时,应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处理,具体分级如下:

特别重大食物中毒事件(I级):对影响特别重大的食物中毒事件由卫生部报国务院批准后可确定。

重大食物中毒事件(Ⅱ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或食物中毒发生在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

较大食物中毒事件(Ⅲ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或食物中毒发生在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

一般食物中毒事件(Ⅳ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1.4.2 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响应原则

特别重大食物中毒事件(I级)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响应。

重大食物中毒事件(Ⅱ级)由省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响应。

较大食物中毒事件(Ⅲ级)由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响应。

一般食物中毒事件(Ⅳ级)由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响应。

市卫生行政部门可直接参与各县(市、区)管辖的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响应,必要时,也可将直接管辖的食物中毒事件指定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管辖。

2、卫生监督应急处理工作组织

所成立食物中毒事件卫生监督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黄洪同志任组长,韦广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杨应、黄中、彭兴琼、罗庭刚组成,负责对该项工作组织、指挥、协调和督查等工作,全力保障应急处置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3、接报和准备工作

3.1接报者应详细记录和核实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临床表现、举报者联系电话(最好二个联系电话)等有关内容,同时能告知报告者,除及时抢救患者外,要保护好现场,保留可疑中毒食品和患者吐泻物,并立即报告所领导。

3.2职能科室负责人应核实情况,向所领导报告,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区卫生局和市卫生监督所。同时,迅速召集食物中毒事件卫生监督现场调查处理组人员,通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流调、样品采集及检验准备等。

3.3食物中毒事件现场调查处理组人员应着装、携带监督证件和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箱,于路程时间加一小时内赶赴事发现场。

3.4调查过程中通过传真、电话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及时做好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工作。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程。

报告的主要内容:发生食物中毒单位、地点、时间、中毒人数、主要临床症状、可疑中毒食物、中毒原因的判定、危害范围及采取的主要措施,需要解决的问题和要求等。

3.5 处置所需资料和器材

3.5.1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及调查表

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产品样品采样记录、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封条,个案调查表及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等。

3.5.2调查取证器材

采样工具(无菌棉签、容器、摄子和无菌生理盐水试管,肛拭管,酒精灯,采样标签、记录笔、抽血针筒和试管等),现场快速检测设备(温湿度计、ATP荧光检测仪、紫外线辐照仪等),照相(摄像)机、录音笔等。

3.5.3有关法律文本及参阅资料

《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等。

4、现场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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