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村创建廉洁单位实施方案精选6篇,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欢迎阅读下载。

村创建廉洁单位实施方案篇1

一、目标任务按照“三务公开及时、三资管理规范、干部廉洁自律、群众反映良好”的要求,全面培育“清廉村居”并实行动态管理。

择优选择一批村居精心培育成“清廉村居”示范点,营造学先进、比先进、做贡献、当表率的氛围,以点带面推进“清廉”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

20xx年计划在全镇培育首批3个以上“清廉村居”示范点,今后年度视情况可适当增加。

二、方法步骤(一)制定方案(10月底前)。

各村(居)要按照“清廉村居”培育标准,开展摸底调查和自我评估,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目标、内容、进度、时限和责任,做到责任到人、措施有力、推进有序。

(二)组织创建(10月-11月上旬)。

各村(居)要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创特色、创品牌,出经验、出实效的原则,将“清廉村居”培育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协调各方力量,有序推进辖区内“清廉村居”培育工作。

(三)检查评估(11月底)。

镇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做好培育指导工作,12月初组织对村(居)申报的示范点培育对象开展联合检查评估,将符合要求、成效明显的村居确定

为“清廉村居”示范点。

(四)总结推广(12月份)。

各村(居)要对“清廉村

居”培育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提高,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激励先进、弘扬正气,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三、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发挥主体责任。

“清廉村居”培育是建设“清廉”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各村居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积极主动参与,相互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各乡村党组织书记要履行好“施工队长”责任,定期听取汇报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各村(居)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组长,组织协调和牵头抓总“清廉村居”培育和示范点申报工作,形成“一盘棋”格局。

(二)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培育合力。

有关部门要按照标准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工作责任。

镇农办要发挥牵头作用,重点整治和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强化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做好“三资”公开工作,促进“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镇组办要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强化干部队伍管理,落实好“五议两公开一报备”等议事规则,组织述职测评等工作;镇宣传办要做好“清廉村居”文化礼堂等载体的建设,实施清廉文化进村居活动,并加强清廉村居培育工作的舆论宣传和引导;镇社会事务办要深化丧葬礼俗整治,查处大操

大办等陈规陋习;镇纪委要加大对基层微腐败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的查处力度,做好涉纪信访的调查和处置工作;其他有关单位科室也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三)创新思路方法,务求工作实效。

各村(居)要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办法,结合村居实际,突出区域特色和亮点,积极创新规范化手段,不断提升村居的自我管理水平,使清廉建设成为一种常态。

要加强对“清廉村居”的动态管理,不符合标准的要予以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取消。

村创建廉洁单位实施方案篇2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省、市、县党代会精神,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拓展,构建农村党员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体制机制,解决农村重大事务“上级监督过短、下级监督过软”问题,为打造“牧歌小乡秀美XX”提供和谐稳定的农村基础,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现就加强“清廉村居”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清廉村居”建设,进一步完善教育、管理、监督、预防和惩治制度,建设一批廉洁履职形象好、阳光村务执行好、集体“三资”管理好、民主监督效果好、事业和谐发展好的“清廉村居”,让全乡村居学有榜样、追有方向、干有标杆,筑牢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基础,努力实现村居干部廉洁履职能力增强,“小官贪腐”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得到加强,党群干群关系更加融洽,推动全乡农村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工作标准

(一)廉洁履职形象好。

村居“两委”班子公正廉洁、团结协调、开拓进取,年内未出现违反《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和中央八项规定等纪律规定问题;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村干部无违纪违法现象,群众对村党员先进性认同率不低于90%;村“两委”班子通过“三述一评”等方式,主动接受村民监督,村民代表对村干部廉洁履职满意率不低于90%。

(二)阳光村务执行好。

农资综合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民生保障等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各项资金的发放对象、金额等全面公开。

财务收支每月公开一次;村务办理情况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重要事项,及时进行公开。

严格执行“村情月报”制度,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群等形式向外出务工人员、社会各界公开村情事务,全面接受监督。

群众对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满意率不低于90%。

(三)集体“三资”管理好。

到2022年末,全县清廉村居建设制度机制建立、成果初步显现;到2025年,全县村(社区)党组织管党治党意识不断强化、干部队伍清正廉洁、村风民风淳正向善、自治法治德治环境优良,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到2035年,全县清廉村居各项制度机制成熟定型,清廉成为新风尚,清廉深入人心,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工作内容

(一)坚持党建引领,实施“清正奉廉”工程

1、强化党的政治建设。

健全完善村(社区)党组织理论学习制度和党组织书记领学带学督学机制,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党务公开、民主评议、重大事项报告等组织生活制度,将述责述廉、廉政谈话向基层拓展,建立村(社区)党员干部廉洁档案。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民族、宗教等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排查和管控,守好基层意识形态阵地。

抓好“道德讲堂”推进德治建设,巩固“律师进村”法治成果,完善党建统领,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一统三治”基层治理模式。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司法局、各乡镇党委)

2、夯实基层组织基础。

稳妥开展行政村优化布局调整后的各项工作,推进组织融合、生活融合、法治融合、解决好村庄“空心化”、村级经济实力不强、带头人难选等问题。

严明换届纪律,高质量抓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全面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

健全村党组织体系,选优配好党小组长,推行将党小组长依法推选为村民小组长。

强化农村党员分类管理,推行有职党员定岗履责、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做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各乡镇党委)

3、选优配强村(居)主职。

实施“红色头雁”工程,全面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实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县级联审。

健全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建立“届期履职规划+年初实事承诺+年底述职考核”制度。

实施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能力提升工程,常态化开展“书记论坛”,定期选派农村党组织书记赴先进地区跟班学习。

持续向脱贫村、易迁安置村(社区)、集体经济薄弱村、基层组织涣散村、乡村振兴重点村等选优派强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用活驻村尖刀班,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指导和帮带作用,推动村(居)社会事业发展。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党委)

4、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建立健全优秀村(社区)干部考录进入乡(镇)公务员队伍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机制,打通村(社区)干部提拔晋升渠道。

坚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诬告错告的村(社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注重把握“三个区分开来”,认真落实“鄂纪励十二条”,规范实施容错纠错,鼓励干部大胆干事创业。

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落实落地。

创新发展新型村集体经济,严禁新增村级债务,逐步化解现有村级债务,2021年负债10万元以下的村实现清零,其他村完成年度任务。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机关;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经管局、各乡镇党委)

(二)推进阳光村务,实施“清源固廉”工程

5、落实村(居)事务公开。

厘清村(社区)基层组织权责边界,明确村居工作事项范围,减轻基层组织负担。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实现党务、村(居)务、财务“三务”公开全覆盖,设置村(社区)固定地点公示栏,积极推动村(社区)事务智慧化“阳光运行”。

健全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村级事务“四议三公开”制度。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党委)

6、严格集体“三资”监管。

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登记管理。

修订完善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完善村账镇管制度。

实现集体“三资”监管信息化,利用湖北农村资产产权交易系统和“三资”监管系统,实现信息动态更新和实时查询监督。

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实体化运行,激发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

探索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

加大村(社区)集体“三资”审计力度,强化审计结果运用。

(一)宣传启动阶段(2021年10一12月)。

制定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方案,建立重点工作清单。

结合党史的学习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多形式、多角度开展宣传,激发全民参与热情,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2年1月一2024年12月)。

建强培优村(社区)党组织,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健全完善清廉村居制度建设,规范村居小微权力运行,织密监督网络,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深化标本兼治。

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培育清廉文明乡风,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月—)。

健全党建引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丰富完善内容和形式,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深入挖掘典型事例、人物,宣传推广典型、经验,打造清廉村居“XX风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委、县政法委、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文旅局、县公安局、县审计局、县妇联、各乡镇党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形成县领导领衔,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民政部门牵头,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政法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各乡镇党委和县直相关部门要把清廉村居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和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重要内容强力推进、一以贯之。

乡镇党委要切实担负起清廉村居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和责任人,分步骤、分阶段有序推进。

县清廉村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一月一督导、一季一调度、半年一推进、一年一考核”的方式,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加强督办检查。

县委考评办、纪检监察机关、各乡镇党委要把清廉村居建设情况纳入党建考核内容,定期开展调研督查和情况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单位和相关个人予以提醒、约谈、通报,情节严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强宣传示范。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依托XX网、“XX发布”短视频平台、“浪漫XX”“贡水清风”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总结清廉村居建设的成果,选树、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打造一批有影响、高质量的清廉村居建设品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清廉村居建设成效。

村创建廉洁单位实施方案篇4

根据省委、台州市委关于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巩固发展我市清廉村居建设成果,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水平和党员群众廉洁意识,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发展环境和社会氛围,现就推进20XX年清廉村居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紧围绕“清廉XX”的战略部署,以问题为导向,以制约和监督村级小微权力运行为重点,实施以“一二三四”为建设路径的工作举措,即:创建一批标杆、推进二个应用、开展三大行动、健全四项制度,切实加强基础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构建具有XX特色的清廉村居建设体系。

二、工作内容

(一)创建一批标杆

坚持以点带面、抓纲带目,以村级阳光监督平台建设为主打品牌,同时突出各地的“清廉特色”建设,统筹运用好党建示范村创建、星级文化礼堂评比、民主法治村建设等工作成果,促进相互融合,着力培育一批典型性、引领性、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样板,带动清廉村居建设全域推进、全线共进,释放叠加清廉效应。

(牵头单位:市农水局;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宣传部、各镇<街道>)

(二)推进二个应用

一是基层小微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应用。

围绕小微权力事项清单、责任主体、操作流程等方面内容,督促各村社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在7月底前完成平台推广使用,同步运用好村级阳光监督平台,实现基层小微权力全流程线上运行、网上公开,提升监督质效。

建设“监督一点通”平台,督促村社党组织引导群众通过平台开展监督、反映诉求,构建诉求办理、反馈全流程在线流转机制,推动基层小微权力公开透明化、监督标准化。

(牵头单位:市农水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监委、各镇<街道>)

二是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管理系统应用。

加快农村集体经济数字化管理应用,将“三资”管理系统建设与清廉村居建设紧密结合,通过网络的形式,加强农民群众对财务等工作的监督,扩大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实现民主化管理。

(牵头单位:市农水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三)开展三大行动

一是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行动。

在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的基础上,聚焦村级集体“三资”管理、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明确村级小微权力的监管重点和监管方式,督促村级权力在权力清单和规定流程范围内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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