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景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景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1.1编制目的

为适应xx镇旅游发展需要,提高政府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行业整体防灾抗灾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促进旅游业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依据《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镇内旅游饭店、旅游景镇(点)等旅游场所发生的涉及旅游者人身伤亡或财物损失的突发事件;或由旅行社(公司)接待的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或财物损失的突发事件。

本预案指导辖镇的旅游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1.4旅游突发事件及其类别旅游突发事件是指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等事件,危及或损害到来xx游客生命财产安全,或影响辖镇旅游业正常运行的紧急事件或状态。

旅游突发事件主要分为四类:(1)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暴雨、台风、地震、森林火灾等重大灾害引起并可能严重危害游客安全的事件。

(2)事故灾难。

主要包括旅游交通事故、火灾及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引起并可能严重危害游客安全的事件。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重大传染病(如非典等)、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重大动物疫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游客健康与安全的事件。

(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群体性事件(较大规模投诉事件、重大旅游活动危机事件)以及因重大政治、经济事件等引起并可能严重危害国家、社会和游客安全和合法权益的事件。

1.5事故分级按照事件的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可分为四级:特大、重大、一般和轻微。

(一)轻微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轻伤,或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者;(二)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1-2人重伤,或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至10万元者;(三)重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1-2人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或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者;(四)特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3人以上死亡,或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或性质特别严重,影响重大者。

1.6工作原则

1.6.1以人为本,救援第一。

处置旅游突发事件要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尽一切可能为旅游者提供救治、救援、救助。

1.6.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镇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充分发挥辖镇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1.6.3属地救护,就地处置。

在事故发生地行政领导和专业部门的指导下,由镇旅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相关应急协调和配合工作,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6.4及时报告,信息畅通。

事发地行政部门要按照“首接负责”原则,在第一时间向镇政府及相关单位报告接警信息,或边协调救援边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2组织机构

2.1组织机构

2.1.1成立xx镇旅游应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及分管旅游的班子成员担任,镇安监站站长、卫生院院长、派出所担任副组长。

成员由镇机关人员、公安、各村村长、营长等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旅游应急组织机构的具体工作机构,由镇安检站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镇旅游应急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根据旅游突发事件的性质和事件级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措施,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危及旅游者安全的信息,积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为旅游者提供救援及善后处理;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救援信息,及处理其他相关事项。

镇旅游应急办公室可视应急情况抽调镇政府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工作人员参加。

2.1.2应急救援联络方式。

镇旅游应急24小时联络电话xxx,传真:xxx

2.2旅游企业应急机构各类旅游企业应建立健全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和特点建立健全应急机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有关突发事件进行监测,负责处理涉及本企业的旅游突发事件。

2.3联动机构镇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是旅游应急工作的联动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和先期处置工作。

2.3.1联动机构职责(1)镇旅游业发展领导小组:在重大和一般旅游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处置中,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危及旅游者安全的信息,协助发布旅游预警,积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为旅游者提供救援及善后处理;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救援信息;在重特大旅游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处置中,在镇应急机构协调指挥下,负责协调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处置措施,负责信息沟通及处理其他相关事项(2)镇公安派出所:负责提供相关警示信息,事件发生地的治安、交通、消防抢险救援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3)贾汪xx交警中队负责事件中人员公路疏散,协助涉及旅游包车相关事故的处理工作。

(4)镇安监站: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镇卫生防疫站:负责提供、发布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警示信息,按《xx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处置,及时救治和运送伤病游客。

(6)镇城管办: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等应急处置工作。

(7)镇水利站:负责提供陆地和水上旅游气象安全预报信息,协助做好旅游突发事件处置的气象信息保障工作。

(8)各行政村:负责制定片镇内旅游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在旅游突发事故发生后指挥相关人员到达现场,积极开展应急救援工作;(9)旅游企业:及时报告,即时处置,按照预案要求全力配合做好各项救援工作;(10)其他相关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关工作职责。

3预测和预警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3.1.1信息报告(1)凡发生本预案所列的旅游突发事件,旅游企业应及时报告。

(2)镇旅游应急办公室设立并公布受理电话和传真,应及时受理旅游突发事件报告。

选择报告形式一定要以报告信息的及时、准确为前提。

3.1.2信息报告内容(1)应急接警单位信息报告内容应依照《市、区旅游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表》形式向上级指挥、指导机构报告信息。

报告的内容要简明、准确,并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应急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内容,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

(2)旅游企业信息报告内容要求如下:首次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情况;事故接待单位及与事故有关的其他单位;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

过程报告内容包括:伤亡情况及伤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国籍、团名、护照号码;事故处理的进展情况、原因的分析;有关方面的反映和要求;其他需要请示或报告的事项。

3.1.3报告处理程序及时限要求(1)发生轻微和一般事故,旅游企业应在事发后30分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报告镇旅游应急办,由镇旅游应急办将情况及时上报主要领导。

(2)发生特大和重大事故,旅游企业应在事发后10分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报告镇旅游应急办。

3.2预警

3.2.1发生或极有可能发生危害游客安全的事故,镇旅游应急办应及时发出或授权发出预警,提示、劝告、警示旅游者暂缓、推迟或者取消前往目的地及停止某些旅游活动。

3.2.3预警发布(1)发布方式。

可以通过新闻发言人、各类公共媒体发布,必要时旅行社、景镇景点、宾馆酒店等旅游企业要对本企业接待的相关游客和员工逐人通知。

(2)发布内容。

包括预警级别、镇域或场所、时间、影响估计及应对措施等。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预警信息发布后,有关单位应当进入应急阶段,采取相应的监控防范措施,监测、防止不利事态的发生、发展;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坚守岗位,积极履行职责。

可以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向社会宣传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和防止、减轻危害的知识;(2)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发旅游事件危害的游客和财产,并进行妥善安置;(3)各类应急机构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4)确保通讯、交通、供水、供电等公用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准备措施。

4.1.1各等级的旅游突发事件应急,由镇旅游应急办根据旅游突发事件的性质和事件级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措施。

4.2响应处置

4.2.1先期处置。

发生事故后,所在村、有关公安、卫生等专业部门启动先行处置机制,现场人员配合自救。

4.2.2现场处置(1)成立现场指挥部旅游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成立旅游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

按照事件的等级、类别,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镇领导担任或由镇领导指定相应应急机构的负责人担任,指挥部成员由镇旅游应急办、各相关联动单位、相关部门、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组成,并通过下设的工作机构开展工作。

(2)现场指挥部的职责是:下达各项应急决策和命令;及时将现场的各种重要情况向上级领导和领导小组报告;迅速控制事态,做好疏散安置工作,安抚游客,稳定群众;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正常旅游秩序。

4.2.3信息发布。

发生重特大旅游突发事件时,由镇旅游应急办实施舆情监测分析和舆论引导工作。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公开发布信息。

4.2.4人员到位。

镇旅游应急办以及镇政府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工作人员参加现场应急及善后处理工作。

4.3预案启动

4.3.1发生轻微旅游突发事件,旅游企业应及时向镇旅游应急办报告并采取下列应对措施:(1)组织开展现场自救;(2)妥善安置受影响游客;(3)对现场实施动态监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4)向公众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5)及时通报事件影响或可能影响的其他旅游应急机构;(6)其他必要的处置措施。

4.3.2发生一般旅游突发事件,旅游企业应及时向镇旅游应急办报告,由镇旅游应急办会同所在地行政村及有关部门采取下列应对措施:(1)组织开展现场自救;(2)妥善安置受影响游客;(3)对现场实施动态监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4)向公众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5)及时通报事件影响或可能影响的其他旅游应急机构;(6)其他必要的处置措施。

4.3.3发生重特大以上旅游突发事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突发旅游危机的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采取如下对策:(1)及时与事故发生旅游企业建立联系,协调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2)镇旅游应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赶赴事发地进行指导和督查;(3)调集处置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资;(4)将应急决定传达到相关应急机构和单位,并督办落实情况;(5)随时将情况报告镇应急指挥中心。

4.4分类响应

4.4.1发生重特大旅游活动突发事故,镇旅游应急办应按下列程序处置:(1)指导或协助旅游企业组织开展自救互救;协调公安、消防、卫生等相关处置单位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2)派出工作组赶赴事发地进行指导和督查,并及时向镇应急指挥中心通报信息,必要时,请求应急中心给予支持,协调采取应急措施;(3)协调相关部门调集专业处置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资增援,对现场实施动态监测,组织协调现场治安、交通、卫生防疫、物资保障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4)指导旅游企业迅速控制事态,妥善安置受影响游客,稳定群众;(5)及时通报事件影响或可能影响的其他镇应急机构;(6)协助旅游企业及所在地行政村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防止事件出现“放大效应”,尽快恢复正常旅游秩序。

4.4.2发生重特大旅游交通事故,在陆地的,由xx交警中队按相关预案进行处置。

4.4.3发生旅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镇旅游应急办应在30分钟内上报镇卫生局,由镇卫生防疫站组织有关部门按《xx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4.4.4发生火灾事故时,由xx派出所协助消防部门处置,并应按下列程序处理:(1)旅游企业立即报警,并组织疏散客人;(2)利用就近消防设施进行灭火;(3)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4.4.5发生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应分别按镇三防指挥部《xx镇防洪防风应急预案》处置,并由镇旅游应急办按以下程序处理:(1)及时了解台风、暴雨动态,要求各旅游企业做好防风准备;(2)通知各旅游景点通过广播等方式通知游客;(3)通知旅游企业做好游客安置、疏散工作;(4)协助做好企业的救灾工作。

4.4.6发生地震等自然灾害,在本镇内,按镇政府的统一应急措施处置。

在本镇外,按以下程序处理:(1)迅速了解团队的详细情况,并立即报告镇旅游局,由镇旅游局上报镇应急指挥中心和市旅游局,并通过市、镇应急指挥中心协调当地政府开展紧急救援;有伤亡、失踪者,迅速报告当地政府应急机构并协调救援;(2)带团领队保持镇定,清点人数,就近采取措施安置游客、稳定游客情绪;(3)随时向本单位通报团队情况,随时向镇旅游应急办和团队家属通报情况;(4)组织游客配合救援。

4.4.7发生较大规模群体性旅游投诉、上访等事件,镇旅游应急办应及时上报镇应急指挥中心,提请镇处理突发群体性事件工作小组处置,并由镇旅游应急办按以下程序协助处理:(1)迅速查清投诉原因、投诉人诉求和涉及单位等情况,责成相关企业负责人到场;(2)责成相关企业做好游客安置工作并跟踪处理;(3)出面做好游客的安抚善后工作。

4.4.8发生其他涉及游客的旅游突发事故,按照有关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处置。

4.4.9发生旅游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时,由镇旅游应急办报告信息安全主管部门处置。

4.5应急结束按照预案“谁启动,谁终束”的原则,由预案启动单位决定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综合报告特大和重大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程序结束后,有关责任单位要在24小时内将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材料报告镇旅游应急办。

镇旅游应急办分别向镇应急指挥中心及区旅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概况、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情况、事件处置情况、引发事件的原因初步分析、善后处理情况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等。

5.2保险理赔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保险机构应按照保险合同及时开展应急救援和保险理赔工作。

5.3调查评估旅游企业和镇旅游应急办等相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进行调查评估,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6应急保障

6.1队伍保障公安、卫生、交通等救援专业队伍是旅游突发事件的主要救助的专业力量,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施救;各类旅游企业也应按照经营性质配有专兼职的旅游预警和应急救援人员。

6.2场所保障各相关旅游应急单位、旅游企业应将紧急安置场所纳入旅游预警和应急救援体系,建立旅游住宿能力信息库,确保发生旅游突发事件时游客临时安置。

6.3交通运输保障镇交管所建立旅游交通运输能力动态数据库,掌握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数量、分布、功能、使用状态等,合理储备、配置和使用应急运输力量,形成快速、高效、顺畅、协调的应急运输系统。

6.4社会动员保障镇政府建立和完善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社会动员机制,逐步形成以管理部门、专业队伍为骨干,旅游企业应急力量为主体,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公益组织为补充的旅游应急动员机制。

6.5经费保障镇财政根据处置旅游突发事件的需要和有关规定,为旅游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用于旅游预警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保障重特大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支出需要。

旅游突发事件中抢救费用由事件相关方先行无条件垫付,待事故责任确认后,按规定由相关责任方承担。

宣传、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分级制定预案各类旅游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建立健全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要总结经验教训,不断修改完善本级应急预案,努力提高其科学性、实用性。

7.2宣传教育和培训各单位应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旅游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组织有关法规和应急预案的培训,增强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行业与社会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7.3预案演练各成员单位应制订旅游预警与应急预案的演练计划,适时开展综合演练或专项演练。

通过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4监督检查与奖惩

7.4.1对在旅游预警和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

7.4.2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7.4.3对在旅游预警和应急救援工作中未按要求履行职责的,应视情给予行政处分。

因工作失职造成后果和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

景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景区突发事件,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护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有组织有计划地应对突发事件,特制订景区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一、预防措施

1、进一步完善景区旅游步道、观景台、栈道等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景区要进一步完善旅游步道安全防护栏、防护网,险要路段、游客密集处要有明显的安全标识牌、警示牌,安保部及保洁部要加强路段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2、景区内部及外部通讯设施要配备齐全,员工手机等通讯设备工作时间要处于待机状态,与边防派出所、白塘村卫生所、驻军部队等单位要保证畅通无阻。

3、加强旅游设施、服务设施的安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4、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联合安全检查组对景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限期整改意见和通知,特别在黄金周、重大节假日期间要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集中时间维护旅游次序,在游客密集区、危险地段布设旅游次序维护组,疏导游客,必要时实行单向游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应急处理

1、突发事件发生时,现场目击者必须第一时间向景区管理处现场负责人报告,管理处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外部协助单位组成应急处理工作组,研究制定应急处理方案,下达应急处理指令,展开事故原因调查;

2、景区管理工作组成员必须在接到通知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阻止事态的扩大,并及时准确地向指挥长报告最新事态的发展状况,并积极配合外部协助单位完成事件处理。

3、完成突发事件处理后,景区管理处应当对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并做好相关工作。

景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3

为实现假日旅游市场“安全、有序、优质、高效、文明”的目标,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假日工作指示精神和部署要求,结合我市旅游行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A级旅游景区

(一)制定实施游客流量管控方案,严格按照“限量、预约、错峰”的要求,采取网上预约方式入园,控制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75%。

(二)组织工作人员及消费者严格落实扫码(包括查验行程轨迹)、测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落实人员实名登记,根据网上实名制分时段、间隔性等方式安排游客入园。

(三)游客服务中心应放置防治新冠肺炎的宣传资料,免费向市民游客发放,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提示牌、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及时提醒游客游览期间疫情防控的注意事项。

(四)做好景区游客服务中心、购票窗口、出入口、游览步道、观景台、卫生间、停车场等公共场所的卫生消毒,对景区密闭建筑、游乐设备、餐饮场所等进行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洗手、喷淋等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

做好景区垃圾分类处理。

(五)加强对旅游景区出入口、主要通道、重要参观点、休息区、餐饮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区域的巡视巡查和疏导管理,保持人员间距,严防游客拥挤和聚集;在必要情况下,应采取关闭景区、分流疏导游客等措施,确保游客安全。

二、星级酒店、民宿(其他酒店或住宿业参照执行)

(一)加强酒店、民宿公共场所管理,大堂或大厅控制人员聚集,严格落实扫码(包括查验行程轨迹)、测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做好员工和入住人员健康检测,落实实名登记、信息填报制度。

落实员工防护和疫情防控培训,工作人员上岗必须严格洗手消毒,时刻佩戴口罩。

(二)落实客房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制度,严格做到客房日用品“一客一换一消毒”;疫情期间建议停止空调通风系统的使用,尽量采用直接开窗通风,每天早、中、晚,至少三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定期对餐厅等公共区域、电梯按键等公共设施、厨房、过滤网等空调设施、热水系统、拖把等洁具、非密闭式的污水泵井周边等进行重点消毒。

(三)餐厅对循环使用的餐具进行高温消毒,倡导公筷公勺,加大餐厅、茶室内餐桌间距,开展团体性、群众性聚餐、宴会活动提倡每桌不超过10人,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杜绝浪费。

(四)温泉设施实行预约服务、实名登记。

温泉池营业期间保持有新鲜温泉水不断补充,开展定时消杀工作。

(五)做好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把好食品采购、存储、加工等环节,特别是接触进口冷冻肉制品与水产品环境和产品的员工,必须佩戴手套、口罩等进行操作,保障食品安全

(六)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接待超过50人以上团队客人,要及时向旅游主管部门报备;一旦发现疑似患者,要安排疑似患者在临时隔离间等候并上报卫生健康部门及行业管理部门。

三、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

(一)要了解和掌握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疫情防控情况,将疫情防控和安全措施贯穿游客招徕、组织、接待各环节,落实熔断机制,一旦旅游目的地被列为中高风险地区,未出发的团队必须立即取消或更改旅游行程。

(二)已经在中高风险地区的旅游团队,须暂停在当地的旅游活动。

旅游团行程中出现发热人员时,全团暂停行程,就地观察,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情况,配合卫生部门对发热病人进行调查和隔离观察,并按照卫生部门意见,确定其他人员是否继续行程。

(三)做好行前游客信息采集以及出行前排查相关工作,合理确定团队人数,提倡小规模旅游团队,出团时尽可能安排游客分散就坐,旅游包车不低于25%的空座率,防止人员集聚。

(四)导游做好游客在乘车、入住、购票、游览、就餐等环节的防控提醒,引导游客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五)旅行社企业应加强营业场所管理,完善疫情防控方案以及应急预案,做好场所卫生清洁、消杀和通风等工作,配备好防疫物资,同时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建立员工健康记录表,每日进行体温检测,及时掌握员工健康状态、出行轨迹等情况。

各旅游企业要严格执行专人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保持足够的应急力量,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联得上、赶得到、办得了”。

要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遇有疫情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文广旅体局和属地政府部门。

景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4

一、落实旅游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责任制。

以下内容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景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景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1.1编制目的

为适应xx镇旅游发展需要,提高政府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行业整体防灾抗灾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促进旅游业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依据《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镇内旅游饭店、旅游景镇(点)等旅游场所发生的涉及旅游者人身伤亡或财物损失的突发事件;或由旅行社(公司)接待的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或财物损失的突发事件。

本预案指导辖镇的旅游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1.4旅游突发事件及其类别旅游突发事件是指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等事件,危及或损害到来xx游客生命财产安全,或影响辖镇旅游业正常运行的紧急事件或状态。

旅游突发事件主要分为四类:(1)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暴雨、台风、地震、森林火灾等重大灾害引起并可能严重危害游客安全的事件。

(2)事故灾难。

主要包括旅游交通事故、火灾及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引起并可能严重危害游客安全的事件。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重大传染病(如非典等)、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重大动物疫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游客健康与安全的事件。

(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群体性事件(较大规模投诉事件、重大旅游活动危机事件)以及因重大政治、经济事件等引起并可能严重危害国家、社会和游客安全和合法权益的事件。

1.5事故分级按照事件的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可分为四级:特大、重大、一般和轻微。

(一)轻微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轻伤,或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者;(二)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1-2人重伤,或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至10万元者;(三)重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1-2人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或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者;(四)特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3人以上死亡,或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或性质特别严重,影响重大者。

1.6工作原则

1.6.1以人为本,救援第一。

处置旅游突发事件要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尽一切可能为旅游者提供救治、救援、救助。

1.6.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镇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充分发挥辖镇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1.6.3属地救护,就地处置。

在事故发生地行政领导和专业部门的指导下,由镇旅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相关应急协调和配合工作,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6.4及时报告,信息畅通。

事发地行政部门要按照“首接负责”原则,在第一时间向镇政府及相关单位报告接警信息,或边协调救援边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2组织机构

2.1组织机构

2.1.1成立xx镇旅游应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及分管旅游的班子成员担任,镇安监站站长、卫生院院长、派出所担任副组长。

成员由镇机关人员、公安、各村村长、营长等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旅游应急组织机构的具体工作机构,由镇安检站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镇旅游应急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根据旅游突发事件的性质和事件级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措施,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危及旅游者安全的信息,积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为旅游者提供救援及善后处理;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救援信息,及处理其他相关事项。

镇旅游应急办公室可视应急情况抽调镇政府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工作人员参加。

2.1.2应急救援联络方式。

镇旅游应急24小时联络电话xxx,传真:xxx

2.2旅游企业应急机构各类旅游企业应建立健全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和特点建立健全应急机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有关突发事件进行监测,负责处理涉及本企业的旅游突发事件。

2.3联动机构镇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是旅游应急工作的联动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和先期处置工作。

2.3.1联动机构职责(1)镇旅游业发展领导小组:在重大和一般旅游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处置中,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危及旅游者安全的信息,协助发布旅游预警,积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为旅游者提供救援及善后处理;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救援信息;在重特大旅游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处置中,在镇应急机构协调指挥下,负责协调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处置措施,负责信息沟通及处理其他相关事项(2)镇公安派出所:负责提供相关警示信息,事件发生地的治安、交通、消防抢险救援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3)贾汪xx交警中队负责事件中人员公路疏散,协助涉及旅游包车相关事故的处理工作。

温馨提示! 你需要支付 ¥1.00 元后才能查看付费内容
点赞(0)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