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疫情,很多值班可能被耽误了,因此就需要安排合理的值班方案,下面小编整理了疫情期间轮岗轮休实施方案,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疫情期间轮岗轮休实施方案1
为保障医务人员身心健康,落实医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关心关爱员工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轮替、轮休原则
在医院疫情防治任务结束后,按患病和特殊困难职工优先,普通职工其后,党员和中层管理干部殿后,依次以合理批次安排职工轮休。
为保证员工有更充沛精力投入工作,医务科、护理部会同临床各科室合理统筹诊疗班次,灵活安排员工间歇休整轮替,形成轮替轮值梯队。
科室主任、护士长等负责人不能同时休整。
二、轮替、轮休组织流程
科室拟报轮休人员安排计划,由医务科、护理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人力资源科备案备查。
三、轮休人员闭环隔离、返岗要求
轮休人员一律经闭环隔离酒店隔离观察,严格落实闭环隔离要求,由防保科、院感科评估达到解除隔离要求后,方可回家轮休。
返家轮休期间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集、不聚餐,须天的核酸检测阴性再返岗。
四、加强人文关怀
轮休期间,医院对员工及时开展心理评估和心理干预,有效缓解工作压力,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难,积极协调解决,消除后顾之忧。
疫情期间轮岗轮休实施方案2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返岗管理的通知》、《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紧急措施》(等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局人员返岗管理,全力做好我机关单位内部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100-1=0”的隐患意识、“严管就是厚爱”的管理意识、“全市一盘棋”的大局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和相关规定,严格落实“25条”紧急措施,在思想上更加重视、工作上更加扎实、措施上更加有力、要求上更加严格,保障全局工作正常运行,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干部返岗前信息排摸。
严格执行返岗干部职工健康报告承诺制,各处室负责人要提前与返岗人员建立联系,掌握其返回情况,落实“一人一表”登记制度,如实登记工作人员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与湖北省和省内温州市等疫情较重地区人员接触情况、直系亲属健康状况等信息,并通过钉钉报局办公室;要实时准确掌握人员有关信息,特别是新出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被卫生疾控机构集中医学观察的,必须立即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统一上报市直属机关工委等有关部门。
(二)敏感对象一律暂缓返岗。
去往疫情较重地区的人员要一律推迟返回;已返回或返岗前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湖北等重点地区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或与其他地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一律居家观察、暂不返岗。
对居家观察人员,要明确专人联系督促,保证措施落实;居家观察人员观察期满后,健康状况无异常的经批准后方可返岗上班。
(三)减少内部人员接触和聚集。
不必要的会议一律取消,非紧急会议一律推迟,能网上办理事项一律网上办理。
尽量减少部门间、处室间非必要的走动或面对面交流、沟通等情况,提倡通过网络、钉钉、电话等不接触方式开展工作。
要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多人共同办公及出入公共场所一律佩戴口罩,少乘坐电梯,午餐按有关规定取餐、用餐。
(四)暂停一般事务人员来访。
暂停市行政中心外单位来访人员接待。
确因工作需要的,应提前一日报局办公室,由局防控办主任批准同意后方可接待,各处室不得擅自接待来访人员。
局会议室作为来访人员临时接待专用场所,接待外来人员双方均应佩戴口罩。
(五)临时实行错时上班、远程办公。
每天按照8:30、9:00、9:30三个时间节点依次安排1/3人员上班,非紧迫岗位人员经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后,可视情实行居家远程办公、掌上办公。
居家办公、网上办公要坚持“涉密不回家、回家不涉密”“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原则。
(六)实行体温检测日报告制度。
返岗干部职工每天上班前在家自行进行体温检测,各处室汇总后统一报办公室备案。
体温异常者要及时报告并暂缓来单位。
(七)强化办公区域管理。
要保持室内环境安全,严格做好自我防范,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全面加强室内卫生消毒,注意消毒酒精使用安全。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制定的轮岗方案,经审核后,即可组织实施。
交流、轮岗工作基本结束后,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将填写好的《XX县干部轮岗情况登记表》(表七)分别报组织部党群科、人事局干部科。
疫情期间轮岗轮休实施方案4
根据市人社局批复的《xx县下新镇中心学校岗位设置核准表》和县人社局核准的《下新镇中心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下新镇中心学校首轮岗位聘用方案。
一、市人社局批复的《xx县下新镇中心学校岗位设置核准表》
二、岗位类别设置
全镇岗位分为管理人员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工勤技能人员岗位三种类别。
岗位设置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实行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三、岗位基本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和任职条件确定。
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素养。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相应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学校校长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
受聘校长岗位的人员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管理岗位基本条件,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热爱岗位基本条件,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团结同志,作风民主;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务任职经历;一般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
2.能按照工作岗位的《岗位说明书》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达到相应工作标准。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所有人员任职年限一律计算到xx年12月31日止,并按足数即周年计算)。
师德师风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能按照相应工作岗位的《岗位说明书》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达到相应工作标准。
1.专业技术五级岗位资格条件
除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外,已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在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任职五年以上(首次设岗时要求在七级岗位任职十年以上)。
2.专业技术六级岗位资格条件
除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外,已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任职五年以上。
3.专业技术七级岗位资格条件
除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外,师德师风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具备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首次设岗时要求xx年元月1日前已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专业技术八级岗位资格条件
除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外,已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在九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外(首次设岗时要求在十级岗位任职六年以上)。
5.专业技术九级岗位资格条件
除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外,已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在在十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6.专业技术十级岗位资格条件
除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外,师德师风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首次设岗时要求xx年元月1日前已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7.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资格条件
除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外,师德师风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具备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首次设岗时要求xx年元月1日前已聘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
8.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资格条件
除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外,师德师风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具备助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已聘用助员级专业技术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