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精选5篇,希望大家喜欢。
一、工作任务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规范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关于实施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农机事故等级划分
农机事故是指农业机械在作业或者转移等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事件。
农机事故分为特别重大农机事故、重大农机事故、较大农机事故和一般农机事故。
1.3.1特别重大农机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的事故,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3.2重大农机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3.3较大农机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3.4一般农机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群防群控,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1.5经费保障
农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抢险工作经费由县财政统一安排,根据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承担的应急救援、抢险职责的工作内容确定使用范围和数额,并按相应渠道进行划拨。
1.6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农业机械在我县乡村农田作业及转移,农副产品加工等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二类(事故灾难)Ⅲ级(较大农机事故)及以上突发公共事件。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成立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本预案的组织和实施,全县行政区域内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和指挥,贯彻落实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部门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指示。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局办公室、农机化股主要负责人,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为副组长。
2.2办事机构
县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局乡村治理指导股股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局乡村治理指导股作为农机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常设机构。
在县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应急处置人员的调配、车辆安排、物资准备、工作协调、经费保障、通信保障、相关情况上报等工作。
掌握应急处理工作动态,提出应急处理具体措施,协调解决应急处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2.3乡镇(街道)机构
各乡镇(街道)成立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小组,由2—3人组成,乡镇(街道)分管农业的副镇长任组长。
2.4工作小组
2.4.1警戒救援组:由农机化股股长任组长,农机化股工作人员为成员。
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营救受害人员,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维护社会稳定。
2.4.2现场勘验及调查取证组:由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任组长,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为成员。
负责做好现场影像记录;对事故现场进行实地勘查、搜集证据,并将得到的结果完整准确地记录下来;调查询问当事人、证人的证词和相关证据材料;对肇事机具进行技术检验鉴定并作出《检验鉴定结论书》。
2.4.3事故处理组:由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任组长,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为成员。
负责审核证据材料,查明事故发生经过,分析当事人的违法、违规行为,研究因果关系,作出事故责任认定。
2.4.4后勤保障及信息发布组:由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局办公室相关人员为成员。
根据事故情况,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安排应急物资、车辆、人员等,统筹调度,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发布事故的信息。
乡政府统一领导指挥重、特大农机事故处理工作,政府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机事故的处理工作。
各村(社区),部门要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施救与报告同时进行,及时救治,逐级报告;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防止和减轻次生损失。
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3.预防为主的原则
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各项预防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开展培训和应急演练,做到早预防、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
四、应急指挥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
(二)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指示,提出应急处理措施,负责相关情况上报工作。
2.指导监督应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理工作的重大问题。
3.制定本乡农机安全生产整顿措施和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4.掌握应急处理动态状况,及时调整部署应急工作。
(三)工作组分工
指挥部下设四个工作组
(1)现场指挥组
负责事故现场保护、疏导交通和维护现场秩序。
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事故损失。
(2)救护组
负责组织救护车和医务人员及时到达现场,抢救伤员;制定抢救多人内外伤的救护方案,尽最大努力抢救人民群众生命,减少死亡。
(3)事故调查组
负责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撰写调查报告,认定事故责任。
(4)后勤保障组
负责保证各种抢救物资、所需设备及时到位,保证所有人员的生活必需品供应到位。
五、信息管理
1.事故上报时间
办公室接到重、特大农机事故报告后须立即向乡党委、政府报告。
农服中心应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通报乡党委、政府后,逐级上报。
2.事故上报内容
(1)发生事故的机械、机主姓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上级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3.信息发布
农机事故发生后,由乡重、特大农机事故指挥部决定是否对外发布信息,其他人未经指挥部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信息。
六、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