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疫情在不断的复发,因此很多地区都进行了静默管理,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于静默管理防疫工作方案精选范文,欢迎各位阅读借鉴。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结合我区区域核酸筛查结果,经综合研判,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8月12日零时起,有序解除静默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议广大居民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离集的,要及时了解、严格遵守目的地防疫政策。对通过民航、铁路、公路来返集人员,需提前通过“返乌人员报备”小程序向目的地街道(乡镇)、社区(村)进行报备,并查验48小时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码、健康码、场所码。对有高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来返集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有中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来返集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对有低风险地区7天旅居史的来返集人员,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对瞒报、虚报、谎报行程信息或不主动报备、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有序恢复农贸市场、建材市场、商超、便利店、理发店、洗衣店、加油站等民生公共服务场所。农贸市场、大型商超按容载量50%实行限流开放。各餐饮场所继续暂停堂食,仅提供到店自取、外卖送餐服务。宾馆、酒店恢复开放,但暂停对外餐饮服务。景区景点实行“错峰、预约、限流”开放。各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按规定执行场所消杀,并安排专人落实扫码、测温、佩戴口罩和“一米线”管控措施。图书馆、电影院、健身房、体育馆、游泳馆、棋牌室、洗浴、足疗按摩店、KTV、酒吧、网吧、游戏厅等非生活必需的休闲娱乐场所继续暂停开放;校外培训机构、托幼机构继续暂停开放;养老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监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各类宗教场所继续实行“双暂停”(暂停开放场所、暂停一切集体宗教活动)管理。
三、小区继续执行包联工作机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严格执行“一门进出”、扫码、测温等管控措施。
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含个体诊所)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规范发热患者接诊处置流程,切实发挥监测预警“哨点”作用。各类药店要严格落实“四类药品”实名登记管理制度。
五、公共交通(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恢复运营,倡导使用无接触式支付方式,司乘人员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对外地来返集的货运物流保通保畅人员车辆,需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收发货单位和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抵达我区后查验48小时有效期内的核酸证明、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超时的,按照“即采即走即追”原则予以放行。
六、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规模,暂不举办大型会议、论坛、展会、婚宴等群体性聚集活动。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七、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广大居民群众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定期进行常态化核酸筛查,不聚集、不扎堆,落实戴口罩、勤洗手、消毒通风等防疫措施,进入公共场所主动配合测温、扫码,同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咽痛、干咳、发热、乏力等不适症状,要主动报备,到发热门诊就诊。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让我们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以上措施将根据我市疫情防控整体形势动态调整。请广大市民群众及时关注官方权威信息发布。
静默管理防疫工作方案精选范文2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坚决有力隔断传染源、切断风险源,切实维护经济社会正常秩序,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和xx市防控工作部署,根据《xx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全市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xx实际,制定我市企业(包括工业企业、建筑企业、服务业企业、农业企业等,下同)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基本原则
1.防控为先。严格按照“存量防扩散、增量防输入”要求,实行“有序放开受控”,确保全市企业有序复工、疫情可控。在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前提下,尽快组织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疫情防控、群众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必须的相关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复工。
其他企业按规定时间分类分批有序复工:对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本地员工占比大的重要出口企业、上市公司、重点制造业企业、规(限)上企业和亩均效益高企业予以优先审批复工;尚未达到复工条件的,经审批后可以安排高管和关键岗位人员返岗开展复工准备;部分防控任务较重区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后企业复工。
2.块抓条保。成立由市分管领导牵头的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统筹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乡(街道)对辖区企业疫情防控负总责,建立镇(街)为单位、村(社)为基础、网格为支撑的防控工作体系,严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市直企业(建设项目)服从属地镇乡(街道)疫情防控管理,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各国资公司等主管部门要全力协助镇乡(街道)开展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发挥管理优势,统筹运用行业管理综合数据信息和行政法律手段,为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和精准施策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撑和执法保障。
3.压实责任。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原则,落实企业对本企业复工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要求复工企业严格执行“四必须”防控承诺、做到“六个一律”:必须成立由企业法人代表牵头的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必须严密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做好完善的每日台账记录,自觉承担本企业防控责任和经费支出;必须承诺疫期不新招收不符合疫控要求的重点区域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必须严格落实绍外返工人员不少于14天的企业自身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一律如实报告员工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防疫监测,严格落实符合防疫要求的个人防护措施,确保职工身体健康;一律由企业组织,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微信、网络课堂等各种方式对员工进行一次防疫安全教育培训;一律对企业公共区域和生产生活区域进行严格的消毒灭菌工作,确保符合防疫有关要求;一律对所有的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修和消毒,排查隐患,确保设施设备安全;一律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防疫和安全管理人员提前到岗到位、履行职责;一律落实未经审批同意复工的企业责任追究制度。
二、具体措施
(一)准备阶段
4.系统摸排。各镇乡(街道)按照“全面排查、突出重点、聚焦筛选”要求,组织企业对节后计划返工人员信息进行详细排查,全面掌握返工人员的春节去向、返诸行程、健康状况等基本信息,建立“一人一档”、“一企一档”。市公安局及主管部门综合利用大数据和行业信息,系统梳理湖北等重点区域返工人员信息,相关信息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各镇乡(街道),指导全市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做到日查日清。
5.提前告知。企业要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提前做好疫情重点区域人员的疏导劝返工作。湖北等疫情重点区域一律不得返还;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湖北等疫情重点区域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或与其他区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一律不得返还。在省级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企业xx市外用工原则上“不招不进”,不得到xx市外开展招聘活动,不得从xx市外新招聘员工,不得安排员工到疫情严重地区出差。
6.复工核准。在做好人员排查的同时,确需复工企业须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严格实施企业向属地承诺制度,准备复工企业须将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复工生产方案、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返岗返工人员“一人一档”和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报属地镇乡(街道)核查,经行业主管部门和卫健局联合审核后报市防疫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复工。未停工(含已复工)企业按上述要求补办手续。复工情况报xx市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备案。
(二)返岗阶段
7.全面防控。严格落实交通卡口管控,采取有力措施,实行绍外人员“受控式进入”。对绍外返诸人员,严密安排各交通入口站点逐一检查,对有发热等相关症状的人员务必做到详细询问和登记,并及时采取针对措施。发现绍外来诸人员一律予以劝返。
8.有序对接。按照“属地负责、企业主体、定向跟进”要求,各镇乡(街道)要及时对接各卡口站点入诸人员信息,并反馈有关人员对应企业。镇乡(街道)组织做好站点到属地的接驳任务,落实定向跟踪制度,动态掌握相关人员行程状况,确保跟进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企业要将返工人员信息提前2天报镇乡(街道)。
9.分类管理。企业接收返工人员后,要立即对绍外人员落实居厂隔离观察14天措施;隔离观察后排除的,企业应正常安排工作。对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的`返工人员,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要第一时间用救护车送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并报卫健局备案。
(三)复工阶段
10.日常防疫。企业要严格执行卫生防疫制度,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设立企业测温点和隔离场所,配备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防控用品。每日对生产、生活场所进行消毒和通风,确保生产生活环境清洁卫生。建立全员健康监测制度,每天不少于2次实行全员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询问。用餐实行简约配餐、错时取餐、分散用餐。疫情防控期间职工吃住在厂。传达室严禁非厂人员进入,建立防控工作台账。
11.疫情处置。如发现发热等可能疫情发生,企业须及时报告镇乡(街道),并第一时间用救护车送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经查实确有疫情的,各镇乡(街道)要组织企业严格做好医学观察和居厂隔离措施,对涉疫场所及时采取消毒和封闭等措施,并视情督促企业停工停产。对涉疫停工、封闭企业,由属地镇乡(街道)组织相关部门严格排查和检验完成后,符合启封、复工条件的企业,凭卫健局出具的复工许可意见后方可启封和复工。
12.督查检查。镇乡(街道)要建立网格化的巡查检查机制,切实加强企业复工后的疫情防控督查,指导做好相关防疫工作,并对发生疫情点启动溯源调查。要对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加大暗访力度,加密督查频次,对重点部位管控措施是否真严真实真落地、重点人员是否跟踪管控到位进行暗访和随机检查,注重发现和查处典型案例。
三、工作要求
13.各镇乡(街道)要因地制宜制订相关工作预案,成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属地企业疫情防控管理。深化“三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问题,确保平稳复工、防疫到位。
14.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教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供销总社、各国资公司等主管部门(单位)要牵头指导相关领域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市人力社保局要加强企业劳动用工指导,妥善处理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市医保局要按相关政策规定落实防疫应急过程中及时拨付相关人员的医疗费用,并纳入“一站式”医疗救治。
15.纪检监察等部门要严格开展执纪执法,严肃疫期防控责任落实,对因思想麻痹、措施不力导致疫情输入和蔓延,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严格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凡居家隔离观察和集中隔离观察以外发现企业确诊病例的`,一律实行责任倒查。对复工后不认真开展防疫工作的企业责令停产整改,造成疫情扩散的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静默管理防疫工作方案精选范文3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持续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全面推进复工复产的通知》要求,特制定镇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把疫情常态化防控作为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的前提和基础,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五个突出”和“六个一律”部署要求,对防控漏洞再排查、防控重点再加固、防控要求再落实,确保疫情不反弹,实现“外部零输入、内部零传播”的工作目标。
由于疫情在不断的复发,因此很多地区都进行了静默管理,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于静默管理防疫工作方案精选范文,欢迎各位阅读借鉴。
静默管理防疫工作方案精选范文1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结合我区区域核酸筛查结果,经综合研判,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8月12日零时起,有序解除静默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议广大居民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离集的,要及时了解、严格遵守目的地防疫政策。对通过民航、铁路、公路来返集人员,需提前通过“返乌人员报备”小程序向目的地街道(乡镇)、社区(村)进行报备,并查验48小时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码、健康码、场所码。对有高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来返集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有中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来返集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对有低风险地区7天旅居史的来返集人员,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对瞒报、虚报、谎报行程信息或不主动报备、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有序恢复农贸市场、建材市场、商超、便利店、理发店、洗衣店、加油站等民生公共服务场所。农贸市场、大型商超按容载量50%实行限流开放。各餐饮场所继续暂停堂食,仅提供到店自取、外卖送餐服务。宾馆、酒店恢复开放,但暂停对外餐饮服务。景区景点实行“错峰、预约、限流”开放。各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按规定执行场所消杀,并安排专人落实扫码、测温、佩戴口罩和“一米线”管控措施。图书馆、电影院、健身房、体育馆、游泳馆、棋牌室、洗浴、足疗按摩店、KTV、酒吧、网吧、游戏厅等非生活必需的休闲娱乐场所继续暂停开放;校外培训机构、托幼机构继续暂停开放;养老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监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各类宗教场所继续实行“双暂停”(暂停开放场所、暂停一切集体宗教活动)管理。
三、小区继续执行包联工作机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严格执行“一门进出”、扫码、测温等管控措施。
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含个体诊所)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规范发热患者接诊处置流程,切实发挥监测预警“哨点”作用。各类药店要严格落实“四类药品”实名登记管理制度。
五、公共交通(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恢复运营,倡导使用无接触式支付方式,司乘人员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对外地来返集的货运物流保通保畅人员车辆,需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收发货单位和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抵达我区后查验48小时有效期内的核酸证明、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超时的,按照“即采即走即追”原则予以放行。
六、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规模,暂不举办大型会议、论坛、展会、婚宴等群体性聚集活动。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七、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广大居民群众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定期进行常态化核酸筛查,不聚集、不扎堆,落实戴口罩、勤洗手、消毒通风等防疫措施,进入公共场所主动配合测温、扫码,同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咽痛、干咳、发热、乏力等不适症状,要主动报备,到发热门诊就诊。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让我们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以上措施将根据我市疫情防控整体形势动态调整。请广大市民群众及时关注官方权威信息发布。
静默管理防疫工作方案精选范文2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坚决有力隔断传染源、切断风险源,切实维护经济社会正常秩序,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和xx市防控工作部署,根据《xx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全市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xx实际,制定我市企业(包括工业企业、建筑企业、服务业企业、农业企业等,下同)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基本原则
1.防控为先。严格按照“存量防扩散、增量防输入”要求,实行“有序放开受控”,确保全市企业有序复工、疫情可控。在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前提下,尽快组织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疫情防控、群众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必须的相关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复工。
其他企业按规定时间分类分批有序复工:对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本地员工占比大的重要出口企业、上市公司、重点制造业企业、规(限)上企业和亩均效益高企业予以优先审批复工;尚未达到复工条件的,经审批后可以安排高管和关键岗位人员返岗开展复工准备;部分防控任务较重区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后企业复工。
2.块抓条保。成立由市分管领导牵头的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统筹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乡(街道)对辖区企业疫情防控负总责,建立镇(街)为单位、村(社)为基础、网格为支撑的防控工作体系,严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市直企业(建设项目)服从属地镇乡(街道)疫情防控管理,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各国资公司等主管部门要全力协助镇乡(街道)开展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发挥管理优势,统筹运用行业管理综合数据信息和行政法律手段,为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和精准施策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撑和执法保障。
3.压实责任。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原则,落实企业对本企业复工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要求复工企业严格执行“四必须”防控承诺、做到“六个一律”:必须成立由企业法人代表牵头的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必须严密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做好完善的每日台账记录,自觉承担本企业防控责任和经费支出;必须承诺疫期不新招收不符合疫控要求的重点区域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必须严格落实绍外返工人员不少于14天的企业自身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一律如实报告员工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防疫监测,严格落实符合防疫要求的个人防护措施,确保职工身体健康;一律由企业组织,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微信、网络课堂等各种方式对员工进行一次防疫安全教育培训;一律对企业公共区域和生产生活区域进行严格的消毒灭菌工作,确保符合防疫有关要求;一律对所有的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修和消毒,排查隐患,确保设施设备安全;一律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防疫和安全管理人员提前到岗到位、履行职责;一律落实未经审批同意复工的企业责任追究制度。
二、具体措施
(一)准备阶段
4.系统摸排。各镇乡(街道)按照“全面排查、突出重点、聚焦筛选”要求,组织企业对节后计划返工人员信息进行详细排查,全面掌握返工人员的春节去向、返诸行程、健康状况等基本信息,建立“一人一档”、“一企一档”。市公安局及主管部门综合利用大数据和行业信息,系统梳理湖北等重点区域返工人员信息,相关信息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各镇乡(街道),指导全市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做到日查日清。
5.提前告知。企业要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提前做好疫情重点区域人员的疏导劝返工作。湖北等疫情重点区域一律不得返还;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湖北等疫情重点区域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或与其他区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一律不得返还。在省级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企业xx市外用工原则上“不招不进”,不得到xx市外开展招聘活动,不得从xx市外新招聘员工,不得安排员工到疫情严重地区出差。
6.复工核准。在做好人员排查的同时,确需复工企业须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严格实施企业向属地承诺制度,准备复工企业须将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复工生产方案、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返岗返工人员“一人一档”和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报属地镇乡(街道)核查,经行业主管部门和卫健局联合审核后报市防疫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复工。未停工(含已复工)企业按上述要求补办手续。复工情况报xx市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备案。
(二)返岗阶段
7.全面防控。严格落实交通卡口管控,采取有力措施,实行绍外人员“受控式进入”。对绍外返诸人员,严密安排各交通入口站点逐一检查,对有发热等相关症状的人员务必做到详细询问和登记,并及时采取针对措施。发现绍外来诸人员一律予以劝返。
8.有序对接。按照“属地负责、企业主体、定向跟进”要求,各镇乡(街道)要及时对接各卡口站点入诸人员信息,并反馈有关人员对应企业。镇乡(街道)组织做好站点到属地的接驳任务,落实定向跟踪制度,动态掌握相关人员行程状况,确保跟进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企业要将返工人员信息提前2天报镇乡(街道)。
9.分类管理。企业接收返工人员后,要立即对绍外人员落实居厂隔离观察14天措施;隔离观察后排除的,企业应正常安排工作。对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的`返工人员,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要第一时间用救护车送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并报卫健局备案。
(三)复工阶段
10.日常防疫。企业要严格执行卫生防疫制度,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设立企业测温点和隔离场所,配备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防控用品。每日对生产、生活场所进行消毒和通风,确保生产生活环境清洁卫生。建立全员健康监测制度,每天不少于2次实行全员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询问。用餐实行简约配餐、错时取餐、分散用餐。疫情防控期间职工吃住在厂。传达室严禁非厂人员进入,建立防控工作台账。
11.疫情处置。如发现发热等可能疫情发生,企业须及时报告镇乡(街道),并第一时间用救护车送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经查实确有疫情的,各镇乡(街道)要组织企业严格做好医学观察和居厂隔离措施,对涉疫场所及时采取消毒和封闭等措施,并视情督促企业停工停产。对涉疫停工、封闭企业,由属地镇乡(街道)组织相关部门严格排查和检验完成后,符合启封、复工条件的企业,凭卫健局出具的复工许可意见后方可启封和复工。
12.督查检查。镇乡(街道)要建立网格化的巡查检查机制,切实加强企业复工后的疫情防控督查,指导做好相关防疫工作,并对发生疫情点启动溯源调查。要对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加大暗访力度,加密督查频次,对重点部位管控措施是否真严真实真落地、重点人员是否跟踪管控到位进行暗访和随机检查,注重发现和查处典型案例。
三、工作要求
13.各镇乡(街道)要因地制宜制订相关工作预案,成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属地企业疫情防控管理。深化“三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问题,确保平稳复工、防疫到位。
14.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教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供销总社、各国资公司等主管部门(单位)要牵头指导相关领域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市人力社保局要加强企业劳动用工指导,妥善处理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市医保局要按相关政策规定落实防疫应急过程中及时拨付相关人员的医疗费用,并纳入“一站式”医疗救治。
15.纪检监察等部门要严格开展执纪执法,严肃疫期防控责任落实,对因思想麻痹、措施不力导致疫情输入和蔓延,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严格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凡居家隔离观察和集中隔离观察以外发现企业确诊病例的`,一律实行责任倒查。对复工后不认真开展防疫工作的企业责令停产整改,造成疫情扩散的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静默管理防疫工作方案精选范文3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持续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全面推进复工复产的通知》要求,特制定镇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把疫情常态化防控作为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的前提和基础,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五个突出”和“六个一律”部署要求,对防控漏洞再排查、防控重点再加固、防控要求再落实,确保疫情不反弹,实现“外部零输入、内部零传播”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