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为大家整理了扫黑除恶综合治理方案精选7篇。

扫黑除恶综合治理方案精选篇1

各办(中心)、村(居)、社区,相关单位及派驻站所: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绍兴市《关于切实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街道前期扫黑除恶工作实际,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集中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腐败斗争和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及其滋生的土壤、条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1、计划部署阶段(6月中旬前)。制定整治方案,全面动员部署,正式启动扫黑除恶集中整治。全面排查、重拳出击,摸清“黑恶乱”问题特点、发展趋势,系统梳理20xx年以来全街道范围内涉黑涉恶警情数、案件数、举报线索指向等情况,尤其是已查处或正在侦办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情况,严厉整治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和行业监管漏洞,有力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黑恶势力发展蔓延势头。

2、集中整治阶段(6月下旬至9月底)。街道整合资源力量,统筹开展打击惩处、整顿处理、宣传教育等各项治理工作,持续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对重点行业、重点问题、重点区域集中摸排,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有效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和“保护伞”,不断完善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确保黑恶警情显著下降、黑恶势力打击成效明显、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3、巩固提升阶段(10月初至11月底)。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在继续保持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压倒性态势的基础上,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犯罪土壤,遏制黑恶势力滋生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基层组织建设环境明显优化,基础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决定性胜利。

三、主要措施

1、强化问题整改。认真及时做好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反馈问题的整改,实行问题清单项目化管理,定时定人定措施,逐一分析、逐一整改、逐一销号。

2、强化舆论宣传。不断加大扫黑除恶日常宣传,通过宣传窗、电子屏、悬挂横幅标语等传统宣传和短信、qq、微信推送等现代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和多形式全面持续深入宣传扫黑除恶工作,不断壮大正面宣传声势,展示街道扫黑除恶的决心和信心。

3、强化线索排查。把排查线索、摸清底细作为扫黑除恶整治工作的重点,每月一次对曹娥街道各行业和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以及成因等作全面排查分析,特别是对近年来的信访案件、治安案件、涉点型经济案件进行排查梳理,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按时报送扫黑除恶线索表,做到排查底细清、线索情况明。

4、强化依法打击。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的原则,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对带有黑恶势力苗头的各类犯法犯罪,坚持露头就打,防止坐大成势;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要依法从严惩处;对黑恶线索加强调查取证,确保一查到底,打击彻底。

5、强化扫黑反腐。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加大执法审查力度。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行审查重点,对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同时加强日常监督执行,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做到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6、强化综合治理。坚持党建引领,以先进带后进、后进争先进,不断加大对街道后进党组织的整转工作,不断巩固基层基础。积极发挥政法综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充分利用四个平台和全科网格员的力量,确保各辖区单位、职能办线、基层站所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提高扫黑除恶工作整体性、协同性。各相关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要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扫黑除恶集中整治工作是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由治标向治本、治根的重要举措。各村(居)社区、办(中心)、站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集中整治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斗争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集中整治攻坚战。

2、强化统筹协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集中整治工作与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平安建设、基层治理、“五星3a”创建等工作有机结合,把集中整治工作与查补短板活动、十大行业领域治理工作、打击整治“套路贷”、电信网络诈骗等有机结合,整合部门力量、广泛发动群众,充分运用法律、政策、行政等手段方式开展综合整治、系统治理。

3、突出工作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在分析研判“黑恶乱”问题的分布、特征、规律等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整治的要求,对有关线索及时核查、及时处置、及时报送。

4、加强信息整理与上报。根据集中整治的工作要求,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定期向街道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丰硕成果。

扫黑除恶综合治理方案精选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河北省、沧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黄骅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按照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冀发5号)、黄骅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要求,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近年来,我乡坚决贯彻上级工作部署,对黑恶势力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取得明显成效。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涉黑涉恶问题仍未偃旗息鼓,特别是农村仍然暗流涌动,设局賭博、高利放贷、强揽工程、欺行霸市问题有所抬头,暗地操纵“两委”换届、煽动上访聚集等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如果任由这些问题蔓延,将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动摇党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各乡直部门、各所站、村党支部、村委会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二、准确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势态,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一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在市委的统一指挥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方面和全过程。

一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动群众,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

一一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有效整合部门资源力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一一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法治保障,明确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努力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坐大成势。

一一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边打边治边建,既要解决涉黑涉恶突出问题,又要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目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社会环境明显净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打击重点。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点打击:(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3)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4)在征地、租地、清表、拆迁、工程项目建设、医患纠纷、房地产纠纷等过程中恶意阻工、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6)在商贸集市、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故意破坏正常经济秩序的市霸、行霸、路霸等黑恶势力:(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11)恶意煽动、组织、参与“非访”“闹访”,干扰破坏机关单位正常工作秩序的黑恶势力;(12)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五)实施步骤。全面启动阶段(2018年初):实施方案

发之日起,全面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在春节前后取得一定成效,营造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深入推进阶段(2018年):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集中攻坚阶段(2019年):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巩固强化阶段(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巩固强化前期成绩,取得扫票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三、加强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工作

(一)全方位排查梳理获取线索。各乡直部门、各所站、村党支部、村委会对所负责领域的涉黑涉恶情况开展自下而上、条块结合的全面排查,结合我乡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重点排查。要全部摸清底数,建档立卡,登记造册。重点排查村“两委”班子成员涉黑涉恶问题。

三、工作目标及重点

此次专项斗争的目标是:严厉打击游荡在学校周围,长期以来骚扰学校学生,严重影响学校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的不良社会人员,遏制校内教师、临聘工作人员涉黑、涉黄、涉赌的不法行为;阻绝学生间发展“小兄弟”和校园欺凌等不良现象的发生;监控校园附近精神病患者的举动。认真落实上级要求与部署,为全体师生净化周围环境与校内环境,打造平安校园,和美校园。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向侵害校园的黑恶势力精准发力,聚焦专项斗争的工作重点:

(一)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学生欺凌行为;

(六)干扰、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

(七)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行为;

(八)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九)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四、工作步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2018年8月开始至2021年年底结束,为期3年。(一)动员部署和集中打击阶段(2018年8月底—12月)。根据中央、省、市、县委部署和教育局安排,学校及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进行全面安排,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积极组织广大师生认真*重要指示《******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二是充分利用校报校刊、电子屏幕、板报、标语、横幅、宣传栏、校园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微信等新媒体开展广泛宣传活动,动员发动广大师生、学生家长等参与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鼓励检举揭发涉校黑恶犯罪行为和嫌疑人。要将发现掌握的黑恶犯罪线索建立台账,按时上报县教育局安全科。通过QQ群、微信群、拉条幅等形式向广大师生、家长积极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治理行动,公布举报电话(),积极鼓励和动员广大师生、家长踊跃揭发检举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切实形成“人人参与、家家知晓”的扫黑除恶良好氛围。三是迅速排查清校内教师、临聘工作人员是否涉黑、涉黄、涉赌;学生间是否有发展“小兄弟”和校园欺凌现象;打击盘踞在学校附近,长期以来为非作歹,影响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的“混混”;监控学校附近精神病患者的举动。(二)持续深化和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12月-12月)。坚持边打边治边建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健全规范工作流程,做好政策宣传和法治宣传,切实强化线索摸排整理,深挖线索,不断加大打击力度,持续深化专项斗争。(三)集中攻坚和综合整治阶段(2020年1月-12月)。对涉黑恶问题治理不力,师生安全感不高的重点问题进行集中攻坚,严肃工作纪律;组织开展师生安全感满意度调查,让广大师生和家长评判成效,全面了解掌握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评价反映。进一步净化校园及其周边环境,提升广大师生及家长的安全感、满意度。(四)“回头看”和全面总结阶段(2021年1月-12月)。

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重点检查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教育局决策部署是否真正落实,机制是否健全,打击是否取得实效,师生和家长反映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切实整治,对学校及其周边环境再排查再梳理,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題,切实抓好整改,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并适时召开总结大会,部署常态化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深入宣传,精心组织。

积极组织广大师生认真*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关于做好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迎查工作的通知》、《息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领导同志重要讲话要求,广泛宣传,精心组织,认真排查、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二)排查线索,摸清底数。

开展深入、细致地大摸排,力争把学校附近黑恶势力全部纳入视线,摸清黑恶势力的底数、成员及罪行。模排的重点主要是:一是师生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团伙犯罪;二是监控小学或初中未毕业、对学校有情绪的“小混混”;三是校内教师、临聘工作人员是否涉黑、涉黄、涉赌;四是在校园发展所谓“小兄弟”,打架斗殴、教唆欺凌,影响校园秩序的社会重点人员,五是校园欺凌现象,六是排查学校附近是否有精神病患者的情况。

(三)加强联合,集中打击

积极联合当地派出所、村委会、社区,集中摸排情况,力争将黑恶势力一网打尽。对学校附近的精神病患者做好监控,谨防伤及学校师生。我校将积极与政法、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一是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我校将抓好各种涉苗头性安全信息的收集梳理分析,加强情况报告和通报,提前预警,并做好相应防范应对工作。二是积极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在重点时段、重点地段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巡逻防控,完善校园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警校双方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学校将积极邀请法制副校长参加学校办公会、家长会,听取意见建议,指导学校和家长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四是加强内部监督,完善校园安全督导检查机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四)重点教育,提高认识

广泛开展“崇尚科学、扫黑除恶”宣讲活动,组织全体教师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会议和知识教学;通过国旗下关于“扫黑除恶”的讲话向全校学生输送反邪教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使学生远离违法与犯罪,增强尊法守法意识;组织全体师生参加法制竞赛,通过“校园黑板报”、“手抄报”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扫黑除恶”主题班会,引导学生掌握依法治教知识,并通过学生向家长传达扫黑除恶专项整治精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守执法、法的觉悟。

六、工作要求

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继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齐抓共管,进一步形成扫黑除恶斗争合力并及时向县教育局上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方案、台账、简报和总结。

扫黑除恶综合治理方案精选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全区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区教育局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治理行动。现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聚焦全区教育系统扫黑除恶问题认识不清、涉黑涉恶线索排查不细、专项斗争知晓不高、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清理不净等问题,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有力打击教育领域内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压倒性态势,坚决维护教育系统内部纯洁和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稳定,不断增强广大师生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要求。针对全区教育领域涉黑涉恶问题、校园及周边的治安乱点,通过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在短时间内摸排一批教育领域涉黑涉恶线索,使一批教育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得到惩处,影响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的乱点得到清理,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和社会环境,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治理重点

1.侵占学校公用财产,干扰、阻扰教育项目建设等行为;

2.干扰校园周边环境、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寻衅滋事的,长期无理缠访的社会人员;

3.在学校周边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屡教不改的行为,校内外出租房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情况;

4.以获取高额利息为目的非法“校园贷”“套路贷”“裸贷”等形式面向在校学生非法贷款的行为,在校园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行为;

5.在教育领域发生的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6.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学校领导、教职工为黑恶霸痞乱现象间接充当“保护伞”等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专项治理行动从2020年1月初开始,2020年8月底结束,主要分五个步骤。

(一)组织发动(1月6日—2月15日)。各学校联系当地政府、派出所等职能部门,根据专项治理行动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会议,对专项治理行动进行动员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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