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旅游活动疫情防控预案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旅游活动疫情防控预案1

为认真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要求,切实做好“五一”假期全区文化旅游体育领域疫情防控和安全保障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目标任务

1.做好景区控流,严防人员聚集。

疫情防控期间,旅游景区只开放室外区域,室内场所暂不开放;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的30%。

收费景区在实施临时性优惠政策前要慎重做好评估,防止客流量超限。

严格执行旅游景区分时段预约制度,引导游客间隔入园、错峰旅游。

严格限制现场领票、购票游客数量。

要做好游客信息登记工作,通过预约或现场领票、购票游览的游客都应提供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格落实体温监测、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

要增加人员配备、加强对旅游景区入口、重要参观点、缆车等容易出现人员聚焦的重点区域疏导管理,严防出现瞬时聚集,及时发布风险提示。

禁止节日期间举办大型聚集活动。

我区推选雁峰公园、抗战纪念城、东洲岛等景点景区报市局向社会发布,为“五一”期间市民出游提供新选择,东洲岛等一些节假日容易“爆棚”的景区要制定工作预案。

2.管好重点场所,实施亮码通行。

网吧、KTV、歌舞厅、电子游戏厅、星级宾馆等休闲娱乐场所要查验健康码,持绿码者方能进入;对进入人员测体温、戴口罩,并登记身份信息,留联系电话;人员流量不得超过正常接待量的50%,并保证室内通风,其中网吧、电子游戏厅顾客要间隔一个座位。

公共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体育馆等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在落实防疫工作指引的基础上,全面落实查验健康码、登记人员信息的要求。

各室内体育场馆坚持落实体温检测,登记身份信息、核实身份、留存联系方式、出示本人健康绿码、测量体温;日均接待能力不得超过正常接待能力的50%。

疫情防控期间,集聚性的体育赛事活动暂不开展。

所有场馆和经营单位要张贴“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宣传海报,指导和帮助群众申领健康码。

3.强化管理措施,配齐防疫物资。

各类文旅体场所要设立发热症状人员处置场所,发现健康码不是绿色的人员和发热人员立即按照防控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并第一时间报告当地疾控中心。

所有室内场所每天都要做好消毒、通风工作,并配备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足够的必要物资,有专人负责场所内的测温、登记及卫生工作。

4.开展风险排查,确保节日安全。

各相关行业领域要认真分析本行业市场安全形势,围绕薄弱环节,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要开展旅游包车运输企业安全检查,实施汛期隐患的排查治理,加强对文化娱乐、星级宾馆酒店、星级景区、体育健身场所等设备设施安全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停止运营或使用。

各星级饭店、各室内场馆加强对消防设施设备、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燃气和电气设备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假日市场安全隐患排查,严肃查处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与宣传、公安、交通、卫健、应急、气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做好交通拥堵、设备停运、灾害天气、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长屈红芳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两馆一中心、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文旅体领域“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局长廖晓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全区文旅体领域节假日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3个督查组,由局主要领导带队,分区域督导节假日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具体安排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1.迅速动员部署。

我局在4月29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五一”期间的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各行业单位要认真制定“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将责任明确到每一名领导,每一个科室。

2.要加强值班值守。

要全员动员,安排充足的值班应急人员。

全体干部职工非必要不得离衡,确需离衡的,须统一规定,事前报批,事后报告

建立三支督查值班应急处置队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值班值守,值班员24小时坚守岗位值班。

各景区景点、重点公共文化体育场馆要做好值班安排并报区文旅体局备案,形成快速顺畅的值班备勤的机制。

灭火器是否按规定配齐灭火器,灭火器是否处于有效期,是否处于醒目位置并易于取用,灭火器箱无变形,可以顺利打开。

疏散通道:是否通畅无阻,是否设置有明显指示标志,是否都张贴有安全(消防)疏散示意图。

旅行社经营情况。

旅行社是否合理安排旅游线路,对旅游目的地的产品进行安全评估。

有无超范围经营违法行为,是否存在不合理低价旅游经营行为。

旅游广告宣传资料是否真实、规范。

是否租用有资质旅游包车及合同签订协议情况等。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等。

3、A级旅游景区、星级农家乐。

是否针对汛期,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员工技能培训,配置足够的安全警示、服务设施和游客向导标志。

危险区域(水域)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防护措施,水上旅游项目是否按乘客定额100%配备救生衣。

特种设备(电梯、玻璃桥、观光车)、大型游乐设施日常维护。

未开放景区(点)管理情况(是否有安全警示提示、宣传告知、相关措施等)。

是否加强火源管控和可燃物清理,严格控制野外用火。

4、星级饭店。

投诉受理制度及台帐建立,旅游投诉电话公示,广告宣传资料是否合理、合法。

客房设施、燃气锅炉,监控设备是否运行正常,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是否完善,重点区域的灭火器材配置,紧急逃生路线及维护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合理配置安全警示、提示标志等。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清形势,落实防控要求。

当前疫情防控的形势虽有好转,随着复工复产复学,生活秩序恢复以及人群跨地区跨国境流动,面临着较大的境外疫情输入的风险,各文旅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复工复产工作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二)加强检查指导,做好服务工作。

为了抓好方案的贯彻落实,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将派出检查工作组(附件1),对在全区范围开展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及“五一”期间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各文化和旅游经营服务单位在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下,做好游客服务保障工作,提振信心,加快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三)提高责任意识,严格责任追究。

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各文化和旅游经营服务单位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跟踪落实;对在“五一”假期前后发生人员聚集风险,并带来严重后果的旅游景区,要约谈相关责任人,追究主体责任。

(四)加强值班备勤,确保信息畅通。

(五)各文化和旅游经营服务单位在“五一”假期期间要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

(六)在4月30日至5月5日,各企业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于每天12:00前将旅游景区风险排查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上报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

旅游活动疫情防控预案3

20xx年3月3日,xx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以“两好”推进日常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加强重点地区和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提出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措施,围绕景区开放卫生要求、游客防疫工作、景区设备设施和服务防疫工作、疫情应对措施四个方面做出部署要求。

为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做好全省旅游景区日常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省文化和旅游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意见》、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印发的《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的《江西省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期间安全开放工作指南》要求,在全省旅游景区范围管控好“四类人员”、管理好“其他人员”,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形成日常性、常态化的疫情防控工作格局,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二、工作措施

1.做好日常监管。

景区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国有景区主要负责人、民营景区法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加强与当地疫情防控和医疗部门的沟通联系,通过预约、实名制购票等形式,杜绝“四类人员”进入景区游览;对“其他人员”进入景区要量体温并登记造册,提醒游客做好自我防护,分散式游览,对有发热、咳嗽症状的游客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隔离、早治疗。

2.建立日报制度。

全省4A级以上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5A级乡村旅游点等景区每日向省、市两级旅游管理部门报送当日景区疫情防控情况(含开放情况、游客量、有无疑似感染者等),以便旅游管理部门及时了解全省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总体情况,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3.开展常态督查。

省、市、县三级旅游管理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已开放景区的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督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及时发现景区疫情防控存在的漏洞,要求立即整改提升,杜绝出现麻痹松懈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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