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整理出的关于乡村治理扫黑除恶工作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给各位带来帮助,欢迎各位前来阅读与下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不断推动全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成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牢牢把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及法治、平安建设要求,针对我乡当前涉黑涉恶新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坚持“行业治理”清源、“夯实基础”固本、“建立机制”常治,自觉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决打赢这场硬仗,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上级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强化措施,全力推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我乡社会经济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决胜年的工作目标,一手抓深挖整治,通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线索摸排“回头看”、宣传动员“再发力”等三大行动,确保打深打透。
通过不懈努力,全乡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长效常治机制进一步健全。
三、工作措施
(一)政治定力进一步强化。
进一步压实各村(居)、各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及时学习领会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县最新决策部署,充分把握专项斗争阶段性形势和工作要求,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在战略性、全局性位置进行谋划和推进。
全面落实班子成员包村挂点联系制度(见附件1),将“7+X”责任清单延伸到全乡各个层面,进一步强化政治定力,保持工作韧性,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攻坚力量进一步配强。
严格按照“五级书记亲自抓”的要求,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人大主席担任副组长,相关班子成员、各站所、乡直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见附件2),设立了专门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并配齐2人专(兼)职人员,推进乡扫黑办实体运行、高效运行,确保快速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专项整治进一步发力。
根据上级要求,我乡成立以党委书记为总负责人,各行业分管领导为行业重点整治工作分负责人的领导小组,统筹制定了整治方案,系统推进专项整治。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分析研究我乡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资源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十大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精准排查梳理出整治项目,分类有效推进整治,下苦功夫出实招、固实效。
(四)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建立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长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矛盾化解机制,对各类诉求和问题及时掌握、预警、调处,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发挥乡村综治中心的作用,健全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融合”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让黑恶势力无处容身。
健全完善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动态管控机制,扎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管控,完善青少年教育服务管理工作机制,最大限度避免辍学青少年被发展为黑恶势力。
(五)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重点整治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农村宗族派系争斗干扰基层建设、涉黑涉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等问题,研究制定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建立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的长效机制。
健全乡领导干部经常下沉到村发现并及时解决问题机制,强化村级干部队伍管理,坚持“凡进必审”的原则,全面落实村“两委”成员资格县级联审,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多案管理制度,对新聘用的村干部严把第一道关口,提高联审标准,坚决将不符合条件,疑似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挡在村干部队伍门外,建立完善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培养机制,推进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六)宣传引导进一步扩大。
一是在宣传广度上进一步延伸。
丰富宣传内涵,充分利用宣传栏、标语、短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斗争中来。
同时要认真梳理宣传的盲点,突出重点以短信、微信推文的方式,向长期在外的人员进行短促而有效的宣传。
二是在宣传角度上进一步拓展。
重点宣传报道一批扫黑除恶典型案例,集中宣传专项斗争取得的重大战果,充分展示党委政府“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的坚强决心。
三是要延续去年好的工作经验,每季度开展一次乡村组干部包户集中大走访大宣传大摸排活动。
在宣传政策和工作成效的基础上,认真收集汇总一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意见和建议以解实际问题为落脚点,花大力气化解一批矛盾纠纷,解决一批实际困难,在提高群众获得感的基础上,提升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满意度和认同感。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担当。
各村(居)、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到,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收官之年,新阶段有新的任务和新的要求,要坚决克服“小胜即满、过关交卷”的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扫黑除恶工作贯穿到各项重点工作中,确保上级各项工作部署落实落地见效,不打折扣,不拖后腿。
(二)加强工作督查。
进一步落实督导检查常态化机制,由乡扫黑办牵头,乡纪委、党政办参与,采取实地访查、电话抽查等方式,不定期对各村(居)、各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三)强化工作奖惩。
持续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月度工作绩效考核和年度村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成效与乡村干部工资福利直接挂钩。
对政治站位不高,思想重视不够,措施落实不力,工作成效不明显的村(居)和单位,将严肃执纪问责。
乡村治理扫黑除恶工作方案范文2
操纵、经营“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工作目标是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铲除黑社会性质组织和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坚决打掉其背后的保护伞和关系,坚决打掉其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实实在在提升全乡(镇)的公众安全感,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宣传发动。
召开村两委干部、党员、群众代表会议,研究成立草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某贴
及
二广泛收集线索。
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力量入村下户访民声、听民怨,收集线索;
要对举报人以及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采用必要的保密保护措施。
四、工作要求
1、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更加深入增强继续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
2、要多措并举,标本兼治,更加深入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3、要实实在在强化领导,落实领导责任,齐抓共管,更加深入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合力。
乡村治理扫黑除恶工作方案范文5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不断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治理黑恶势力犯罪长效机制,依据xx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点
根据当前黑恶势力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重点打击以下十五类黑恶势力:
1.重点打击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重点打击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3.重点打击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村“两委”选举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4.重点打击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5.重点打击拉帮结派、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硬拿硬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秩序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6.重点打击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7.重点打击以行业协会或其他名义,组织、操纵煽动行业经营业主或从业人员群体性上访或以其他方式向政府示威示压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8.重点打击在建筑工程、仓储物流、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9.重点打击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马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10.重点打击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11.重点打击各种“套路贷”“现金贷”“校园贷”“裸贷”等群众反映强烈、易引发炒作的非法集团,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12.重点打击插手各类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执法队”“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新型黑恶犯罪团伙及其“保护伞”。
13.重点打击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14.重点打击组织或参与传销、拐卖等黑恶势力。
15.重点打击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二、工作重点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3.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执行“月报告”。
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县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摸排线索“月报告”制度,各村、社区每月15日前前对本村内摸排的情况进行上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村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