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2年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1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和省、市要求,研究部署打击整治工作。
深刻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必要性,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既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有效保障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房地产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小组,住建局局长高士届为组长,党委委员赵志胜为副组长,其他房地产条线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房产服务中心),负责工作小组具体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房地产领域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大力整治商品住宅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隐患,严厉打击虚假销售或者不以房地产销售为主要目的,打着投资养老公寓、养老地产等幌子,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等方式变相吸收公众资金等行为。
四、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5月1日-5月20日)要求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利用电子屏幕、宣传展板等形式在显著位置宣传防诈反诈宣传图片、宣传标语,公开举报投诉渠道等。
第二阶段:打击整治阶段(5月21日-6月10日)组织房地产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对全县房地产项目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整改期限,对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企业要严格进行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将房地产领域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纳入本年度工作重点,成立领导小组,主要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明确责任分工,分解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抓好落实。
(二)统一思想认识。
严肃查处房地产领域涉及“养老”名义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对可能误导和“洗脑”老年人、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效。
(三)坚持问题导向。
最大限度发现和解决当地房地产领域涉及“养老”名义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逐项列出整改清单,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落实时限,对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企业要严格进行查处,查处结果向当地社会媒体公布。
(四)健全长效机制。
建立常态化的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日常巡查工作机制,将房地产市场涉及“养老”名义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作为一项长期整治工作,使之制度化、常态化。
着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完善诚信典型“红名单”制度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将违法违规的企业及法人等信息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做到一处违规,处处受制,形成全方位的失信惩戒机制。
2022年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2
坚决依法从严打击假借“养老”之名实施诈骗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全区社会大局稳定,根据全国、全省、全市专项行动部署,集中半年左右时间,在全区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平安建设有关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伊滨、法治伊滨目标任务,以“三零”创建为抓手,以“六防六促”为载体,坚持专项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有效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为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专项行动开展工作主要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
专项行动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分级组织实施,有效整合资源力量,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坚持预防为主。
认真分析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的规律特点,摸清实施犯罪的常用手法和惯用伎俩,主动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增强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相关犯罪发生。
坚持依法打击。
注重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专项行动开展,严格依法办案,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效打击养老诈骗犯罪,尽快形成有效震慑。
坚持综合治理。
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既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又整治行业管理问题,边打边防、边治边建,着力从源头上铲除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滋生土壤。
坚持突出重点。
各成员单位要主动开展对养老诈骗引发不稳定问题和苗头的专项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涉众型群体风险隐患,对排查出来的矛盾和风险隐患,要逐级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综合评估,逐一确定风险等级,列出风险管控名单。
对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落实风险预警措施,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风险可控。
二是坚持区别对待。
在专项打击治理排查中,发现一些企业和个人存在欺诈老人行为但不构成犯罪的,主管部门要及时进行警示和约谈,要求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清退资金,并运用多种综合手段督促整改。
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
三是主动防控矛盾处置风险。
各镇各部门要把打击治理养老诈骗与维护群众利益、维护大局稳定结合起来。
各镇各部门要及时向受骗人员通报案件进展情况,统筹做好思想引导、资金清退和帮扶救助等工作,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当影响社会稳定。
对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要充分考虑其复杂性,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办事,提前制定应对方案,按照“一案一策”要求,逐一化解矛盾风险;对发生聚集上访苗头和其他突出意外风险的,要严格落实稳控责任和应急管控措施,快速妥善处置,严防发生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问题。
(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一是坚持持续防范打击。
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作为长期工作来抓,与防范打击其他网络电信诈骗和正在开展的基层“三零”平安创建和“六防六促’等专项行动结合起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长久发力,建立动态排查发现机制,及时铲除养老诈骗滋生土壤,着力从根本提升防范打击效能。
二是加强重点行业整治。
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任务,主动加强行业整治,最大限度减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的发生。
区宣传统战办和区公安分局重点整治利用互联网、手机APP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投资”“消费”,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平台和账号;区社会事务局重点整治养老领域涉诈风险隐患,依法查处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的活动和场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伊滨分局重点整治违规使用养老服务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问题,加强信息共享,加强土地用途监督管理;区城乡建设局重点整治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误导老人购房和消费,非法侵占群众利益问题;区文化和旅游发展中心重点整治老年人在旅游、购买艺术品消费中的涉诈问题;区卫健办重点整治和依法查处养老机构内无资质诊疗骗取老人钱财问题;区市场监管局重点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问题;区工信科技办重点整治各种以养老名义实施集资诈骗问题,指导协调对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依法认定、查处、取缔工作,协调推动防范和处置养老领域非法集资工作。
通过开展行业整治,斩断和堵塞实施诈骗的途径和通道,捣毁和拆除实施诈骗平台和场所;区党群工作部要注重指导各级工会和妇联组织,及时排查发现挂靠在所属单位的经营养老服务的涉诈问题,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整治。
三是建立完善工作机制。
各镇各部门针对在打击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矛盾问题,认真分析原因,主动查找工作中的问题短板,及时制定完善措施,将其固化为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市场准入、备案管理、资金监管、风险预警、重点监控、社会监督等各项制度,全面提升服务和监管效能。
要强化法治保障,完善行刑衔接、线索通报、配合执法司法调查等工作机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提供有力支撑,确保实现“不能骗”“不敢骗”“骗不了”。
三、方法步骤
(一)组建工作专班。
由区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成立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简称区专项办”),由区法制信访局、区宣传统战办、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党群工作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社会事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伊滨分局、区城乡建设局、区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区卫健办、区工信科技办等13家成员单位组成。
专项办内设综合、打击、整治、宣教等4个专项工作组。
区专项办主任由区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任,副主任由4个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区法制信访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宣传统战办)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二)建立协调机制。
区专项办具体负责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的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等职能,各专项工作组要根据全区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各专项工作阶段任务,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
各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承担的职责任务,具体制定本部门和行业系统具体工作方案,压实责任,主动担当,落实措施。
区专项办建立信息报送、专项研判、检查调度、工作通报、成员单位联络员等工作制度和远行机制,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
(三)把握步骤环节。
按照全国统一部署要求,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分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3个环节组织实施。
宣传发动约半个月时间,通过加强宣传、发动群众、摸排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可靠依据。
打击整治约5个月时间,主要任务是集中各方面力量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依法打击、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风险隐患进行有效整治和规范。
总结提升约半个月时间,主要做好总结固化成果、加强建章立制等工作。
专项行动3个环节可以叠加压茬推进,其中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要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确保整体工作连续有序。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镇各成员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要站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指示要求,主动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积极为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的高度对待专项行动开展。
要及时统一思想,反时传达贯彻。
迅速启动工作,各镇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掌握了解情况,加强安排部署,主动为专项行动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细化方策。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2年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1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和省、市要求,研究部署打击整治工作。
深刻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必要性,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既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有效保障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房地产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小组,住建局局长高士届为组长,党委委员赵志胜为副组长,其他房地产条线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房产服务中心),负责工作小组具体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房地产领域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大力整治商品住宅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隐患,严厉打击虚假销售或者不以房地产销售为主要目的,打着投资养老公寓、养老地产等幌子,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等方式变相吸收公众资金等行为。
四、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5月1日-5月20日)要求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利用电子屏幕、宣传展板等形式在显著位置宣传防诈反诈宣传图片、宣传标语,公开举报投诉渠道等。
第二阶段:打击整治阶段(5月21日-6月10日)组织房地产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对全县房地产项目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整改期限,对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企业要严格进行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将房地产领域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纳入本年度工作重点,成立领导小组,主要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明确责任分工,分解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抓好落实。
(二)统一思想认识。
严肃查处房地产领域涉及“养老”名义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对可能误导和“洗脑”老年人、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效。
(三)坚持问题导向。
最大限度发现和解决当地房地产领域涉及“养老”名义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逐项列出整改清单,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落实时限,对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企业要严格进行查处,查处结果向当地社会媒体公布。
(四)健全长效机制。
建立常态化的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日常巡查工作机制,将房地产市场涉及“养老”名义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作为一项长期整治工作,使之制度化、常态化。
着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完善诚信典型“红名单”制度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将违法违规的企业及法人等信息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做到一处违规,处处受制,形成全方位的失信惩戒机制。
2022年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2
坚决依法从严打击假借“养老”之名实施诈骗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全区社会大局稳定,根据全国、全省、全市专项行动部署,集中半年左右时间,在全区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平安建设有关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伊滨、法治伊滨目标任务,以“三零”创建为抓手,以“六防六促”为载体,坚持专项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有效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为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专项行动开展工作主要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
专项行动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分级组织实施,有效整合资源力量,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坚持预防为主。
认真分析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的规律特点,摸清实施犯罪的常用手法和惯用伎俩,主动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增强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相关犯罪发生。
坚持依法打击。
注重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专项行动开展,严格依法办案,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效打击养老诈骗犯罪,尽快形成有效震慑。
坚持综合治理。
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既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又整治行业管理问题,边打边防、边治边建,着力从源头上铲除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滋生土壤。
坚持突出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