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了《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及措施精选6篇》,希望能帮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及措施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教育厅关于疫情防控与学生返校复学的决策部署,坚持科学精准防控,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抓紧抓细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复学复课各项工作,积极稳妥、平稳有序推进学生返校开学后的各项教学工作和20xx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学校印发了《xx高等专科学校关于20xx年x季学期加强返校复学教学工作的通知》(xx高专教发〔20xx〕x号),就学生返校复学教学工作做了相关安排。具体如下:
一、教学进程安排
(一)本学期开课及返校时间安排
本学期线上教学开课时间为xx月xx日(原开学时间为xx月xx日),毕业生返校报到时间为xx月xx日至xx月xx日,其他年级返校报到时间为xx月xx日至xx日。
(二)毕业生离校时间安排
毕业生离校办理时间为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为毕结业资格学历上传时间。
(三)学生军训时间安排
原定于本学期期初进行的20xx级学生军训,原则上延后至期末最后两周进行,具体安排视上级批复而定。
二、复学后教学工作安排
(一)开展教研活动
为了做好线上教学和复学后教学的衔接工作,请各学院以教研室为单位,在xx月xx日前,开展主题为“如何做好线上线下教学有效衔接”的教研活动,结合各专业各门课程前期线上教学的实际开展情况,具体研讨线上线下教学有效衔接的有效方法和措施。
(二)学生返校后教学安排
1、学生返校周,原则上各门课程不讲授新的教学内容,任课教师加强与授课班级联系,确定学生返校周具体安排,主要通过针对性考试、线上评测、问卷反馈、试卷分析等线上线下结合的多种形式,开展对前期线上教学效果的检测、评估及答疑。
2、学生返校前教学活动组织以线上方式进行,学生返校后教学活动组织以线下方式为主进行。根据上级文件及疫情防控要求,开学后需严格控制班级上课人数,以小班开展教学,合班授课人数超60人的教学班级(含综合素质选修课)授课仍以线上方式进行,在教室保证单人单桌和安全距离的条件下逐步恢复合班上课,持续时间视上级文件及疫情防控要求而定。
3、学生返校后的两周,小班教学可结合学生学习效果和进度合理分组、轮换教学,控制上课人数,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逐步缩小学生学习进度差异。
4、返校周及前期未能如期完成的教学任务,任课老师通过与授课班级协商,确定补课时间,将课程调整情况写入授课计划中。
5、任课教师应落实“一课一策”,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教学任务,撰写已开课程的线上教学总结报告,并制定剩余课程授课计划,5月22日前将各门课程线上教学总结报告、试卷分析表、授课计划、线上教学痕迹资料等提交学院进行审核备案,学院审核课程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将本学期各门课程教学任务完成情况表交至教务处。
(三)实践类课程安排
1、顶岗实习
对已到岗进行顶岗实习的学生,继续通过“xxx”等平台,加强个人实习情况反馈;尚未到岗实习的学生,应逐步恢复正常的教学安排,主动联系实习单位,完成顶岗实习;专升本的学生,应通过校内志愿者活动、勤工助学、学习痕迹及成果、“xxx”日志等多种形式,向实习指导教师反馈学习生活实际情况。
实习指导教师应对顶岗实习学生进行分类指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责任到人,做好“xxx”平台管理,结合学生实习情况、居家学习任务完成情况、实习日志提交及考勤情况、专升本学习成果等,综合评定学生顶岗实习成绩,并于xx月xx日前完成顶岗实习成绩录入工作。
2、校内实训课程
做好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进程衔接,实践教学进程安排视前期教学任务完成情况而定,前期教学目标达成、教学任务完成,可进入下一阶段教学。
各实训室应做好各项教学准备,做好场室消杀,确保仪器设备完好,备足易耗品,以应对密集的实训教学安排,并认真做好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实训教学开展前,指导教师应根据实训项目内容、实训仪器设备现状、工位数等合理进行分组,教学中保持安全距离,避免人员过度集中。
金工实习等全校性实训课程,应对前期教学中缺失的实践环节进行合理补充,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课余时段分期分批补充实训教学内容。
(四)补考及重修安排
1、补考安排
本学期涉及的所有补考,推荐采用线上方式进行,补考教师可自行选择在超星平台或职教云平台上进行,确有困难的教师,也可通过电子试卷、邮寄纸质试卷等方式进行,具体考核方式可形式多样,但标准不降,由课程归属学院研究确定,实践类课程不安排补考,按重修方式进行,课程补考通知另行下发。
2、重修安排
毕业生课程重修,各学院应按照教务处前期下发的毕业资格预审未达标学生名单,及时提醒学生尽快进行重修申请,课程重修主要以线上方式进行,专业课重修由学院负责下发通知,公共课重修由相关学院与教务处商议确定,课程重修通知另行下发。
非毕业生课程重修,已开展的正常进行,未开展的本学期暂不开展,延后进行。
3、体质健康测试补测
体质健康测试补测应在xx月xx日前完成补测及成绩登录,具体安排由通识与素质教育学院与教务处商议确定,补测通知另行下发。
(五)体育课安排
体育课上课以八段锦、快走、慢跑等为主要锻炼内容,避免人员集中、错时错峰、做好安全保障,不提倡篮球、排球、足球等群体性项目,避免大强度大运动量引起的呼吸道不适,师生均佩戴口罩(不允许戴N95口罩)到室外上课。
(六)二课学分修学安排
二课学分修学要求按学校团委安排另行通知。
严格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统筹调度,全力做好我市A级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旅游景区安全有序。坚持“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原则,根据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压实责任,落实措施,确保A级旅游景区的疫情防控、游览秩序、员工管理、景区运营、应急处置等各环节紧密衔接,形成联防联控联动的工作机制。
合理限制客流。指导A级旅游景区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控制游客接待上限。加强购票检票处、重要游览点、观景平台、狭窄通道、餐饮区等容易形成游客拥堵的区域管理,强化局部卫生管理和防控措施,严格落实人流引导和疏导措施,防止人员瞬时聚集。
严格落实门票预约制度。实施实名制购票和游览,确保游客信息可查询可追踪。全市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要全部通过全省景区门票预约平台进行预约销售,按照“应约尽约”的要求,推动旅游景区预约管理的常态化。支持采用扫码支付、电子门票、身份证核验等非接触服务技术手段,减少人员接触。鼓励景区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全面掌握游客基本信息,建立高效追踪管控机制。
强化防疫物资保障管理。备足疫情防控的资金和防控用品等物资用品,确保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旅游景区要储备足量的防护、检测和消杀用品(如口罩、温度测量仪、消毒液等),设立临时隔离观察室。在景区入口配置体温枪;游客服务中心、卫生间、餐厅等各类场所应配备足量酒精等消毒用品。
认真落实人员防疫措施。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间隔1米以上等具体措施。对不佩戴口罩、不配合体温检测和发热症状的游客谢绝进入。认真核对游客健康码和行程码,暂不接待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游客进入景区。游客进入后,鼓励全程佩戴口罩。对景区员工的健康状况全面摸排,精准掌握员工近14天健康状况、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出行情况等,建立员工健康状况和出行情况动态监测机制。若有员工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戴口罩并及时就医。
落实旅游景区卫生及消杀制度。加强清洁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理,旅游景区内主要路口要设立废弃口罩、纸巾专用垃圾箱,并定时清理和消毒。游客服务中心每天至少消毒两次以上,放置“本中心已消毒”告示,为游客免费提供使用物品,做到及时消毒。公用设施、电子触摸屏每天消毒。售票窗口、检票口服务人员、保洁员、讲解员等近距离服务游客的一线员工必须正确佩戴和摘脱口罩,加强随时手消毒,注意个人卫生,落实有效防护措施。公共卫生间通风良好,便池、洗手台、把手等清洁后用消毒水消毒,地漏每天用消毒水冲洗。
开展旅游景区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旅游景区消防、设施设备、交通、食品卫生、危险化学品、防汛、防溺水等全方位排查,逐一摸排登记,有针对性制定整改方案,及时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切实加强旅游景点的安全管理。
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宣传。景区主入口醒目位置设立告示牌,提醒游客遵守相关防控的要求、常识和注意事项,并公布当地疾控中心电话。通过短信、滚动屏、宣传视频等形式,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引导,深入普及防疫知识,营造文明旅游良好氛围,倡导游客文明旅游,减少聚集,注意个人防护。
强化疫情防控培训。各旅游景区对员工开展常态化的传染病预防知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事项的培训,确保员工具备扎实的防控和处置知识与能力。
组织实施防疫应急演练。各旅游景区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特别是要针对出现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应急处置,开展实战演练,让全体员工进一步熟悉各项工作流程和要求,不断完善防控措施,做好突发应急处置准备。
认真做好应对处置。发现疑似症状员工或病例的旅游景区,要立即采取隔离措施,第一时间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按照要求做好应急处置,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密切接触者追踪。暂时关闭旅游景区,对景区进行全面消杀,待情况得到控制并按程序报批后再恢复开放。同时,各旅游景区要加强风险预判,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做好应对。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妥善做好舆情处置引导工作。
提高政治站位。各旅游景区要充分认清当前形势,以高度负责的政治站位和对疫情零容忍的工作态度,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持底线思维,筑牢疫情防控成果。
坚持常态化防控。各旅游景区要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严格、科学合理做好常态化的疫情防控、员工应急培训、游客流量限定、游览线路规划等工作。
加强沟通联动。各旅游景区要加强与当地卫生防疫、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联动,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及措施4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措施为指导,贯彻执行“预防为先、分级控制、分层管理、及时处置”的工作原则,力求务实、高效、科学、有序地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做好建筑施工现场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生命安全和秩序稳定。
二、目标任务
1、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不在xxx建筑工地蔓延。
4、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动员全体施工人员集中整治环境卫生,消除发病诱因和隐患。对员工宿舍进行大扫除,及时清理脏乱差和卫生死角。
5、每日进行施工人员身体病况排查,一旦发现发热等疑似症状的人员,立即送往医院诊治,及时对员工所在寝室所用物品进行彻底消毒,发现疫情立即向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6、严格控制新入场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外地进陕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送往定点医院,严禁在工地留宿。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全体工人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规范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预防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与落实建筑工地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四、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工地防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及分工:
(1)宣传与教育:
督促建筑工地制作、张贴防护宣传条幅标语,宣传和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自我保护意识。项目部落实专人对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防控传染病的文件、通知、疫情通报等信息及防控传染病的知识向现场所有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现场黑板报、宣传栏、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介,对职工进行宣传、同时做好原始记录。项目部每天公布疫情检查情况,有无新来外省务工人员,有无体温过高人员。
(2)消毒与检查:
人员登记管理:对春节复工新进场人员,项目部要做好花名册,记录所有人员节日期间所在地、返岗时间、是否与xx人员接触、是否有发热症状等。外省回来人员按防疫指挥部统一要求隔离、留观。加强门卫管理,尽量限制人员在一个出入口通行,集中管理排查。每天对进场人员进行排查登记,登记人员姓名、工种、进场时间、进场测温温度等。
消毒测温管理:每天按照说明书,使用84消毒液、酒精等,对生活区、办公区、生产区、食堂、卫生间、垃圾堆场(桶)开展两次以上的消毒工作并记录;对出入人员严格登记、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立即进行隔离并上报高新区防疫指挥部;对进出车辆严格登记并进行喷洒消毒,外省入陕车辆严禁驶入工地内部。
(3)联络与上报:
八、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班组长直接负责,其余人员一岗双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疫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工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工地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施工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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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示精神和省、市、区对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坚决做好全市建筑施工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稳妥有序做好建筑施工工地疫情期间复工审核和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全区建筑业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要求及措施
(一)开复工原则
1.严格开复工管理。按照“谁监管、谁负责审核”和分级管理原则,严格开复工管理。首先要根据我区疫情防控要求,辖区乡镇政府、卫健等部门,进行疫情防控现场核查,疫情防控审查核准后,区住建局做好开复工安全生产、扬尘治理、劳务用工实名制复工条件的核查,做到审核合格一个,开工一个。
2.坚持开复工原则。建筑工地开复工应坚持“六不”原则即工地未建立联控联防机构不得复工;工地未制定疫情防控方案不得复工;工地未配置专职疫情防控人员不得复工;工地进场人员排查不彻底不得复工;工地未储备好体温枪、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控物资不得复工;工地未进行全面消杀不得复工。
(二)开复工条件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开复工前工地疫情防控和开复工安全生产、扬尘治理、劳务用工实名制复工条件。项目疫情防控达到如下条件后,疫情防控审核工作向辖区乡镇政府提交申请,安全生产等复工条件审核向区住建局提交。
1.成立项目负责人负责的疫情防控机构,设立防疫专人专岗,对接辖区乡镇、卫生防疫部门或疾控机构,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2.设置单独的隔离观察室,用于需要临时观察的人员。隔离观察室应符合我区卫生防疫部门或疾控机构要求。
3.保障防疫物资充足到位,项目单位要根据复工人员情况配齐、配足体温枪、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疫情控制用品。口罩、消毒液等用品储备量不少一周用量。
4.对项目内所有复工人员14天以内往来史、接触史必须进行详细排查,并有详细记录,同时全部人员填写鹿泉区建筑工地施工现场(驻守)人员及外来人员(含返工、新招人员)台账和施工现场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项目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1、附件2、附件3)。
5.实行实名制管理,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籍贯、工种、班组、联系方式等实名信息。
6.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食堂、卫生间等已经消毒灭菌处理,并制定定时、定点消毒制度。
7.疫情防控保障措施和安全生产、扬尘治理、劳务用工实名制复工条件达到复工要求。
(三)人员管理要求
施工企业必须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一律进行最严格的排查登记和管理。
1.积极做好春节前返回湖北或途经湖北尚未返回的员工思想疏导和劝解工作,各相关单位企业要动员其留在当地,暂时不返回。
2.对14天内去过湖北、武汉、浙江、温州等重点疫区,与上述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的员工,要求其暂不返回岗位,并报告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用工单位要督促其按要求自最后一次接触相关人员之日或抵达项目所在地起,在施工现场外安全隔离14天。身体未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后,方可返岗。隔离期间,用人单位要及时给予隔离人员关心关爱,给予必要的生活物资保障。
3.对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接触的员工由单位企业专兼职防控人员向辖区乡镇及区卫生防疫部门或疾控机构报告,按规定进行隔离。隔离人员返岗后,原则上暂时不得安排从事食堂、出入口等与人员过多接触的工作岗位。
4.建立工地人员健康档案,每天进行不少于两次的体温检测,对反复进出场人员做到一次一测,作好记录。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的人员,立即报告辖区乡镇及区卫生防疫部门或疾控机构,并协助其用专用车辆到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做好台账登记(附表6xx区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发热人员排查登记台账、附表7xx区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跟踪卡)。
(四)现场管理要求
1.建立联防联控防疫机构。每个项目要由建设单位牵头建立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组成。各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制定项目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应急预案,对疫情防控、生活保障、治安保卫、对外联系等实施有效管理,“一方案、一预案”同时向辖区乡镇及区住建报备。
2.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实行实名制管理,对进、出施工现场人员实行实名制考勤、登记和核查。(附表4xx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进出人员登记表、附表5xx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全员日常登记表)。封闭无使用需要的出入口,只保留一个出入口,采取有效的封闭措施。施工现场、办公区和生活区出入口必须满足消防车的通行要求,临近主干道施工现场围挡的高度不得低于2.5m,其他区域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m。
3.实行出入口测体温登记制度。施工企业应在工地、生活区、办公区进出口设立体温检测点,由专人对进入人员测体温、登记,核对人员情况,并配备相应的保安人员。对体温≥37.3℃人员,要及时送至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4.施工现场人员都应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佩戴医用外科口罩。要采取分班、分组、分区域等施工方式,减少班组人员之间交叉。
5.食堂、宿舍、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地方以及闸机、升降机轿厢要落实定时消毒制度。食堂餐前餐后要整体消毒,每天至少4次;宿舍每天至少消毒2次;办公室、会议室根据使用情况及时消毒,并做好记录。保持通风换气,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如使用空调,应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及时做好消毒工作。
6.及时做好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的垃圾储运、污水处理等工作,并设置废弃口罩手套专用收集装置。确保施工现场、卫生间等公共场所洗手设施运行正常,并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洗手液、擦手纸等用品。加强垃圾桶等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定时进行消毒处理。
7.加强工地内人员饮食起居的防疫工作,严防交叉感染。工地食堂应实行分餐、错时用餐等措施。人员配备独立餐具,避免集中就餐、面对面就餐,就餐时人员人之间距离至少保持1米以上。食堂餐饮人员体检要合格,食品来源要安全可靠。
8.减少人员聚集。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应分散开展。减少集中召开的会议,确需集中召开的,人数不超过50人,宜优先选择开敞、通风地方,参会人员应佩戴口罩,进入会场前后洗手消毒,集中时人与人之间前后左右距离至少保持1米以上。
9.在施工现场设立符合疫控部门要求的应急隔离区域,并作出明显标识,当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及时到该区域暂时隔离,再按照其他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10.加强人员上岗卫生防疫教育和培训。人员上岗前要进行卫生防疫安全交底,防疫教育内容应参照省、市卫生防疫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五)开复工申报核查步骤
疫情防控审核步骤。施工单位自查→监理单位复核→建设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向辖区乡镇提交书面疫情防控验收申请→辖区乡镇审核后→由辖区乡镇将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审核备案表报区住建局→区住建对安全生产、扬尘治理、农民工实名制现场复工条件审核通过后报区政府领导同意后方可复工。
(六)疫情应急处置
1.当工地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项目疫情联防联控机构要按照工作预案要求,立即用专用车辆送至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按照区卫生防疫部门或疾控机构要求做好相关人员隔离、场所消毒等应急处置。
2.经医疗机构确认为疑似病例或确诊后,施工现场要立即停工并封锁场地,配合卫生防疫部门或疾控机构开展疫情防治,并及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经卫生防疫部门或疾控机构评估合格后方可开复工。
三、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