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方案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在流感大流行期间一般流感病人可以在自己的家庭中隔离休息,由社区一级流感防治组织的医护人员给予一般对症处理和支持性护理。
因此,做好大量居家隔离的流感病人工作成为流感大流行时社区的主要任务。
居家观察既可以减轻医院的压力,使医院能够集中力量照顾危重病人,减少病死人数,又可以减少医疗费用,而且避免大量流感病人及其家属往返医院和社区增加播散的机会,减少流感病人在医院中发生院内交叉感染的机会及加重病情。
二、只具有普通流感症状、不发烧或体温在38℃以下、病情没有逐渐加重表现的病人,都可以居家隔离观察;老年人、婴幼儿、孕妇和患有基础疾病者(如糖尿病、肺结核、哮喘等),必须经过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的专科医生同意方可在家隔离观察。
居家隔离治疗的病人如果病情发展或恶化,必须立即转送就近医院。
三、居家隔离治疗的病人要做好预防家庭中传播和护理病人者的自我保护,正确使用防护口罩或防毒面具。
四、社区一级流感防治组织与社区居家病人的联动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镇医院与居家隔离的家庭每天要联系1—3次,掌握他们的病情和生活需要。
(2)由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者和志愿者共同组成的流动医疗卫生组在街道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镇医院的协助下,有针对性地对在家隔离治疗的病人进行巡诊,发现有病情恶化时立即送医院治疗同时指导做好防护措施。
(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镇医院防疫人员或接受过相关培训的志愿者定期到病家消毒,并且把消毒物品、药品交给其家庭成员,教会他们使用方法,在隔离期间固定时间进行全面消毒,并且要同隔离家庭保持联系。
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方案范文2
1、居家隔离参照集中隔离场所相关规程要求,由社区干部、网格员、信息联络员、公安干警、卫生服务人员、物业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志愿者等组成工作专班,采用“一对一”的方式实施居家隔离。
2、居家隔离人员居住场所须由社区专班人员进行居家内外环境专业评估。
不具备居家隔离场所条件的,一律进行集中隔离。
3、居家隔离人员宜单独居住,如有同住人员,须与居家隔离人员共同执行管控措施。
居家隔离期间拒绝一切探访,原则不得外出,确需外出的要经所在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认真研判批准,并采取严密的出行防护措施,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私自外出者,一律转为集中隔离,隔离期限重新计算,费用自理。
4、居家隔离人员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报告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
社区工作人员可通过微信、视频等多种非接触方式关注居家隔离人员健康状况,做好监测记录。
5、社区负责为居家隔离人员进行入户核酸采样。
社区工作人员详细记录每次核酸检测信息,做到人头清、核酸检测数据清。
对居家隔离期满、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的隔离人员,所在社区出具《解除居家隔离通知书》,解除居家隔离。
6、居家隔离期间,隔离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社区工作人员(“一对一”管理人员,下同)要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辖区疾控机构报告,按规定要求将其转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诊治,实行闭环管理。
7、居家隔离期间,隔离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随时与社区工作人员保持联系。
独居的老、弱、病、残、儿童、孕产妇、半自理及无自理能力等特殊人员,需确定同住陪护人员或紧急联系人(有基础疾病的人员和老年人不能作为陪护人员)。
8、患有基础疾病的居家隔离人员应当按时服药,不可擅自停药,药物储备不足时,可在就近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药,由家属或社区工作人员代取药物。
9、社区做好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工作,及时回应居家隔离人员诉求,为其提供代办、代购、代送等基本生活服务。
10、对违反居家隔离管控要求、拒不执行居家隔离管控措施、不配合管控工作、瞒报信息的人员,由公安机关采取措施,并追究法律责任。
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方案范文3
疫情防控期间,当被要求进行居家隔离时,省疾控中心提醒居民应落实以下几方面措施:
1、单独居住。
一个居住地址只能居家隔离一人。
如与家人共同居住,家人必须承诺共同居家隔离。
成员一人一间,保持相对独立,尽量不离开隔离房间,避免与家人近距离接触。
2、室内清洁。
如与家人共同居住,停止使用中央空调,保持隔离房间随时关闭,在隔离房间开门前,应先开窗通风后再开门。
经常开窗通风,至少每2-4小时开窗通风一次,每次20-30分钟。
做好居室的日常清洁工作,对分泌物污染的物品或经常触摸的物品进行消毒。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方案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方案范文1
一、在流感大流行期间一般流感病人可以在自己的家庭中隔离休息,由社区一级流感防治组织的医护人员给予一般对症处理和支持性护理。
因此,做好大量居家隔离的流感病人工作成为流感大流行时社区的主要任务。
居家观察既可以减轻医院的压力,使医院能够集中力量照顾危重病人,减少病死人数,又可以减少医疗费用,而且避免大量流感病人及其家属往返医院和社区增加播散的机会,减少流感病人在医院中发生院内交叉感染的机会及加重病情。
二、只具有普通流感症状、不发烧或体温在38℃以下、病情没有逐渐加重表现的病人,都可以居家隔离观察;老年人、婴幼儿、孕妇和患有基础疾病者(如糖尿病、肺结核、哮喘等),必须经过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的专科医生同意方可在家隔离观察。
居家隔离治疗的病人如果病情发展或恶化,必须立即转送就近医院。
三、居家隔离治疗的病人要做好预防家庭中传播和护理病人者的自我保护,正确使用防护口罩或防毒面具。
四、社区一级流感防治组织与社区居家病人的联动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镇医院与居家隔离的家庭每天要联系1—3次,掌握他们的病情和生活需要。
(2)由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者和志愿者共同组成的流动医疗卫生组在街道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镇医院的协助下,有针对性地对在家隔离治疗的病人进行巡诊,发现有病情恶化时立即送医院治疗同时指导做好防护措施。
(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镇医院防疫人员或接受过相关培训的志愿者定期到病家消毒,并且把消毒物品、药品交给其家庭成员,教会他们使用方法,在隔离期间固定时间进行全面消毒,并且要同隔离家庭保持联系。
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方案范文2
1、居家隔离参照集中隔离场所相关规程要求,由社区干部、网格员、信息联络员、公安干警、卫生服务人员、物业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志愿者等组成工作专班,采用“一对一”的方式实施居家隔离。
2、居家隔离人员居住场所须由社区专班人员进行居家内外环境专业评估。
不具备居家隔离场所条件的,一律进行集中隔离。
3、居家隔离人员宜单独居住,如有同住人员,须与居家隔离人员共同执行管控措施。
居家隔离期间拒绝一切探访,原则不得外出,确需外出的要经所在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认真研判批准,并采取严密的出行防护措施,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私自外出者,一律转为集中隔离,隔离期限重新计算,费用自理。
4、居家隔离人员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报告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
社区工作人员可通过微信、视频等多种非接触方式关注居家隔离人员健康状况,做好监测记录。
5、社区负责为居家隔离人员进行入户核酸采样。
社区工作人员详细记录每次核酸检测信息,做到人头清、核酸检测数据清。
对居家隔离期满、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的隔离人员,所在社区出具《解除居家隔离通知书》,解除居家隔离。
6、居家隔离期间,隔离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社区工作人员(“一对一”管理人员,下同)要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辖区疾控机构报告,按规定要求将其转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诊治,实行闭环管理。
7、居家隔离期间,隔离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随时与社区工作人员保持联系。
独居的老、弱、病、残、儿童、孕产妇、半自理及无自理能力等特殊人员,需确定同住陪护人员或紧急联系人(有基础疾病的人员和老年人不能作为陪护人员)。
8、患有基础疾病的居家隔离人员应当按时服药,不可擅自停药,药物储备不足时,可在就近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药,由家属或社区工作人员代取药物。
9、社区做好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工作,及时回应居家隔离人员诉求,为其提供代办、代购、代送等基本生活服务。
10、对违反居家隔离管控要求、拒不执行居家隔离管控措施、不配合管控工作、瞒报信息的人员,由公安机关采取措施,并追究法律责任。
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方案范文3
疫情防控期间,当被要求进行居家隔离时,省疾控中心提醒居民应落实以下几方面措施:
1、单独居住。
一个居住地址只能居家隔离一人。
如与家人共同居住,家人必须承诺共同居家隔离。
成员一人一间,保持相对独立,尽量不离开隔离房间,避免与家人近距离接触。
2、室内清洁。
如与家人共同居住,停止使用中央空调,保持隔离房间随时关闭,在隔离房间开门前,应先开窗通风后再开门。
经常开窗通风,至少每2-4小时开窗通风一次,每次20-30分钟。
做好居室的日常清洁工作,对分泌物污染的物品或经常触摸的物品进行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