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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最新1
确保实现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预期目标,根据全国、全省、全市、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统一部署,现结合项目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发〔20xx〕3号)要求,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结合项目区实际,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加快建设“四个城市”、大力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乡村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通过3年不懈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实施步骤。20xx年3月上旬,根据区委、区政府对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部署要求,发放《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充分利用广播喇叭、宣传标语、宣传栏等形式,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重点和举报方式,营造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20xx年上半年积极配合上级公检法和纪检部门,做好相关案件线索梳理、综治稳控等工作,确保潍坊发展大会、上合组织青岛峰会等重大活动期间辖区安全稳定;20xx年下半年,全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辖区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高压态势;20xx年,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20xx年,按照“打一场战争,建立一套机制”的要求,健全完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打击防范长效机制。
二、专项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
(一)排查线索、摸清底数。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所辖地区、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对近年来的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可能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组织纪工委、信访办和组织办等站所部门对近年来的职务犯罪案件、信访案件等进行全面梳理,对可能的涉黑涉恶线索深入排查研究。派出所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和警情案件系统中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并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努力做到每条线索都有结果。
(二)突出重点、精准打击。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点打击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在农村集市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组织雇用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利。
三、坚持综合治理,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一)健全部门齐抓共管机制。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项目区各站所部门、管区和村要结合各自职责任务、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履职、规范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要将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党工委通报。成立项目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在综治办设专项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相关工作。
(二)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信箱,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对群众的实名举报,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消除群众后顾之忧。要注意利用各村“阳光民主议事日”、“支部生活日”以及村民大会等形式宣传一批典型案件,展示各级党委政府扫黑除恶决心和成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氛围。
(三)从源头上遏制消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地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管,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进一步健全重点人群帮教管控机制,对社区矫正对象中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理。做好外来务工、在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年服务管理工作,防止其拉帮结派被黑恶势力教唆、使用。充分发挥街村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重要作用,加快雪亮工程建设,做实“平安指数”,完善警民联防等治安防控机制。
四、加强组织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一)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进一步摸清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情况,逐一研究,找准症结,有针对性地制定整顿方案。对村党支部书记政治素质差、领导能力弱、面对歪风邪气不讲正气、软弱无力的,坚决调整撤换、及时选优配强;对党组织生活不正常、长期不开展活动的,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着力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旗帜鲜明同邪教迷信、“黄赌毒”等不法行为作坚决斗争;对村管理混乱、矛盾纠纷突出的,帮助村党组织把问题理清楚,把矛盾化解掉,把制度建起来、落实好,对确属“村霸”、涉黑涉恶的村干部,依法严肃处理。
(二)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村民委员会在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村集体和村民利益。加强对村级治理的领导,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村治理体系。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法律知识,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抵制落后腐朽文化侵蚀,引导群众树立正气,勇于同一切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五、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一)加强党的领导。项目区党工委、管委会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充实纪工委、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等工作力量。各村党支部书记是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督导考核。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列入项目区中层站所长年度述职、村党支部书记年度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纪工委、督查中心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全面掌握各站所和村日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三)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做大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最新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全区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区教育局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治理行动。现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聚焦全区教育系统扫黑除恶问题认识不清、涉黑涉恶线索排查不细、专项斗争知晓不高、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清理不净等问题,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有力打击教育领域内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压倒性态势,坚决维护教育系统内部纯洁和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稳定,不断增强广大师生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要求。针对全区教育领域涉黑涉恶问题、校园及周边的治安乱点,通过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在短时间内摸排一批教育领域涉黑涉恶线索,使一批教育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得到惩处,影响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的乱点得到清理,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和社会环境,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治理重点
1.侵占学校公用财产,干扰、阻扰教育项目建设等行为;
2.干扰校园周边环境、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寻衅滋事的,长期无理缠访的社会人员;
3.在学校周边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屡教不改的行为,校内外出租房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情况;
4.以获取高额利息为目的非法“校园贷”“套路贷”“裸贷”等形式面向在校学生非法贷款的行为,在校园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行为;
5.在教育领域发生的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6.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学校领导、教职工为黑恶霸痞乱现象间接充当“保护伞”等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专项治理行动从20xx年1月初开始,20xx年8月底结束,主要分五个步骤。
(一)组织发动(1月6日—2月15日)。各学校联系当地政府、派出所等职能部门,根据专项治理行动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会议,对专项治理行动进行动员部署。
(二)线索摸排(2月16日—3月31日)。把线索摸排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中之重,按照“逐级负责”的原则,对线索摸排规定的涉黑涉恶线索和治安乱点,逐条逐项自下而上组织全面细致排查摸底,切实把制约教育系统不稳定的根子问题摸清楚、摸全面、摸彻底,健全完善线索摸排和移交工作制度。
(三)集中治理(4月1日—6月30日)。当地政府、派出所、学校要联合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要针对教育领域突出问题,认真梳理分类,对涉黑涉恶线索要按照线索移交办法,严格规范流程,及时做好移交。对治安乱点,要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充分发挥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作用,精心研究制定治理方案,借力抓好整改落实。
(四)完善制度(7月1日—7月31日)。按照边整边改、边建章立制的思路,针对治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完善监管制度和综合治理协作机制,针对校园及周边的治安乱点,强化责任分工,确保治乱工作取得成效。
(五)总结提高(8月1日—8月31日)。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回顾和总结,认真组织检查考核,在总结经验和成绩的同时,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查漏补缺。坚决落实20xx年是收官之年,也是斗争最为关键之年,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落实,工作滞后的,要采取约谈督促、强化问责措施,促进专项治理行动有效落实。
1、强化问题整改。认真及时做好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反馈问题的整改,实行问题清单项目化管理,定时定人定措施,逐一分析、逐一整改、逐一销号。
2、强化舆论宣传。不断加大扫黑除恶日常宣传,通过宣传窗、电子屏、悬挂横幅标语等传统宣传和短信、qq、微信推送等现代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和多形式全面持续深入宣传扫黑除恶工作,不断壮大正面宣传声势,展示街道扫黑除恶的决心和信心。
3、强化线索排查。把排查线索、摸清底细作为扫黑除恶整治工作的重点,每月一次对曹娥街道各行业和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以及成因等作全面排查分析,特别是对近年来的信访案件、治安案件、涉点型经济案件进行排查梳理,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按时报送扫黑除恶线索表,做到排查底细清、线索情况明。
4、强化依法打击。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的原则,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对带有黑恶势力苗头的各类犯法犯罪,坚持露头就打,防止坐大成势;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要依法从严惩处;对黑恶线索加强调查取证,确保一查到底,打击彻底。
5、强化扫黑反腐。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加大执法审查力度。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行审查重点,对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同时加强日常监督执行,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做到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6、强化综合治理。坚持党建引领,以先进带后进、后进争先进,不断加大对街道后进党组织的整转工作,不断巩固基层基础。积极发挥政法综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充分利用四个平台和全科网格员的力量,确保各辖区单位、职能办线、基层站所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提高扫黑除恶工作整体性、协同性。各相关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要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扫黑除恶集中整治工作是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由治标向治本、治根的重要举措。各村(居)社区、办(中心)、站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集中整治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斗争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集中整治攻坚战。
2、强化统筹协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集中整治工作与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平安建设、基层治理、“五星3a”创建等工作有机结合,把集中整治工作与查补短板活动、十大行业领域治理工作、打击整治“套路贷”、电信网络诈骗等有机结合,整合部门力量、广泛发动群众,充分运用法律、政策、行政等手段方式开展综合整治、系统治理。
3、突出工作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在分析研判“黑恶乱”问题的分布、特征、规律等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整治的要求,对有关线索及时核查、及时处置、及时报送。
4、加强信息整理与上报。根据集中整治的工作要求,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定期向街道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丰硕成果。
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最新5
落实中共中央、河北省、沧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黄骅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按照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冀发[20xx]5号)、黄骅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要求,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近年来,我乡坚决贯彻上级工作部署,对黑恶势力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取得明显成效。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涉黑涉恶问题仍未偃旗息鼓,特别是农村仍然暗流涌动,设局賭博、高利放贷、强揽工程、欺行霸市问题有所抬头,暗地操纵“两委”换届、煽动上访聚集等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
如果任由这些问题蔓延,将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动摇党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二、准确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势态,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一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在市委的统一指挥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方面和全过程。
一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动群众,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
一一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有效整合部门资源力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一一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法治保障,明确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努力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坐大成势。
一一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边打边治边建,既要解决涉黑涉恶突出问题,又要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目标。
(四)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社会环境明显净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打击重点。
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点打击: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清表、拆迁、工程项目建设、医患纠纷、房地产纠纷等过程中恶意阻工、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故意破坏正常经济秩序的市霸、行霸、路霸等黑恶势力:(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1)恶意煽动、组织、参与“非访”“闹访”,干扰破坏机关单位正常工作秩序的黑恶势力;
(12)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