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最新娱乐场所内部安全管理制度7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最新娱乐场所内部安全管理制度1

为了全面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及《娱乐场所管理条理》,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规范公共娱乐场所的经营秩序,避免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依据酒店实际情况和酒店相关安全制度,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娱乐场所的经营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做任何违法犯罪的事。娱乐场所经营者要组织管理人员和员工认真学习与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酒店规章制度。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做好安全工作的自觉性。

二、健全、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在醒目位置悬挂张贴宾客须知和有关安全规定。如:提醒客人要妥善保管个人贵重物品,夜总会、桑拿设置禁止17岁以下未成年人进入的明显禁入标志。

三、配备安全工作人员和机构,重点部位、重点部门及事故易发场所,要有具体的防范措施。在经营过程中做到安全工作有计划、部署、检查,使安全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

四、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娱乐场所经营者即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负责具体工作的管理人员负有具体的领导责任。

五、在经营过程中对经营区域内的消防设施有义务维护,如发现问题及时向酒店反映,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消防设施处在良好的工作状态。

六、经营区域内严禁进行色情服务、卖淫嫖娼或组织、雇佣、引诱、容留、介绍他人从事色情服务或卖淫嫖娼;严禁吸毒、贩毒;严禁出租或传播淫秽物品;严禁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严禁进行算命、测字及封建迷信活动;严禁个人及组织联系法轮功和为其提供联系场地等。如发生以上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向酒店报告

七、教育员工遵守酒店有关规章制度。如果员工做出以下行为,酒店将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00元的处分:

1、在公共区域及消防通道内抽烟。

2、使用酒店客用设施,如客梯、客用卫生间等。

3、上下班不使用员工通道。

4、上、下两层之间乘坐电梯。

5、不配合保安员工履行查包制度。

如果员工做出以下行为,酒店将给予最后警告并罚款人民币200元的处分;

1、员工在酒店其他区域乱窜或漫无目的的闲逛。

2、服务员在没有员工陪同的情况下,独自上楼层,随意敲客房门。

3、做出违纪行为后,不服从酒店人员的管理。

4、在酒店内打架闹事,影响酒店正常的经营秩序。

5、酒后在酒店内挑衅、滋事,拒不接受管理。

如果员工做出以下行为,将责令经营者辞退该员工。

1、在酒店内打架闹事,酒后挑衅、滋事,不服从酒店人员管理,且使用不文明语言,态度蛮横,拒不接受管理。

2、违反酒店规章制度,不接受管理,殴打酒店人员。

3、破坏酒店设施、偷窃酒店物品。

XXXXXXXXX

年月日

娱乐场所负责人签字:

最新娱乐场所内部安全管理制度2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场所设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与演练、火灾事故处理及消防档案等内容。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1公共娱乐场所

具有文化娱乐、健身休闲功能并向公众开放的室内场所。包括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酒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美容院、桑拿、足浴、棋-牌室等娱乐、健身、休闲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3.2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具体是指歌舞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夜总会、桑拿浴室(除洗浴部分外)、录像厅、放映厅、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和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

3.3公众聚集场所

具体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3.4人员密集场所

g)记录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完善消防档案;

h)完成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5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

各部门负责人是所在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a)掌握本责任区消防安全情况,贯彻执行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全面落实本责任区消防安全责任;

b)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督导员工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安全用电、用火、用气规定;

c)加强用电、用热、用气设备、设施及压力容器、易然易爆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特殊工种岗位禁止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d)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工作,确保本责任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灭火器材、消防设施及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有效;

e)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组织整改,重大情况应立即向上级主管及保卫部门报告

f)发生火灾时,组织员工按预案疏散人员,扑救火灾;

g)完成公共娱乐场所确定的其它消防安全工作,接受单位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监督。

4.6消防控制室值班员

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a)熟悉和掌握消防控制室设备的功能及操作规程,按照规定测试自动消防设施的功能,保障消防控制室设备的正常运行。

b)对火警信号应立即确认,火灾确认后应立即报火警,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随即向消防主管人员报告。

c)对故障报警信号应及时确认记录,消防设施故障应及时通知相关技术部门排除,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向部门主管人员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d)不间断值守岗位,做好消防控制室的火警、故障和值班记录。

4.7自动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

自动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a)掌握自动消防系统的功能及操作规程;

b)按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开关、阀门处于正确位置;

c)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及时向上级主管人员报告

d)做好运行、操作和故障记录。

4.8保安人员职责

a)按照本单位的管理规定进行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

b)应掌握防火和灭火的基本技能,发现火灾应及时报火警并报告主管人员,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协助疏散人员。

c)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d)接到控制中心指令后,对有关报警信号及时确认。

4.9义务(志愿)消-防-队员

义务(志愿)消-防-队员从公共娱乐场所员工中以不小于50%的比例选取,应履行下列职责:

a)熟悉本单位建筑消防设施和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本人在义务(自愿)消防组织中的职责分工;

b)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了解防火知识,掌握报警、灭火与引导疏散技能,会使用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

c)做好本部门、本岗位日常安全防火工作,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督促他人共同遵守;

d)发生火灾时应当服从现场指挥,积极参加扑救火灾、疏散人员、保护现场等工作。

4.10员工

a)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

b)班前班后检查本岗位工作设施、设备、场地,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向上级主管报告;

c)熟悉本工作场所火灾危险性、灭火器材、消防设施及安全出口的位置,积极参加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发生火灾时,现场员工应及时报警并引导人员疏散、积极组织、参与火灾扑救;

d)指导、督促顾客遵守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制止私自带入烟花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的违法行为。

4.11电气焊工作业人员

h)特定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6场所设置要求

公共娱乐场所建筑的建筑结构、平面布置、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内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的具体规定。

6.1公共娱乐场所应设置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筑物内。建筑四周不得搭建违章建筑,不得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举高消防车作业场地。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设置应当符合GB50016和GB50045的规定。

6.2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馆、图书馆建筑内,不得毗连重要仓库或者危险物品仓库;不得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m,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公共娱乐场所;公共娱乐场所与其他建筑相毗连或者附设在其他建筑物内时,应当按照独立的防火分区设置。

6.2.1公共娱乐场所内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演出、放映场所的`观众厅内禁止吸烟和明火照明,严禁燃放烟火,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6.3安全疏散

6.3.1安全出口

6.3.1.1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出口的数目应通过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其中每个厅室的疏散门不应少于2个。当厅室建筑面积不超过50m2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时,可设一个疏散门。

6.3.1.2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6.3.1.3疏散用门应采用平开门,不应使用推拉门、转门、吊门、卷帘门,公共场所的疏散门应当采用消防安全推闩、门禁系统等先进的安全疏散设施。公共娱乐场所的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紧靠门口内外各1.4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

6.3.1.4商住楼内的公共娱乐场所与居民住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当分开设置。

6.3.2疏散宽度

6.3.2.1公共娱乐场所建筑内疏散楼梯、走道的净宽应根据GB50016、GB50045规定的有关疏散宽度指标和实际疏散人数计算确定。

6.3.2.2设在单层、多层民用建筑的公共娱乐场所,其楼梯和疏散走道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1m;设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娱乐场所,其楼梯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2m。

6.3.3疏散楼梯间

6.3.3.1公共娱乐场所所在的下列建筑疏散楼梯应采用室内封闭楼梯间(包括首层扩大封闭楼梯间)或室外疏散楼梯:

a)二层及二层以上的多层民用建筑;

b)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或高层民用建筑裙房;

c)地下建筑(室)地下层数为2层及2层以下或地下室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不大于10m;

d)其他应设置封闭楼梯间的建筑。

6.3.3.2公共娱乐场所所在的下列建筑应设置防烟楼梯间:

a)一类高层民用建筑或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

b)地下建筑(室)地下层数为3层及3层以上或地下室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

c)封闭楼梯间不具备自然排烟的建筑;

d)其他应设置防烟楼梯间的建筑。

注:高层民用建筑的分类按GB50045标准确定。

6.3.3.3封闭楼梯间、室外楼梯、防烟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GB50016、GB50045、GB50098中的有关要求。

6.3.3.4疏散走道通向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及前室通向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6.3.3.5地下、半地下室与地上层不应共用楼梯间,当必须共用楼梯间时,应在首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乙级防火门将地下、半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的连通部位完全隔开,并应有明显标志。

6.3.3.6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出口。当建筑层数不超过4层时,可将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设置在离楼梯间小于等于15m处。

6.3.4火灾应急照明

6.3.4.1公共娱乐场所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有火灾应急照明:

a)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

b)疏散走道;

c)观众厅、建筑面积≥400m2的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演播室;

d)消防控制室、自备发电机房、消防水泵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e)地下室、半地下室中的公共活动房间。

6.3.4.2火灾应急照明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火灾应急照明灯宜设置在墙面或顶棚上,地上部位应急照明的照度不应低于1Lx,地下部位不应低于5Lx;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房间应保持正常的照度;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最新娱乐场所内部安全管理制度7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最新娱乐场所内部安全管理制度1

为了全面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及《娱乐场所管理条理》,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规范公共娱乐场所的经营秩序,避免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依据酒店实际情况和酒店相关安全制度,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娱乐场所的经营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做任何违法犯罪的事。娱乐场所经营者要组织管理人员和员工认真学习与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酒店规章制度。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做好安全工作的自觉性。

二、健全、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在醒目位置悬挂张贴宾客须知和有关安全规定。如:提醒客人要妥善保管个人贵重物品,夜总会、桑拿设置禁止17岁以下未成年人进入的明显禁入标志。

三、配备安全工作人员和机构,重点部位、重点部门及事故易发场所,要有具体的防范措施。在经营过程中做到安全工作有计划、部署、检查,使安全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

四、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娱乐场所经营者即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负责具体工作的管理人员负有具体的领导责任。

五、在经营过程中对经营区域内的消防设施有义务维护,如发现问题及时向酒店反映,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消防设施处在良好的工作状态。

六、经营区域内严禁进行色情服务、卖淫嫖娼或组织、雇佣、引诱、容留、介绍他人从事色情服务或卖淫嫖娼;严禁吸毒、贩毒;严禁出租或传播淫秽物品;严禁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严禁进行算命、测字及封建迷信活动;严禁个人及组织联系法轮功和为其提供联系场地等。如发生以上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向酒店报告。

七、教育员工遵守酒店有关规章制度。如果员工做出以下行为,酒店将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00元的处分:

1、在公共区域及消防通道内抽烟。

2、使用酒店客用设施,如客梯、客用卫生间等。

3、上下班不使用员工通道。

4、上、下两层之间乘坐电梯。

5、不配合保安员工履行查包制度。

如果员工做出以下行为,酒店将给予最后警告并罚款人民币200元的处分;

1、员工在酒店其他区域乱窜或漫无目的的闲逛。

2、服务员在没有员工陪同的情况下,独自上楼层,随意敲客房门。

3、做出违纪行为后,不服从酒店人员的管理。

4、在酒店内打架闹事,影响酒店正常的经营秩序。

5、酒后在酒店内挑衅、滋事,拒不接受管理。

如果员工做出以下行为,将责令经营者辞退该员工。

1、在酒店内打架闹事,酒后挑衅、滋事,不服从酒店人员管理,且使用不文明语言,态度蛮横,拒不接受管理。

2、违反酒店规章制度,不接受管理,殴打酒店人员。

3、破坏酒店设施、偷窃酒店物品。

XXXXXXXXX

年月日

娱乐场所负责人签字:

最新娱乐场所内部安全管理制度2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场所设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与演练、火灾事故处理及消防档案等内容。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1公共娱乐场所

具有文化娱乐、健身休闲功能并向公众开放的室内场所。包括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酒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美容院、桑拿、足浴、棋-牌室等娱乐、健身、休闲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3.2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具体是指歌舞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夜总会、桑拿浴室(除洗浴部分外)、录像厅、放映厅、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和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

3.3公众聚集场所

具体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3.4人员密集场所

温馨提示! 你需要支付 ¥1.00 元后才能查看付费内容
点赞(0)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