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各地一定要做好养老防诈骗工作,下面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了《2022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2022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1

为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诈老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预防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增强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防控能力,切实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有效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根据省、市、县相关工作要求,经xx县建筑材料总厂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厂养老服务领域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从更高站位认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好群众最恨最怨最烦的问题,守护好老百姓“养老钱”是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的迫切愿望,是保持全厂政治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务实举措。村居、各相关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结合起来,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县建筑材料总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总厂党委副书记、厂长xx任组长,厂党委委员、常务副厂长胡国安任副组长,派出所所长、民政所所长、村居支部书记为成员。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厂综治办,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开展,明确厂村和相关站所工作责任,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全厂打击养老诈骗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构建全厂防范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工作新格局,全厂上下反诈工作责任进一步落实,人民群众自防意识和自防能力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反诈”防线进一步提升,全厂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无新增,人民群众受骗损失无新增,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四、工作措施

1、落实属地责任。总厂将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作为“民生重点工程”来抓,纳入年度工作重点,专题研究安排,定期评估,确保反诈责任和措施落早落细落实。专班结合厂村会议安排部署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村居要切实肩负属地责任,切实控制住发案和损失。

2、落实站所责任。实行站所管干部职工责任制。严格按照总厂工作专班和县级主管部门安排,落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责任,明细本行业工作任务,落实防范宣传措施,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防范意识和自防能力,确保单位零发案。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村居、站所要明确工作目标,周密安排部署,高位推动落实,要明确包抓领导、任务到岗到人、明晰方法路径、强化工作举措,一抓到底推进落实,确保“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取得实效。

2、强化反诈措施。厂、村、站所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和“常态化、精细化、精致化”工作要求,以“明责、践诺、结果”主题作风整顿为抓手,转作风、勇担当、善作为,切实把作风整顿成果体现在工作实绩上,充分发挥考核杠杆的助力作用,勤检查、严督导,盯进度、抓整改,责任风险共担、压力层层传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细。

3、注重协作配合。村居、站所要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密切配合、目标同向,纵横联动、攻坚克难,同心协力打一场反诈人民战争。

4、不断总结提升。村居、站所要注重研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形势变化与特点,创新方法,增强打击防范质效。要注重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做法,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不断把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推向纵深,取得实效。

2022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2

为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切实保障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市民政部门有关部署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在党的__大召开前,全面压降养老服务诈骗存量风险、全力遏制新增风险。在防范化解中,坚决防止发生群访和集体上访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坚决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摸底排查。对已经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开展全面摸排。

一是明确摸排主体。已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由备案的民政部门负责摸排;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法人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由服务场所所在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负责摸排。摸排中,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充分依托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深入开展诈骗风险摸排。

二是明确摸排重点。在机构类型方面,重点排查民办、公建民营、规模相对较大或涉足多产业领域的养老服务机构。在摸排事项方面,重点排查养老机构(场所)的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是否有经济类犯罪记录或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情况,特别是要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

三是明确摸排方法。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逐一上门排查,因疫情原因不能上门的,综合运用视频、电话、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有关情况,特别是要询问入住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了解养老服务机构是否收取预付费以及告知风险等情况。注重利用互联网大数据资源,如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通过多维度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风险画像并建立相应数据库。

(二)分类处置隐患。坚持“排查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的工作原则,对风险排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低到高的“绿黄橙红”风险管控名单。

“绿色”管控。对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机构,纳入绿色名单进行管理,正常开展日常监管。

“黄色”管控。对发现收取大额预付费,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养老机构,以及近年存在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等经营服务有潜在风险隐患的机构,纳入黄色名单进行管理。对于这类机构,主要提示引导其规范运营管理,避免快速扩张导致资金链断裂,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强日常监测。

“橙色”管控。对发现主要负责人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投诉举报、纳入黑名单的机构,以及预付费资金使用不规范,但资可抵债运营比较平稳的机构,纳入橙色名单进行管理。对于这类机构,及时向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政法机关进行线索通报,对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

“红色”管控。对发现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的机构,以及收取大额预付费且资不抵债的,或引起不良影响或者重大舆情的,纳入红色名单进行管理。对于这类机构,及时向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政法机关进行线索通报,配合处非牵头部门、公安机关等依法严厉打击,并协助做好老年人妥善安置、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坚决防范发生冲击社会底线的极端事件。对机构中涉嫌犯罪的人员,直接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三、工作安排

本次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自20XX年12月中旬至20XX年2月底,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20XX年12月中旬至20XX年12月底)。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结合实际,迅速组织动员,研究吃透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方案,精心部署安排。

(二)摸排整治(20XX年1月初至20XX年2月中旬)。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全面摸清本地区养老服务领域存在的诈骗风险,边排查、边评估、边管控、边整治。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定期填报相关统计表格(附件1-4),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三)分析总结(20XX年2月中旬至20XX年2月底)。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对本次摸排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完善监管长效机制,形成工作总结报送市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要把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工作纳入单位“一把手”工程,纳入20XX年民政重点工作,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要结合民政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和本地实际,研究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要按照20XX年2月底前完成摸排整治任务要求,倒排工期,抓好落实,确保党的__大召开前,养老服务诈骗风险得到有效遏制和化解。

(二)加强宣传引导。在党的__大召开前,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一次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养老服务诈骗宣传活动。要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要走进社区、走进机构、走进公园、走进广场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精准宣传;要坚持宣传养老床位是用来养老的,不是用来炒的;要及时跟踪社会热点,认真对待信访问题线索,加强防范化解过程中的负面舆情监测和应对。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工作进展,发现重大案件线索、重大风险隐患,第一时间向属地党委、政府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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