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整理了关于疫情乙类乙管常态化工作预案范文,一起来看看吧。

疫情乙类乙管常态化工作预案范文1

2022年12月26日起,国家将新型冠状病毒__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2023年1月8日起,将对新冠病毒感染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

为平稳有序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的通知》和《酒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围绕“保健康、防重症、降病亡”,调整防控措施,加强应对准备,平稳有序实施“乙类乙管”,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实施分级分类收治;检测策略调整为“愿检尽检”;调整疫情信息发布频次和内容;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

除疫情流行时的养老机构、福利机构外,其他场所一律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主要任务

1.加快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进度。

要抢抓当前短暂的窗口期,按照“党政找人、行业动员、卫生打苗”,早打快打,争分夺秒加快老年人疫苗接种工作,确保2023年1月20日前,全市80岁以上老年人第一剂次接种率、全程接种率,加强免疫接种率均达到90%;60-79岁人群的全程接种率、加强免疫接种率均达到95%,实现“应接尽接”。

在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基础上,在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及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较严重基础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中开展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做好宣传动员,实现“愿接尽接”。

(疫苗接种专班牵头,各镇、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医疗资源储备。

强化发热门诊(诊室)设置管理,按照“应设尽设、应开尽开”的原则,二级以上医院均要设置发热门诊,保证24小时开放,不得关闭或停诊;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均要设置发热诊室,发热诊室至少配备1名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各类门诊部、诊所均要接诊发热患者,满足患者就医需要。

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备配备和升级改造,配备充足的医疗力量。

重点做好住院床位和重症床位准备,配足配齐高流量呼吸治疗仪、呼吸机、监护仪等重症救治设备,改善氧气供应条件。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综合ICU床位和“可转换ICU”床位数量均不少于总开放床位数的4%,二级综合医院要独立设置重症医学科,二级专科医院要设置重症监护病房。

将符合条件的方舱医院提标改造为亚(准)定点医院,按照床位总数的10%设置监护床位,其他方舱医院仍然保留。

要加大投入,按照填平补齐原则,确保于2023年1月5日前完成任务。

(医疗救治组牵头,市卫生健康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重症医护人员扩充。

尽快配备充足重症医护力量,三级医院要按照1张ICU床位配备1名医生和2.5-3名护士的标准,配备充足医护力量,合理安排班次人员,每班次8-12小时。

同时,储备20%-30%的医护人员作为后备力量。

要根据疫情重症发病率上升趋势,测算最大医护人员需求量,通过开展呼吸科、急诊科、内科、儿科等相关学科综合ICU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转岗一批,通过对住院医师规培生、应届毕业生、5年内退休的医务人员及有执业资格的社会人员招聘返聘一批,尽快补足重症医护急需力量。

建立重症医学专业医护人员和其他经培训医护人员混合编组工作模式,确保重症患者医疗救治工作有序开展。

(医疗救治组牵头,市卫生健康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储备充足的防治药品和检测试剂。

新冠药品保障专班要通过多种途径,做好相关中药(甘肃方剂)、对症治疗药物、抗新冠病毒小分子药物、抗原检测试剂的储备工作,确保在疫情高峰期间解热、止咳、抗生素和抗病毒“四类药”不断供、有保障。

市级以上医疗机构按照三个月的日常使用量动态准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中药、抗新冠病毒小分子药物、解热和止咳等对症治疗药物(日常使用量基数根据12月10日、15日、25日三天平均消耗量计算);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服务人口数的15%-20%动态准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中药、对症治疗药物和抗原检测试剂;药品零售企业及药店都要储备足量的“四类药”和抗原检测试剂,力争不断供、能买上。

(物资保障组牵头,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分级分类救治患者。

?要认真落实省、市新冠__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患者症状的轻重缓急,依托“市、镇、村”三级医疗网络,有效分流患者,形成有序分级诊疗秩序。

以新冠病毒感染为主的患者:无症状轻症居家治疗,普通型到亚定点医院,重症到定点医院;以其他疾病为主的新冠病毒感染者:小病不出村,普通病在乡镇,常见病、多发病在县级,大病、疑难危重症到市级。

收治的危重症患者,需上转且病情允许长距离转院的,转酒泉市人民医院或省级医院救治。

要积极主动与省上确定的省内对口帮扶三级医院对接联系,争取在医疗救治、医护力量、远程医疗等方面给予指导支持,尤其是针对重症、急诊、呼吸、儿科等急需薄弱学科要重点帮扶支持。

二级医院要按照ICU设置标准,加快完善提高重症医学科设备配置和人员培训储备,确保90%的常见病、多发病和80%的大病在市域内诊治。

市级医院要向包干片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出呼吸、感染、中医等专业医师,驻点指导;要组建医疗小分队,下沉基层开展巡回医疗。

基层医疗机构要提高对高风险重点人群的早期识别、健康监测和救治转诊能力。

三、组织保障

13.强化组织领导。

各镇、各部门要把落实“乙类乙管”措施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指挥调度、亲自推动落实。

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措施,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周密组织实施,加强力量统筹,推动各项措施落细落小落实。

(疫情防控指挥部牵头,市卫生健康局、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强化责任落实。

要靠实各方责任,各镇、各相关部门和各单位都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进一步增强紧迫性和责任感,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专责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分兵把守。

党员干部要倾尽全力服务群众,各级共、青、妇要充分发挥群团组织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志愿者等发挥好社会团体联系服务各方的作用。

(督查组牵头,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强化资金保障。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重症防治医疗资源储备的资金投入,通过政策倾斜、项目支持、增加预算、统筹整合,医保资金提前预付,争取社会各方捐赠等多种方式,想方设法支持医疗资源扩容、药品设施储备,保障医务人员待遇,确保平稳渡峰。

(物资保障组牵头,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局、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强化宣传引导。

要广泛宣传倡导“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

要加强“乙类乙管”的培训宣传,充分宣传疫苗接种、分级分类诊疗、重症患者救治、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关心关爱医护人员等措施对于应对疫情的关键作用,筑牢群防群控的基础。

要强化风险防范,准确把握实施“乙类乙管”后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可能面临的突出风险,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引导,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面整体防控,落实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

(宣传及舆情应对组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局、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强化督导检查。

要加大“乙类乙管”重点任务落实的督查力度,重点督查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部门的主管责任落实情况,确保重点任务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

要将督查结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督查组牵头,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卫生健康局、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检测方案

2.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指引

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疫情检测方案

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个人防护指南

疫情乙类乙管常态化工作预案范文2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因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市场供应,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生活必需品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各股室及市场服务中心、执法大队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本预案。

2.做好生活必需品及成品油市场运行监测,判断市场运行状态。

3.及时向区委、政府和市商务局报告市场异常波动态,统一组织、配合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开展市场保供应急工作,督促、检查应急商品调剂、征购及组织调运等工作,保证市场供应。

4.做好宣传工作,引导理性消费,稳定市场。

领导小组下设市场监测信息组、市场供应保障组。

商务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按商务局(__)3号文件执行。

市场监测信息组:

负责做好生活必需品、成品油、口罩、消毒液等物资市场监测,适时发布市场监测信息,有效指导生产经营,促进产销衔接,引导居民消费,稳定市场预期;负责政策措施的宣传,市场运行动态的信息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迅速处置。

市场供应保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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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乙类乙管常态化工作预案范文1

2022年12月26日起,国家将新型冠状病毒__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2023年1月8日起,将对新冠病毒感染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

为平稳有序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的通知》和《酒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围绕“保健康、防重症、降病亡”,调整防控措施,加强应对准备,平稳有序实施“乙类乙管”,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实施分级分类收治;检测策略调整为“愿检尽检”;调整疫情信息发布频次和内容;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

除疫情流行时的养老机构、福利机构外,其他场所一律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主要任务

1.加快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进度。

要抢抓当前短暂的窗口期,按照“党政找人、行业动员、卫生打苗”,早打快打,争分夺秒加快老年人疫苗接种工作,确保2023年1月20日前,全市80岁以上老年人第一剂次接种率、全程接种率,加强免疫接种率均达到90%;60-79岁人群的全程接种率、加强免疫接种率均达到95%,实现“应接尽接”。

在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基础上,在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及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较严重基础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中开展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做好宣传动员,实现“愿接尽接”。

(疫苗接种专班牵头,各镇、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医疗资源储备。

强化发热门诊(诊室)设置管理,按照“应设尽设、应开尽开”的原则,二级以上医院均要设置发热门诊,保证24小时开放,不得关闭或停诊;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均要设置发热诊室,发热诊室至少配备1名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各类门诊部、诊所均要接诊发热患者,满足患者就医需要。

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备配备和升级改造,配备充足的医疗力量。

重点做好住院床位和重症床位准备,配足配齐高流量呼吸治疗仪、呼吸机、监护仪等重症救治设备,改善氧气供应条件。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综合ICU床位和“可转换ICU”床位数量均不少于总开放床位数的4%,二级综合医院要独立设置重症医学科,二级专科医院要设置重症监护病房。

将符合条件的方舱医院提标改造为亚(准)定点医院,按照床位总数的10%设置监护床位,其他方舱医院仍然保留。

要加大投入,按照填平补齐原则,确保于2023年1月5日前完成任务。

(医疗救治组牵头,市卫生健康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重症医护人员扩充。

尽快配备充足重症医护力量,三级医院要按照1张ICU床位配备1名医生和2.5-3名护士的标准,配备充足医护力量,合理安排班次人员,每班次8-12小时。

同时,储备20%-30%的医护人员作为后备力量。

要根据疫情重症发病率上升趋势,测算最大医护人员需求量,通过开展呼吸科、急诊科、内科、儿科等相关学科综合ICU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转岗一批,通过对住院医师规培生、应届毕业生、5年内退休的医务人员及有执业资格的社会人员招聘返聘一批,尽快补足重症医护急需力量。

建立重症医学专业医护人员和其他经培训医护人员混合编组工作模式,确保重症患者医疗救治工作有序开展。

(医疗救治组牵头,市卫生健康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储备充足的防治药品和检测试剂。

新冠药品保障专班要通过多种途径,做好相关中药(甘肃方剂)、对症治疗药物、抗新冠病毒小分子药物、抗原检测试剂的储备工作,确保在疫情高峰期间解热、止咳、抗生素和抗病毒“四类药”不断供、有保障。

市级以上医疗机构按照三个月的日常使用量动态准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中药、抗新冠病毒小分子药物、解热和止咳等对症治疗药物(日常使用量基数根据12月10日、15日、25日三天平均消耗量计算);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服务人口数的15%-20%动态准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中药、对症治疗药物和抗原检测试剂;药品零售企业及药店都要储备足量的“四类药”和抗原检测试剂,力争不断供、能买上。

(物资保障组牵头,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分级分类救治患者。

?要认真落实省、市新冠__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患者症状的轻重缓急,依托“市、镇、村”三级医疗网络,有效分流患者,形成有序分级诊疗秩序。

以新冠病毒感染为主的患者:无症状轻症居家治疗,普通型到亚定点医院,重症到定点医院;以其他疾病为主的新冠病毒感染者:小病不出村,普通病在乡镇,常见病、多发病在县级,大病、疑难危重症到市级。

收治的危重症患者,需上转且病情允许长距离转院的,转酒泉市人民医院或省级医院救治。

要积极主动与省上确定的省内对口帮扶三级医院对接联系,争取在医疗救治、医护力量、远程医疗等方面给予指导支持,尤其是针对重症、急诊、呼吸、儿科等急需薄弱学科要重点帮扶支持。

二级医院要按照ICU设置标准,加快完善提高重症医学科设备配置和人员培训储备,确保90%的常见病、多发病和80%的大病在市域内诊治。

市级医院要向包干片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出呼吸、感染、中医等专业医师,驻点指导;要组建医疗小分队,下沉基层开展巡回医疗。

基层医疗机构要提高对高风险重点人群的早期识别、健康监测和救治转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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