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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规模核酸采样工作方案后勤及物资保障工作1
为强化我镇疫情防控工作,积极面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根据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安排,现拟定本预案。请各企事业单位、相关部门、村(社区)、全体机关干部高度重视,按要求落实。
一、成立镇常态化核酸检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二、前期工作
(一)摸清辖区人员底数
各村(社区)要以居民小组为单位建立常住人员台账。收集辖区内常住人员信息,信息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户籍地址、常住地址、户主、联系电话、工作单位;
住址信息应精确到小区(院落)、楼栋号、单元号、楼层号。台账应实时更新并制成电子文档。此项信息由各村(社区)于11月6日前报镇指挥部备案,同时自行妥善保管一份,在应急响应时及时提供并使用(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也要按上述要求建立工作人员台账)。
(二)做好常态化核酸检测采样点安排
1.核酸检测采样点位设置。按照在疫情发生后一周内实现辖区内人口核酸检测全覆盖的要求。1个检测点的采样能力为>2500人/天,按照2日内完成全市常态化核酸检测采样工作的要求,12个村(社区)根据实际确定核酸检测采样点12个,学校、企事业单位设置专项采样点1个。
2.采样点布局。采样点的地点选择在出入口不在同一位置的空旷区域,综合考虑通风、交通方便、方便群众、有群众排队的空间、不聚集、保持一米间隔距离等因素,各村(社区)要根据本辖区人员分布,合理科学布局采样点。
3.采样点的工作人员配置。采样点采用三班倒运行机制(一班7:00到12:00,二班12:00至17:00、三班17:00至21:00)。一个采样点一个班人员基本配备标准为:主要负责人1人(镇机关干部),副负责人1人(村、社区、企业、学校主要负责人),医务人员3人,填表登记录入人员4—6人,各村(社区)居民小组长、治安秩序维护人员1—2人,情绪疏导员1人。
4.后勤保障准备。各村(社区)提前储备、配置好采样点后勤物资。采样点应有:桌椅2套(各2张桌子、4—6把座椅),帐篷2个、警戒线条带100米以上、老年人(儿童)特殊通道、手提小喇叭1—3个、电脑、打印机、口罩、消毒液、核酸采样点标识。以上物资中,帐篷、警戒线条带、口罩、消毒液、核酸采样点标识由镇政府统一提供,其它物资由村(社区)负责。采样点其他后勤保障工作由各村(社区)负责。
根据以上要求,各村(社区)《采样点设置安排表》附后。
三、做好培训工作
常态化核酸检测涉及千家万户,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是应急状态下的特殊任务。需要迅速、全面、高效、有序进行,要做好此项工作,必须精心组织,事前要组织好全体工作人员培训。采样点工作人员的培训由镇人民政府、各村(社区)组织,卫生院医生负责防护知识的培训。培训及应急演练时间:11月9日—13日。
四、预案启动
接市指挥部通知,立即启动本预案。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核酸检测采样工作的统一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核酸检测采样工作,根据采样点的设置,做好每个采样点覆盖人群的组织、检测采样、送样、统计和秩序维护工作,错时分批组织好人员到核酸采样点位进行采样,防止人群聚集,维护好现场秩序。
职责分工及相关工作安排
1、按照职责分工共分为8个专项工作组,分别为:
(1)综合协调组;
(2)技术指导组;
(3)信息排查收集、推送、业务指导组;
(4)防疫消毒组;
(5)舆情控制、宣传教育引导组;
(6)应急处置、稳定疏导组;
(7)交通安全引导、秩序维护组;
(8)后勤保障组。具体分工及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核酸检测期间对各工作小组、检测点、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协调;
机关群众接待,其他事务处理。
(2)技术指导组
组长:
成员:卫生院工作人员、村(社区)卫生站医务人员
工作职责:对核酸采样医护知识、各检测点防护知识进行业务指导,确保核酸采样标准高效,采样点防疫措施到位。
组长:
成员:各点联系干部、村(社区)书记
职责:负责集镇社区、村、村各检测点工作综合协调
(4)企事业单位检测点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配合
镇属各企事业单位、相关部门、机关各办所和村(社区)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性,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所有工作人员确保通讯畅通,按时到岗到位,服从指挥,听从安排,遵守纪律,保守秘密,尽职尽责,确保有序推进。
(二)加强情报信息收集研判
预案启动后,各联村(社区)负责人要及时收集信息,汇报情况,重大状况及时报告,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及时有效支撑。
(三)严格责任追究
各领导干部、各村(社区)要以高度的责任心有序组织。按照指挥部工作要求,认真履职,维护好辖区社会稳定。凡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而发生涉稳及公共卫生安全事件,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大规模核酸采样工作方案后勤及物资保障工作2
按照《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xx〕271号)、《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229号,附件6: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关于印发新冠病毒核酸10合1混采检测技术规范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xx〕352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设置新冠病毒核酸采样点,强化采样管理,杜绝发生采样人群交叉感染事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酸采样点要求
(一)采样人员要求
从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标本采集的技术人员应当经过生物安全培训(培训合格证),熟悉标本种类和采集方法,熟练掌握标本采集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做好标本信息的记录,确保标本质量符合要求、标本及相关信息可追溯。采样点医务人员须注册到本市责任医疗机构。
(二)采集场地要求
1.医疗机构内部采集点:全市各医疗机构内设置新冠病毒采样点应当遵循安全、科学、便民的原则。采样点应当为相对独立空间,具备通风条件,内部划分相应的清洁区和污染区,配备手卫生设施或装置。设立独立的等候区,尽可能保证人员单向流动,落实“1米线”间隔要求,严控人员密度。
2.人群筛查(社会)集中采集点:作为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期间,我市医疗机构服务便民延伸的临时采集点,疫情结束后立即予以撤销。设置时须由本市注册人数不少于10个医护人员的医疗机构主导设立,并承担主体责任;要求场所具备通风条件,周边无直接相邻经营商户,间隔距离不得小于3米,场地相对独立;根据原有场地条件,划分为等候区、信息登记区、采集区、缓冲区、临时隔离区和医疗废物暂存区,各区相对独立,并能和工作开展相适应,医务人员、采样人员和医疗废物通道明晰,不产生交叉重叠,依照“六区三通道”进行现场布局,严格落实1米线要求,有效分散待检人员密度,配置相应操作设施设备,各种标识明晰;开展现场采样期间,设置医疗机构必须配置不少于1名执业注册医师或执业护士参与应急救助,并设置急救设备备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3.住院病例的标本由所在医院的医护人员采集。
4.密切接触者标本由当地指定的疾控机构、医疗机构负责采集。
5.标本的采集、运送、存储严格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的通知》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执行。
(三)其他要求
1.承接外送标本的协作核酸检测机构须具备广东省第三方检测资质,且新型冠状病毒病毒核酸检测室间质评和室内质控达标。
2.必须开通对接“健康珠海”平台预约软件、广东省新冠病毒检测信息系统、珠海市特定人员前置核酸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核酸采样信息必须30分钟内同步到两个信息系统省平台,核酸检测结果需在12小时内同步到省信息系统和珠海市信息系统(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急诊必须在4-6小时反馈核酸检测结果)。
3.医疗废物处置必须符合要求,统一收集处置,费用自理,不得私自处理。
4.通过购买服务外送样本检测必须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加强外送样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xx〕306号)执行,由外送样本医疗机构承担检测主体责任,严格选择检测机构,确保检测质量。
申报、审核和发布
(一)申报程序及提交资料
1.申报程序。责任设置医疗机构自行选址提交资料报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初审现场审核审核合格发布。
2.需要提交的资料。(1)申请采样点可行性报告;(2)检测机构资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基因扩增和二级生物安生实验室备案、室间质评证书);(3)人员资质(医务人员相应执业资质、采样人员培训合格证明);(4)采样场地租赁合同,如外送样本需同时提交工作协议;(5)采样场地设置平面图;(6)预约平台和采样信息、检测结果上报信息系统情况说明。
(二)审核和发布
各采样点须经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并对外发布后方可开展新冠病毒核酸采样。
(一)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市管医疗机构设置采样点的审核。
(二)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新冠病毒核酸采样点审核。
二、管理要求
大规模核酸采样工作方案后勤及物资保障工作5
关于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
为坚决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立足早发现、早处置,充分发挥核酸检测作为及早发现潜在风险的最有效手段,近日,我市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的压力测试工作,经对疫情形势分析研判,并结合广大市民提出的意见建议,现将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通告如下:
一、每周开展一次市民区域核酸检测,由各县区有序组织,广大市民主动参与,按规范要求积极配合。
二、无域外行程轨迹的市民,需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出相关场所。
三、有域外行程轨迹的市民,需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出相关场所。
四、域外来(返)盘人员需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盘后24小时内自主就近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五、重点人群检测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就近在常态化便民采样点或指定地点采样,检测结果向所属单位报告。
六、前往医疗机构就诊需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急诊除外)。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希望广大市民非必要不离盘,少聚集,做好个人日常防护,主动告知来(返)盘人员提前24小时向社区(村)报备,参加核酸检测时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导,有序排队,保持1米以上距离。
以上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大规模核酸采样工作方案后勤及物资保障工作6
为贯彻落实近期全省疫情防控调度会及省委第87次疫情防控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发挥核酸检测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省疫情形势趋于整体平稳,但周边多省份相继出现局部聚集疫情,且毒株以奥密克戎为主,呈现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隐匿性高、无症状感染者占比大等特点,对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核酸检测作为当下筛查感染者的关键技术手段,可及时发现传染源、降低疫情扩散风险、为后续防控工作赢得时间。依据《关于转发重点行业重点机构重点人员分类防控措施的通知》(吕疫情防控领导组发〔2022〕10号)、《关于做好常态化核酸检测相关工作的通知》(吕疫情防控办函〔2022〕191号)、《关于转发加强公共场所和聚集性活动核酸检测证明查验工作的通知》(吕疫情防控领导组发〔2022〕14号)、《关于做好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的补充通知》(吕疫情防控办函〔2022〕195号)精神,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以核酸检测为中心扩大预防,进一步加强核酸检测工作的组织部署,更好服务于疫情防控大局。
二、总体要求
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按照市防控办《关于转发重点行业重点机构重点人员分类防控措施的通知》(吕疫情防控领导组发〔2022〕10号)文件要求的频次,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建立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日报告制度。常态化防控情况下,全市居民每15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每月1-2日、15-16日),所有居民15分钟可到达核酸检测标本采集点,核酸检测对所有人员实行免费。
三、工作原则
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民参与、突出重点;定期检测、分类管理,系统管理、及时上报;方便检测、全民免费,常态推进、筑牢防线。
四、工作任务
(一)建立核酸检测体系。
1.场所设置。市医疗集团牵头,以汾阳市人民医院PCR实验室为中心,分别设置三类核酸检测标本采集点,山西省汾阳医院发热门诊、汾阳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各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区三个街道办公共场所设置固定采集点31个,汾阳医院和汾阳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保持全天候24小时运行,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需要公布运行时段;整合所有村级卫生室设置80个备用采集点(原则上满足居民2000人左右选择有宽敞地点的位置),在全民检测时使用;在4个高速卡口和火车站、汽车站设置6个临时采集点,全天候24小时运行。
2.人员配备。核酸检测实验室人员由汾阳市人民医院检验科为主,抽调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技术人员补充,满足24小时4班倒运行。核酸检测标本采集人员来源:(1)以属地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抽调医务人员为主,汾阳医院、汾阳市人民医院、汾阳市中医院、汾阳市妇幼计生中心各抽调10名采集人员补充三个街道办公共场所固定采集点使用;(2)交通卡口核酸采集人员由医疗集团抽调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满足24小时运转使用;(3)每月两次全员核酸检测可由民营医院抽调补充三个街道办固定采集点使用,或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培训100名有医学教育背景人员,储备为应急核酸检测标本采集人员。
3.标本采集。固定采集点标本采集人员由医疗集团统一调配各市直医疗机构储备队伍,主要完成重点人群定期日常检测;储备采集点负责每月两次全民核酸检测,属地政府负责采集点现场的组织领导、信息登记、后勤补给、秩序维护等,具体工作按照《汾阳市全员新冠核酸检测工作方案(第三版)》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4.标本转运。按照属地化原则,由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专人逐级转运至汾阳市人民医院PCR实验室。交通卡口临时采集点标本由医疗集团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市中医院、妇幼计生中心救护车归医疗集团标本转运调配使用。
(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
各单位要充分履职尽责,完善部门核酸检测工作方案,按照吕梁市疫情防控办《关于转发重点行业重点机构重点人员分类防控措施的通知》(吕疫情防控组发〔2022〕10号),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分门别类建立本部门和本单位重点人员名单和管理台账,实施精细化、动态化、数据化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每天按时报送《汾阳市重点行业、重点机构、重点人员核酸检测日报表》。各部门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报送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情况,务于每日下午17:00前报送前一日检测数据(邮箱:fywsjgyx@126.com)
(三)公共场所核酸检测查验。
全市各级各类公共场所建立常态化查验监测机制,从5月20日起,按照“谁管理、谁组织、谁负责”原则,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单位等重点单位,大型商超、农贸市场、餐饮住宿、医疗机构(急诊急救除外)、旅游景点、商务楼宇、交通场站、零售药店、学校(含托幼儿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等重点场所,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城际客运等公共交通工具,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棋牌室、麻将馆、网吧、KTV、影剧院等文化娱乐场所,按摩、理发、洗浴、足疗、水疗、茶庄、酒吧、美容院、健身房、体育馆、游泳馆、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密闭场所,会议培训、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团队旅游等“聚集性活动”,要严格落实测温、扫验码(场所码、健康码、行程卡)、查证(5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无5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上述场所,并提醒其及时开展核酸检测。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党委、政府要统筹组织好辖区内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督促辖区内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主体责任,基层党组织要做好组织动员工作;要在摸清人员底数的基础上科学合理设置核酸采样点,配齐核酸采样所需相关物资、信息录入设备,做好后勤、信息网络等保障工作,引导群众有序进行核酸检测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部门、单位配合属地做好职工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及时了解人员健康码情况,对未按规定完成核酸检测的人员要进行检点督促,确保其及时完成核酸检测。
(三)部门协同作战。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系统内人员及时按照要求完成核酸检测,同时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形成有效合力。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提供核酸检测技术支持,做好采样和检测服务;财政部门负责常态化核酸检测所需经费保障工作;环保部门负责核酸采样点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核酸检测;其他住建、商务、教育、民政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核酸检测服务工作。
(四)畅通信息系统。市医疗集团我市核酸检测信息平台对接机制,各级各类场所核酸检测查验以国务院客户端、山西健康码或检测机构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平台核酸查询结果或纸质报告为凭证,平台以核酸检测时间为准,纸质报告以报告时间为准。
(五)严格查验结果。全市所有公共场所要在显著位置设置明显标识,提醒群众需查验5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安、交通、市场、文旅、住建、商务、教育、民政等职能部门深入所管理各场所和单位,对不按规定查验核酸检测证明,要求立即整改;引起疫情传播风险的场所和单位,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大规模核酸采样工作方案后勤及物资保障工作7
为推动我县民营医院不断加强内涵建设、规范执业行为、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实施范围及主题
(一)实施范围:各民营医院
(二)活动主题:“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