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超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超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1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全市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卫生部制定的《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食品卫生监督程序》和《咸宁市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草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市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食物中毒、食品污染事故和以食品为载体的恐怖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特别重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ⅰ级)

xx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特别重大的食品卫生突发事件。

2、重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ⅱ级)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3、较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ⅲ级)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4、一般食品卫生突发事件(ⅳ级)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XX人,未出现死亡病例,或一起食物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下,但事故发生在学校、全市、全省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

(五)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提高全社会对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

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根据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

市政府负责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

市政府和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科研和培训,为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科技保障。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食品卫生事件。

要广泛组织、动员公众参与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全市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成立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并根据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启动应急预案

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设立食品卫生突发事件防控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食物中毒防控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管理与监督检查。

(二)应急处理办事机构职责

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各项指令和任务。

根据工作需要,办公室内设综合、信息等若干应急处理专业组,其组成及职责如下:

1、综合组。

②对于较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iii级),应当在接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信息2小时内尽快向本级政府报告,同时向xx卫生行政部门及上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应立即组织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市政府应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尽快向上一级政府报告。

③对于特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i级)和重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ii级),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信息后1小时内上报上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也可同时直接上报xx卫生行政部门;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本级政府报告。

3、报告内容

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程。

事件发生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监测报告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事件的调查情况,填写《食物中毒事故个案调查登记表》和《食物中毒事故调查报告表》,调查处理结束后,撰写技术型总结报告,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上报。

(1)首次报告。

未经调查确认的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或存在隐患的相关信息(包括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地址、发生中毒时间、中毒人数(死亡人数)、可疑中毒食物及中毒症状等),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和拟采取的措施。

(2)进程报告。

应包括事件性质、波及范围、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

(3)结案报告。

应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现场调查及样品检测结果,采取的防治和控制措施及效果,事件处理经过、结果及分析和讨论,成绩与问题、建议等。

食品卫生突发事件调查处理过程中的电话记录、现场调查笔录、现场检查笔录、控制决定等执法文书,监测记录、采样送检单、检验原始记录和报告、事件的总结报告等资料应归档保存。

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每年底,将辖区内当年发生的食品卫生突发事件进行分析汇总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三)应急反应

发生突发食品卫生事件时,市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分级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级别应急反应。

1、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分级反应

(1)一般食品卫生突发事件(iv级)的应急反应

市卫生行政部门接到一般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突发事件iv级应急反应。

在市政府领导下,成立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辖区内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组织管理与指挥协调,向同级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2)较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iii级)的应急反应

发生较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报告时,市卫生行政部门做出iii级预警后,市政府根据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议和食物中毒突发应急处理的需要,由市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启动iii级应急反应,在地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指挥协调本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市卫生行政部门同时立即启动突发事件iii级应急反应,及时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适时对本应急反应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必要时请求省卫生厅予以支持,保证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特别重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i级)和重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ii级)的应急反应

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报告时,市卫生行政部门做出i级、ii级预警后,市政府根据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议和食物中毒突发应急处理的需要,由市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启动二级、一级应急反应。

在国家、省和地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指挥协调本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市卫生行政部门同时立即启动突发事件ii级、i级应急反应,及时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适时对本应急反应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必要时请求国家卫生院予以支持,保证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应急处理措施

(1)医疗救治

负责病人的现场抢救、运送、诊断、治疗,检测样本采集,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

必要时调动市直其他医疗机构参与处理。

(2)事件现场流行病学调查

在接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及时组织流行病学调查小组赶赴现场,按照《食物中毒诊断标准技术处理总则(gb14938-1994)等要求,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初步判断是否食物中毒及中毒类别。

(3)卫生监督现场调查与处置

卫生监督机构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监督程序》及《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食物中毒事故进行调查,采取卫生行政控制措施,调查工作由2名以上卫生监督员依法进行。

(四)反应终止

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经应急反应,在完成对被污染食品封存、销毁等控制措施、对被污染场所及食品用工(用)具等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并经消毒效果监测合格,没有续发中毒患者,经专家组进行评估后提出建议,由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报告,经同级政府批准,可以结束应急反应。

(五)信息发布

发布赤壁市信息需上报xx卫生行政部门,经卫生部授权后,由省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向社会发布事件信息,其他各级政府部门及单位无权向社会发布。

(六)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查处

六、附则

(一)名词术语

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是指因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或者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品摄入后出现的非传染性(不属于传染病)的急性、亚急性疾病的食物中毒事件以及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严重食品污染。

(二)本预案由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三)本预案由发布之日起实施。

超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2

为了应对超市突发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有关精神,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李红英为组长,李小龙、梁军任副组长。

组员: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应急处理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

二、应急准备

应急领导小组建立与相应疾病控制机构建立密切联系,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应急训练和技能培训。

三、疫情报告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各食品服务实体负责人在30分钟内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报告情况。

(1)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2)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

2、应急领导小组在1小时内向行政部门报告。

3、各食品服务实体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许瞒报、谎报、缓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接到报告的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各司其职,展开对报告事件的调查核实,并配合超市及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四、应急处理

1、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启动应急处理工作,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提出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并对突发事件的技术调查、取证、处置、控制的具体措施,分头落实到位。

2、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预案规定和职责要求,严格服从超市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指挥,全部到达规定岗位并采取有关的控制措施。

3、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需要,进行人员疏散或隔离。

同时,协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突发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宣传突发事件防治知识,及时对易感人群和其他易受损害的人群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投药和群体性防护。

4、全力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五、法律责任

参照《突发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执行。

超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事故分级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事故等级的评估核定,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

1.4事故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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