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了《活动现场疫情防控方案精选5篇》,希望能帮到大家,欢迎阅读参考。
活动现场疫情防控方案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要求,加强剧院等演出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常态防控。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属地原则”,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包含演出场所在内的文化市场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全面排查防控漏洞、紧盯防控重点环节、切实落实防控要求,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确保安全。
(二)坚持有序开放。
在充分做好防疫措施的情况下,在低风险地区,经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可以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但暂缓举办中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暂缓新批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演职人员已在境内的除外),暂时取消演出前后的现场互动环节。
中高风险地区,暂缓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
(三)坚持预约限流。
恢复开放的演出场所应当严格执行人员预约限流措施。
剧院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不得超过剧院座位数的30%,应当间隔就坐,保持1米以上距离。
含有多个剧场的综合性演出场所,同时只能开一个剧场。
在歌舞娱乐场所、旅游景区、主题公园、游乐园、宾馆、饭店、酒吧、餐饮场所、现场音乐厅(LiveHouse)等场所举办营业性演出,演出主办方应当安排工作人员在现场做好人员疏导。
二、场所防控管理
(四)落实防控主体责任。
演出场所应当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按照相关技术指南,制定本场所防控具体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处置能力,将日常值守、清洁消毒、检测登记、垃圾清理、场地巡查、安全管理等各个防疫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个人,并根据当地疫情防控的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五)加强清洁消毒。
演出场所应当建立《清洁消毒记录表》,明确消毒范围和频次,记录消毒时间、责任人等信息。
每场演出前后,应当对场所舞台区、观众区、化妆间、通道、出入口、行政办公场地等公共区域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建议使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消毒)。
(六)加强通风换气。
演出场所应当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
如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在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的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出现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时,应关闭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并在疾控部门指导下进行清洗消毒。
(七)配备防护用品。
演出场所应当配备充足的口罩(建议配备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体温检测设备、一次性手套、洗手液、消毒剂等消毒防护用品。
在公共休息区、洗手间等区域配备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等清洁消毒物品,便于消费者和员工随时清洁消毒。
消毒物品应当严格按照说明书正确储存和使用,远离火源和电源,不得混用、混放。
应当定期检查防护用品,及时补充更换。
(八)规范垃圾处理。
演出场所应当设置专用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容器,引导将废弃口罩、消毒纸巾等用品投入专用垃圾收集容器,有条件的用塑料袋密闭扎紧后投放。
垃圾收集容器应当做到干净整洁无异味,防止满冒,日产日清,并定时定点对垃圾收集容器及周边区域地面进行消毒。
(九)设置临时隔离区。
演出场所应当设立(临时)隔离区,位置相对独立,设立提醒标识,配备安全有效的防护用品,并指定专人负责,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
(十)加强防疫宣传。
演出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通过设置提示牌、摆放宣传品、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提升员工及消费者的疫情防控意识。
(十一)排查安全隐患。
演出场所应当及时排查消毒用品存放、电源管理等安全隐患,并对照《文化部关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17〕5号)有关规定,加强自查自检,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立整立改。
(十二)鼓励线上服务。
鼓励推广在线实名制购票及电子票,鼓励使用在线支付,鼓励采取二维码闸机验票,尽量减少直接接触。
为了确保本次“九九重阳节”表彰会议及文艺演出活动安全、顺利的进行,保证参加会议及文艺演出全体人员和现场观众的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在突发紧急事件时,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请大家遵守以下安全要求:
一、会议及演出过程中,请大家不要随意走动、乱跑、相互嬉戏打闹,请勿站在安全通道和大门处,以免堵塞安全通道。
二、请爱护公共财产和公共卫生,不得翻越、踩踏座椅,请勿吸烟、高声喧哗,不要乱丢果皮、垃圾。
三、与会不得带儿童或宠物入内,不得私自到舞台前活动以防发生危险。
四、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和紧急情况,请不要慌乱,切莫乱跑,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从安全出口快速有序地疏散。疏散后的人员请到安全地带集合,切勿回流,以免发生拥挤、踩踏现象而影响疏散工作。
五、疏散过程中一旦有人摔倒要迅速站(扶)起来,万一站立不起来,请双手紧抱住头部,身体尽量团曲,也可靠近墙角则,尽量紧贴墙壁,可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不受伤害。
六、所有参加会议及演出人员,一旦发生险情,必须在应急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有序、迅速的从后台及各安全出口迅速撤离。
七、影剧院内严禁燃放、存放烟花爆竹等一切爆炸危险物品。
友谊县教育系统“唱红歌、诵经典、舞和谐”文艺演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活动现场疫情防控方案3
为贯彻落实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在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前提下,推进剧院等演出场所开放管理,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原则
(一)坚持常态防控。各地要继续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慎终如始、再接再厉,抓紧抓实抓细演出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特别是要提前做好疫情防范应对工作。
(二)坚持科学防控。地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和应急响应级别作出调整的,应当按照属地党委、政府要求,科学动态调整演出场所防控策略和措施。
(三)坚持精准防控。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重点加强对演出场所精准防控,原则上不对全辖区、全行业实行“一刀切”。
二、基本要求
(一)新冠肺炎疫情低风险地区,经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可以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举办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要同公安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实际适当控制参加人数规模。按照科学有序原则,优先放开室外举办的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
(二)剧院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剧院座位数的75%;含有多个剧场的综合性演出场所,不同剧场之间应当实行错时错峰或者通过不同路径出入场。
(三)暂缓新批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演职人员已在境内的除外);暂时取消演出前后的现场互动环节。
(四)防控风险等级调整为中高风险区域的,建议暂停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
三、防控措施
剧院等演出场所要在遵守当地防疫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重点采取以下防控措施。
(一)场所防控
1.落实场所主体责任。有防控应急处置预案,有防护指南,有防控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
2.做好消毒清洁。每天定时对公共设施设备及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走廊、扶梯、座椅、洗手间及手经常触摸的地方等)进行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
3.配备洗手消毒物资。公用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时可在服务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4.确保有效通风换气。首选自然通风,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5.加强防控宣传。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6.出现疫情疑似症状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二)演职人员防护
1.演出主办方应与参演单位和个人签订安全协议或健康承诺书,提前做好对演职人员(含行政、后勤等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2.每场演出尽量压缩不必要的演职人员,做好安全防护。
(三)观众防护
1.做好预约登记检测等措施。落实预约消费、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实名登记、人流控制等制度;观众拒绝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的,应当拒绝其进入。
2.保持安全距离。在收银台、等待区等设置“一米线”,推荐非接触式扫码支付,提醒消费者保持安全距离。
(四)员工防护
1.做好员工健康管理。落实员工健康监测、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措施,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2.注意个人卫生。及时洗手消毒,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报告制度。发现疑似病例的,演出场所及演出主办方应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告;疑似病例确诊的,属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逐级上报至文化和旅游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