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围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选5篇,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欢迎阅读下载。

围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1

为维护“序化、洁化、绿化、亮化、美化”的城市环境,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拟利用一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围挡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时间

2022年x月27日至x月24日

二、整治范围

1、房屋建筑工程、市政路桥工程围挡;

2、市政公用等管线工程围挡;

3、征拆地块、收储土地等现场围挡;

4、装饰装修现场围挡;

5、市容临时遮挡。

三、整治任务

1、应该设置而未设置围挡的;

2、未按标准设置围挡的;

3、已设置围挡出现残缺、破损、脏污等情况的。

四、责任分工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本着“部门统筹、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区为主”原则,由市城管办牵头,市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规自局配合,负责本系统、本行业整治工作的组织和落实;各城区、开发区由城管办牵头,相关部门分工落实。

具体分工如下:

1、市建委负责全市本系统、本行业房屋建筑、市政路桥、市政公用等管线工程围挡的问题排查及整治规范;

2、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全市本系统、本行业商家装饰装修遮挡式围挡、电力工程围挡等问题排查及整治规范;

3、市规自局负责全市本系统、本行业收储土地围挡的问题排查及整治规范;

4、各城区、开发区由城管办牵头,负责征拆地块围挡问题的排查、上报,以及按照市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组织相关部门落实各类围挡问题的整治规范。

五、工作步骤

1、排查告知阶段(x月27日至x月9日)。

根据责任分工,市直相关部门组织排查全市本系统、本行业各类工程围挡问题,各城区、开发区城管办协调征拆部门排查属地征拆地块围挡问题,保证全覆盖,制作台账,填写《全市各类建设工程围挡问题清单》(见附表),于x月9日下班前统一汇总后报送市城市管理局综合指导处。

同时,应履行告知程序,要求责任单位按标准、按时限进行整改。

2、集中整改阶段(x月10日至x月20日)。

根据问题清单,按照责任分工,市直相关部门组织安排本系统、本行业工作人员跟踪责任单位整改情况,现场督办,现场指导,实行销号制度,确保每一处工程现场按标准、按时限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于x月20日下班前,将本系统、本行业整改完成情况统一汇总后,报送市城市管理局综合指导处。

3、检查验收阶段(x月21日至x月24日)。

市城市管理局与市建委、市规自局成立联合检查组,按照问题清单及完成情况统计表,逐区逐街道检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六、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狠抓落实。

各城区、开发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坚决贯彻执行全市统一安排,深刻认识冬季冰冻期对维护市容环境的不利影响,要提前部署,提早行动,确保今冬成为史上最整洁、最有序的工程围挡管理年。

2、提出标准,明确任务。

针对各类工程围挡现状,未设置围挡或新建围挡的,按照市建委制作的标准围挡图集统一设置,征拆地块、收储土地、装饰装修等现场围挡要规范设置;围挡残缺、破损、脏污的,要修复原貌、冲洗粉刷、更新更换;工程竣工的,要及时拆撤围挡,平整场地,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3、做好总结,全市通报。

市直相关部门要做好全市本系统、本行业建设工程围挡问题整改总结工作,于x月25日下班前统一汇总后报送市城市管理局综合指导处。

对于重视程度不够、工作落实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市、区两级管理责任部门和整改责任人,将予以全市通报,并在主流媒体上曝光。

围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

优先选择钢质材料,选择性使用建筑废弃物再生砌体材料,限制使用PVC材料,严禁使用折叠式彩钢板。

(1)工期在一个月以上的中长期围挡,应采用连续、封闭的钢结构、砌体围挡,其墙柱和基础砌筑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

(2)工期在一个月以下的临时围挡,以移动式全塑注水式水码围挡为主。

2)围挡外观造型标准

(1)围挡设置应挺直、整齐划一、清洁美观和无破损,市区主要道路的围挡设置高度要统一,围挡高度设置中长期围挡不低于2.5米,临时围挡不低于1.8米,市政工程临时突击抢修项目围挡高度不低于1.3米。

(2)围挡设置应牢固安全,围挡基准色调应当与道路基本色调相吻合。

(3)施工围挡一般不得设置商业广告,公益广告设置须报市城管委备案同意。

3.改造提升步骤

(1)自查自改。

x月31日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按照《xx市施工围挡设置分类与标准(试行)》自行进行检查、组织整改。

(2)督促整改。

各中队对于自查自改不到位的施工围挡,要下发限期整改单,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未经批准的广告一律撤除,中长期围挡要求10天之内要求整改到位,临时围挡要求3天之内要求整改到位。

(3)严格执法。

各中队对未按规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九条、《xx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

各责任中队要对排查摸底和前期支队发现的不规范围挡、折叠式铁皮围挡制定整改计划,逐一整改、逐一验收,逐一销号,并纳入常态化管理。

推进情况每周填报《xx市施工围挡改造提升情况统计表》。

(三)长效管理(长期)

1.实行备案开工制。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对照规范标准,编制围挡施工方案,并将围挡施工方案和围挡效果图报所在县区城管执法局备案,经备案同意方可设置施工围挡。

2.完善日常巡查机制。

各责任中队对施工围挡每日进行巡查,建立巡查台账,对于未经审批、未按标准设置围挡、擅自设置围挡广告等问题确保24小时内发现。

对于下达了限期整改单的不符合标准施工围挡,要及时跟进整改情况,每日整改工作进度记录进巡查台账。

七、监督考核

局督查办对各中队施工围挡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建立督查台账,督查问题限时整改,整改不及时的在全局通报。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中队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精心部署、科学安排,拿出具体的办法措施,狠抓落实,坚决避免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督促检查不及时、层层弱化、做表面文章等现象,务求成效。

(二)协调配合、强化联动。

各中队应按照工作职责,加强管理、共享信息,力争形成合力,共同解决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相互支持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协同作战的良好局面,确保工作成效显著。

(三)依法执法,文明执法。

各中队在加大严管重罚力度的同时,要依法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做到依据合法、程序到位、文书规范、处罚严格、方法得当。

围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3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复牌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贯彻落实临沂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中心城区工地围挡规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开发区工地围挡,提升开发区市容环境质量和城市形象品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开发区工地围挡及广告规范整治,进一步统一和规范工地围挡及广告设置标准,加强工地围挡建设管理,解决工地围挡及周边环境“脏乱差”问题,提升围挡设置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将工地围挡打造成为美丽市容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展现开发区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为全国文明城市复牌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营造良好城市环境。

二、整治原则

(一)坚持“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

工地围挡及附属户外广告设置管理主管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依法审批,强化批后监管,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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