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引来新一季招生,你的招生计划方案写好了吗?今天小编准备了8篇学校招生方案精选范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2022学校招生方案1

为加强对我校招生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市局20xx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按照“全员动员、区域负责、费用包干、奖惩兑现”的总原则,确保完成20xx年秋季招生任务,制定今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人员与组织架构

实行由校务会成员牵头负责分区域招生方法,各区域负责人在确认区域范围后在本校教职工中,自行选择本区域内各初中校招生责任人,并全程领导实施本区域招生活动。(详见附件1)

秋季招生的日常工作由招生办负责落实。

二、招生费用与奖惩方法

为调动招生责任人工作积极性,本次招生在参考前两年实际招生费用的基础上,实行乡(镇)校每生600元费用包干政策(其中:含对初中校每生300元奖励、责任人各类补助每生250元左右、招生组统筹经费每生50元左右,具体标准各组不强求统一,由组长自行制定),城区实行每生425元费用包干(其中:含对初中校每生300元奖励、责任人各类补助每生100元、招生组统筹经费25元);在招生活动结束后,按实际到校人数发放各招生组路程补助(按生源学校所在地到城区距离每十公里五元标准执行),以开学满一月后,实际在校新生数为奖励发放依据。学校将不再报支招生责任人任何其他费用。

本次招生设立招生团队及个人奖项,计分办法为:实际完成的比例与招生数占总招生数的比例各50%的权重计分,排出团体一、二、三等奖以及个人一、二、三等奖。年终考评将专门划出20%的“优指标”奖励招生先进个人。具体奖惩细则详见附件2。

三、时间步骤与具体工作

1.3月份学校启动招生宣传工作。办公室制定周详的宣传方案。(详见附件3)

2.3月上旬进行初中校专业需求调研,落实我校20xx年专业设置,并上报招生计划(详见附件4)。3月下旬出台招生简章及相关招生宣传资料。

3.3月中旬学校与区域招生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状,明确目标任务(详见附件5)。3月下旬学校组织全体招生责任人培训,招办在3月15日前制定出校本培训教材等相关材料,安排好培训日程和主讲人。(详见附件6)

4.报请市局,请求于4月份召开全市职教招生工作会议,落实各初中校生源任务数(参见附件7),确定线下生70%以上的同学填报我校志愿。

5.中考前后实施责任人驻点招生。实施招生日报制和每周的例会制,全面指导、督查招生进程。

6.及时向市局汇报招生工作,寻求支持与帮助,特别是落实对各初中校有关人员的考核办法,落实市局专项考核奖励资金,请求召开市职教联席会议布署招生工作。

2022学校招生方案2

为认真做好长沙市20xx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根据《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xx〕35号)、《湖南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xx年-20xx年)》(湘政发〔20xx〕4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稳步推进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全面推进阳光招生,严格规范办学行为,提升教育发展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考试与评价

1.书面考试

(1)考试科目及分值

初三年级的书面考试科目为语文(15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20分)、文科综合(200分)、理科综合(200分)。文科综合的内容为政治、历史,理科综合的内容为物理、化学。

初二年级书面考试科目为生物(100分)和地理(100分)

(2)考试时间

(3)考试形式

文科综合和地理两科实行开卷考试,其它各科实行闭卷考试。书面考试科目的试卷和答卷按照网上阅卷的标准印制。

听障学生的英语听力科目可实行免考。听力残疾鉴定为四级及以上的听障学生,即500Hz、1000Hz、20xx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较好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的听障学生,可在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前申请免试英语听力。符合英语听力免试条件的听障学生要求参加英语听力考试,可向学校申请备案,由学校向区县(市)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申请在考试中使用助听设备。区县(市)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汇总学校申请表后报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考试院在编排考场时根据情况就近安放播音设备。聋哑学生的语文口语交际考查和英语口语考查参照听力科目免考方案执行。

(4)成绩呈现方式

初三年级考试科目成绩以A、B、C、D、E五个等级形式呈现。初二年级生物、地理考试科目成绩以分数(百分制)形式呈现。城区初三提前考试科目由初二生物考试成绩(折合成50分)、初二地理考试成绩(折合成50分)和初中体育最终成绩(60分)组成,折合后的提前考试科目总成绩(160分)最终以等级方式呈现。

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最终以等级方式呈现。

(5)等级划分

按照各个科目达到合格标准的分数划出E等(即不合格等第),然后根据高中教育资源的状况结合录取批次的要求将合格等级以上的成绩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

2.学科考查

将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全部列入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和艺术课程实施,强化音乐、美术考查,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学科考查包括艺术(音乐、美术)考查、语文口语交际考查,英语口语考查,理科实验考查,综合实践活动考查(含劳动技术操作考查、信息技术上机考查等)等,各项学科考查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按A、B、C、D四个等级进行评定。其中语文口语交际考查和英语口语考查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项目中学习能力维度评价的依据之一;理科实验考查和综合实践活动考查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项目中实践能力维度评价的依据之一;艺术(音乐、美术)考查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项目中审美与表现能力维度评价的依据之一;体育平时成绩、出勤情况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情况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项目中运动与健康状况维度评价的依据之一。

考查科目允许学生在校内有两次参考机会。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考查,采取全市统一插标与学校自行组织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语文口语交际考查和英语口语考查,采取人机对话模式,按照统一组考、相对集中、人人必测的方式进行。艺术(音乐、美术)考查采取统一制卷、分校组考、人人必测的方式进行。

3.成绩管理

初中毕业书面考试、学科考查成绩均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实行网络化管理。初中学校要将毕业生的学业成绩、学科考查成绩填入《长沙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城区初中毕业书面考试成绩统一以等级方式进行公布,不公布原始具体分数。

4.命题管理

(1)命题原则

按照《湖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标准》(20xx年版)有关要求,优化命题导向,关注核心素养,突出考查基本思想和基本方法,突出考查主干知识和核心能力,注重试题素材与生活实践的紧密结合,注重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简单的生活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科学素养和人文精神。试题要充分体现课程标准对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维目标的基本要求,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终身发展。

(2)命题要求

建立并不断充实以教研员和骨干教师组成的长沙市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命题专家库,每年中考命题教师在纪委全程监督下从专家库随机抽取。所有命题人员必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和命题保密协议,进一步完善命题、审题、制卷、评卷等各个环节工作制度,确保考试质量,杜绝差错。

5.考试管理

长沙市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由市教育局负责,市教育考试院具体实施。政策制定、工作指导、命题原则、考试标准及内容形式等由基础教育处牵头。命题、评卷标准及试卷评析和反馈等由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基础教育处把关。命题组织和安全、试卷印刷、考试组织、评卷等相关考务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并承担县(市)、区考试组考的协调工作。

综合素质评价

1.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审美与表现能力、运动与健康状况等五个维度对学生进行评价。

2.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

市教育局统一制定《长沙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包括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的组织结构及职责,评价的内容和标准,评价的方法和过程,评价的结果和有关具体要求等。

3.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

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五个维度分项以等级形式呈现,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毕业及升学

(一)初中毕业

1.毕业标准

取得我市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除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直升生外,参加统一毕业学业水平考试,达到以下标准准予毕业,颁发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初中毕业证书:

①学业评价书面考试各项成绩达到D等及D等以上;

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各维度达到C等及C等以上。

2.补考

初中毕业生书面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可由毕业学校组织一次补考,补考成绩不能作为高中录取的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未达到C等的学生,学校可安排补测或充实其实证材料。补考达到上述毕业标准者,可颁发初中毕业证书。

(二)高中招生录取

1.组织实施

城区的高中招生录取由市教育局中招办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的高中招生录取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参照市教育局中招办相关方案组织实施。

2.计划下达

城区高中由市教育局统一下达高中招生计划,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和宁乡县高中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下达高中招生计划。招生计划要符合国家对高中阶段普职分流的总体要求,普高和职高招生计划原则上大体相当,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不低于50%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并完善操作办法。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公办高中全面取消择校生计划。

3.录取依据

高中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是:考生的学业评价等第、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及享受政策性优惠的情况。

4.多样化招生政策

普通高中学校除划线招生外,还实行指标生、直升生、特长生和推荐生等多样化招生政策,进一步扩大学校自主权,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中等职业学校实行重点类学校优先、志愿填报和统筹调剂相结合的招生政策。

指标生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不低于40%的招生计划作为指标生计划,按比例平均分配到招生区域的公办初中。

直升生

①对口直升生,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划出一定的指标,作为该校招收对口直升生的指标。对口帮扶类学校的指标数为微机派位到受援学校且连续在该校就读三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的10%;委托管理类学校的指标数为在被托管学校连续就读三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的3%5%。委托管理满6年的学校逐步减少对口直升生指标,第7年下降到4%,第8年下降到3%。

②本校直升生,普通完全中学高中招生计划中划出一定的指标,作为招收本校初中直升生的指标。直升本校高中的指标数控制在连续就读三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的5%以内。

特长生

为支持学校办出特色,在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资格范围内,对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根据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特长生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5%),在政策规定的范围按标准录取。

推荐生

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对综合素质特别优秀,但因家庭变故、疾患、意外事故等客观原因,造成学业考试失误的学生,可依据学生所在初中学校两名资深教师提交的推荐信以及核实的情况,在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范围内由招生学校破格录取。

保障措施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必须通过规范程序和制度创新来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市和县(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建立严格的公示、诚信、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杜绝招生腐败现象,全面推进阳光招生。

(一)公示制度

提前向社会公示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包括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价结果的使用,以及高中招生录取办法等。通过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诚信制度

逐步完善初中毕业生学业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招生录取的诚信机制。对参与命题、评卷、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签定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同时采取奖惩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三)监督制度

严格执行《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20xx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市、县(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对学业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等进行监督,实行责任追究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社会公开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范围、招生时间、录取办法。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在学业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中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现象和行为,可向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

市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

纪委、监察室

基础教育处

民办教育处

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处

公布局长信箱网址

接受社会监督。

(四)责任追究制度

市教育局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初中毕业生学业评价、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控。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一把手负责制,将招生工作纳入对县(市区)和学校的绩效考核。校长和纪委书记均为第一责任人,如有违规行为,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对学校主要领导、纪委书记、分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个人年终考核降等直至追究行政责任。对学校分别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年终考核降等处理。

其他事项

(一)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和宁乡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方案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二)本方案由长沙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三)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凡过去文件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按照本方案执行。

2022学校招生方案3

一、指导思想

1、认真贯彻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法健全和规范本校六年级新生招收入学制度和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在义务教育阶段,为升六年级的学生可持续优质发展提供择校机会,满足部分学生择校(明珠中学)的需求。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加强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与理解,一律实施网上报名。

二、招生办法

根据《黄浦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中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规定,本校六年级新生招收办法为:

1、择校学生于5月1日至10日在明珠网站《招聘招生》栏目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择校报名学生来校面谈时,家长偕学生本人带户口簿原件和四年级第二学期,五年级第一学期《学生成长记录册》以及五年级第二学期作文本、数学、英语练习本各壹本。

3、对报名学生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审阅。并于5月14、15日来校面谈,择优录取。

4、拒收奥数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不进行学科考试。

三、招生计划和范围

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学校的实际状况,2011年六年级拟招收四个班级160人。招生范围为:本区在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和今年4月30日之前户籍在本区就读在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已在就读小学填写过回户籍地就读登记表)。

四、招生步骤

1、五月上旬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

2、5月1日—10日择校学生在明珠中学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表。

3、面谈时,报名学生提供小学五年级第二学期的作文本、数学、英语练习本供老师参阅。

4、组织招生人员审阅报名学生提供材料,并提出初审意见。

5、召开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择优录取名单,于5月29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6、新生录取名单上报黄浦区教育局中教科和黄浦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并于七月初向有关单位领取新生材料。

五、加强对自主招生工作的领导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招生工作计划,确立招生工作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2、依法进行自主招生,学校向区教育局上报招生工作方案,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进行招生。

3、教育行政部门公布学校教职工数、招生数、收费标准。学校接受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专项督查。

2022学校招生方案4

一、指导思想和招生原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xx〕35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xx]3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吉发20xx第22号)精神,深化高职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中高职有效衔接,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选拔综合素质高,创新、实践能力强的优秀学生和特殊人才,为吉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2、坚持自主、自律原则;

3、坚持院校负责、省招生办监督原则。

二、组织机构

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单独招生院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制定相应工作方案,为单独招生的组织与实施做好安排。

三、招生对象及招生人数

(一)招生对象

1、高中毕业生;

2、中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二)招生人数

单独招生院校20xx年招生计划如下:

(略)

四、招生工作程序

(一)报名条件

1、符合吉林省20xx年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并已参加吉林省20xx年普通高考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均可报名。

2、符合吉林省20xx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参加20xx年对口升学考试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中职学校中职毕业生(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3、高中及中职考生均需参加吉林省高考统一体检,身体健康,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xx年3月2日—9日。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各单独招生高职高专院校网站报名。

3、每个考生限报一所学校志愿,不可兼报其他学校志愿。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详见招生院校简章。

2、确认地点:各单独招生高职院校。

3、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单独招生院校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领取《准考证》。

单独招生院校依据吉林省招生办的考生高考报名信息对单独招生报名考生进行比对,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单独招生考试。

(四)缴费

考生报名后按规定要求缴纳报名考试费

(五)考试

1、考试内容:考试分文化基础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类(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网站)。

文化基础水平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合卷),满分各为150分,总分450分。

已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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