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的反反复复,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不便,但是我相信,只要我们不放弃,总有一天疫情会彻底消失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范文10篇,供大家参考。

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范文1

一、任务实施

(一)启动条件。

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包括发生本地散发病例、聚集性疫情、冷链食品及其从业人员检测阳性等情形),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评估,认为存在较大扩散蔓延风险和隐患,由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研判决定并逐级上报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立即按属地应急预案启动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大规模核酸筛查是指核酸筛查人数≥10万或超过当地常住人员数的10%。

(二)明确采样范围与目标人数。

1.确定采样范围。

根据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活动轨迹,组织专家分析,划定高中低暴露风险区范围,明确采样范围。

2.确定目标人数。

根据划定的采样范围,按照采样点分布图及点位信息表(详见附件1),明确采样点与采样网格,测算采样目标人数。

(三)采样前准备。

1.完善信息登记。

在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准备阶段,以村屯(社区)为工作单元,通过多种方式提前对辖区内居民采样信息进行收集、登记,至少包括居民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具体到门牌号)和联系电话。

同时,要做好居民信息安全保护。

2.采样点设置。

各县(区)根据基本网格范围内人口数(常住+流动)细化核酸采样点,按照1万人/点确定具体采样点数目及地点,对每个采样点进行编号,确保每个采样点匹配的采样人员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采样工作。

在属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领导下,各地镇(街道)、村屯(社区)应提前做好核酸采样点选点、登记、造册并明确负责人和联络员。

采样点负责人由镇(街道)干部或村屯(社区)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现场采样的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人员由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含引导员及信息登记员在内)、公安、志愿者等人员组成,服从采样点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各司其职。

3.采样人员准备。

各县(区)原则上在辖区范围做好采样人员的培训和储备工作。

按照自治区文件要求,测算出辖区采样人员需求(见附件2、3、4)。

测算基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各县(区)设置采样点的数量根据镇(街道)、村屯(社区)上报的“拟检测人数”进行合理配置。

按照每个采样点配置4-5个采样通道,每个采样通道单日工作12小时,每小时完成100人采样,单日完成1200人采样。

每个采样通道配备2组8人(每组配备采样人员2人、信息登记员1人、引导员1人)进行轮换运转。

4.采样现场人员准备(不含采样通道人员):采样现场人员原则上按下表要求准备和落实。

单个采样点通道数

公安人员

社区人员

≤3个

不少于1名

不少于1名

3<通道≤10

不少于2名

不少于2名

10<通道≤30

不少于5名

不少于5名

通道>30

不少于10名

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实时通报核酸检测处置工作进展,协调媒体做好宣传报道。

同时,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权威发布采访检测进展情况。

3.注重舆情引导。

密切关注境内外舆情,及时处置网上不实言论,澄清事实。

二、片区划分与四级支援

(一)片区划分。

根据自治区片区划分,由我市与北海市、防城港市共同组成南部片区。

各县(区)应当对照附件2、3核酸检测能力分布与采样检测需求,加强采样、检测能力的建设与统筹,形成战斗力。

原则上不跨县(区)支援采样人员,辖区医疗资源缺乏,存在采样人员缺口的县(区)应认真测算当地采样人员缺口,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备案。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2号)部署要求,依托市一医院建设城市检测基地。

城市检测基地检测能力应达到1万份/天(份按单样检测计算,人份按混样检测计算),发生疫情时通过增加班次可达到3万份/天。

城市检测基地原则上仅承担所在城市的工作任务,保障零星散发疫情核酸检测需要。

(二)四级支援。

开展大规模核酸检测支援主要以检测能力支援为主,依据检测能力缺口,依次启动市内统筹、片区支援、区内支援与申请国家支援等四级支援,具体支援方式包括检测人员设备支援与样本外送支援两种。

各县(区)应提前规划选定一固定场地用于承接外地检测人员设备支援的进驻工作(详见附件9)。

具体要求为:1.面积不小于25×20米;2.能提供电源:73.5KW,380V电压,140A电流;3.平地无坡度(室内体育场地为佳)。

相关场地用于紧急气膜实验室搭建,预计安排15个零工和3个工程师可在6小时左右完成搭建工作。

1.市内统筹。

启动大规模核酸检测活动后,单日检测任务数不超过本县(区)单日最大检测量70%的情况,为县(区)内统筹;超过本县(区)单日最大检测量70%,但不超过本市单日最大检测量70%的情况,为市内统筹,不启动片区、区内外支援。

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向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申请协调派出流调、采样、检测的质控专家队伍进行指导。

2.片区支援。

启动大规模核酸检测活动后,单日检测任务数超过本市单日最大检测量70%时,单靠市检测资源难以完成任务,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向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申请协调派出片区内其他设区市力量支援。

3.区内支援。

单日检测量超过片区检测能力70%时,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向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申请协调邻近片区力量支援。

4.国家支援。

单日采样检测量超过广西检测能力的70%时,由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向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申请邻近的省支援。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各县(区)务必高度重视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实行领导包干制,做好辖区人口调查摸底,以及采样地点调查、登记、造册等基础工作。

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对上报的采样点进行核实。

(二)强化物资保障。

各县(区)做好个人防护、采样管、送样箱、检测设备及试剂耗材、信息化采集设备、样品转运车辆、采样点设施等物资耗材准备。

市本级及各县(区)根据大规模核酸检测的需要,储备5∶1、10∶1混采管、转运箱等专用物资,用于大规模筛查活动;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协同建立核酸检测应急物资紧急调拨机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可以预先拨付同级医疗机构部分核酸检测必要物资耗材。

钦南区、钦北区、自贸区钦州港片区所需的检测物资由属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向市医疗物资保障组申请拨付;灵山县、浦北县所需的检测物资由属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负责;检测所需的后勤保障物资由属地社区、村委储备。

检测物资需求参考表(详见附件5、6)。

(三)强化技术保障。

要将应用信息化技术贯穿预约、登记、采样、检测、查询的全流程,实现大规模核酸采样检测全链条信息化管理,提高核酸采样检测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建设信息采集录入系统,各县(区)配合市卫生健康委做好信息采样录入系统的技术操作培训。

采样检测全链条信息化流程参考图(详见附件10)。

(四)强化培训演练。

按照谁执行任务谁负责保障的原则切实做好核酸检测工作综合保障,确保物资充足,现场、车辆、人员等保障。

三、前期工作

(一)摸清各村、两场及街道辖区人员底数

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启动后,以村屯为单位,迅速统计确定检测对象,确保不漏一人。

(二)做好全员核酸检测采样点安排

1.采样点布局。

各村原则上以村卫生室或村委会为单位设置

临时采样点,较远村屯可几个屯采取就近原则设立采集点,合理安排地点。

2.采样点布置。

采样地点设立一米线,画好一米间隔点,采样点一般设置单项入口、出口、等候区、采样区、和临时隔离区等分区。

等候区用于群众排队候检,一次放入10人,间隔1米排队站好;采样区用于采集咽拭子;临时隔离区用于现场出现发热病人临时隔离等候转运。

四、现场实施,全部动员开工

1、组织动员。

全员核酸检测启动后,各村通过广播、微信群

等方式向检测对象通知,提前发放检测登记表,确保人手一份并填写完整,入户或电话通知本村人员的采样时间、地点、批次安排、注意事项等,对于家有老人、孩子等出门不方便的人员采取流动采样方式,医护人员登门进行采样,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2、现场采样。

采样人员抵达采样点后,立即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村工作人员引导群众有序排队等候,依次进行采样、等候;群众排队等候时需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保持1米间距;采样人员按照《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有关要求依次对受检人群开展咽拭子样本采集。

所有样本进行系统化编号。

现场采样人员和工作人员应按有关规定进行个人防护,同时做好现场医疗废弃物的收集和处理工作。

五、数据统计分析

检测完毕后统计核酸检测采样总数并上报。

六、核查检测结果

核酸检测报告,混检样本出现阳性的,应立即采集混检样本所包含的受检人员的单份样本进行复确认;第三方检测机构或本地医疗机构检测出阳性样本的,应当立即送市疾控中心进行复检,复检仍呈阳性立即核实信息通知辖区内医疗机构网报。

七、严格责任追究

各领导干部、各村、两厂及街道要以高度的责任心有序组织。

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履职,维护好辖区社会稳定。

凡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而发生涉及公共卫生安全事件,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范文4

一、组织管理

为顺利开展核酸检测工作,成立核酸检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参检人员有序与医务人员对接(登记组、检测组)开展检测工作。

确保检测工作安全有序展开,核酸检测领导小组由:参检查人员排队组、引导登记组、引导检测组、检后蔬导撒离组和安全保障组等组成。

组长负总责,各小组为责任人。

二、保障措施

1.设置参检查人员排队障碍式廊道,(根据医务人员检测1人的时间,设置长度大于30分钟等候廊道);

2.根据医务人员的需求设置登记台、检测台数量;

3.备应急车辆一台;

4.设置外围警戒线;

5.协调公安警察现场值勤。

三、责任分工

1.核酸检测领导小组组长为总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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